巧借主力洗盘回补低位筹码

2017-04-14 01:06谢宏章
大众理财顾问 2017年4期
关键词:筹码低位委托

谢宏章

借主力洗盘之机进行低位回补的最佳状态是选在最低点进行一次性回补,但实现这一操作的可能性极低。相比之下,定点定价分批回补法、高抛低吸正差回补法、动静结合少量回补法才是适合多数投资者的回补方式,但需解决长时间不成交及部分成交这两大难题。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账户中的资产可分为两类:一是股票类资产;二是资金类资产。前者随大盘和个股的波动而波动,后者不受波动影响,始终保持固定额度。

在熊市,投资者很少会对账户里的资金有买入欲望,且对已经持有的股票也想择机卖出。牛市则相反,不仅不想卖股变现,而且剩余的资金也有强烈的回补冲动。

低位回补筹码好处多

按个股盘面表现划分,挂牌交易的股票大致可分为强势股和弱势股两类。就某一股票某一时点而言,同样有这种特征:如果不是表现为强势,则显得弱势。持有资金准备回补筹码的投资者此时有两种选择:一是在股价上涨、表现强势甚至处于高位时追涨;二是在股价下跌、表现弱势甚至处于低位时吸纳。

对于前者,即高位追涨者而言,虽不排除股价继续上涨甚至短线暴涨的可能,但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对于后者,即低位吸纳者来说,虽不排除相关品种继续下跌甚至短线暴跌的可能,但其中的机会明显大于风险。笔者认为,就多数投资者而言,不宜高位参与,应尽量借主力洗盘之机进行低位回补。这是因为,从股市有涨有跌的规律看,下跌后处于低位的股票上涨概率较大;相反,上涨后处于高位的股票下跌机率大大增加,所以要尽量利用主力洗盘之机逢低吸纳。

不仅如此,从涨跌比例不对称原理出发,也有必要选择低位回补。在日常交易中,投资者时常会忽略涨跌比例不对称的原理,即以同一价格买入同一股票,在下跌10%后,想解套需上涨的比例与上涨10%后保证不亏可下跌的比例是不同的。经计算后笔者发现,下跌10%后,要想解套需上涨的比例高达11.11%;上涨10%后,保证不亏可下跌的比例只有9.09%。两者相差2.02个百分点。

以上原理说明,上涨后买入不仅极易亏损,而且相对较少的下跌比例会导致较大幅度的亏损;反之,下跌后买入不仅容易获利,而且相对较少的上涨幅度就会带来较大比例的收益,这便是借大盘和个股洗盘之机进行低位回补的奥秘所在。

低位回补筹码的3种方法

借主力洗盘之机进行低位回补的最佳状态是选在最低点进行一次性回补,但实现这一操作的可能性极低,普通投资者难以达到。适合多数投资者的回补方式主要有以下3种。

定点定价分批回补法 定点是指在大盘调整具体点位不明的情况下,事先假设好大盘的调整点位,如3200点、3100点、3000点等,一旦大盘跌至此点位,立即按计划进行回补操作;定价是指在个股下跌具体价位不明情况下事先假设好个股的下跌目标,如10元、9元、8元等,一旦个股跌至此价位,立即按计划买入股票,分批即在大盘到点、个股到价、按计划回补时,不是采取一次性全额回补的方法,而是分若干批次,如分2批每批1/2、分3批每批1/3、分4批每批1/4等进行回补。

高抛低吸正差回补法 高抛低吸正差回补法是投资者在回补筹码时必须遵守的操作纪律。如果回补的品种是之前曾经卖出的股票,则要求回补价必须在原卖出价之下,体现高抛低吸正差回补的原则。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回补价必须在原卖出价之下,而且要把握两点:第一,考虑交易成本因素,要在剔除交易成本后依然能够确保获利,做到正差交易时进行回补;第二,考虑分红送配因素,先查看当初卖出时至如今拟买期间,相关品种有无实施过分红送配,如果没有实施过分红送配则可忽略此问题;若在此期间实施过分红送配,则应对股价进行除权处理(既可进行前除权处理,也可进行后除权处理,交易系统内部均有此功能)。

动静结合少量回补法 无论是采取定点定价分批法回补,还是高抛低吸正差法回补,均应控制好回补操作的仓位,总的原则是要进行少量回补,不要满进满出。少量回补的前提是动静结合、少量卖出,只有确保当初的卖出是少量的,才能在回补操作时也做到少量回补。

如何应对低位回补筹码

能否借主力洗盘之机及时进行有效的低位回补,对投资者的操作胆识是种考验,对投资者操作技法的要求也较高。例如,回补后股价涨了怎么办?一般来说,回补后股价一旦上涨,即可获利卖出,待跌至一定低位后再进行回补;回补后股价如果继续下跌,即可进行二次回补,再跌再补,以此类推,直至完成全部回补操作时止。只有当回补(买入)的品种出现上涨、获利时才可分批卖出。

除了要解决以上问题,还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特殊问题有充分准备,并进行灵活应对。主要有以下两种:

第一,久不成交。无论是采取定点定价分批法回补,还是高抛低吸正差法回补,事先设定并实盘委托的单子都有两种可能:成交和不成交。对于顺利成交的单子,只要按事先设定的计划操作即可。对于委托后始终未能成交的单子,一般情况下要在下个交易日继续委托,直至成交时止(股价远离委托价的除外)。

第二,部分成交。实盘委托的单子,除了成交和不成交这两种可能外,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部分成交。遇到这种情况后,投资者往往比较纠结。例如:某日,笔者以4.04元的价格卖出某股票10000股,拟以3.98元的价格回补同等数量该股票,准备待该股涨至4.04元时再次卖出。结果,当天该股最低价正好为3.98元,但只成交了两笔,共计3300股(分别为1200股和2100股)。

出现部分成交情况后,翌日可同时进行两笔委托:一是以3.98元的价格回补6700股(10000-3300=6700),即将原来未买入的部分再进行委托买入(一旦成交,视作当初顺利回补);二是将已买入的3300股以4.04元的价格委托卖出,即将已买入的部分委托卖出(一旦成交,视作当初未能回补)。

委托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有3种:一是两笔委托后全日均未成交,可于下一个交易日继续委托;二是若委买的6700股(3.98元)先成交,此时相当于委买的10000股已全部成交,可在原委卖3300股(4.04元)的基础上,再立即委卖6700股,价格同样为4.04元;三是若委卖的3300股(4.04元)先成交,此时相当于委買的10000股未成交,可在原委买6700股(3.98元)的基础上,再立即委买3300股,价格同样为3.98元。

一般情况下,部分成交后同时进行的两笔委托只有上述3种情况可能出现,两笔委托同时成交的概率很低。此时,投资者在低位回补时出现的部分成交这一问题不仅已得到及时解决,且部分筹码实际上已经做了一次成功的高抛低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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