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翠
(福建商学院经济贸易系,福建 福州350001)
P2P网络借贷风险传导机理探析
陈 翠
(福建商学院经济贸易系,福建 福州350001)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其中“云技术”、“大数据”的技术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也在逐渐的改变,一些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其中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快捷、方便、灵活的新型金融模式,已经逐渐被广大消费者认可,成为了互联网金融中一个发展较快的金融模式。然而在P2P网络借贷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其中的风险也逐渐的暴露出来,因此对P2P网络借贷风险传导机理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从P2P网络借贷的基本理论出发,对P2P网络借贷风险传导机理进行了研究,并分析了形成P2P网络借贷风险的动因,提出了几点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的建议,目的在于规避P2P网络的借贷风险,保证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顺利运营。
P2P网络借贷;风险传导机理;探析
P2P网络借贷是互联网的一个主要的业务模式,P2P是Peer to Peer的缩写,其借贷主要是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实现的,被国内的人称为“人人贷”,在P2P这种模式下存在着P2P借贷这个服务平台,主要是为P2P的借贷双方提供认定价值信息、提供信息交流、促成交易完成等服务。P2P具体的服务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手段、信用审核、借贷信息公布、逾期贷款追偿、信贷信息公布等。
与传统的金融机构贷款相比,P2P网络借贷有着自身的特点,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风险和收益较高。在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借款的客户大多数并不是在传统金融机构被初次接纳的客户,而是有着较高资金需求的客户,因此可以承担起较高的利率,投资P2P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对收益和保证金没有做出明确的承诺,如果借款者存在较高的经营风险,那么P2P投资者就会面临较大的违约风险。
其次,参与者比较广泛。由于P2P借贷平台参与方式灵活,并且准入门槛较低,只要借贷者的信用良好,在缺乏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也会取得贷款,因此P2P借贷的参与者比较广泛。现阶段参与P2P借贷平台主要是农户、个体工商户以及一些工薪阶层。
再次,具备较强的高效性和灵活性。P2P借贷的主要内容包括了借贷利息、金额、还款方式、期限、业务发生率、担保抵押的方式等,投资者和借款者在这个交易平台上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因此就要求在交易方式上具备较强的灵活性和高效性,不断满足投资者和借款者的需求。
P2P网络借贷平台在我国经过了几年的发展,根据不同借款人的类型进行了细分,其中主要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
(1)单纯的线上模式
纯线上模式是P2P网络借贷的原始模式,它是借鉴了美国的Prosper模式建立起来的,例如在我国2007年6月份建立起来的拍拍贷就是采用的纯线上模式,纯上线模式主要的特点表现为:第一对网络的依赖性较大,借贷过程主要是在线上进行,交易信息比较透明;第二贷款违约金和中介服务费是该模式主要的收入来源;第三有着较弱的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可以对借款人的信用进行评级,并根据不同的信用等级,规定出贷款额度和最高的贷款利率,借款人可以灵活的制定利率水平,这个模式不能提供抵押和担保,重视的是贷款人风险自律意识的提高。
(2)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2013年发展起来的,又被称作O2O模式,是在我国征信体系不健全,采用纯上线模式并不能很好的完成对借款人的调查这样的背景下,便产生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这种模式是在线下对各种资料进行收集调查,才考虑是否进行借贷,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因征信系统不健全所带来的信用风险。
(3)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又被称作“多对多”模式,这种模式是2006年在北京建立起来的,是借鉴了英国“Zopa”后建立的模式,例如宜信公司是这种模式在我国的典型代表,与其他运行模式不同的是该模式有着一个比较专业的第三方贷款人,这种模式中的借贷双方直接信息交流较少,借款合同并不需要在事先签订,借款人所需要的资金而是由第三方充当出借人借给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再由出借人来购买其手中的债权。
(4)担保或是抵押模式
主要是积极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开担保或抵押贷款金额,采用这种模式可以很好的降低运营风险。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P2P网络借贷风险传导的含义:由于受到一些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导致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运营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影响,是一种以特定载体为主要依托,逐渐向企业的业务关系和经营活动所蔓延,这样会给企业的经营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P2P网络借贷风险传导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因素:
(1)风险源
风险产生开始的地方被称作是风险源,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中主要会涉及到以下几个利益相关方:P2P网络借贷平台、资金借贷人、资金出借人、担保机构、外部环境。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主要风险主要包括:人员风险、操作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征信风险。人员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平台工作人员逆向选择风险和道德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平台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操作不合理所带来的风险,加大了平台运作的安全隐患;内部控制风险主要是由于内部控制不健全给P2P网络借贷平台带来的不利影响,会直接造成借贷平台偏差问题的出现;技术风险主要是指由于技术和外部环境不成熟所带来的问题,这样会对平台资金及信息产生直接的影响;征信风险主要是指P2P网络借贷平台并没有严格的调查借款人信用情况,也没有科学的评估借贷项目所产生的风险。
(2)风险传导路径
P2P网络借贷风险传导的导火索是风险事件,如果风险事件发生就会激发出静态的风险源,使静态的风险变为动态的风险流,动态的风险流会在P2P网络借贷风险中传递。P2P网络借贷风险事件并没有得到具体的限定,风险流的性质会受到很多事情的激发发生变化。
P2P网络借贷风险传导路径主要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划分:一个是内部角度和外部角度,主要包括外部传导、内部传导、内外部传导;另一个是直接角度和间接角度,主要包括了直接和间接传导。
P2P网络借贷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健全的金融管理体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业务的法制环境、监管环境并不能很好的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环境,当一个新兴的金融业务兴起的时候,必然会与现阶段的法律环境、监管环境发生矛盾,因此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经营的过程中就会发生一定的风险,下面我们就将对P2P网络借贷风险形成的动因进行分析:
(1)缺乏严格的网络借贷监管
P2P网络借贷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了严格的监管,由于监管的缺位,时常会发生网络平台交易者破产跑路的问题发生,并不能在风险发生的时候对风险进行预警,其中网络借贷监管缺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监管主体缺位。在第三方支付方刚开始起步的时候,相应的牌照和监管部门也没有得到明确,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部门也没有得到明确,虽然近几年来在法律地位上第三方支付企业已经被我国央行认可,获得了二百多个相关牌照,然而P2P网络借贷平台并没有受到严格的监管,还处于被监管之外,因此就导致了监管主体缺位,导致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其次,入门门槛和行业标准不明确。根据调查到2013年底我国国内已经有1000多家P2P网络借贷企业,然而已经注册的企业仅仅有200多家,很多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还处在任意发展的状态,因此这类非注册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有着较大的经营风险。
在我国大多数的P2P网络借贷企业实质上经营的业务与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并没有差异,但是在准入门槛方面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实际情况来看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经营从业牌照需要至少5000万元的注册资金,然而P2P网络借贷公司仅仅需要代办公司,花费几千块钱就可以取得表明有1000万注册资金的营业执照,一些公司只要申请到互联网的营业牌照,就可以进行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因此可以看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门槛较低,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违法乱纪的空间,例如出现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借贷平台进行非法放贷的行为。
(2)法律法规滞后
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证券法、保险法、银行法主要是针对传统金融机构所制定的,然而并没有制定出关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性格法律,只是制定出了一些中国银行与银监会的风险提示和规范。
(1)缺乏较强的贷前审查力度
经过调查显示,很多P2P网络借贷公司在借款人逾期30天没能偿还借款才公布借款人的信息,一些逾期的账款很多变为坏账,逐渐形成了不良贷款,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进行借贷之前并没有对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
(2)客户风险防控能力不强
从实际情况来看现阶段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数量较多,很多P2P网贷是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因此可能发生借款人过度负债的问题发生,产生资不抵债的运营风险。
(3)缺乏对内部员工的管理
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并没有较长的发展眼光,并没有重视对平台员工的培训,当出现新型借贷问题的时候,并不能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来防范风险,同时由于一些平台追求的是短期的盈利目的,对员工的考核缺乏了对责任机制和风险进行考核,不利于追究平台员工的工作责任。
从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运营的过程中会存在一些风险,因此我们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防范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可以采用以下对策:
为了降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风险,应该提高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可以采用牌照制,提高进入P2P网络借贷市场的标准,要求相关的监管部门履行好自身的监管职责,首先要提高P2P网络借贷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例如将最低限额定位在1000万元,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控制P2P网络借贷公司的发展速度,也保证了一些P2P网络借贷公司的实力,大大的提高了投资者的信心,提高了P2P网络借贷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其次相关部门要在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运营前,严格的审查其业务能力和经营资格,并根据审查的结果给予P2P网络借贷平台一定的权利;再次监管部门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出台针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相关法律,保证监管部门在监管的过程中可以有法可依,减少不法分子钻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空子,降低运营风险。
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经济背景下,为了保证P2P网络借贷交易平台的顺利运营,我国的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市场推出机制,加强对P2P网络借贷交易平台的管理,要对P2P网络借贷交易平台的运营情况进行定期的核查,要严格处罚一些影响P2P网络借贷业务正常运行的平台,对于情节严重的要进行破产清算的处理,避免不良影响逐渐扩散到P2P网络借贷交易的过程当中去。
首先,P2P网络借贷交易平台在借贷之前要严格的审查借款用途的风险,这样可以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同时也要防范期货、股票等高风险的投资业务,借款人在进行借款的时候要提供必要的借款证明,借贷平台要对贷款资金进行实时的跟踪,在需要的时候要进行实地的考察;其次P2P网络借贷平台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例如可以参照借款人中国银行的资信记录;再次对于涉及借款数额较大的客户,借贷平台可以采用面谈的方式,提交相关的资信调查资料,借贷平台要严格的审查这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
综上所述,P2P网络借贷平台是对传统金融的补充,可以有效的解决我国一些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因此我们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其中存在的风险,要加强对风险机理进行认真的研究,积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来降低P2P网络借贷过程中的风险,做到合法经营,这样才可以为广大消费群众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1]蔡瑞媛,温小霓.现代信用借贷的创新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 [A].第九届中国软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集 (下册)[C],2013.
[2]卓素燕.P2P网络信贷公司的市场发展困境及经营策略选择——以拍拍贷公司为例[J].管理现代化,2013(03).
[3]钟勇.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及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启示[A].2014全国金融创新与经济转型博士后学术论坛论文集[C],2014.
[4]唐姣,刘弋驰,李雪丽.P2P个人风险识别研究[A].2015年(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论文[C],2015.
[5]艾丽淑.国内P2P网络借贷逾期率影响因素研究与社区网络构建建议[D].西南交通大学,2015.
Analysis on the Risk Transmission Mechanism of P2P Network
CHEN Cui
(Economy and Trade school Fujian Business University,Fuzhou Fujian 350001)
Since the beginning of the 21st century,the development speed of China's Internet has been greatly improved.The technology of"cloud technology"and"big data"has also been greatly improved,and the consumer's consumption concept has gradually changed.Some Internet technology-based"Internet finance"has been formed,including 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 is a fast,convenient and flexible new financial model,has been gradually recognized by consumers,has become a fast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finance Financial model.However,while the P2P network borrowing platform is developing rapidly,the risk is gradually exposed.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study the risk transmission mechanism of P2P network borrowing.This paper studies the risk transmission mechanism of P2P network borrowing from the basic theory of P2P network lending,and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risk of P2P network borrowing,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prevention of P2P network loan risk,aiming at circumventing P2P network Borrowing risks,to ensure the smooth operation of P2P network lending platform.
P2P network lending;risk transmission mechanism;Analysis
F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7327(2017)-05-0064-04
陈翠(1984-),女,山东威海人,福建商学院经济贸易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金融保险。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JAS160658)。
编辑: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