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国 强
(商丘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论尹洙的四次被贬
时 国 强
(商丘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河南 商丘 476000)
尹洙一生四次被贬,这四次被贬构成了尹洙后半生的主要经历,较为突出地表现了尹洙仗义执言、刚正不阿的性格特点,突显了尹洙与范仲淹、欧阳修、韩琦等人的亲密关系,奠定了宋初古文运动的先驱地位与长于兵事的军事贡献。
尹洙;贬谪;原因
尹洙(1001—1047)字师鲁,河南洛阳人。博学有识,为宋初古文运动的先驱之一,又喜言兵事,久历边关,在军事上亦有贡献。然其生平坎坷,分别于景祐三年五月、庆历元年四月、庆历四年五月、庆历五年七月四次被贬,这四次贬谪构成了尹洙后半生的主要经历,较为突出地表现了尹洙的性格特点和历史地位,因此本文拟就此略作分析。
一
尹洙第一次被贬是因力挺范仲淹,而且是主动要求从坐降黜。其中原因固然有尹洙曾被范仲淹荐论提携的因素,更为主要的还是尹洙慷慨无畏,具有强烈的正义感。韩琦《尹公墓表》载尹洙:“内刚外和……及临大节,断大事,则心如金石,虽鼎镬前列不可变也。”[1]附录而范仲淹亦“内刚外和”[2]10276“矫厉尚风节”[2]10268,二人性情相近,都有耿介直言的特点,所以在范仲淹以言语获罪之时,尹洙自然感发而起。而且尹洙与范仲淹被贬还有着更为直接的牵连,因为范仲淹此次被贬的罪名就是“自结朋党,妄有荐引”,而尹洙与其义兼师友,“自其被罪,朝中口语藉藉”[1]卷18《乞坐范天章贬状》,多云尹洙亦被荐论。所以尹洙言:“仲淹若以他事被谴,臣固无预,今观敕意,乃以朋比得罪。臣与仲淹义分既厚,纵不被荐论,犹当从坐,况如众论,臣则负罪实深。……况余靖自来与仲淹踪迹比臣绝疏,今来止因上言,获以朋党被罪,臣不可苟免,愿从降黜,以昭明宪。”[1]卷18《乞坐范天章贬状》可见尹洙乞求从坐,是对当时舆论压力的直接回应,也是置得失于度外,不屈于权势的抗争。因为范仲淹被贬之后,很多人避之唯恐不及,所谓“谏官御史莫敢言”[2]10407。《宋史纪事本末》卷29载,“时朝士畏宰相,无敢送仲淹,独龙图直学士李纮、集贤校理王质出郊饯之”[3]232,还遭到了讥诮。在这种情况下,尹洙能够称赞范仲淹“忠谅有素”,与己“义兼师友”,执言是仲淹之党,无疑表现出了很大的勇气。
范仲淹被贬的真正原因在于得罪了宰相吕夷简,吕夷简凭借权势,进用多出其门。范仲淹上百官图嘲讽之,言“进退近臣凡超格者,不宜全委之宰相”[3]231,引起吕夷简不悦。后又因论建都之事相互攻讦,吕夷简嘲范仲淹务名无实,范仲淹以张禹引起新莽之祸喻吕夷简将祸害朝廷,吕夷简遂“诉仲淹越职言事,离间君臣,引用朋党”[3]232,由此落职知饶州。而“御史韩缜希夷简旨,请以仲淹朋党榜朝堂,戒百官越职言事者”[3]232,进一步扩大了事态,激起尹洙、余靖、欧阳修等人的强烈不满,吕夷简又将他们贬谪外放,更加激起了正直之士的义愤。苏舜卿、王曾、蔡襄都对此深表不满,可见吕夷简等人的专横遭到了普遍的反对。而尹洙自言仲淹之党,直言无避,根源亦在于占据了道义上的制高点,突显了仗义执言的特点。
尹洙因支持范仲淹赢得了良好的名声,并由此引发了朋党之论,可谓影响深远。周辉《清波别志》认为尹洙甘愿以仲淹之党被贬,比一般士大夫高出了许多。他说:“今缙绅因荐士被黜,即哓哓辩数,谓己之进出于亲擢,凡可以摆纵者,无所不用其至,谁肯自列如尹之言乎?”故称尹洙为第一流人,足以“名书国史,炳若日星”[4]卷1。而尹洙由此对所谓朋党世态也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他在《与邓州丁忧李仲昌寺丞书》中说:“世复有以附己者为贤,异己者为不肖,不独置亲疏其间,又从而反其贤不肖之实,此所谓朋党者也。”为自己仗义行道反被诬为朋党作辩解,指斥那些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以亲疏远近大搞裙带关系者才是真正的朋党。欧阳修《朋党论》则以利禄相勾结者为小人之伪朋党,以道义相益者为真朋党,“退小人之伪朋,用君子之真朋,则天下治矣”[2]10376。尹洙、范仲淹、欧阳修等至公至贤无疑为君子之党,后人对尹洙的这次被贬也多以此来评价,如刘元瑜、秦观都认为尹洙被贬是小人恶直丑正,以朋党之议陷之所致,杨万里、袁燮则将庆历清明之治归结于范仲淹、尹洙等所谓党人。当然尹洙未能像范仲淹等人那样位居中枢,但其能秉持正义,与彼交游,亦侧身于其间,并由此奠定了尹洙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二
尹洙第二次被贬是因为好水川之战中擅发兵所致。就实际情况来看,所谓的擅发兵不过是形势危急之下的紧急措施。其实尹洙并未参与好水川之战,庆历元年二月十四日任福等败亡于好水川之时,尹洙尚在延州,二十二日还至庆州才得知败亡的消息。尹洙从韩琦指使李贵、抽押兵士殿直蔡从状等处得知,元昊贼马于十九日再次侵扰刘磻堡,至二十一日尚未退去。而镇戎军仅有朱观一人,既少主兵官员,又急需增添兵士,事宜紧急。于是尹洙令与己同行的鄜延路都监、差权环庆路都监刘政,将振武、虎翼两指挥,充填蕃落两指挥,约数千人赴镇戎军策应。未至,而贼马退去。由此可以看出尹洙发兵有韩琦求助的因素,作为韩琦的下属,尹洙设法救援,本无可厚非,只是所遣援军未至,而敌军退却,不免空劳师旅,又未奏请夏竦,为夏竦弹劾留下了把柄。
为阵亡将士报仇心切是尹洙擅发兵的又一动因。好水川之战中伤亡惨重,环庆副部署任福、泾原驻泊都监桑怿、两路巡检刘肃、泾州都监武英、行营都监王珪、参军事耿傅、渭州都监赵律等俱战殁,指使及军校死者数人,军士死者六千余人。“得诸将尸,皆被重创。赵律者,去其首”[1]卷3《悯忠》,可见战况之惨烈。而耿傅死后,竟有谣言说任福之败由耿傅督战大急所致,任福等既违节度,虽死不足与。尹洙作《悯忠》《辨诬》为之辩解,说“诸将以力战死,明白不可欺”,“丧兵沮威以取死,岂诸将心耶,亦不幸而已”[1]卷3《悯忠》。表达了深切地同情与高度地称赞。《辨诬》中称赞耿傅作为文吏,“临大敌不慑,与骁雄之士争致其命,如傅死者亦鲜”[1]卷3。对造谣诬蔑者,表达了深深的厌恶,说“为诬者岂喜于立异邪,恶夫为忠邪”,由此可以看出尹洙擅发兵带有义愤之举的色彩。
强烈的立功报国愿望与积极抗敌爱国的热情是尹洙擅发兵的深层原因。尹洙以言兵事被知,韩琦《尹公墓表》:“时天下无事,政阙不讲,以兵言者为妄人,公乃着《叙燕》《息戍》等十数篇以斥时弊,时人服其有经世之才。”[1]附录在和平时期,尹洙就注意到了潜在的军事威胁,主张居安思危,加强边防,并提出了具体策略。如《叙燕》中提出平定北虏之策:“设兵为三,壁于争地,掎角以疑其兵,设伏以待其进,边垒素固,殴民以守之,俾其兵顿坚城之下,乘间夹击,无不胜矣。”[1]卷二《息戍》提出减少屯戍费用,籍丁民为兵,农隙讲事登材,加强军事训练。尹洙在大家都讥笑言兵之时,关心边防,谋划军事,颇能醒人耳目,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参与军事之后,尹洙积极奔走,建言献策,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宋史·尹洙传》载:“洙数上疏论兵,请便殿召对二府大臣议边事,及讲求开宝以前用兵故实,特出睿断以重边计。又请减并栅垒,召募土兵,省骑军,增步卒。又上鬻爵令。”[2]9834在抗御外敌上,尹洙主张积极用兵。他到延州积极劝说范仲淹出兵进讨,趣其以延州兵取灵武,遭到拒绝后,甚至批评范仲淹说:“公于此乃不及韩公也。韩公尝云‘大凡用兵,当先置胜败于度外’,今公乃区区祸慎,此所以不及韩公也。”[5]82在延州近两旬的时间里,尹洙并没有仅限于劝说范仲淹,而是积极寻求出兵杀敌之策,与葛怀敏以下商量出军次第,亲自到蕃官胡谁谔本族,又与西路都司巡检刘政、狄青商量金汤一带族帐可取之策。在《奏为已发赴环庆路计置行军次第乞朝廷特降指挥》说:“臣已于二月十五日,起离延州赴环庆路计置次第,伏乞朝廷特降指挥,所贵牵制贼势,不使并兵泾原有误大计。”[1]卷12尹洙到庆州本就是为了计置行军次第,在得知任福等败亡的消息后,发兵救援乃在情理之中。
由上述分析可知,尹洙擅发兵本有情可原,而且在发兵之后,便将此事禀奏朝廷,而夏竦坚持弹劾,恐怕亦有推诿责任的考虑。夏竦虽献攻守二策,内心并不主张主动进攻。《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29载晁宗悫等与其议边事,夏竦等合奏:“今兵与将尚未习练,但当持重自保,俟其侵轶,则乘便掩杀,大军盖未可轻举。”[6]1171朝廷再次以手诏问师期,才不得已画攻守二策,而守策最备,不意朝廷采用攻策。于是夏竦令尹洙往延州与范仲淹商量出兵事宜,而范仲淹亦坚执不可。夏竦认为:“若只令泾原一路进兵,鄜延却以牵制为名盘旋境上,委泾原之师以尝聚寇,正堕贼计。”[6]1183好水川战败正因中了贼人的诱敌深入之计,而尹洙又擅发援兵,遂至夏竦迁怒弹劾。
三
尹洙第三次被贬起因于反对修建水洛城。尹洙反对修建水洛城与其御敌之策有关。尹洙认为,当时兵少城多,若再增修城寨,兵力愈加分散,更不足以抗敌。他说:“山外修建堡子十五处,计功四十万,某以为堡数太多。”“此等城堡卑小,若尽锐拔之,肆其惨酷,则诸堡皆震惧,不免有刘璠之失。”[1]卷8《议修堡寨书》当时“沿边弓箭手,自来每遇贼马入寇,并各溃散。盖缘逐地分,各令守把”[1]卷25《申四路招讨司论本路御贼状并书》,以致人数太少所致。因此,他提出“以可任之将,守要害之地,而济之以兵”[1]卷8《上四路招讨使郑侍郎议御贼书》又一首,才是先胜之术。认为“须且持重,观其形势,此最得策”。故而明确反对郑戬“披城作硬寨”的主张,认为若作寨“不过四五千人,接战则不敌,张势又不足,傥为所乘,则城中揺矣”[1]卷8。总之,尹洙主张据险而守,而不是盲目修建城寨,故而反对郑戬、刘沪修水洛城。当朝廷再次下诏修建水洛城时,尹洙写了《论城水洛利害表》,系统详尽地分析了修建水洛城的弊端,认为其害有四而无一利,即分散兵力、增损国费、“树怨于种落”、使之“必召寇为援”等,所谓“分兵、输粟、生事、召寇四者之害”。而修建水洛城以通秦渭援兵的想法也不可能实现,即“秦渭之救兵必不从此而进,所以谓之无一利者也”[1]卷18。除了这种利弊考虑之外,尹洙还认为再修水洛城有害军法事体,《奉诏令刘沪董士廉却且往水洛城勾当状》说:“今若朝廷却令刘沪依旧勾当,却是郑戬罢任后所行文牒,可以冲改得朝廷指挥,于理得为不顺。臣等切虑将来逐路偏裨,例各专辄行事,不禀本路节制,必坏军法。统兵大臣解罢兵权后,尚得处置边事,于国家事体不便。”[1]卷21将刘沪不听节制、郑戬专擅的行为,提高到危害国家安危的程度。
水洛城属泾原路管辖,尹洙作为泾原路统帅,自然可以提出不同意见,而且尹洙的分析也有一定的道理,因此尹洙反对修建水洛城并不足以使其被贬,导致尹洙被贬的直接原因是其拘械刘沪、董士廉。庆历四年初,朝廷听从了韩琦的建议,罢修水洛城,同时罢免郑戬陕西四路招讨使之职,而郑戬仍极言水洛城之利,并派董士廉将兵相助。尹洙认为郑戬既已解职,不当违抗朝命,继续命人修建,遂将郑戬所遣相助修城的泾原都监许迁召还,“又檄沪、士廉罢役,且召沪、士廉,蕃部皆遮止沪、士廉等,请自备财力修城。沪、士亷亦以属户既集,官物无所付,又恐违蕃部意别生变,日增版趣役。洙再召之,不从。洙亟命瓦亭寨都监张忠往代沪,又不受。洙怒,命青领兵巡边追沪、士亷,欲以违节度斩之。青械二人送徳顺军狱”[6]1357。由此可见,尹洙拘械刘沪等人也有不得已的成分,是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在此之前,尹洙曾三次写信给董士廉,劝其停建,其《与水洛城董士亷第三书》言:“水洛修与不修,亦所见之异耳。……必以修之为便,当辩之于朝廷,禀诏者而来,则本路从之,亦有名矣。幸行简少思之,水洛地果属何路,譬若治他人门内之事,岂不为侵耶。……此事穷极,某辈为守职,行简为侵官,何不思之甚也。”可谓苦口婆心、推心置腹,然终不获采纳。另据余靖言:“尹洙以馆职知州,关中之人以洙气势尚轻,预忧缓急,有事不能制伏士卒。”[61387[6]1385书檄无效,传召不回,往代不从,又听闻诸多嘲辱,在此情形之下,尹洙以强力惩处二人,情有可原。然此举却导致“蕃部遂惊扰,争收积聚,杀吏民为乱,又诣周询等诉”[6]1357。鱼周询等人遂以修城有利,且言“水洛城今已修毕,唯女墙少许未完,弃之可惜”[7]231。范仲淹、欧阳修、孙甫、余靖等人也皆是沪而非洙,朝廷遂释沪、士廉,令卒城之。然刘沪等与尹洙已立异同,难再共事,而沪能招辑蕃部,遂采纳欧阳修的建议,将尹洙徙知庆州。
这次被贬与前两次被贬截然不同,前两次为尹洙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彰显了尹洙的优良质量。这一次被贬却使尹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立无援,他说“某方为奸人所挤,构虐百端,举朝莫与为辩”[1]卷9《答谏官欧阳舍人论城水洛书》。尹洙深感无奈,发出了“永叔尚尔,况他人耶”的感叹。就事实来看,刘沪纳降蕃部,修建水洛城,受到了民众的拥护与爱戴。尹洙虽然列举了众多的反对理由,却并不符合实际。可以说水洛城事件暴露了尹洙“伤于猝暴”,以及于蕃部了解不足的弱点,成为别人攻击的把柄。王安石就曾批评尹洙“实不晓事,妄作向背,而有时名,为人所倾向,如此等人,最害世事”[6]2176。从尹洙的生平来看,这一事件也是其走向不幸结局的转折点。
四
第四次被贬表面看是董士廉讼尹洙欺隐公使钱,实际上是水洛城事件的余波。水洛城事件中董士廉被尹洙拘械下狱二十多天,又被朝廷调徙他路,罚铜八斤,因此怀恨在心,于庆历五年三月诣阙讼尹洙。所讼内容据尹洙《奉诏分析董士廉奏臣不公事状》主要有两点。其一,韩琦、尹洙谋入界至好水川,致败亡折兵。尹洙“作《闵忠》《辨诬》文,诳惑中外,令李仲昌刻石掩韩琦恶,今来尹某自知虚诳,却毁弃刻石碑子”。此项指责明显于事实不符,故并未受到追责。其二,尹洙侵欺官钱。“将官钱数百贯入己使用,并借官钱与官员还债,并支出军资库钱”[1]卷22。尹洙确曾于军资库支借钱银,往秦州回易,及收买上京交钞,以此来补充开支。但这种做法只是沿袭惯例,其前任王沿、张亢、泾州郑戬、庆州滕宗谅等都曾以公使钱回易货物,以赚取的利息来补贴开支。所以尹洙认为“诸处及本州,自来并是于军资库,或随军库支拨系官钱作本回易,有此体例”[1]卷25《分析公使钱状》。而且尹洙只是委管勾当使官员及公人等具体操办,只略知总数,并不过问开支明细。可见董士廉指责尹洙贪污侵占公款,并不符合实际。董士廉所谓“借官钱与官员还债”,是指礼宾副使孙用曾在京借人钱物,无以还债。尹洙“惜其才可用,恐以犯法罢去,尝假公使钱为偿之”[2] 9837,而所借公使钱已“令本官于料钱内还纳”[1]卷22《奉诏分析董士廉奏臣不公事状》。董士廉所讼虽于尹洙多有不公,还是得到了监察御史李京的响应。李京认为韩琦罢枢密副使,“因董士廉疏论水洛城,并处置边机不当事”,二者皆由尹洙引起,因此应“早赐处分,所贵与韩琦行罚颇均,方协众望”[1]卷22《覆奏监察御史李京札子状》。尹洙又奏章与李京辩论,引起执政不悦,遂遣殿中侍御史刘湜往渭州鞫之。刘湜逢迎执政意图,颇傅致重法,尹洙以此被贬为崇信节度副使。
五
第三、四次被贬都与郑戬、韩琦有一定的联系。除去导致尹洙被贬的直接因素之外,尹洙与郑戬、韩琦之间的微妙关系,也是其被贬的一个因素。尹洙与韩琦关系亲密,曾先后被韩琦辟为陕西经略判官、秦州经略判官,尹洙长子朴亡后,韩琦为其作墓志铭并序,而尹洙亦曾为韩琦父兄作墓志铭并序,堪称莫逆之交。水洛城事件中二人观点相同,颇为默契。韩琦奏罢水洛城实际上是受到了尹洙的影响,奏文言:“如朝廷未以为然,乞选差亲信中使,至泾原秦凤路询问文彦博、尹洙、狄青等,即知修水洛城于今便与未便。”[6]1342显然在上奏之前就已经知道尹洙等人反对修建,反对的理由如费工费时、兵力不足等,也与尹洙基本相同。该奏疏上奏于韩琦宣抚陕西之后,当是其在宣抚期间听从了尹洙的建议。
在朝廷再次下诏修建水洛城时,尹洙与韩琦又一次表示反对,二人都系统详尽地列举了反对的理由,期间亦有相近之处,如他们都认为修建此城于抗昊贼无益,反会招怨生事等。在水洛城事件之后,二人都因董士廉之讼,先后被贬,遭遇相似。更为重要的是二人都与郑戬不甚融洽,这种矛盾不是简单地修不修水洛城的异同,而是在争执中参杂了个人因素。韩琦在第二次反对修建水洛城时,明确提到“郑戬奏乞令臣不预商量”[7]230,韩琦认为自己比他人更为了解水洛城事,有必要条陈利害,一口气列举了十三条反对的理由,从中不难看出韩琦、郑戬的义气之争。尹洙与郑戬的矛盾更为尖锐,首先是二人御敌之策不同,郑戬曾下令“沿边州军披城作硬寨,以遏深入之势”[1]卷8《上四路招讨使郑侍郎议御贼书》又一首,而尹洙以兵少为由反对修城,而且认为狄青最可倚任,而非郑戬支持的刘沪。于此可见尹洙与郑戬在策略与用人上的不同。其次,尹洙与郑戬的关系受到了谣言离间。在韩琦宣抚期间,尹洙让民众自诉不便之事,韩琦必尽览之,为事多所更置。而好事者遂以尹洙攀附韩琦,厚于韩而薄于郑。谣言日盛,以致于尹洙也开始担心起来,他说:“此事闻已久,疑之不甚信,近日益有端绪,然不知郑公果以为信否。郑公为元帅,某预掌一路兵,寄若好事者言行,则间隙日生,苟有戎事,某无所逃诛矣。”[1]卷9《与四路招讨司幕府李讽田裴元积中书二首》其一甚至说如果郑戬听信谣言,自己宁愿立即解职,也不愿在郑戬手下“忧疑自危”。尽管尹洙试图缓和二人之间的关系,但其嫌隙已不可避免。而且此文作于庆历三年十二月,与韩琦上奏罢修水洛城、罢免郑戬四路招讨使的时间相一致,二者之间颇耐人寻味。
尹洙在水洛城事件中被贬,与郑戬的矛盾也最终公开化。庆历四年五月尹洙贬知庆州,原知庆州孙沔以病辞,遂于六月徙知晋州,“会前守未满岁,有旨令洙待阙”。而按惯例尹洙不应待阙,于是怀疑郑戬谮己,上奏与郑戬辩论,写了《乞与郑戬下御史台照对水洛事状》。文中提到“自水洛城奉圣旨罢修已来,郑戬及刘沪朋党造作谤言,传于道路,其间多不详其本末。今且以众所传闻者两事明之”,一是造谣尹洙用四十多斤的大枷故意折磨刘沪,一是造谣对刘沪严加看守,致刘沪疾患。诬陷尹洙要致刘沪狱死,以快私愤。而尹洙则借此揭发郑戬“违圣旨,矫称朝命,专擅生事,诬谤陷人”。认为郑戬如委实以修水洛城有利,“只令论奏,别听朝廷指挥,岂可尚与刘沪文牒一面督促,及称专奉朝旨,遂致刘沪托此为名,故违本路节制”[1]卷21。指责郑戬、刘沪假公济私,借修水洛城之机提携至交党羽,为其提供升迁谋利创造条件。此指责与韩琦反对修建水洛城十三条理由之第十一条基本相同,不过韩琦言辞更为犀利尖锐,骂郑戬、刘沪等贪功求赏、不思国计,名为修城,实为转官酬奖,“人人只望事了转官,岂肯更虑国家向后兵马粮草之费”[6]1377。尹洙等人反对修城,打断了他们的梦想,这才是他们造作谣言的原因。至此,尹洙与郑戬等彻底决裂,誓言:“被此诬谤,若不陈述,臣虽瞑目,自衔恨九泉。”[1]卷21《乞与郑戬下御史台照对水洛事状》可见其愤恨之情何等强烈。
尹洙与郑戬的尖锐冲突,可能影响了其第四次被贬。尹洙第四次被贬源于董士廉讼尹洙欺隐公使钱,而以公使钱使用不当为借口打击对手,是郑戬常用的手段。知渭州张亢与郑戬议不合,郑戬遂揭发张亢过用公使钱,终致张亢被夺官。滕宗谅也被郑戬揭发在泾州枉费公用钱十六万缗,坐此由知庆州徙知凤翔府。边帅训练犒赏士卒开支较大,使用钱物较为随意,而且公使钱普遍不足,因此对公使钱的使用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当之处,如狄青亦曾被劾回易公使钱。尹洙在《论雪部署狄青回易公使钱状》中说“臣窃见自来武臣,将所赐公使钱、诸杂使用,便同己物。其狄青于公用钱物,即无毫分私用”,而所添兵数及官员数倍于旧,狄青等教阅军中将校“每有犒设,以此所费益多,若不别将钱物回易,即无由充用”[1]卷21。可见公使钱的不当使用,既有武将粗疏的主观原因,也有费用不足的客观原因。尹洙认为此等瑕疵,相较于守边御敌而言,只是细微诖误。而郑戬以此细微诖误频频发难,不能不说产生了很坏的影响。董士廉作为其下属,自然对此非常熟悉,其以欺隐公使钱讼尹洙,即有可能受此影响。在水洛城事件中,相较于刘沪、尹洙而言,董士廉受到的处罚最轻。尹洙、刘沪皆被降职贬谪,而董士廉只是别徙他路,罚铜八斤。就地位而言,刘沪是深受番汉民众拥护的边陲名将,亲自收复、主建水洛城,而董士廉只是一个帮助者。然地位高、所受处罚重的刘沪没有讼尹洙,地位低、所受处罚轻的董士廉却讼尹洙,其中原因固然有董士廉作为文职京官,不当枷械的冤屈之外,恐怕与其在郑戬部下作勾当公事,受郑戬影响有关。其实尹洙在拘械刘沪、董士廉之后,对他们还是相当礼遇的,曾写信要求部下“唯存其人,使尽辞于狱,自免闭塞之议”[1]卷9《与幕吏石辂李仲昌书》。而且自愧处置相戻,“所害不细,独欲迟留,以缓其事。故默默无所发,其实畏避,诚足深愧”[1]卷9《答秦凤路招讨使文龙图书二首》又一首。而董士廉却不依不饶,除了个人品质之外,当与其学习了郑戬的权术有关。尹洙在《答河东宣抚参政范谏议启》《答镇州田元均龙图书》《论朝政宜务大体疏》等文中多次表达了对以微过斥善士的不满,认为“阘茸辈唯欲摭人细过,不可不虑也”[1]卷10《答河北都转运欧阳永叔龙图书》又一首,而自己最终还是以公使钱使用不当这样的细微诖误而被贬谪,以致于死于贬所,不可不谓为不幸。
[1]尹洙.河南先生文集[M].明抄本.
[2]脫脫,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3]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4]周辉.清波别志[M].知不足斋丛书:第18集.
[5]魏泰著.东轩笔录[M].李裕民,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3.
[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黄以周,等,辑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7]司马光.涑水记闻[M].邓广铭,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9.
【责任编辑:韦琦辉】
2016-11-05
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委员会项目“尹洙集校注”(编号:1331)。
时国强(1975—),男,河南杞县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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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3600(2017)04-00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