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颖
(浑源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山西 大同 037400)
浅析山西省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问题及对策
□梁 颖
(浑源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组办公室 山西 大同 037400)
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现代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提高农业生产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山西省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进行改革,以更好的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使农业科技更加贴近生产实际,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本文将重点分析山西省在农业科技改革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部分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农业科技;体制改革
1.1 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基本形成
一是科研成果转化平台逐步完善。省、市、县已建立了农业、林业、农机、畜牧等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建立了一批农业科技标准范园区,农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二是在种植模式、作物栽培、优良品种推广、蔬菜生产和畜牧业等方面作了大量的普及和推广工作,促进了山西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四是狠抓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和10项实用新技术示范推广,充实基层农技人员238名,培训基层农技人员7 750名,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1.2 农业科技教育体系逐渐完善
一是设立了多学科的专业。山西省的农林业类高等院校都设置有农业、林业、农机、畜牧相关的专业,形成了多学科、多层次的教育体系。二是建立了一批科研中介服务机构。三是建立了科研技术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四是拓宽了科研技术交流与合作渠道。五是多次开展和普及农业科学技术活动。
1.3 农业科研条件不断改善
首先建立了一批科研基地,并研究开发出一些技术含量高的成果。这些项目和科研成果为山西省的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产生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二是政府加大了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人力资源质量也在逐年提高。三是研究平台上了新台阶。
1.4 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二是编制了科技创新和发展规划等,创新基础条件日益夯实。三是构建了自主创新激励政策体系。四是农业科研工作统筹、协调发展,开创了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合作的新局面。
2.1 科技水平落后,缺乏自主性创新
一是创新意识薄弱,政府对农业科研技术创新的宣传不到位。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接受新的创新技术。二是山西省的农业科研单位创新性成果不多,有的成果技术含金量不高。大多数优良品种及栽培技术主要靠从其它地方引进。三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部分农业科研人员只注重结果,对农业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实际生产力不关心,从而导致了农业科技成果与实际生产脱节,阻碍了创新的发展。四是农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且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各种因素加在一起,使得农民的积极性不高。五是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缺乏,使得农业技术推广效果不明显。
2.2 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资金投入的有限和不到位,使得可支配用于农业技术创新和改善农业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不充足,从而使农业科研力量及科研基础设施薄弱。有的科研单位缺乏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一些新的设施建设,使得农业科研创新跟不上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有的科研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实验场地,而科研单位无法提供。二是财政金融支持农业科研经费的补贴较少。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风险高、投入大等特点,且一旦创新失败,就无法偿还资金,使得财政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不强。三是在人才队伍结构上,科研人员专业匹配不合理,专业性人员相对较少,管理性人员设置比例高,这样就阻碍了农业科研发展的进步。
2.3 创新机制存在先天不足,现行的科技管理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一是人们在选择课题和科研项目时,只注重研究成果和文章的数量,而不重视质量,这就导致一些科研人员只愿意研究科研项目和课题,重视成果,而不愿意从事推广工作;另一方面,一些科研人员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最大化原则,急功进利,缺乏长远的目标。对效益回报高,且研究时间短的课题和项目比较感兴趣,对一些基础性、长久性、且社会效益大于个效益的研究缺乏积极性。二是一些科研项目的立项和选题不是真正从农业生产和市场发展来考虑的。三是一些课题和项目在立项时,对专业人才有限制,有的条件只有副高以上职称才能参与。第四,现行的创新机制没有把农业科研人员的技术创新和创新者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使农业科研技术人才流失现象严重,导致农业科技创新停滞不前。
2.4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严重缺陷
一是技术推广的效率普遍不高。二是推广人员分布不尽合理。机构人员多,专业性强,学历高,但由于长期呆在科研单位,缺乏基础工作经验,再加上农村条件差,一些推广人员不愿到生产实际中去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农业技术推广网络不健全。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网络系统管理和推广系统。三是由于农民文化程度的有限,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强,使得一些新技术难以推广。四是科研立项、评审体系不健全。科研项目和课题申报程序复杂,评价标准又过于笼统和单一。五是政府对课题和项目立项时,没有真正从农民实际需要考虑,导致科研成果对农业的生产发展促进作用不大。六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信息资源落后,时效性差,再加上农民无法从正常的渠道获取,影响了农业创新的发展。
2.5 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长期稳定的法律、制度和投入保障
一是农业科技人才短缺,高端技术人才流失现象严重。由于各种因素,使得高端技术人才选择留在科研机构的积极性不高,外流现象较为严重。二是政府对农业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不重视。
3.1 调整和加大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
首先,要确保对农业科研经费的投入,政府应出台一些优化农业科技发展的政策,确保科研经费的正常运转。二是要加大对一些周期长的农业科研项目的投资,把更多的财力倾斜于社会效益大于个人利益的项目。三是鼓励个人投资开发研究成果,政府经予一定的补贴。四是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来优化农业和农村的经济结构,从而提高农业科研的技术含量。五是确保农业科研人员的工资和福利住房问题,使科研人员无后顾之忧,能安心地研究。六是建立多渠道和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投入体系。七是加大对农业科研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改造力度,增强农业科研的创新能力。
3.2 加大对农业科研人员的培养和农业新技术的传播
农业科技创新,关键在人才。一是政府应出台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加大对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和规划,培养的关键在“精”和“专”。鼓励更多的科研人员到高校进行不定期的学习和培训。二是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单位举行各类科研技术培训,加快对农业新技术的传播,来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三是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省、市、县三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农技推广服务网络体系,来实现农业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服务和技术发展。四是针对山西省农业科研发展的需求,通过社会招聘和各种渠道加强对农业科研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五是不断加强农业科研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农业科研人员的知识更新,来提高农业科研的整体水平。六是重点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团队。在培养的过程中,让基层的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参与进来,从而提高农村基层推广队伍的建设。七是利用报纸、电视和专家讲课等宣传手段,让农民改变传统的农业观念,接受新的观点。八是打破传统的论资排辈老办法,让更多的优秀科研人员参与到重大项目和课题中来。九是利用网站、电话和微信等平台,让基层农民与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及时地交流与沟通。十是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及时地把农业科技信息传递到农民和涉农企业手中,实现资源共享。
3.3 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一是由省级科研单位统一牵头,对市、县、乡农业推广机构进行培训和下乡指导,采取“到田间指导,到省里学习”的形式,形成长期互动、上下贯通和功能健全的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二是发展多元化的推广服务体系。以农业推广机构为主,让更多的力量参与进来,如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来提高农业的科技推广工作和服务水平。三是科研院校要利用自身优势与各级政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企业合作,创办一些试验基地和示范园区。四是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三者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特色和优势,同时把三者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三农”的综合效益,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发展。
3.4 加大对现代农业的推进力度,提升农业自主创新的能力
一是构建现代现代农业创新体系,在一些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大的项目上进行自主创新,来提高农业科研创新的能力。二是利用山西省的自然资源优势,打造一批“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农产品来加快自主创新,全面提升现代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水平。三是围绕山西省的农、林、畜牧产业,加快推进一些前沿性研究,制订和开发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四是建立相应的保护农业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增强农业科技成果使用权的法律意识。
3.5 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建立新型的农业科技运行机制
一是改革科研项目和课题的设置方式,由科研人员、专家和农业基层推广人员共同组成课题组,根据农业生产和实际问题来选题和立项研究。二是向社会公开招聘课题,要建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制,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三是应该设立专门的资金款项,给予研究出成果的科研人员奖励,来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四是简化课题申报程序,细化评价标准。五是完善成果评价、奖励和使用制度。六是加大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采用多形式的教育方式,来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意识,着力培养一批有知识、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七是建设农业技术信息,使农业科学知识社会化。
3.6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增强农业发展活动
一是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加快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二是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化经营。在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同时,鼓励支持以多种方式发展规模经营(如土地入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和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并制定配套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等制度。二是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流转交易功能和监管机制,促进农村生产要素合理配置。三是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家庭农场和农户之间建立合作社和企业,进一步增强市场的竞争力。四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措施。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来加快信息管理的系统建设。
1004-7026(2017)09-0009-02
F320.3
A
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7.09.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