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现青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的几点思考
◆柳现青
全面推开营改增迄今已满一年,需要总结的经验很多,也给我们很多启示,一些问题和矛盾逐渐显现出来,成为新的难点。文章主要结合湖北省的情况,对营改增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指出营改增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同时提出工作中应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税收;营改增;改革效应
(一)全面营改增试点改革效应
1.减税效应显著,给实体经济带来较大的发展“红利”。以湖北省为例,自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营改增实现净减税230多亿元,四大行业减税近60亿元,前几年已先期进行营改增试点的“3+7”行业减税50多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120亿元。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直接减税效应逐步放大。减税幅度逐步提高,四大行业减税幅度由3.7%逐期递增到10.8%;减税面逐步扩大,四大行业减税面由96.8%逐渐扩大到98.7%;减税额度逐月累进,纳税人主动适应税制转换的能力逐步提升,改革的“获得感”逐期增强。二是实体经济间接减税突出。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纳税人通过购进服务增加抵扣方式享受的减税额逐步增加。去年5月至今,原增值税业务增加抵扣减税122亿元,其中工业企业减税占76%。三是跨境服务税负降低。一年来,营改增试点企业因出口服务享受退税和免税超过1亿元,降低了跨境服务贸易成本,提升了产品和服务价格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增强了全省服务企业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
2.催化效应产生,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营改增贯通服务业内部和二、三产业之间的抵扣链条,合理引导产业分工与深化协作,促进结构优化、层次提升、重点产业发展,成为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有效举措之一。营改增后,建筑业积极探索装配式、工厂化模式,房地产业剥离施工、园林、物业等实行专业化产业化发展,金融行业向资产管理、金融产品等现代金融服务延伸,餐饮业等服务业专业外包迅速发展、创新意愿强烈。一年来,湖北省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和文化创意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累计减负达40多亿元,位居试点行业前列,形成了对创新供给的激励。全省24万户营改增小微企业享受免征税额10多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新动力,成为改造提升传统动能、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催化剂”。
3.规整效应释放,倒逼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政府优化社会治理。全面推行营改增的价值在于公平透明、减税增信。增值税环环相扣的抵扣机制,倒逼企业调整经营策略,改进财务管理方式,不断加强自我管理,约束上下游企业必须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有利于形成更为公平的市场环境。比如,只有向规范的企业进货或购买服务,经营者才能取得抵扣进项税发票,这就可促使上游企业规范经营,否则下游企业就会另择他家。同时,营改增服务了社会治理。生活服务业涉及户数多,减税占比高,减税幅度大。通过价格传导机制,减税降低了居民生活服务成本,减轻了居民税收负担。在保障就业方面,营改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等促进了服务业的发展,有助于吸纳更多的人员就业。
4.税收管理效应溢出,促进了税制完善和税收环境优化。营改增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消除了增值税、营业税并行对企业经营行为带来的扭曲问题,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协同发展,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链条日趋完整,消费型增值税制度逐步完善,增值税管理体系逐渐规范,税务机关不断加强后续管理,开展跟踪服务,营造了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提高了纳税遵从度。
5.内部组织效应明显,提升了税务系统组织动员能力、业务融合能力和干部队伍素质。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过程中,国税系统坚持以税制转换为目标,以阶段推进为要务,以强化组织为抓手,构建了组织领导、集中办公、问题处理、督查督导等系列工作机制,货劳税部门牵头统筹,协调征管、纳税服务、办公室、收入规划核算、信息中心等多部门齐心协力,平滑推进“开好票”、顺畅推进“报好税”、精准推进“分析好”、持续推进“改进好”、全面推进“总结好”,五大阶段环环紧扣、步步为营,信息化与业务深度融合,改革进程如期推进,通过实战极大提升了国税系统“大规模攻坚战”的组织动员能力。
(二)全面营改增工作的体会
1.善举全局之力,十分“给力”。在全面营改增过程中,国税系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凝聚各方面共识,动员全系统资源,将“营改增”这项部门性的工作作为全局性工作来抓、将这项业务性工作当作政治任务去完成,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力。湖北省国税局发挥承上启下、统筹资源的优势,统一操作标准,统一质效监督;各市县局发挥贴近纳税人的优势,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工作流程,重在执行,有序推进,共同做好征管衔接、培训辅导、办税服务、信息支撑等各项工作。各级国税机关以营改增领导小组为依托,压实各部门、各岗位的责任,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与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互联网+税务”、优化纳税服务、防范税收风险和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等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
2.采用“打仗”之势,攻坚克难。面对艰巨繁重的营改增任务,国税系统将营改增作为一场“大攻坚战”来打,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签订了任务书、责任状,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一线指挥,部门领导冲锋在前,实行“挂图作战”、统一指挥、分兵把口、拔营夺寨,圆满完成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任务,体现了铁的担当、铁的纪律,展现了税务“铁军”的风采。正是经历了战火硝烟的洗礼,营改增的改革之花才绽放得如此绚丽。
3.借助“网络”之便,以“小”撬“大”。湖北省国税系统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中,积极探索技术手段创新,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发应用“网上开”“轻松填”等纳税申报辅助小软件,帮助纳税人“开好票”“申报好”;研发“分析准”税负监控平台,实时监控单户企业税负变化,跟踪分析试点行业户数变化、税负变化等指标,保障试点改革“分析好”。这一系列小软件因“独创性、实用性、可操作”深受纳税人欢迎,也十分有效地提高了营改增工作效率与质量。
4.紧盯“减税”之标,综合施策。针对部分税负增加的试点纳税人,湖北省国税局制定落实了《营改增税负增加纳税人辅导办法》,对税负增加企业一户一策,对税负上升原因逐项提出详细减税方案,纳税人不满意,辅导不结束。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对3万余户试点一般纳税人开展涉税辅导,其中省局组织纳税人座谈50余次,上门辅导100余户次,协调解决纳税人普遍反映的购电、购油和跨县市建筑工程等问题,打好了“找准减税路径、引导主动适应、协助取得进项、完善内部管理”四招减税组合拳,逐步夯实了减税机制。
5.秉持“服务”之责,减负添便。始终将优化纳税服务贯穿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全过程。创新服务举措,制作“二维码”宣传培训纳税申报,优化升级网上申报系统,建设国税、地税“一窗式”服务,开设专家坐席助力12366热线提高咨询质效等。优化办税流程,积极拓展网上办税、移动办税、自助办税等多元化办税渠道,推出“线上申请+线下自助开具”发票代开模式及“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申领模式。做好培训辅导,通过组织精准培训、开办纳税人学堂、开启网络直播等方式,做到辅导培训全覆盖。营造宣传声势,综合利用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体,采用“接地气”的新形式,积极开展全景式、多维度改革宣传,组织专题性、系列化、集群式报道。
6.注重“协同”之要,合力共推。商以求同,协以事成,内外共同参与、协同作战,上下步履一致、各司其职,构建了前所未有的税收共治共建格局,成为营改增试点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各级国地税部门深化办税合作、征管合作、信息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取得了纳税服务“1+1>2”、办税成本“1+1<2”的效果;各级国税机关主动与旅游局、物价局、国土局、住建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借助邮政网点、社区便民服务站和税务志愿者协会等社会资源宣讲营改增政策;与地方主流媒体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掌握营改增话语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纳税人诉求,并加强与宣传、公安、网监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一)全面落实营改增“总结好”阶段的重点工作。在营改增“总结好”阶段,重点是做好“四个大”,即:“大辅导”,特别是对税负上升企业、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的重点辅导、分类辅导;“大督查”,主要针对试点纳税人的辅导情况,以及发票供应、申报受理、纳税服务、系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宣传”,采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全面营改增一周年改革成效,比如,在线访谈、营改增企业研讨会、“纳税人谈营改增”座谈会、系列营改增政策成效宣传、营改增工作调研与回顾专辑、营改增改革成果展板等,将改革的经验、成效集中向“大报大刊大台”以及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推送,扩大改革成效的影响,增强国税部门话语权;“大文章”,即做好全面营改增一周年的系统总结,形成一批调研成果。
(二)积极探索营改增新业态的行业管理。当前营改增四大行业仍处于改革过渡期,尤其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新老项目的衔接、PPP模式的推广、金融业的衍生品创新,以及教育培训、医疗机构等行业的纳税管理等,需要我们对各经营业态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并选择重点行业开展行业管理试点,深入分析行业的自身特点,研究行业生产经营和税收管理的一般性和特殊性规律,丰富完善操作的制度办法,坚持政府领导、国税主导、多部门配合、多税种联动、国地税共管的机制,建立行业管理模型,特别要加强营改增行业规范管理。
(三)切实加强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管理。总分机构纳税人尽管户数不多,但税源规模较大,情况复杂。从当前看,部分总分机构纳税人免税资格未备案、免税收入未申报、应税收入申报不完整、进项税额分摊不准确等问题普遍存在,需要认真研究,制定出台分行业总分机构纳税人纳税指南,以进一步规范纳税申报。
(四)进一步防范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风险。有痕迹表明,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到位,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问题可能进一步扩大,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的形势日益严峻。要高度重视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按照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规定,成立增值税发票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防范税收风险,完善内控机制,加大督查督导工作力度,打击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确保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各项规定及措施落实到位。
(五)推进大数据管税。重点方向是“四化”:一是电子化,重点在电商、电信、快递、收费公路等行业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二是便利化,通过推行有奖发票试点、扩大自开专票范围,创新“航信帮帮”“畅易开票”“百旺扫一扫”等自助开票软件等手段;三是标准化,通过推广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统一零税率发票的开具标准和要求,优化增值税发票查验功能。进一步发挥预警3.2系统的作用,对风险纳税人实行分级分类处理;四是集成化,整合代开发票库、增值税普通发票库、增值税专用发票库系统,全面、及时采集发票数据,研究数据加工、分析、利用等路径措施,不断提高数据管税水平。
(六)营改增过渡性政策的完善与改进。全面推开营改增以来出台了一系列过渡性的政策措施,不少是应急的,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一些比较成熟的需要固化为稳定的政策措施,一些临时性的应急措施要进行梳理、改进提升或予以废除,比如零税率发票的开具问题等。
(七)营改增后续管理措施的配套。分布推行行业特色管理,全面总结推广完善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一体化管理;对医疗、教育、家居建材卖场和砂土石料地材等行业,抓好增值税专项调研分析,准确把握行业业态,研究规范相关行业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关于厘清税企责任边界的问题。基于依法治税的要求和纳税人维权意识增强的现实,税务机关要厘清税务责任边界,依法履行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的责任。一方面,要依法履行职责,不折不扣落实政策,严格履行税政管理职责,防止不正当执法,避免失职和缺位;另一方面,要把握好服务尺度,避免大包大揽、保姆式服务,甚至越俎代庖,将本应由纳税人承担的义务变成税务机关的义务,出现管理风险。例如依法享受免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办理免税备案是纳税人的义务,我们要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不能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同时对于纳税人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行为,也要依法进行处理。
(二)关于“放管服”的协同问题。伴随“放管服”行政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税务前端的提速减负、便利办税的措施要求越来越多,政策管理的重心由事前管理向事中、事后转变,税种管理的风险与日俱增,特别是在“互联网+”时代,新经济、新业态、新问题层出不穷,税政工作难度加大。例如发票核定审批程序简化,限额限量管理放宽,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政策空隙,突击注册、突击开票、突击走逃,造成放开了却又管不住的问题。要清醒地认识到,下放和减少审批权,优化纳税服务,并不等同于取代或取消税收管理,相反要针对“放管服”出现的真空地带,及时跟进管理措施,建立和健全“防火墙”机制,做到“放得开、管得住”。
(三)关于税负下降与收入增长的矛盾问题。未来一段时期,减税降负将成为我国税收政策调整的大方向。从短期来看,给财政收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是全面营改增试点促进了三次产业融合,试点行业直接减税效应和原增值税行业增加抵扣减税效应的发挥,从企业内部激发了活力,降低了实体经济负担,聚集了经济发展新动能,助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提振实体经济意义重大。因此,对待税负下降与收入增长的矛盾,我们既要算小账也要算大账、既要算眼前账也要算长远账,要关注到税负下降对促进企业转化动能带来的长远发展与利好。
(四)关于国地税深化合作的方向问题。营改增是国地税合作最好的契机,也是最精彩的篇章。在四大行业的税收管理方面,地税部门有着丰富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与做法,国税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比如行业管理的经验、税控与发票管理的经验、第三方信息采集的经验等。同时,要深化国、地税信息共享,加强纳税人税收征管信息、发票信息在国地税间的共享共用,抓好数据集成运用,深入推进建筑业、房地产业一体化管理,做到风险防控共治,打造税收共治局面。
(责任编辑: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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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1280(2017)03-0008-04
柳现青,男,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