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瑛 辉
(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与抗日民主政权
孙 瑛 辉
(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4)
中国共产党根据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要求,于1936年提出了民主共和国主张。但由于国民党方面的原因,这个主张并没有在全国成为现实。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贯彻了民主共和国主张的基本精神,是具有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地方政权。无论是民主共和国主张,还是抗日民主政权建设,它们都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将“民族”和“民主”事业进行到底的决心与勇气。它们不仅在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对今天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也有一定的现实启示。
中国共产党;民主共和国;抗日民主政权
1936年,中国共产党根据抗日战争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提出了民主共和国的主张,但这个主张并没有在全国成为现实。1937年全国抗战开始后,中国共产党立足于各抗日根据地,着手开展抗日民主政权建设。这种抗日民主政权,是民主共和国主张的政治延伸,性质上属于民主共和国的地方政权范畴。也就是说,抗日民主政权是民主共和国主张在抗日根据地的具体表现或实践方式。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和抗日民主政权,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抗日战争的历史上以及在中国革命的历史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是伴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展开和新形势下的新要求而提出的,中共中央在有关决议中对这个主张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开始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面临的主要矛盾。1935年华北事变后,中日民族矛盾进一步激化。同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发表宣言,即《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要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愿意参加抗日的武装部队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组织全中国统一的国防政府”、“组织全中国统一的抗日联军”,抗日联军要“在国防政府领导之下”[1]522-524。这里所说的国防政府,还不是后来所说的民主共和国,因为后来所说的民主共和国是实行民主共和制度的国家政权,而国防政府则是通过谈判或协商而成立的“救亡图存的临时领导机关”[1]523。另外,后来所说的民主共和国是以国民党中央政府为主体进行民主改造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政权,而这里所说的国防政府是不包括国民党中央政府的,只包括一切愿意抗日的地方政府。
1935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瓦窑堡会议上通过决议,把自土地革命战争开始以来的“工农共和国”的主张改成“人民共和国”的主张。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调整,主要是“为了使民族统一战线得到更加广大的与强有力的基础”[1]610。“人民共和国”与“工农共和国”显然是有区别的。毛泽东在这次政治局会议后召开的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做出了解释:工农共和国的政治主体是“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人民共和国则除了这三个阶级之外,“还要加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2]156,即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抗日的分子。他指出:中国的阶级关系在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过程中发生了变动,民族资产阶级明显“有了参加抗日斗争的可能性”,在我们的共和国中“现在则可能增加一个民族资产阶级”[2]158-160。可见,与工农共和国相比,人民共和国的政治主体范围要更广,要将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抗日的分子容纳进来。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倡导建立的人民共和国,是共产党独立领导的国家政权,还不是后来所说各党派合作的、只能是以国民党为主体的民主共和国。在这次政治局会议的决议中,中央对国防政府问题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决议指出:无论是“哪一阶级,哪一政治派别,哪一社会团体,哪一武装队伍”,只要愿意参加抗日,就“可以加入国防政府”,也“可以加入抗日联军”[1]607。这里所说的国防政府,仍然是一切反日反卖国贼的力量“加入”的“联合战线的政权组织”,并且“反日反卖国贼”就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与卖国贼头子蒋介石”[1]604。可见,无论是“人民共和国”还是“国防政府”,都不是后来所说的民主共和国。但是,“人民共和国”和“国防政府”体现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抗日力量,体现了或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主的原则,这些是同后来的“民主共和国”主张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民主共和国主张同这时的国防政府主张、人民共和国主张是有一定联系的。
1935年底以后,国内形势发生了重要变化。由于日本在华北势力的扩张和全国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使国民党政府面临的内外压力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蒋介石开始试图用政治手段解决中共问题,国民党方面开始派人同共产党人接触,探讨“共同抗日”的问题。1936年2月下旬,国民党方面派人与陕北的中共中央接洽,商谈“联合抗日”的问题。尽管国民党把这看作是解决中共问题的手段,但和谈的大门毕竟是开启了。鉴于国内形势的这种变化,中共中央于1936年5月5日发表《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表示愿意同国民党方面停止内战、共同抗日,并且在这个通电中不再使用“卖国贼头子蒋介石”的提法。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了给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和国民党全体党员的一封信(即《中国共产党致中国国民党书》)。在这封信中,明确要求国民党同全国各党派、各界人士与爱国人民一道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共和国”[3]429。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具体阐述了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主张。其内容主要有:
第一,民主共和国的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民主共和国是“全国各党各派各界爱国领袖与爱国人民”[3]431的国家政权,包括全国“一切党派及一切阶级,只除开汉奸在外”[3]479。这就是说,民主共和国具有最广泛的民族性,是联合一切抗日力量的国家政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4]96。这个民主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基于普选”的“国会制”[3]480,即国民大会制度。通过这种国民大会制度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与“苏维埃制度”存在的区域相比更具有“普及”性的特点,比国民党在“全中国主要地区上”推行的“一党专政”的政治制度更是“大大进步的”[4]95。
第二,民主共和国的政纲。民主共和国“政府的主要纲领”,既要“抵抗外侮”,还需“给予人民以民主权利”,更得“发展国民经济以至免除人民生活上的痛苦”[3]429。这就是说,民主共和国以抗日、民主和改善人民生活为主要政纲,或者说是以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实行民主、改善民生为主要政纲。中央指出:建立这样的民主共和国,才能充分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不断“提高他们的觉悟程度与组织力量”,进而实现“团结一切抗日力量”保家卫国、“预防中国人民遭受亡国灭种”的“惨祸”[4]95。民主共和国的政纲,体现和反映了“殖民地与半殖民地中国”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必然要求,能够凝聚力量,“为着实现这样的目标而斗争”[3]429。
第三,民主共和国的建立。在当时的条件下建立民主共和国,要经由这样的历史过程。首先,由“各党各派各界各武装队伍的代表”召开“国防会议”;其次,由国防会议“产生全国统一的国防政府”;再次,由国防政府组织召开国民大会。经过这一系列步骤诞生的国民大会,不仅能够体现“全国人民普选”的原则,而且还成就了“民主共和国的最高权力机关”[3]430。这就是说,国民大会召开后,原来的国防政府将不再存在,形成由国民大会产生的新的民主政府。中国共产党还明确宣布:在这个民主共和国建立之时,“苏维埃区域”即可转变为它的“一个组成部分”,既要派出代表“参加全中国的国会”,而且还要遵照民主共和国的制度要求,保证“与全中国一样的民主制度。”[3]429这就是说,国民大会召开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和口号也将不再存在。这样,就建起了“全中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3]429。
第四,民主共和国与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如果按照上述主张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实际上就意味着形成了一个以国民党为主体的国家政权。那么,中国共产党又如何实现自己的纲领或奋斗目标呢?中共中央指出:当这个兼具“抗日”和“民主”的“民主共和国建立之后”,对“苏区人民与原有武装力量”还是要坚持党的“绝对的领导”,党在“人民群众的抗日斗争”和“日常经济政治斗争”中要实行独立自主的原则,在“政治的与军事的力量”方面还要巩固和加强,一直到中国民主革命“基本任务彻底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前途的实现”[4]96-98。也就是说,在以国民党为主体的民主共和国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有能力逐步实现自己的纲领或奋斗目标。
此后,中国共产党多次要求国民党改革政治机构,使国民政府真正成为国防政府,并多次提议召开真能代表全国民意的国民大会或临时国民大会,使民主共和国成为现实。但由于国民党当局在同共产党合作抗日的同时坚持一党专政,不肯采取具有实质性或根本性意义的民主改革,拒绝实行民主制度,所以,中国共产党所提出的建立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并没有成为现实。
由于建立全国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主张没有成为现实,中国共产党开始着手在抗日根据地范围内建立抗日民主政权,这是民主共和国的地方政权的实践方式。
1937年7月全国抗战开始以后,国民党在政治上承认了共产党的合法性,双方在抗日救国的历史主题下再次携手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正式建立。共产党领导的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和新编第四军,先后开赴华北、华中敌后开展游击战争。开展游击战争,必须有根据地作为依托,特别是“处于敌后的游击战争,没有根据地是不能支持的。”[5]4181937年8月下旬,即八路军开始向华北敌后挺进之际,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就提出了我军的游击战争要担负创造抗日根据地的任务。抗日根据地建成的标志,是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因为没有政权的力量就不能给游击战争以有力的支持。所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张闻天、刘少奇等中央领导人对我军和地方党组织发出了一系列关于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指示,毛泽东、刘少奇还在有关文章中专门论述了抗日民主政权问题,以指导各地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到193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在华北、华中敌后的9个地区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到1940年,已经在华北、华中、华南敌后的16个地区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加上陕甘宁边区的抗日民主政权,共在全国17个地区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
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主要有这样几种途径:一是独立自主地建立抗日民主政权。所谓独立自主地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就是在那些从日军或伪军、伪政权手中收复的地区,或国民党军队和地方政权完全退走的地区,召开抗日人民代表会议,“由抗日人民代表会议直接产生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府”[6]260。这些地区的政权,是中国共产党依靠自己领导的武装力量和群众力量建立起来的,而不是通过同其他力量的合作来建立政权。二是同其他力量合作建立抗日民主政权。所谓同其他力量合作建立抗日民主政权,就是有些地区在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到达之前,已经存在着抗日的武装力量,这些抗日武装力量或是在形式上隶属于国民党军政系统,或是当地的抗日团体组织的武装力量,或是抗日人士自己组织的武装力量。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可以组织和发动这些抗日民主力量,通过合作的方式来建立抗日民主政权。三是改造旧政权、建立抗日民主政权。所谓改造旧政权,就是在国民党军队已经退出但地方政权没有退走的一些地区,依靠群众来改造这些旧政权。改造这些旧政权,主要是推动旧政权采取有利于抗战、有利于实行民主和改善民生的政策,并采取措施撤换旧政权中贪污腐化、坚持反共立场或勾结日伪的人员,充实新人员。这样,就逐步地把旧政权改造成为抗日民主政权。四是把原有的根据地政权转变为抗日民主政权。这种途径,指的是陕甘宁边区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的建立。陕甘宁边区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工农民主政权的典型范例。为贯彻中央在瓦窑堡会议上提出的将“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的政治要求,陕甘宁边区响应中央的有关精神,从1937年5月开始实行适应抗日战争需要和建立民主共和国要求的新政策[7]51-54,从而形成了党领导的第一个抗日民主政权。各地区抗日民主政权的名称并不完全一致,省级地区有的称为“政府”,有的称为“行政委员会”,有的称为“行政公署”。称为“行政公署”的,一般是由旧政权改造而建立起来的。县一级和乡一级都称为“政府”。
对于抗日民主政权的性质,毛泽东有过专门的解释和阐述。1940年3月,毛泽东提出:在全国抗战的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即一切“赞成抗日”的和一切“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具有阶级联合性质的“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5]741。一方面,这个政权要坚持无产阶级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另一方面,这个政权还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和包含着全国各抗日阶级、阶层、党派的合作。“一切党派只要抗日、不反对民主,一律有合法的地位。”[6]175所谓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就是代表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根本利益和要求,保证他们的抗日民主权利。也就是说,“当着各阶层人民内部发生利害冲突与斗争的时候”,这个政权就会发挥“调节这种冲突与斗争”的功能[6]174。所谓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就是那些赞成抗日、赞成民主的人们联合起来,在民主的基础上对汉奸和反动派实行专政。“对于汉奸,对于反对民主的反动势力”,要进行坚决地镇压和“不客气的专政”[6]174。所以,抗日民主政权就是抗日战争条件下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
抗日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参议会制度。各根据地最初尝试建立抗日民主政权,是采取抗日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形式,各地抗日人民代表会议的名称也未统一。1938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了《省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由遴选的各界代表人士参加,作为省政府了解民意、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咨询机关。这个条例公布后,“参议会”这个名称就有了合法性。此后,各根据地各种名称的抗日人民代表会议便都称为参议会了。各根据地的参议会的参加人员,称为“参议员”或“议员”。各根据地的参议会,也不是咨询机关,而是权力机关。参议会制度(以陕甘宁边区为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边区、县、乡三级设立参议会,作为该级的权力机关。(2)由选民按直接、平等的原则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一定数额的参议员,边区和县可以聘请不超过议员总数十分之一的参议员,组成各级参议会。(3)边区和县参议会从参议员中选举议长、副议长和常驻委员,主持参议会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而乡参议会则没有设立议长、副议长和常驻委员的要求,只需在开会时推举出3人组成的主席团主持会务即可。(4)参议会的职权是选举、罢免、监察及弹劾政府和司法机关的公务人员,通过或修改单行法规,批准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计划和预算等。乡参议会不设专门的司法机关,也没有通过或修改法规的职权。(5)在参议会闭会期间,由政府委员会按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力机关的权力,参议会的常驻委员(包括议长副议长)不能行使权力机关的权力。(6)各级参议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议事和决策。(7)各级参议会受中国共产党同级党委的领导。
抗日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即参议会制度,是与“三三制”原则联系在一起的。这个原则,同中共中央以及毛泽东本人对抗日民主政权性质的认定是一样的。中央指出:参议会的组织与实施要“根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原则”,它在人员分配上,要体现三个“三分之一”,他们分别是“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不左不右的中间派”,这种比例关系只是“大体上的规定,各地须依当地的实际情况施行”[5]742-743。这里所说的各占三分之一,是指在参议会的参议员中和政府委员会的委员中都各占三分之一,而不是指一般工作人员。在这个指示中以及随后毛泽东在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所作的报告(即《目前抗日统一战线中的策略问题》)中,对这个原则作了解释:抗日民主政权中的共产党员,代表着无产阶级和贫农,要保证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以实现“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5]742;抗日民主政权中的进步分子,代表着小资产阶级,即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乡村的中农,使他们在政权中占三分之一,这对于争取“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群众”,“将有很大的影响”[5]742;抗日民主政权中的中间派,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对中间派的争取是孤立顽固派的“一个重要的步骤”,“我们必须谨慎地对待他们”[5]742。可见,抗日民主政权的“三三制”原则,既保证了中国共产党对抗日民主政权的领导,又团结了各方面的力量,扩大了抗日民主政权的群众基础。
各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也有统一的施政方针。1937年10月,刘少奇在《抗日游击战争中的若干基本问题》中就指出:根据地的“民族统一战线的政府”的基本任务有:“普遍地武装人民,动员人民参战”;“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改善人民的生活”;“肃清汉奸,取缔一切阻碍与破坏人民参加抗日战争的行为”[6]89。这里所说的施政的基本任务,也就是施政方针。可见,中国共产党在刚刚开始创建抗日民主政权之际,就明确提出了这种政权的施政方针。1940年3月,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抗日统一战线政权的施政方针”的基本出发点,即“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保护抗日的人民”、“调节各抗日阶层的利益”、“改良工农的生活和镇压汉奸、反动派”[5]743。这里所说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施政方针。194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这个施政纲领共21条,是抗日民主政权施政方针的具体化。这个施政纲领实际上是一个“范本”,敌后各边区抗日民主政权的施政纲领同这个施政纲领的基本原则都是一致的,只是体现了不同地区的具体特点而已。
抗日民主政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从政权的建立来看,抗日人民代表会议相当于民主共和国主张中的“国防会议”,各根据地的参议会相当于民主共和国主张中的“国民大会”。从政权的性质看,抗日民主政权和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政权,都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从政权的组织形式看,抗日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即参议会制度与民主共和国主张中的政权组织形式即国民大会制度基本相同,只是参议会的议员有少量是通过邀请产生的,而民主共和国主张中的国民大会的代表都应由选举产生。从政权的基本政纲看,抗日民主政权的基本政纲和民主共和国主张中的基本政纲都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实行民主和改善民生。所以,抗日民主政权实际上可以看作为民主共和国主张在抗日根据地的具体实践,抗日民主政权作为地方政权有民主共和国的性质。当然,如果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在全国成为现实,它的中央政权和大部分地方政权不可能由共产党来领导,但中国共产党早就指出,在民主共和国建立后,共产党领导的区域是民主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只是在自己的区域内进行独立领导。可见,若是民主共和国真能转变成为现实,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显然就是这个民主共和国的一种地方政权。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和抗日民主政权,在抗日战争和中国革命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政治纲领,就是在其民主共和国主张和抗日民主政权实践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政治纲领,就是建立“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它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是“民主集中制”[5]675-677。按照这时的民主共和国主张所建立的国家,还不是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而是以国民党为主体的民主共和国。但这样的国家在国体上已经不再是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的专政,而是包含着各革命阶级的、包含着局部地区(原苏维埃地区)的、体现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这样的国家在政体上是国民大会制度,国民大会制度不是集权制,而是一种民主制,这种民主制也包含着一定的集中,可以看作是一种民主集中制。所以,民主共和国的主张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纲领在当时条件下的体现,抗日民主政权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纲领在根据地的实施,也是民主共和国主张在根据地的具体化和体现与实施。
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这个主张表示民主共和国成立后共产党领导的区域将成为这个共和国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国民党区域实行同样的民主制度,这就在实际上承认了国民党的执政地位和主体地位,从而表达了对国民党地位的尊重,有利于两党关系的缓和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也得到了其他抗日民主力量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公布后,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即第三党)、中华民族革命同盟、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等民主党派、抗日团体以及国民党内的抗日反蒋派别都要求国民党当局召集人民救国会议、讨论救国方案,并继续主张成立抗日的国防政府。虽然他们很少使用“民主共和国”的提法,但这些主张实际上都是对民主共和国主张的响应和拥护。1936年12月张学良、杨虎城在发动西安事变后通电全国提出的“立即召开救国会议”、“改组南京政府,容纳各党各派共同负责救国”[8]596的要求,1937年2月中共中央致中国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电中提出的“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代表会议”等主张以及“苏维埃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4]157-158等承诺,宋庆龄1937年2月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关于“尽速召开国民会议”,把“民主政府真正变为事实”[8]602的要求,1937年7月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致国民党电中提出的“提前召集国民代表大会”[9]24等主张,都体现了建立民主共和国的要求。所有这些主张或要求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和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各抗日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战时期的战略基地,党在根据地从事的民主政权建设,为赢得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权力的机关,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斗争起着重要支持作用的机关。发挥抗日民主政权的作用,是夺取抗日战争胜利的一个基本条件。而发挥抗日民主政权的作用,关键在于通过这个机关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关于坚持抗战、实行民主、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这些政策主要有:一是对敌斗争的政策。主要组织民众参军参战,保证人民军队作战有关物资的供给,组织民兵和自卫队,打击敌伪。二是民主参与的政策。主要是组织民众进行民主选举,参与民主议政和民主决策,进行自我民主管理。三是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政策。即通过开展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抗的活动密切党政军民关系。四是减租减息政策。通过减租减息,既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生活,又照顾了地主的应有利益,有利于抗日和生产。五是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即通过贯彻党的工商业政策,团结工商业者,活跃根据地的经济。六是发展生产的政策。主要是开展生产运动发展农业生产、副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满足战争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等等。通过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调动了根据地各方面的积极主动性,促进了根据地各方面工作的发展,特别是人民武装力量的发展。到1945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时,各抗日根据地共有“近百万的正规军、二百余万民兵、近千万自卫军”[10]142,这就在武装力量上保证了大反攻的实行,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所提出的建国主张,实际上也是民主共和国主张的持续发展与更新。自1938年10月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中国共产党在全国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坚持抗战、团结与进步和反对投降、分裂与倒退[11]143的问题。既然中国共产党设想的、通过国共双方联合来建立的民主共和国无法实现,那么在此后的六年内,中国共产党便不再向国民党方面提出这个要求。到1944年,敌后各抗日根据地的人民军队相继转入反攻,全国抗日民主力量发展壮大。与此同时,国民党却因为始终不放弃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造成了国统区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严重危机。1944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三届三次国民参政会上提出了“立即结束一党统治的局面”、召开“国事会议”和“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12]334的主张。1945年4月,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提出了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并作了具体说明。但是,这个主张仍然为国民党方面所拒绝。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实现整个中国的和平民主局面,中共中央于1945年8月25日发表宣言并再次提出:“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人物的会议”,“制定民主的施政纲领”,“成立举国一致的民主联合政府”[13]249。1946年1月,国民党方面组织召开了政治协商会议,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带有进步性的《和平建国纲领》得以通过。周恩来指出:“照政协的决议改组的政府,就是联合政府”,但如果照政协决议做下去,“则是向新民主主义方向发展”[14]256。但政治协商会议的决议很快就被国民党方面推翻,并于1946年6月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大规模的反共反人民的内战。1948年4月,在人民解放军已经转入战略进攻并取得不断胜利、国民党军队败局已定的形势下,中国共产党发出政治呼吁:“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5]146。这个主张,就是召开中国共产党组织和领导的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新中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此后,毛泽东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报告中,在1949年6月召开的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中,对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作了具体说明。中国共产党相继提出的这些关于联合政府的主张,是1936年提出民主共和国主张的发展。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在1944年至1946年的联合政府主张,实际上还是主张建立以国民党为主体的民主共和国。但由于国民党不肯接受,中国共产党就只能建立共产党领导的民主联合政府,即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民主共和国。
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政权和新中国的国家政权,是抗日民主政权的发展。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革命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各根据地不再称为抗日根据地,而称为解放区。各根据地的政权不再称为抗日民主政权,而是称为人民民主政权。人民民主政权不再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而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权,是包含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动力和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政权。尽管两个政权有所不同,但它们在根本性质上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人民民主政权虽然不再强调“三三制”原则,但仍然包括共产党员、进步分子和中间派三部分人员,原抗日民主政权中的人员也没有变动。政权性质有所不同,组成人员没有变动,一方面表明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对中国共产党的热情拥护,另一方面也是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成功的重要表现。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16]136。参加人民代表会议的人员,不再称为参议员,而称为代表。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可以通过选举产生,也可以通过协商等途径产生。可见,人民民主政权是抗日民主政权在解放战争条件下的继承与发展。1949年9月21日,新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召开,着手筹备建立新中国的诸项事宜。这次会议的代表大部分是由协商产生,一部分是特别邀请,实际上是具有全国人民代表会议性质的。10月1日的开国大典,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在这次会议通过的、实际上是新中国临时宪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指出:新中国的政权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17]1。这个共同纲领还对政体进行了规定,明确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代行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逐步规范与完善[17]4-5。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正式成为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可见,新中国的国家政权,是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发展,也是抗日民主政权的发展,也是发展了的民主共和国主张的实现。
总之,中国共产党1936年提出的民主共和国主张,当时在全国并没有成为现实,只是在地方以抗日民主政权的形式表现出来。民主共和国的主张和抗日民主政权,在中国近代革命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党后来的建国主张是其民主共和国主张的发展,解放战争时期的人民民主政权是抗日民主政权的继承与发展,新中国的国家政权又是在此基础上的升华与实践。对中国共产党的民主共和国主张和抗日民主政权进行考察,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日战争的历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国史,也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中国共产党为建立新中国所做出的历史贡献。今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现实启示。
[1]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2] 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 毛泽东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5] 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 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7] 田酉如.中国抗日根据地发展史[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5.
[8] 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中册[G].北京:档案出版社,1985.
[9] 中华民族解放行动委员会致中国国民党电[J].抗战行动,1938(5).
[10] 朱德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11]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12]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
[13]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5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
[14] 周恩来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5] 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G].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
[16] 毛泽东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17]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G].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哲 文]
The Opinion of Democratic Republic and Local Democratic Practices by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SUN Ying-hui
(College of History & Culture,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24,China)
In order to establish the Chinese united front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roposed the opinion of democratic republic. As for the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it didn’t realize in the wide nation. The democratic government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 of the Base carried out the basic spirit of democratic republic,which was a local authority that ha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emocratic republic. Both of them had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the history of the War of Resistance Against Japan and China revolution. It also had some realistic inspiration for today’s democratic politics construction.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Democratic Republic;Democratic Government Against Japanese Aggression
10.16164/j.cnki.22-1062/c.2017.04.023
2017-01-18
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16JDSZK091);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112”博士科研提升工程基金项目。
孙瑛辉(1978-),女,吉林白山人,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副教授。
D231
A
1001-6201(2017)04-01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