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在加拿大进行房地产投资的三大误区

2017-04-14 01:01夏欣怡
大众理财顾问 2017年4期
关键词:管理费新房楼房

夏欣怡

在价格和经验主义的双重因素下,很多来到加拿大的新移民者会默认买房就是买楼房、买公寓,如果操作不当,甚至会发生投资亏损。

中国人在加拿大置业时,往往会综合考虑自住需求和增值潜力。但是如果直接应用国内的购房经验在加拿大进行投资,难免走入误区。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归纳几点华人在加拿大房地产投资时容易犯的策略性失误。

误区一,公寓是一笔好的投资

我国土地稀缺,楼房是主要的住宅形式。在国内,只要一提到买房,大家通常默认是指买楼房,除了少数几个试点城市,我国没有大规模地开征房产税。因此,为了维持自己的住房,国人只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以北京的住宅小区天通苑为例,不带电梯的楼房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0.55元/平方米,带电梯的楼房物业管理費收费标准为1.25元/平方米,供暖费则皆为一个供暖季19元/平方米,这样的收费标准已经持续多年。

但是,加拿大却具有与中国不同的国情。加拿大地广人稀,居民住房多以独立屋为主(可以认为近似等同于国内的别墅)。虽然也有公寓,但只有在温哥华、多伦多这样的大城市才会比较常见,其价格也比独立屋便宜很多。

因此,在价格因素和经验主义的双重因素下,很多来到加拿大的新移民会默认买房就是买楼房、买公寓。他们并没有深入了解的是:与独立屋相比,公寓除了同样需要缴纳房产税之外,还需要额外缴纳物业管理费。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业管理费还会不断上涨,越老的房子需要缴纳的物管费往往越多。此外,与独立屋相比,公寓单位面积的住房所拥有的土地要少很多,增值潜力也较为有限,如果操作不当,甚至会发生投资亏损。

2007年,一对老夫妇在房产价格高点时买入一套2居室公寓。买入该产业时,物业管理费是250加元/月,2016年年底,他们挂牌出售该房产,主要原因是该公寓的物管费上涨到了他们无法忍受的地步,达到460加元/月,而且最终出售价格比他们9年前的买入价格还低了1.4万加元。

表1给出了2005年1月—2017年2月,温哥华独立屋、联排房与公寓的价格对比情况。从中可以看出,长期来看,独立屋涨幅明显优于公寓涨幅。

当然,即使放到短期1年和3年的情况来看,独立屋的涨幅也明显优于公寓的涨幅,如下页表2所示。

误区二,地块面积大价值就高

上文提到,公寓与独立屋相比,单位面积住宅具有更少的单位面积土地,加上不断上涨的物业管理费,公寓在加拿大并非一笔好的投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土地面积越大,所蕴含的投资价值就越高呢?

这也未必。笔者曾经接待过一位想在加拿大买地盖房的投资者。这位来自北京的客户投资的初衷是因为听说了一个项目,该项目在加拿大某一城市的南边,共拥有200英亩(1英亩= 4046.8平方米)土地,该地块被划分成了40个小块,每小块5英亩,只要20万加元(约100万人民币)就可以买入一块。他计划买入一块建房,先自己居住,等以后地价上涨再出售,这样可以获利。这个投资者告诉笔者, 10多年前北京曾有一个类似的机会,相似大小的土地,当时只需要花400万人民币就可以买下,后来该地块以2亿元人民币售出。

这个投资者同样犯了一个经验主义的错误。加拿大土地并不稀缺,那块5英亩的土地虽大,但却属于农业保护用地。按照当地的规定,土地最小只能划分为5英亩一块,只能建一个独立屋作为农场主自住,如果想建第二栋独立屋,则必须明确地作为农业用途,还要经过政府的严格审批。而且,按照加拿大法规,农业保护用地要想变更为普通住宅或商业用途,是一件十分困难、几乎微乎其微的事情。

当然,在加拿大,农地变成商业、住宅用地从而获取暴利并非不可能,只是过程十分烦琐,需经过公听会程序,这其中可能涉及地质测评、土建设计、矿产资源、交通、古迹保护、绿化保护、视觉效果等多达10份以上的可行性报告。在变更过程中,只要有一个细节没有考虑清楚,就可能得不偿失。所以,在加拿大,地块大并非意味着价值一定就高,弄清楚土地性质和分割细节很重要。

误区三,买新房升值潜力高

新房意味着更好的居住条件,初到加拿大的华人购房者,如果条件允许,往往会把新房作为首要的考虑对象。当然,如果是为了自己能够获得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这样做无可厚非。但是初到北美的中国人,在没有更好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常把房产视为一项重要的投资工具,希望未来的生活能够从房产的升值中得到一些保障。那么,购买新房的投资决策就值得商榷了。

加拿大房地产分为房产和地产。随着人口的增多,土地越来越稀缺,特别是好街区的地产会不断升值,而房产却像车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会不断贬值。加拿大的房子很多都能保留100年以上,如果房产的寿命以100年计算,那么相对于当初的买入价,房产每年理论上应该贬值1%。但通胀往往掩盖了“房产是会贬值的”这一真相。

但是,对于新房来说,房产贬值倒是其次,最主要的问题则在于新房在售价的基础上,还要额外缴纳5%的GST(增值税)。而在以后作为二手房出售时,新的买家是无须缴纳这笔费用的。这意味着新房的购买者在买入的瞬间,理论上就损失了大约5%的财富。

不过,世事无绝对。在一片报价在90万加元以上的海景新房独立屋区域,笔者曾经帮助客户以85万加元的价格买入了一处新房,而且让建商承担了5%的新房税。所以,只要价格和谈判的力度合适,新房也并非不能考虑。

当然,华人在加拿大的购房误区还有很多,笔者将在以后向大家一一详述。而在所有误区中,尤为不可取的就是买入一个崭新的公寓,这相当于同时踏入陷入了本文提到的第一和第三个误区。如果是在上涨的市场中,这样的买入可能会有所收益,但如果是在市场疯狂的顶点做出了这样的举动,那么未来想要回本将会变得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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