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子女养老中的性别差异:需求、功效与变动逻辑*

2017-04-11 14:26
社会保障研究 2017年6期
关键词:养老女儿儿子

李 俏 宋 娜

(江南大学法学院,江苏无锡,214122)

农村子女养老中的性别差异:需求、功效与变动逻辑*

李 俏 宋 娜

(江南大学法学院,江苏无锡,214122)

在工业化、城市化、计划生育政策以及人口老龄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农村“养儿防老”的观念发生了明显转变,但儿子养老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女儿在农村养老实践中的作用表现得越来越突出。文章在简要分析农村“养儿防老”历史变迁的基础上,比较了儿子养老和女儿养老的不同功效,分析了女儿养老的现实需求以及农村养老中性别差异变动的逻辑与意义,并从代际互动、资源整合、社会支持和观念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改进的路径,以期为农村养老中的性别差异研究提供一个更具概括性和系统性的解释。

农村养老;养儿防老;女儿养老;性别差异;养老观念

“养儿防老、积谷防饥”出自宋朝陈元靓的《事林广记·治家警悟》,但这一观念的形成远比宋朝要早。在农耕社会中,农民把“养儿防老”看得与衣食需求同等重要,家家户户秉承“多子多福”的理念,老人也多将自己的晚年生活寄希望于儿子,女儿则很少参与自己父母的赡养过程。[1]对于没有儿子的家庭,招赘与过继成为实现儿子养老的重要手段,也是家庭延续出现断裂时常用的香火传承的基本方法。[2][3]到了现代文明社会,受市场经济和人口流动的冲击,这种观念又随着社会的变迁有了新的发展,农村女儿不再是“泼出去的水”,并在自己父母的养老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那么在当前的农村养老过程中,儿子和女儿分别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又发挥了什么样的养老功效,对农村养老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又具有哪些现实意义……这些都是有待深入解答的新问题,对于认识和把握农村养老的发展形势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据此,本文试图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梳理,来展开对上述问题的讨论。

一、农村“养儿防老”的历史流变

(一)“养儿防老”的农耕传统

中国在历史上曾经历了一段漫长的传统农业经济社会时期,一般认为中国的原始农业是在夏朝时开始向传统农业过渡,农耕文化由此形成。[4]由于早期原始社会的生产和生活并不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而是以部落为单位,[5]所以在此不对其进行重点解读。在以狩猎、采集为主的早期原始社会之后,中国迎来的是漫长的传统农业文化时期,在此期间农耕技术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升,“养儿防老”的观念也逐步建立起来并成为社会共识,随着农耕社会的发展和演变不断地得到加强和巩固。

农耕社会发展初期,社会分工直接决定了男性和女性在社会生产中的职能大小与地位主次,在男耕女织的生产活动中,男性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同时也享有家中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女性只在生产和祭祀等重大活动中扮演从属和辅助的角色,一切秩序都按照宗庙礼法来构建,这也就确立了男性在社会中的主导地位。随着农耕社会和封建经济的不断发展,男性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又通过“宗法制”的建立再一次得到了加强和巩固,也由此在政治上得到了明确的肯定,这就为儿子养老成为主流奠定了基础。[6]户籍制度的建立也进一步助力了“父辈养儿、子辈养老”的发展,一些宗族也因此逐渐由小规模发展壮大成为规模宏大的世族大家。这一系列的社会建构都清晰地表明了对男性地位的保障倾向,女性不仅在重大事务中没有话语权,其身份的归属和界定也很模糊和不确定,[7]没出嫁之前听从父兄的安排,出嫁之后就听从自己丈夫和公婆的安排。以父权制为基础的传统性别制度尤其是“从夫居制”,[8]只是将女儿在家中的地位设定成了暂时寄养在家中而婚后要去侍奉公婆的别人家的成员,从而大大地限制了女儿养老在农耕时期的发展,“养儿防老”也因此长期成了传统中国社会的主流观念。

(二)“多子未必多福”的当代解说

1.养儿成本与收益的失衡

在生产率不高、资源短缺的传统农耕社会,天灾人祸频发,小农经济脆弱,年迈体衰的老年人在晚年只能依靠子女获得生存资料,养老资源的单一性决定了家庭养老的主导地位,[9]而农民对于各种社会养老风险的厌恶,则是“多子多福”理念在传统社会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农耕社会的生活成本小,生产活动主要依靠体力开展,儿子具备劳动生产和繁衍下一代的双重功能,因此通过养儿子来进行养老储备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风险较小的理性投资。[10]相比之下,家里的女儿多了不仅于生产无益,养老效用也不明显,所以大多数家庭都会选择通过多生孩子来降低出现无男性后代的概率从而规避“养老风险”。[11]到了现代社会,养儿子所需要的生活成本已经不同于农耕社会,多一个儿子多出的已经不再是一个生产力,反而是相对于抚养女儿来说更多的资本投入,由男方提供婚房的“从夫居”婚姻观念成为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再加上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水平的逐渐提高以及科学技术的运用,使社会生产中的性别差异开始模糊,子女代际间支持的性别差异不断缩小,妇女的地位不断提高。[12]女儿和儿子同样都能在家庭中担任主要生产力的角色,女儿养老早已成为了男女平等观念下一种自然而然的社会分工。

2.多子财产纷争风险的增加

虽然法律已经肯定了财产继承权上的男女平等,但在千千万万个中国农村家庭中,最终参与财产继承的大多还是儿子,女儿秉承“嫁夫随夫”的观念并不参与娘家的财产继承,甚至有些不愿承担赡养义务的儿子也因为受到传统观念的庇护能够顺利继承家产。但在工业化、城市化、计划生育政策以及人口转变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农村家庭的规模和结构越来越趋向于小型化与核心化,家庭的禀赋积累和结构功能也发生了改变,[13]并进一步推动了代际关系的深度变动。传统母家庭裂变之后各个子家庭之间的伦理性关联减弱,再加上以核心家庭为单位的村庄社会竞争的展开,流向父母的家庭资源紧缩。[14]“多子”就意味着在财产继承中产生矛盾、纠葛的概率会上升,由于分家而产生的对老人赡养义务的推诿事件也屡有发生,“多子”已经不能起到分担风险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家庭矛盾和冲突发生的风险,也因此给老人带来更多的困扰。[15]

3.女儿养老福利的提高

在传统社会中,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很高的,一般都是由老人掌握着家庭的经济权力,决定田产、房产及其他财产如何经营、使用和分配,如何进行分家析产也是由老人说了算。改革开放以后,伴随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家庭和土地在经济生产中的重要性不断降低,可用于代际交换的土地财产资源受政策条件制约,因而老年父母在家庭内部的权威也受到削弱,[16]家庭代际关系核心逐渐由纵向亲子关系向横向夫妻关系转变,[17]传统家庭伦理也随之发生了变迁,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18]女儿在出嫁以后作为男方家中的儿媳,在赡养公婆的同时也希望娘家的父母能够得到相同的照料与支持。同时扮演儿媳身份的女儿将原本用在夫家的资源转移到娘家,虽然能够提升自己父母养老的质量,却削弱了公婆养老的质量,[19]所以从养老功效上来看“多子已经未必多福”,反而女儿多了才是福气。

二、农村“女儿养老”的现实需求

传统养老观念发生变迁后,农村老人对女儿养老也有了新的认识和期待,受农村劳动力外流趋势的影响,再加上女儿自身对承担养老义务的愿望变得强烈,女儿养老在当代农村养老实践中的工具性意义不断提升,在实现老人生活照顾、情感支持和满足老人需求等方面都有着突出贡献。[20]女儿养老在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实践中初显成效,其现实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父母对女儿养老角色的期待日渐提升

在“养儿防老”观念深入人心的传统社会中,父母对女儿还没有过多的养老角色期待。[21]直到姻亲受到重视、宗亲的影响力相对削弱以后,女儿与娘家的联系才开始比之前频繁起来,女儿经常“回娘家”的举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分担娘家父母的赡养义务。民国时期,政府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利又使“养儿防老”观念再次受到猛烈冲击,子女在财产继承中产生的摩擦与裂痕也越来越多,这就使公平性问题引起了关注,女儿养老的合法地位也逐渐步入人们的视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瞩目。[22]到了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等人口控制政策之后,传统多子女的农村家庭规模开始急剧缩小。虽然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并不比城市中普及,但无子家庭的比例却大幅度提高了。在这种现实条件的约束下,父母不得不将“谁来养老”的视线转移到原本不寄予希望的女儿身上,对女儿养老角色的期待也比传统社会有了显著提升。

(二)外出务工导致儿子养老难以实现

受农村男性外出务工的影响,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已经出现了淡化之势,女儿在农村家庭养老中的重要性已显著地表现出来。[23]从农民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需求来看,务农已经不再能给农村家庭带来足够的收入,由此而形成的农村劳动力外流趋势,使得当下的务农人群中年青男性的比例日趋下降,留守在农村劳作的往往更多是女性,儿子养老在这种情况下已经不易实现。与此同时男性的养老意愿也在城乡流动中不断被弱化,城市中的现代文明不断瓦解着他们的传统孝道观念,[24]直接或间接地造成了农村外出务工的男性既无法养老也不愿养老的现状,这也就给女儿养老创造了客观条件。

(三)农村女性承担养老义务的意愿明显增强

在当代农村子媳养老丑闻不断、传统孝道受到严重打击的社会风气下,女儿对自己兄弟的养老效用慢慢产生了不同程度的质疑,即便父母得到了兄弟的赡养,女儿仍然会担心父母在兄弟家是否得到了很好的照料和各方面需求的满足。为了让父母真正过上好日子、让父母不受委屈,女儿在情感上会更倾向自己承担养老义务,避免父母承受在儿子家遭受冷遇的风险。在此过程中女儿参与农村家庭养老的义务感和责任感正不断提升,[25]这样既能够在时间和空间上取得更大的行为便利,保障养老功效的实现,也可有效避免潜在家庭矛盾的产生和恶化。

(四)女儿在农村养老中能够发挥特殊优势

面对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国家已经通过实施新农保等社会养老保障政策来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在此背景下,农村养老中最稀缺的资源已不再是经济支持,而是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这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恰恰也是社会养老在农村养老中无法替代家庭养老缺失的无力环节。由于生理特性和情感倾向方面的差异,女儿相对于儿子来说在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通常都会更占优势,更容易提升老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同时也能有效地避免儿子养老过程中的婆媳冲突。所以女儿养老不仅可行,在有些时候甚至是现代农村家庭养老决策中的最佳方案,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认可并采取女儿养老作为主要养老方式。[26]

三、不同性别子女在农村养老中的功效

不论是儿子养老还是女儿养老,其最终目的都是要解决老人晚年的生存问题。但这两者在赡养方式、赡养时间、赡养规则方面都有着比较明显的区别,[27]所以在农村养老实践中,儿子养老和女儿养老所达到的功效也不一样。具体来看,农村养老中的性别差异表现如下:

其一,道德评价不同。在农村,儿子的养老行为仍旧在很大程度上与文化规范相联系,具有规范性和回报性,而女儿的养老行为更具有情感联系。在伦理道德层面,儿子养老多年来一直被认为是天经地义,实现不了就是不孝顺,就会受到外界指责,女儿养老反而容易受到外界赞誉,被认为是孝顺的表现,实现不了也不会像儿子那样受谴责。[28]

其二,赡养动机不同。传统农村家庭中,儿子养老的出发点除了伦理上的孝亲观念,通常还和父母遗产的继承相关联,而女儿养老被认为是出于情感的一种选择,不具有交换色彩。儿子很可能在本身没有养老意愿的情况下,为了顺利继承家产也要勉为其难地承担养老义务,女儿则在赡养动机上显得更单纯,仅仅是出于感恩和发挥反馈效用。[29]

其三,赡养内容不同。在老人尚有一定的自我养老能力时,儿子往往不会对赡养老人给予过多的关注,通常都是在父母突发重大疾病或者意外之后才会对其养老有所重视。女儿养老则是关注日常的陪伴和照料,不仅仅是病床前的照顾,还在精神慰藉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性别造成的生理与心理的差异,在精神抚慰、生活照料这两个环节,女儿往往要比儿子更能发挥实际效用,也更符合养老的最终目的,更有利于老人安享晚年。[30]

其四,赡养模式不同。在老人丧失了一定自理能力的情况下,儿子更倾向于把父母接到自己家中同住的方式,或者在有多个儿子的情况下,还会采取几家轮流照顾的方式。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女儿养老则以探亲式居多,老人通常也不愿跟随女儿一同在女婿家居住。但随着农村女性家庭地位转变,在养老过程中逐渐拥有了自主权和主动权,不再极大地受夫家、娘家的界限束缚和局限,[31]慢慢地也开始把父母接到自己家里侍奉并参与轮流照料。儿女在这一方面的差异正随着时代变迁不断缩小与融合。

虽然儿子养老和女儿养老在功效方面存在着各方各面的差异,但在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也相互影响、互为补充,形成了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不能把两者割裂或者对立起来看待。目前中国农村也存在着很多儿子、女儿共同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传统的儿子养老模式已经转变为“儿子出钱、女儿出力”的赡养方式,即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无法直接承担赡养义务的儿子给予在家中赡养父母的姊妹一定的经济支持。[32]这也成为针对孝道沦散、无人养老等情况而形成的一种折衷解决方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家庭矛盾和子女之间养老责任的互相推诿。跳出性别的限制,众多子女中经济条件好一些的,或者是受工作时间、地域等其他因素制约,无法抽出太多时间和精力照看老人的一方,有时也会选择以经济补贴的方式来弥补自己心理上对老人的亏欠。从总体来看,在农村养老实践中总要有人来“出钱”或者“出力”以满足家庭养老资源的供给,而不仅仅是不同性别的差异分工。

四、农村养老中性别差异变动的逻辑与意义

(一)农村养老中性别差异变动的逻辑

1.农村家庭权力的转移

这种家庭权力的转移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上:一是代际分工下的经验与收入差异,导致农村家庭的经济权力逐渐向下转移。科技技术的进步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使老年人的经验受到挑战,“结婚即分家”的家庭结构变迁以及农业比较效益的下降,更使老年人作为“一家之主”的权威地位受到冲击;二是农村人口性别结构失衡下的女性缺失,以及城乡人口流动背景下女性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导致农村家庭权力从男性向女性转移或部分转移。[33]受1980年以来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在保持低生育率的基础上,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更多的农村男性受到了“婚姻挤压”。[34]有研究发现,在边远贫困农村地区,女性因婚迁流出的现象较为普遍,条件较差的男青年找到配偶的难度增加,从而导致中国农村传统的婚姻策略发生改变,[35]农村家庭中儿媳妇的权力地位日渐提高。[36]“多子”与“多福”已不存在着必然联系,虽然儿子的数量仍在发挥效用,但已不再是影响父母养老的关键。[37]

2.农村家庭养老资源的重置

在传统社会中,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方式决定了其劳动、剩余产品全部留在家庭内部,并在家庭成员间分配,同时“子承父业”式的代际交换,也促使儿子理应遵循伦理孝道,为父母养老送终。[38]而女儿没有继承家产的权利,仅仅在出阁之前侍奉自己的父母,婚后就不再承担娘家父母的赡养义务,但需要分担夫家公婆的赡养义务。不论出于伦理还是现实因素的影响,多数女性在婚后和娘家的来往机会并不多,这也是女儿养老在农耕社会出现可能性很小的直接原因。但在废除了土地私有制,建立了集体生产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制度之后,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父权家长制经济基础受到了冲击,老人土地的所有权的丧失以及农业生产比较效益的下降,导致代际交换的资源萎缩。同时,大规模的城乡社会流动导致农村子女外出务工现象普遍,“养儿防老”丧失了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而女儿养老的出现,则是传统儿子养老资源萎缩条件下的一种适应性调整和资源挖掘,“儿子出钱、女儿出力”的性别分工模式更体现出女儿养老的补充作用。在此背景下,农村家庭养老资源总量并没有得到增加,只是进行了一种重新配置。

(二)农村养老中性别差异变动的现实意义

1.预示着养老代际支持范围的扩大

在当今社会,“养儿防老”与“多子多福”的内涵已发生变革,“儿”不再泛指儿子,“子”也逐渐扩展成子女的含义。[39]女儿养老的合法地位在法律上得到了确立,女性在农村的身份角色在一定程度上也真正实现了由“后台”走向“前台”。[40]这种农村养老中的性别差异不断向外传达了家庭结构和代际关系变动的信息。伴随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农村老人可依赖的代际支持不会永远局限于亲属的代际关系,必将逐步扩大至不同代的关系中去。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设施建设和项目运作的方式,促进代际间的合作,营造代际支持的氛围。[41][42]

2.体现出农村家庭养老的适应性调整

从儿子养老到女儿养老的变化,恰恰体现出农村家庭对工业化程度提高、社会流动增强以及家庭结构变迁的适应性调整,为从微观层面上把握家庭内部养老资源的分配与养老责任的协调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观察视角。作为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的重要表现形式,儿子和女儿在养老作用与机制方面的变化,还为分析农村家庭结构、居住方式和代际关系变迁提供了突破口。在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家庭养老作为一种传统养老方式仍将处于主流地位。因此,从性别角度把握农村家庭养老变动的规律与走向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3.影响到农村的养老观念和生育观念

这里并不是要强调农村养老方式变动为因,农村养老观念和生育观念变化为果。实际上,前者与后者之间更可能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农村养老方式的变动会促进人们养老观念和生育观念的变化,而养老观念和生育观念上的变化反过来也会助推养老方式发生改变。相关研究已证实,在“大流动”的后乡土社会,“养儿防老”观念已愈发变得难以为继,伴随农村养老资源和养老支持的减少,农村老人对子女赡养的期望逐渐降低,甚至主张在有能力的范围内进行自我养老。[43]与此同时,农村养老中的性别变化也日渐体现到生育观念上来,“生个儿子乐一会、生个女儿乐一辈”“儿子是建设银行、女儿是招商银行”等民间俗语也日益流行起来。

五、隐含的政策改进空间

总的来看,农村养老中的性别分工已日趋合理化和具体化。简单的儿子养老和女儿养老已经不足以概括当前中国农村的家庭赡养方式,“儿子出钱,女儿出力”“轮流赡养”等方式的产生和发展使得子女养老相互交融和影响,“出钱”与“出力”逐渐趋于平衡,较好地调动和配置了现有的农村家庭养老资源,但也存在一些政策改进的空间:

一是注重发挥养老对象的自主性,拓宽代际友好的范围。应注意到,农村老人在现实养老过程中并非完全扮演着被动接受服务的角色,他们实际上具有较强的自我调适能力,尚有余热可以发挥。对此,应引导老人树立积极的老龄化理念,帮助他们实现完善自我、发挥自身价值的夙愿。[44]虽然家庭基本上满足了他们的生活照料需求,但对其精神需求缺乏应有的关注。[45]因此,不应简单地从法律层面上将养老义务视为子女必须承担的一种责任,而应在政策制定层面上具有一种“反叙事”的思考,发现并认可老人对于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的贡献和价值。采取各种积极的引导、宣传和教育措施,在大力弘扬传统孝文化的同时拓展思路,放眼于整个年龄段和不同代际的发展需求与社会优势,而非仅仅将解决农村养老的出路局限于家庭范围内,尽可能地通过运用各种技术和文化手段,调动整个代际的资源与发挥各自潜能来为农村老人提供社会支持,从而推动整个农村社区的重建与发展。

二是统筹协同农村社区服务资源,为农村女儿养老提供更多支持与服务。农村家庭养老的“女儿化”并非意味着儿子不再参与养老,而是指女儿由原本的非正式养老责任承担者向正式承担赡养义务的角色转变。顺应这种角色转变的趋势,政策应当倾向于利用社区资源,开发和提供配套的女儿养老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帮助女儿在养老过程中解决普遍存在的困难,弥补女儿在身体素质、性别等方面无法替代儿子的情况。可在各个社区就地建立养老帮扶中心,统筹协同整个社区的养老服务资源,并为每个帮扶中心都配备一定数量的男性工作人员,也可调动社区内部的男性成员,对于积极参与社区养老帮扶工作的可给予一定的物质激励。此举旨在缓解日常照料中女儿对异性老人的照顾不便和有效应对农村老人突发疾病、意外时女儿无法单独及时将老人送诊就医的情况。

三是关注农村老人通讯交往需求,搭建社会支持网络。虽然子女在养老方面的性别分工较好地实现了家庭养老资源的优化配置,但由于农村地区的通讯、交通条件大多不完备,没有配套的就近医疗卫生服务,老人要想获得一定的社会支持,必定会对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的使用产生很强的依赖。[46]同时受到老人自身身体条件和心理因素的限制,容易出现晚年社会关系狭窄以及社会支持网络断裂等问题,而实际上农村老人仍然存在着较强的社会交往需求和社会参与需求,因此需要借助社会支持网络来补充完善家庭养老无法涵盖的方面。具体而言,可从加强农村地区的通讯网络和交通设施建设入手,改善农村老人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配合新式交通和通讯工具的使用宣传和指导,在丰富农村老人的精神生活的同时,为农村老人搭建起社会支持网络,满足其更高层面的发展需求。

四是顺应农村人口结构与家庭结构变迁的趋势,倡导适宜的养老观念。通过上文有关农村养老观念的历史演变可看出,养老性别偏好的变迁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性别平等意识的增强以及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动是分不开的,[47]倡导适宜的养老观念不仅可以顺应整个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还有助于引导老年人及早做好养老筹划和养老准备。对此,应立足于当下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就业模式以及传统家庭养老“共居模式”的变化,[48]深入了解农村老人的养老需求,把握不同性别子女在农村养老中的作用和功能,理清农村养老方式的变迁规律, 倡导与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变迁相适宜的养老观念,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此外,还可将农村三大留守群体结合起来考虑,积极建构互助性的社会支持体系,以此为出发点配合社会收入再分配制度来制定相关的扶贫、福利以及保障政策,实现三者的资源共享与互助,力求在内部解决更多问题。

[1][7]唐灿、马春华、石金群:《女儿赡养的伦理与公平——浙东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性别考察》,载《社会学研究》,2009(6)。

[2]张萍:《明清徽州文书中所见的招赘与过继》,载《安徽史学》,2005(6)。

[3]Wolf,A.P."The origins and explanations of variations in the Chinese kinship system.Anthropological Studies of the Taiwan Area.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Taipei,Taiwan.1989:241-260.

[4]彭金山:《农耕文化的内涵及对现代农业之意义》,载《西北民族研究》,2011(1)。

[5]陈志武:《对儒家文化的金融学反思》,载《中国新闻周刊》,2006(11)。

[6]张翠娥、杨政怡:《新宗族背景下农村女儿养老何以可为》,载《青年研究》,2014(4)。

[8]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3)。

[9]曹立前、高山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与养老思想探究》,载《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

[10]于长永:《农民对“养儿防老”观念的态度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全国10个省份1000余位农民的调查数据》,载《中国农村观察》,2011(3)。

[11]石智雷:《多子未必多福——生育决策、家庭养老与农村老年人生活质量》,载《社会学研究》,2015(5)。

[12]于长永:《农民“养儿防老”观念的代际差异及转变趋向》,载《人口学刊》,2012(6)。

[13]石智雷:《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发展能力的影响及其政策含义》,载《公共管理学报》,2014(4)。

[14]曾红萍:《家庭负担、家庭结构核心化与农村养老失范——基于关中Z村的调查分析》,载《老龄科学研究》,2015(2)。

[15]杨清哲:《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文化视角——以孝文化破解农村养老困境》,载《科学社会主义》,2013(1)。

[16]陈皆明:《中国养老模式:传统文化、家庭边界和代际关系》,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

[17]张友琴:《城市化与农村老年人的家庭支持——厦门市个案的再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2(5)。

[18]王建云、曹艳春:《关于农村中女儿养老的思考》,载《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4)。

[19][28]高修娟:《农村女儿养老问题研究综述》,载《妇女研究论丛》,2014(5)。

[20]陈菊红:《当前我国农村女儿养老的现实意义与实践逻辑——基于社会性别视角》,载《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

[21]张翠娥、杨政怡:《分歧与妥协——农村女儿的分离式养老》,载《人口与经济》,2015(5)。

[22]张翠娥:《名实的分离与融合:农村女儿养老的现状与未来——基于山东省武城县的数据分析》,载《妇女研究论丛》,2015(1)。

[23]段世江:《我国农村老年人居住安排影响因素研究》,载《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

[24]聂焱:《农村劳动力外流背景下女儿养老与儿子养老的比较分析》,载《贵州社会科学》,2008(8)。

[25]范聪聪、夏莹:《女儿在农村家庭养老中的角色变化研究》,载《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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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9]高华:《刍议当前农村家庭养老中的新性别差异——对晋东S村的实地调查》,载《人口与发展》,2012(2)。

[30][36]李喜荣:《农村女儿养老支持力研究》,载《当代青年研究》,2014(6)。

[31]赵宝爱:《当代农村多子女家庭中的女儿养老现象探析》,载《新疆社会科学》,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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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对河北农村养老事件的分析》,载《中国学术》,2001(4)。

[34]靳小怡、李成华、李艳:《性别失衡背景下中国农村人口的婚姻策略与婚姻质量——对X市和全国百村调查的分析》,载《青年研究》,2011(6)。

[35]陈友华:《中国和欧盟婚姻市场透视》,277~282页,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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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杨国才、杨金东:《社会性别视角下女儿养老研究》,载《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1)。

[39]乐章、肖荣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与乡村老人养老倾向》,载《重庆社会科学》,2016(3)。

[40]高修娟:《前台与后台:皖北农村“养老—送终”活动中的性别权力景观》,载《妇女研究论丛》,2014(2)。

[41]Kaplan M.,Sanchez M.,Bradley L."Conceptual Frameworks and Practical Applications to Connect Generations in the Technoscape",AnthropologyandAging,2015,36(2):182-205.

[42]Kaplan M.& Haider J."Creating intergenerational spaces that promote health and wellbeing.In R.Vanderbeck and N.Worth (Eds.).Intergenerational spaces",LondonUK:Routledge,2015,33-49.

[44]章敏敏:《从社会性别角度看农村养老问题》,载《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

[45]ShenSuyan,Li Fang,Tanui John."Quality of Life and Old Age Social Welfare System for the Rural Elderly in China",AgeingInternational,2012(3):285-299.

[46]Andrew E.Scharlach."Creating Aging-Friendly Communities",Generations(SanFrancisco),2009(2):5-11.

[47]何绍辉:《农村家庭养老“女儿化”倾向探源》,载《中国国情国力》,2010(7)。

[48]朱海龙、欧阳盼:《中国人养老观念的转变与思考》,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5(1)。

(责任编辑:H)

GenderDifferencesinRuralelderlycare:Demand,EffectandtheLogicofChange

LI Qiao SONG Na

With the combined effect of industrialization,urbanization and aging population,the concept of "raising sons to support parents in their old age" has been changed obviously in rural areas,but the daily care support from sons has not completely quit from the stage of history.The role of daughters in practical rural elderly care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prominent.This paper provides a brief summary of the historically changes of the concept of "raising sons to support parents in their old age" in rural areas,compares the different effects of sons and daughters in rural elderly care,analyzes the realistic needs of daughters caring parents and the logic and meaning of gender change differences in rural elderly care,and proposes the paths of policy improvement from four aspects of intergenerational interaction,resource integration,social support and views guidance,so as to provide a more general and systematic explanation for gender differences in rural endowment.

rural elderly care,raising sons to support parents in their old age,daughters caring parents,gender difference,views on elderly care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农村养老方式转换研究”(15CRK007)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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