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杜林论》中的公平正义观及当代价值意义

2017-04-12 19:18童吉鹏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杜林反杜林论平等观

童吉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论《反杜林论》中的公平正义观及当代价值意义

童吉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公平正义是人们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追求公平所形成的观念反应,反映了人们对切身利益的追求。结合《反杜林论》,阐明了恩格斯历史的、具体的公平正义观。《反杜林论》中的公平正义观不仅在当时对消除杜林公平正义观的谬误及影响产生了根本性的作用,确立了研究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科学方法,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且在当代社会发展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当代价值

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超越了以往一切形态的阶级平等观,是建立在批判的基础上的。首先,批判资产阶级鼓吹超阶级的现实平等观,将这种平等观拉回了现实,强调了平等观带有主体性、历史性、阶级性等特性意识形态。其次,批判了以往空洞抽象的平等观,将抽象的平等观拉回到现实世界中有实质性内容的平等观,使以往只在政治领域的平等,进一步扩展到经济、社会等具有广泛内容的平等。紧接着,马克思、恩格斯又批判了杜林鼓吹的平等观念的永恒真理,指出了平等观的历史性,赋予了平等观科学性,更加注重对平等主体现实关怀,把真实、具体的平等观还给了现实。最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实现具体平等的要求,用革命方式推翻资本主义剥削形态下的平等观,实现整个社会的平等。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构成了科学社会主义大厦的基本政治基点。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杜林平等观的批判

(一)对杜林方法论的批判:阐明研究公平正义观的科学方法论

杜林研究公平正义问题的哲学基础,既没有突破形而上学思维的局限,也没有逃出唯心主义方法论的羁绊,而是机械地将数学方法与数学思维方式运用到包括社会历史在内的一切研究领域,运用错误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设想“两个意志完全平等的人”[1]125来完成他对社会正义问题的分析,暴露了他考察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先验主义本质。

首先,杜林的公平正义观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哲学基础之上。杜林认为“形而上学是不三不四的东西”[2]164,对辩证法的认识也极为模糊。杜林认为矛盾是一个范畴的东西,不能归于现实,在事物中不存在矛盾。对杜林哲学上的荒谬观点,恩格斯说,杜林包罗万象的哲学体系既没有给人们提供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也没有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杜林鄙视形而上学,却首先将矛盾排除于万物之外,而且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已经充分证明了自然界的运行是辩证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

其次,杜林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的途径是关于“两个意志”的设想。杜林认为在数学领域存在基本公理,如二乘二等于四等,是人们在思维中抽象、提炼出来的,这是一切都不可违背、永远存在的基本公理,那么在社会历史领域也存在类似原则。恩格斯对杜林这种机械的思维方式进行了全面的批判,恩格斯指出,杜林设想的两个完全平等的人在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运用于这两个人的所谓公理实质是一种唯心主义先验论,丝毫解决不了社会平等和公平正义问题。

再次,杜林把破坏公平正义的原因归结为政治暴力是一种偏见。杜林认为,政治暴力是造成社会一切非正义事情的根源,是绝对的坏事,使用暴力会使人道德堕落。由此一来,政治暴力成了一切社会现象的决定性原因。恩格斯对杜林的这种偏见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政治暴力不是单纯的意志行为,它需要支配暴力的物质手段即金钱,而金钱不是由暴力产生的,充其量暴力只能使金钱发生转移。因此,暴力的本源是经济力量,并且暴力被迫为经济状况服务。

总之,杜林的公平正义思想建立在唯心主义、形而上学的哲学基础之上,既没有依据社会现实状况,也没有认识到经济因素的决定性作用,因此,这种理论充其量只能是对公平正义的空洞呐喊,在解决社会问题方面起不到任何作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其进行了揭露和批判,他的公平正义观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反对仅仅从道德领域或基于情感上的义愤来吁求公平正义,而将其深深植根于经济事实来探究它的内涵和实施路径。

(二)对杜林平等观的批判:揭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表现

考察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不仅要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之中,研究每个时代的生产力发展状况,研究各个时代的政治制度,还需要研究公平正义与平等的关系,因为公平正义与平等观念密切相关。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判了杜林带有经验主义的、抽象的平等观,并阐明了平等的阶级性及其发展历程,揭示了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表现。

首先,对杜林“平等公理”的批判。杜林从社会分解出最简单的要素即两个人,然后设定一个不言而喻的公理,即一方不能命令另一方,由此得出的结论是社会生活中存在“道德正义的基本形式”和“法律正义的基本形式”,恩格斯称这种公理是儿童游戏式的公理。由此而产生的平等理论也就完全是空想了。这是经不起现实考验的,是自相矛盾的,为了摆脱困境他不得不承认不平等的存在。

其次,阐述平等的发展历程及其阶级性。恩格斯在批判杜林超历史、超阶级的平等观时指出,阶级社会中各个阶级要求平等的实际内容不同,平等具有阶级性,我们要提倡无产阶级的平等,反对资产阶级的平等。同时恩格斯对平等观的发展过程进行了历史考察,指出历史上已存在的三种平等观,即古代平等观念、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念和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念。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平等观,最初在反对封建统治的斗争中产生,但是其平等要求的表现形式为“原始的基督教”,后来以资产阶级的平等论为依据。无产阶级反对一切社会不平等是革命本能的体现,并要求进一步取消资产阶级的平等观,其本质就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本身。

最后,提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表现。在西方,从古希腊时代到中世纪,公平正义观是以人的不平等为基础的,资产阶级产生之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则是以“平等权利”为核心的。而在马克思、恩格斯这里,无产阶级公平正义观的实质是消灭阶级、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进一步阐述了平等与正义的关系,揭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重要表现。

总之,恩格斯在批判杜林唯心主义平等观的基础上,论述了研究平等问题的唯物主义科学方法和平等的物质基础及其发展历程,恩格斯反对杜林从平等、正义之类的虚幻概念出发,制造出一种超越历史和阶级的永恒正义论。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公平正义是人们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追求公平所形成的观念反应,这种观念属于历史的范畴。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在批判资产阶级的平等观的基础上,汲取了人类历史上的关于平等观念的精华,做出了科学理论的总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是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念的本质要求,恩格斯曾说:“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就是消灭阶级”[3]75。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消除阶级差别和对立是实现平等的历史的、必然的前提。而在阶级形态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无产阶级作为伟大革命阶级的联合体,必将是作为消灭剥削阶级的主要力量,同时无产阶级也将随着资产阶级的灭亡,进而失去自身的阶级属性,从而使每一个人从阶级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成为一个真正自由平等的人,使全体自由人的联合体将成为现实。

其次,从政治平等延伸到经济、社会平等是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观的现实要求。无产阶级对经济、社会平等的要求,不仅突破了以往一切平等观念的狭隘和局限性,也揭示了资产阶级政治平等的虚假性,将杜林宣称的抽象平等观拉回到了现实世界,将妇女儿童的权利拉升到了与其他平等权利同等重要的位置,带有具体实质内容的平等观。马克思、恩格斯平等观要求消灭阶级剥削、消除阶级对立、实现经济平等,实现人自由全面的发展。

最后,马克思、恩格斯的公平正义观是无产阶级社会解放的重要价值基点。

无阶级的社会的典型特征之一是人类社会从国家政体解脱出来,国家的统治职能随着阶级剥削、阶级对立的不存在而消失,社会随即取代了国家的公共职能。在无阶级社会,人们追求获得社会解放的最好组织形式,就是要收回国家的政权,实现社会自治。而该组织形式是无产阶级平等观现实所要求的。在无阶级社会里,无产阶级的平等观成为社会的主要价值。

综上所述,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平等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拥有不同的具体内容。在阶级社会里,关于社会平等的追求,大多都是反应统治阶级的利益诉求,都带有严重的等级、制度性压制及歧视色彩。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下,只要存在剥削、等级制度、阶级的对立,平等就只能是统治阶级的平等,在阶级社会中的平等要求都必然是荒诞无稽。因此,马克思、恩格斯公平正义平等观实质就是要消灭剥削、消灭阶级,最终目标是实现人全面自由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平等。

三、《反杜林论》公平正义观的当代价值

(一)为评价资本主义公平正义观提供了科学的指导

19世纪中后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巨大变革。在经济上,商品经济的发展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取代了封建社会的经济生产方式,并逐渐出现了垄断资本主义;在政治上,资产阶级作为封建势力的竞争者,迫切要求摆脱封建桎梏、消除封建社会的不平等,要求实现资产阶级的自由和权利平等。小资产阶级思想家杜林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是狭隘的,他仅仅在表面上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现象,但未能看清这种非正义背后的经济根源,他不仅在其著作中恶毒攻击马克思的经济思想,特别是剩余价值学说,而且还宣扬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观点。

对此,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是资本主义制度辩护士凯里的追随者,指出杜林的肤浅之后,恩格斯又分析了各个社会的生产方式及其更替的过程,系统考察了阶级、不平等和私有制的起源问题,深刻阐述了生产、交换和分配之间的辩证关系,揭示了消灭阶级和阶级压迫的正确途径。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要求的自由、平等、博爱相对于封建社会的不平等在历史上是一种进步,资本主义公平正义观是基于商品经济和契约关系上的平等权利观念,同时恩格斯进一步指出,真正揭示资本主义公平正义观经济根源的是马克思的《资本论》。

这样,恩格斯就科学地阐述了资本主义公平正义观的实质是以资产阶级拥有平等权利为核心的一种“自由、平等、天赋人权”观念,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意义,但是由于自身生产方式的局限性,资本主义公平正义观注定会被一种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观念所取代。

(二)为建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指明了方向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判杜林错误的公平正义观的同时,论证了公平正义的重要实质,并指出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要采取同经济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分配方式,这些经典阐述为建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发展方向。

首先,强大的经济力量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前提。恩格斯在该著作中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时,阐述了经济生产方式必须同现存的社会制度相适应,并指出解决此问题的方法在于当前的物质事实。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作为一种更有利于社会进步更符合人类发展的观念,它首先应该能够给人们提供更优越的物质财富,这就需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拥有强大的经济力量。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要以物质事实为前提,把发展经济作为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一个重要任务来执行。

其次,合理的分配方式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保障。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普遍的公平原则”[4]256时,深刻地揭露了杜林关于分配的观点是极为荒谬的,因为杜林先生认为分配是一种纯粹的意志行为,和生产方式毫无关系。换言之,社会分配是与社会生产和交换相联系的,同时与“劳动”密不可分,绝不是个人意志的一厢情愿。同样,社会主义社会采取何种分配方式,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决定的,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生产与交换的分配方式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保障,反之,则阻碍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的实现。

最后,要勇于改革创新,在实践中建立与发展社会主义公平正义观。由前文恩格斯论述公平正义观的辩证性可知,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公平正义的发展形式是否定之否定,并且呈螺旋式上升状态。虽然恩格斯是在论述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得出这种结论,但是在同一社会形态中,公平正义的发展也遵循着否定之否定的规律。

(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了重要参照

《反杜林论》中的公平正义观是以西方社会形态演变为依据的,它与西方社会的传统文化密不可分。而我们国家作为拥有古老文化的东方大国,在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方面除了和西方社会有一定的共性之外,还有一些特殊性。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我国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打下良好的物质基础。但同时,我国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地区差异、贫富差距的逐渐扩大等。结合《反杜林论》中的公平正义观和当前形势,我国在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方面还需要做出不懈的努力。

首先,建立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经济生产方式,努力创造使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物质财富。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详细论述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如何实现从必然王国到自由王国的飞跃,在这里恩格斯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能够给人们提供一种物质充裕、精神自由的生活,最终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5]278。我国现阶段在经济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根据我国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仍然比较落后的现实,我们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宏观调控下健康平稳地发展,为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

其次,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人民物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弊病。《反杜林论》的公平正义观也强调,经济生产是实现社会主义的物质手段,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消除社会不公平现象,消灭阶级,实现社会全体成员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由此可见,社会主义社会不仅能够拥有足够的生产资料,更重要的是能够有计划地使用这些生产资料,以此消灭束缚人的发展的异己力量。我国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能够保障市场经济的安全运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给社会成员带来安全感,增加社会成员对社会的信任度。

总而言之,《反杜林论》的公平正义观作为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最终目标,不仅有助于科学评价资本主义的公平正义观,有助于正确认识并建立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观,而且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照。

[1] 恩格斯.反杜林论[M].2版.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

[2]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3] 王 广.正义之后:马克思、恩格斯正义观研究 [M]. 1版.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0.

[4]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5]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1版.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责任编辑 郜春霞]

On the Concept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in theAnti-DuhringTheory and Its Contemporary Value

TONG Jipeng

(SchoolofMarx,ZhongnanUniversityofEconomicsandLaw,Wuhan430070,China)

The concept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is the reaction of the people in the course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pursuit of fairness is formed by reaction of the pursuit of immediate interests. Based onAnti-Duhring, the paper discusses and clarifies the historical and specific concept of Engel’s fairness and justice of Engels. The theory of justice inAnti-Duhringat that time has a fundamental role in eliminating the error and influence ofDuhring’s view of justice, it also established the scientific methods to study Marx’s view of justice, which enriched the theories of scientific socialism, and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of contemporary value in the contemporary society.

Marx doctrine; fairness and justice; contemporary value

2016-11-28

童吉鹏(1989- ),男,江西上饶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

A811

A

1671-8127(2017)02-0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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