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木森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讲师、博士研究生)
存同与求异:民主党派“发声”的逻辑、路径与机制
王木森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讲师、博士研究生)
民主党派“发声”是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通过履行参政党职能,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发出自己独创性的思想、见解和观点,提出自己独立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实现参政党功能。民主党派“发声”本质是“存同求异”,即参政党与执政党“存同”过程发出有分量、有见地的真知灼见为民谏言、为党补天。民主党派通过建构“谁发声”、“发什么声”、“在哪发声”的“主体、音质、渠道”三统一的“发声”路径,建立“学习、激励、人才”的“发声”动力机制和“调研、领导、评估”的“发声”运行机制,实现民主党派积极“发声”、有效“发声”。
民主党派;“发声”;逻辑;路径;机制
政治学家萨托利认为:“政党是表达的渠道。这就是说,政党首先且最主要的是表达的手段,它们是工具,是代理机构,通过表达人民的要求而代表他们。”[1]56这就说,政党既是民意的表达,也是民意的代表,通过表达民意来代表民众。在政治学语境中,政党的这一人民表达、人民代表的内在逻辑就必然要求政党“发声”,发出人民之声。所以,政党“发声”是政党实现民意表达和代表人民的重要途径。当代中国的政党结构,除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外,还有8个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中国政治格局中处于参政党地位。因此,在中国政党政治中,参政党“发声”是中国政党“发声”的重要内容。参政党通过民主党派履行职能为民“发声”,表达民意,维护民利,彰显其政党存在和价值。
政党政治是人类进步的智慧和世界发展的潮流。在当代中国,共产党执政,参政党参政,二者协同刻塑政党政治的中国特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8个民主党派,其政党职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利益表达、自我教育)的履行就是民主党派在为民“发声”,就是参政党在表达人民要求。因此,参政党“发声”不仅有着重要的政治价值,而且在民主监督、建言献策、使命担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中国政党政治注入了独特的生命活力。
(一)历史目的性:参政党“发声”是发扬民主和民主监督。
民主是人的类本质,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是人民共和国的生命。现代政治是民主政治,也是政党政治。政党政治本质上就是一种民主,即政党民主。政党作为人民的表达,其实现的基本形式即政党“发声”。所以,从现代民主的视域而言,政党“发声”亦是政党民主的重要实践,政党“发声”既是民意的表达,也是民主的表达。当代中国的政党民主通过执政党与参政党的民主协商达成,即中国的协商民主实现。政党民主和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就是执政党民主执政和参政党民主参政。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协商民主和政党民主的践行就是要让参政党积极发挥参政党职能,积极发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好声音”。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总结我国多党合作的经验时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是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2]34这揭示了政党民主的中国逻辑:多党共存是我国政党民主的基础,多党间监督是我国协商民主的要求。协商就要“发声”,就要监督。因此“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让他们有发表意见的机会”[2]34。就是创造政党“发声”和民主监督的条件和环境。在我国政党民主的政党“发声”方面,尤为重要的是参政党“发声”,它既表达了人民的民主意志,也有助于我国协商民主的落实,并且有助于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周恩来曾反复强调“要让党外人士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他们在各种会议上敢于说话”、“只要有一点好的,就应该重视”。[3]348这进一步表达了执政党对参政党“发声”民主性的认知,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对参政党“发声”的重视。因此,从历史进路而言,参政党“发声”既即是“民主发声”,也是“监督发声”;是党广开言路、发扬民主和民主监督,也是党民主执政的重要渠道和体现。
(二)现实参政性:参政党“发声”是为民谏言和为党诤言。
参政党虽然不同于执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但作为参政党依然是代表我国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范畴,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主体之一,是人民的代表和表达。因此,人民意志的体现和人民利益的维护必然要求代表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有社会主义爱国者的各民主党派积极“发声”。从这个意义上说,参政党“发声”本质上是为民说话、为民谏言,是政策过程参与、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各民主党派参与重大决策的协商、执行、咨询,广泛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使制定的方针政策能够更好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各方面的合理要求,使各种重大问题的决策更加民主、科学和正确。
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虽然不是执政党,不直接执掌国家政权,但也不是西方的在野党、反对党,反对国家政权。相反,各民主党派在我国却是参政党,参与国家政权。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协调关系、自我教育”等参政职能的有效履行实现参政党的“民主发声”,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可以集中超脱自我的民主力量,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提供民主监督机制,以超然的态度对执政党的领导、执政党和国家机关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对滥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这种对执政党建言献策的参政党“发声”实际上就是民主党派在为党诤言,为决策提供信息和咨询,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正如邓小平所说:“共产党从一个角度看问题,民主党派就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出主意。这样,反映的问题更多,处理问题会更全面,制定的方针政策会更加恰当,即使发生了问题也比较容易纠正。”[4]272-273所以,就民主党派的性质、地位和职能而言,参政党“发声”就是建言献策、提意见、做批评,为人民“鼓与呼”、为党“策与谋”。
(三)未来使命性:参政党“发声”是圆梦同心和使命同行。
中国政党政治不同于西方,其重要表现在政党关系和政党使命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5]表明,中国政党关系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力量,二者是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其共同使命。同事业、同责任、同使命,这就要求执政党和参政党亲密合作,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胡锦涛在2011年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强调:“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90年波澜壮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最鲜明的特质,是我们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有力保证。”[6]这不仅指出了中国政党制度的特质,更揭示了中国执政党和参政党关系的本质。所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仅需要全国人民的同心协力、共同努力,也需要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戮力同心、共同奋斗。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民主党派积极“发声”,发出中国“建设好声音”、中国“改革好声音”、中国“圆梦好声音”,是参政党和共产党同呼吸、共命运,共赴使命的必然要求。因此,从历史使命而言,参政党“发声”是在与党同心同德同行同奋斗,共同努力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责任和民族使命。
参政党作为中国政治现代化过程中独特的政治力量,其参政党职能的履行在中国政治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复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参政党“发声”在中国政治也是一种常见的政治现象,并已成为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政治标示。然而,参政党“发声”这一重要的政治表达和提法仅仅在统战部门偶尔提到,在实践中这一提法却很少见,在理论研究中对其进行学术性的探讨更是凤毛麟角,仅有《学习时报》上的一篇文章简单论述。因此,研究参政党“发声”机制,就必须厘清和理清参政党“发声”的基本内涵、内在本质和主要类型。
(一)民主党派“发声”的基本内涵。
参政党“发声”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政治概念。首先,参政党“发声”从属性角度而言,属于政党“发声”。萨托利认为,政党是表达的渠道、工具、机构。[1]56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党是人民工具、民意工具,这一工具的性能、功能的实现在于表达,即“发声”,发出民意之声。因而政党表达民意,代表人民。因此,就政党“发声”性质的主旨性来看,民主党派“发声”就是民意表达。其次,民主在本源意义上是说话、辩论,表达不同的声音、意志和要求,从而实现权利、维护利益。政党政治一定意义上也是基于民主而生,因此,政党政治即民主政治、政党民主。而政党民主的生成,即需讨论、协商,发表不同的意见和见解。这种不同主张、观点、声音的表达和达成过程,即民主生成过程,也是政党“发声”过程。所以,从民主的意义上来说,民主党派“发声”即是民主实践。最后,政党存在、政党身份地位和政党功能的实现在于其职能的履行和发挥。从政党履行职能的角度来说,参政党“发声”就是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这一参政党履行职能的“发声”内涵被普遍认同。民主党派的参政党职能包括: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利益表达、自我教育五个方面,其中,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基本职能,而服务社会、利益表达和自我教育是基本职能的延伸职能。
但有观点认为“中国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不仅要参政,还要议政,即要发声,就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热点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7],把参政党“发声”仅限定在履行基本的参政议政职能方面,这样界定民主党派“发声”不免定义过窄,而理论实践上的参政党“发声”是履行其五个方面参政党职能的政治过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其在中国政治中的地位、作用、职责、使命要求其“发声”,就这一进路而言,参政党“发声”是“民意发声”、“民主发声”、“职能发声”的三统一,是民主党派基于自己参政党地位,在有效发挥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服务社会、协调关系、自我教育等职能过程中,就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发出自己独创性的思想、见解和观点,提出自己独立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二)参政党“发声”的内在本质:存同与求异。
参政党“发声”是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升华和实现其参政党性质地位的深化。但是参政党“发声”的关键不在于“发不发声”,而在于“发什么声”。显然,在当前的中国政治架构中,让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存在就是执政党想听不同的声音,就是要让民主党派发出“建设性声音声”,而问题的关键是参政党发出“什么声”才能实现这一目的、达至这一目标。毛泽东曾指出:“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8],从这个角度来说,参政党“发声”不是发“同声”、“重声”,而是发出不同的声音,发“异声”,发出参政党表达民意过程中不同于执政党的有建设性、创新性、独到性的声音。因此,参政党“发声”的本质在于,参政党在和执政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的基础上发出不同于执政党的而具有民主党派自己特色的“中国好声音”。
这种中国特色的“民主党派好声音”的本质就是:存同与求异。第一,存同是基础,是前提。即参政党发的“好声音”是和执政党同心同向同行,是和人民利益、国家富强、社会发展、民族复兴相一致。存同就是以共同点作为团结、合作、奋斗的基础,并不断坚持、发扬、发展。第二,求异是要求,是发展。即参政党发出的“好声音”是有助于执政党执政和执政过程中维护人民利益、促进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政治进步的独特性、创造性意见和建议。中国传统文化倡导和而不同,这正是参政党“发声”存同求异的体现。虽然参政党和执政党之间合作的重要原则是求同存异,但如果参政党“发声”过程中充当“应声虫”、“拉拉队”,做“观望党”,三缄其口或敲“顺边鼓、说些不痛不痒的话、干些不紧不慢的事。只“求大同”“存小异”,或者只求同不存异,“如果让民主党派与共产党这样也相同,那样也相同,民主党派就失去存在的必要性”[8],参政党“发声”就没有了意义和价值。所以,参政党“发声”只有既存同又求异,在存同的基础上求异,才能“以‘异’促‘同’,如果没有了‘异’,也就不存在‘同’,即使存在‘同’,那不是我们所需要的有积极意义的‘同’。”[8]“存同”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团结合作,“求异”是参政党促进执政党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必需的谏言和诤言。参政党“发声”的“存同求异”本质与多党合作重要原则的“求同存异”虽有不同,但参政党“发声”过程中的“存大同”与“求大异”则是民主党派在立足国情、扎根群众、人格独立、思想自由基础上的与共产党同责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同奋斗,是在为民发声、为党补天的“建肝胆诤言、出富民之谋、献睿智良策”。
(三)参政党“发声”的主要类型。
民主党派“发声”作为参政党发挥参政作用、履行参政职能,与执政党同命运、共战斗的政治行动,从类型学的角度来说,根据“发声”的性质、功能、层次、内容和方式5个标准,可简单分为10种类型。
表1.参政党“发生”类型表
参政党“发声”是中国政党政治和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是执政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政治进步的重要途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当前参政党“发声”的现状与其“发声”的目标要求、使命任务还不协调、不一致,所以实现参政党“发声”作用、效能的充分发挥,还需要对参政党“发声”的路径机制进行不断的完善和科学的建构。
(一)“发声”路径:“主体、音质、渠道”三统一。
参政党“发声”路径的不断完善是其“发声”作用和效果不断提升的基础和前提。就参政党“发声”路径建构而言,最根本的是必须明确“谁来发声”、“发什么声”和“在哪发声”,即“发声”的主体、“发声”的内容和“发声”的渠道是什么,并对其进行不断完善和建设。所以,参政党“发声”路径建构本质上是民主党派“发声”的“主体、音质、渠道”的三者有机统一。
1.提高“发声”主体能力。参政党“发声”的主体从现实实践和内在逻辑来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参政党的8个民主党派。他们是名义上的“主体”,同时也是以政党这样的集合体存在,具有“发声”主体的整体性,民主党派的整体集合性特征虽然有助于提升其“发声”的聚合效应,但也需要不断增强民主党派“发声”的个体实效性。二是民主党派的成员党员。民主党派党员是参政党“发声”的主要操作者和实践者。民主党派党员个体化“发声”效果的提高是参政党“发声”聚合效应提升的基础。所以界定参政党“发声”,首先,“发声”整体性主体是8个民主党派,他们是以一个具体的参政党集体“发声”。其次,“发声”的个体性主体是各民主党派党员,他们是以作为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工作者做好本职工作“发声”。同时,从参政党“发声”主体的角度,建构参政党“发声”路径还要提高“发声”主体的能力。第一,强化民主党派参政党意识,增强履职主动性、积极性。意识、动机是行动的前提,提高“发声”主体的能力首先必须强化民主党派参政党的意识,增强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首先,要强化政党意识。“政党意识是一个政党生存和发展的精神导向,是政党成员政治觉悟和党性的集中体现,其意识的强弱决定着政党本身的生机和活力,影响着政党功能的发挥。”[9]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就要有较强的政策意识、政党意识和使命意识。其次,要强化政治意识。自觉地站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政治高度,始终以参政党应有的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去审时度势,履行职能。最后,要强化学习意识。建设一个学习型的参政党,是传统意义的民主党派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转型之基。虚怀若谷地广泛向社会各界人士学习,不耻下问,才能不辱参政党使命。第二,加强民主党派履职能力建设,提高履职效果和水平。民主党派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参政党“发声”的效果。通过加强民主党派“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民主监督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10]等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党派及其党员的参政党职能履行能力、效果和水平。
2.提升发出声音的“音质”。“音质”即参政党“发声”的质量,是参政党“发声”能否达到效果、发挥作用、实现目标的关键。什么样的声音才是高质量的音质?就参政党“发声”的内涵本质来看,民主党派“发声”是为人民和民族利益、党和国家发展提出独创性、建设性、前瞻性、智囊性的建议、意见或批评。因此,参政党发出的声音不能是重复性的、低水平的回声、重声、同声,而是为民谏言、为党献策的“丽声”、“智声””、“慧声”。提升参政党“发声”的音质,一方面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符合实际,把握规律才可能使发出的声音是真知灼见。因此,参政党“发声”就必须深入群众、深入调研,了解情况、研究实情,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另一方面必须存同求异、异同兼具。在所发出的声音中、提出的建议意见批评中,要以国家发展的大方向、党和人民利益的大格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基础,站在不一样的角度观察和分析问题,使我们所提的对策、建议或批评充满智慧性、智库性。做到参政参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
3.畅通参政党“发声”渠道。民主党派发出的“参政党好声音”要被执政党认同、接受、采用,被社会和广大人民认可、赞同,就需要有良好的平台、载体和渠道把其展示、展现给广大民众和执政党。所以,参政党“发声”渠道是否通畅关系到民主党派发出的声音能否起到积极的良好效果。因此,参政党“发声”路径建构还需加强“发声”渠道与平台建设。美国政治学家戴维·伊斯顿认为,“每个系统都是由一系列要件构成的,政治系统就是由政府机构、政党、社团、领导人及公民构成的。在系统的要件中,其中一项的变化会引起其它项的变化。”[11]从政治系统论角度而言,参政党“发声”发声渠道也是一个由政治信息的输入、输出、反馈等环节组成的完整系统,系统中某一环节的变化就可能引起其他环节的变化。因此,畅通民主党派“发声”渠道从政治系统来看,要从政治输入、政治输出、和政治反馈三个环节来完善参政党“发声”平台。在政治输入方面要打通在不同的界别内或者不同的专业内收集更有特色和更有深度民意的关卡;在政治输出方面提出的建议、意见或批评上要打造政协提案、座谈会、通报会、协商会,甚至直接在政府中任职和政治监督等形式“声音输出”的平台;在政治反馈方面就是要加强同执政党、政府和民众的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反馈给决策者。通过畅通“发声”渠道提升民主党派“发声”的效果和效率。
(二)“发声”机制:“动力、运行”相协调。
参政党“发声”机制是作为参政党的8个民主党派为更好更有效地实现其参政党职能,表达民意、代表民众而建立的工作原则规则。参政党“发声”机制的健全完善是实现参政党积极“发声”、顺利“发声”、发出“好声”的内在要求。
1.动力机制:学习机制、激励机制、人才机制。动力是事物存在发展的基础。参政党“发声”动力机制是民主党派“发声”持续健康的力量源泉。健全参政党“发声”动力机制应从建立“学习、激励、人才”三机制入手。(1)学习机制。学习是提升素质、提高能力的基本方法,建立参政党“发声”学习机制是保持民主党派“发声”活力重要途径。建设学习型参政党组织是建立民主党派“发声”学习机制的有力抓手。各民主党派要加强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从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各个角度深入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加强学习作为民主党派发出有见解、有分量的好声音的切入点。(2)激励机制。有激励才会有动力。通过建立对参政党、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党员等多主体、多层次的“发声”考评体系、成绩奖励制度、“发声”竞争制度,健全参政党“发声”激励机制。激活民主党派的“发声”斗志和“发声”活力。(3)人才机制。一定数量的高素质人才是一个组织保持活力、增强战斗力的关键,建立参政党“发声”人才机制是健全民主党派“发声”动力机制的关键环节。在建立民主党派“发声”人才机制中,应从人才引进、培训培养、有效使用、奖惩激励、管理等多方面建立相对完善的人才任用管理制度,奠定参政党“发声”的人才基础。
2.运行机制:调研机制、领导机制、工作机制。事物的良好健康运行保证着事物的存在发展。参政党“发声”运行机制的健全完善是参政党正常有效“发声”重要保证。(1)调研机制。参政党“发声”质量的好坏直接受限于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批评是否立足问题、立足实际、立足群众。因此,通过建立调研选题、选人、经费保障、多方协调、成果奖励等机制保证参政党“发声”调研机制顺利运行。(2)领导机制。在一个组织中,为了更好地完成组织目标,都需要有一个领导体系来领导组织内的活动。做参政党“发声”工作,同样也需要好的领导,好的领导能够使参政议政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应从坚持民主集中制,适当放权,从思想和行动上建设参政党“发声”的领导机制。(3)工作机制。参政党“发声”工作机制是“发声”运行机制的重要方面。参政党“发声”工作机制是指民主党派为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发声”而确立的工作过程和工作方式。参政党“发声”工作机制的建立应以保证“发声”工作的质量为目的,“发声”工作机制各环节的设计和安排要以实现“发声”工作高质量为前提,体现政策性、效率性、建设性等原则。●
[1][美]G·萨托利.政党与政党体制[M].王明进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2]毛泽东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周恩来.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4]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习近平.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2-08.
[6]胡锦涛.同党外人士迎春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1-01-31.
[7]朱世海.民主党派要善于发声[N].学习时报,2012-03-19.
[8]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N].人民日报,1957-06-19.
[9]许奕锋.民主党派社会功能的三维分析[J].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3,(3).
[10]方言明.当代中国参政党参政能力建设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博士论文,2012.
[11][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M].王浦劬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
(责任编辑: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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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7462(2017)02-0017-07
10.13977/J.cnki.lnxk.2017.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