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舒 陈晨
论我国儿童福利服务的社会工作介入模式
——基于多地儿童福利院的实证分析
方舒 陈晨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正在进行着较为深刻的转型发展。从全球和本土双维视角看,这种转型一方面紧跟国际儿童福利服务理念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符合本土社会环境对儿童福利事业的较高预期。在我国儿童福利服务转型发展过程中,作为现代社会重要的专业化服务机制的社会工作逐渐融入到各地儿童福利院的服务实践中,且已形成了“造血”、“引血”、“借血”和“多管齐下”四类介入模式。对这些模式的分析和比较,有益于厘清专业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福利服务的实务界限,也有助于推动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不断向更高水平发展。
儿童福利服务 社会工作 介入模式
方舒,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081);陈晨,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生,(北京 100084)。
近代以来,国际儿童福利理念和教养方式经历了从补残型向普惠性的转变,儿童福利的对象也从不幸儿童、困境儿童扩展为所有儿童及其家庭,并形成了以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为核心的现代儿童权利观念。其间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也经历了数次变迁,逐渐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服务模式。社会工作以其价值理念、科学知识和专业手法介入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有助于从根本上提升儿童的福祉。近20年来我国大部分省级(或省会城市)儿童福利院都已转化、吸收和引进了一批社会工作者。学者们将鼓励内部职工转化的模式称为“造血”,将吸收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方式称为“引血”,将调动社会志愿力量的方式称为“借血”。然而,在实践中上述三种方式均存在不足,而部分儿童福利机构将这三种模式有效结合,形成了院内社会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机构社会工作者和高校志愿社会工作者三股力量的有机结合,为福利院内外的儿童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帮助他们增强社会功能,实现社会融入。
儿童权利及福利内涵的不断扩展,要求政府、家庭及社会一同参与儿童福利服务,形成合力提升服务质量,还要求更加关注其心理、智力和社会行为的健康发展(童小军,2013)。专业社会工作坚持优势视角,相信每名儿童都有实现社会功能的潜能,致力于增强他们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是儿童福利服务的重要力量。
(一)国际儿童福利理念发展及教养方式转变
国际儿童福利范式变迁大体经历了社会救助范式、教养取向发展范式、社会保护范式和社会参与式整合范式四个阶段(成海军,2003),体现了儿童福利内涵及福利保护措施的不断深入和完善。
社会救助是早期儿童福利范式,即国家仅在家庭无法保障儿童生存权时扮演补救性角色,主要以院舍照顾或类家庭机构照顾为他们提供庇护,对象是各种不幸或困境儿童,由于当时并未形成现代“儿童权利”观念,儿童大多时候被当做“小型成人”(乔东平、谢倩雯,2014)。教养取向发展范式是社会救助发展范式的一次拓展与提高,它不仅保障儿童的基本生存权利,还更加关注其心理、智力和社会行为的健康发展(童小军,2013),儿童福利的对象也从不幸儿童、困境儿童拓展为一切儿童及其家庭,服务内容从替代性照顾服务扩展为维护家庭功能的支持性服务。而社会保护范式下儿童的特殊性得到承认,能被看成需要特殊照顾和教育的独立个体,此时通过出台大量保护法案明确儿童的权利主体地位。最终,社会参与式整合范式是儿童福利事业的新近发展模式,强调儿童的独立性和社会参与性,其基本理念是儿童作为福利主体和服务中心,有权利参与选择自己的生活环境和成长方式。而且,社会作为除政府和家庭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参与儿童福利服务,致力于满足儿童成长和发展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总之,儿童福利内涵从以救济为主拓展为促进儿童智力和潜力全面发展;儿童权利内涵从困境儿童的生存权扩展到所有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儿童福利服务从救济为主发展为包括替代照顾和家庭支持服务的综合范畴,替代性服务方式也从机构照顾向家庭寄养转变。
(二)我国儿童福利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儿童福利事业实际上是在19世纪中后期由西方传教士带动起来的,所以建国前很多儿童福利机构都带有明显的宗教色彩。建国后,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主要对极少数找不到抚养人又不适合家庭养育的特殊儿童,如在生理、智力或精神上存在中重度残障的失依儿童,实施最为基础性的养育工作。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受“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趋势的影响,我国的儿童福利服务工作也日渐发生了深刻的转型。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三个转变”:封闭型转向开放型,救济型转向了福利型,单一的“以养为主”转向了“养、治、教与康复并重”(成海军,2003)。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①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 tp://news.xinhuanet.com/2013-11/15/ c_118164235.htm,2016-11-22。首次将“困境儿童”写入中央会议文件,明确要求“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ht 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6/ 16/content_5082800.htm,2016-09-18。,明确了“困境儿童”的定义、分类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意见》定义“困境儿童”为包括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将保障范围从“孤儿”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ht tp://www.mca.gov.cn/ar ticle/zwgk/fvfg/shsw/ 201011/20101100114958.shtml,2016-09-18。拓展为“困境儿童”。《意见》提出建立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落实监护责任、提供福利服务五方面内容的分类保障体系,不仅保证困境儿童的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也通过教育、医疗等其他社会保障的方式满足困境儿童的发展需要。同时,《意见》强调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将民政、妇儿工委、教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残联和住房城乡建设等各个部门纳入儿童保障体系中,并将各级群团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整合进来,形成合力。与2010年出台的《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相比,《关于加强困难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充分体现了我国儿童福利理念,从“补残”向“适度普惠”转变,从“生存”向“发展”转变,并且明确指出保障儿童福利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职责。
简而言之,我国儿童福利事业正在顺应国际最新理念,近年来追求社会化、专业化的服务,这一趋势在已有实践和政府文件中日益明晰。
(三)专业社会工作是儿童福利服务的社会化力量
专业社会工作是介入儿童福利服务有效的社会化手段。一方面,作为儿童福利院内新生的专业服务力量,可以与已有的政府提供的养、治、康、教、安等儿童福利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发展了以养育、保护为基础,综合救治、教育(含特殊教育)、康复和安置等内容多元化、复合化的“多功能儿童福利服务模式”。专业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技术均能够融入到原有多种服务领域。例如,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儿童评估、收养家庭评估、寄养家庭评估和机构环境评估等,确保孩子接受精准化服务;社会工作者还可以为收养家庭、寄养家庭和机构内孤儿日常生活照料者(包括医生、护士、育婴员、营养师、厨师等)提供培训,达到辅助和支持儿童养育人员提高养育技能的目标;另外,社会工者还可以通过个案管理,针对每个儿童的特点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并不断地开展跟踪监测与评估等,及时调整介入方案,从而确保儿童得到最佳介入方式(童小军,2013)。
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能够广泛整合社会化服务力量,致力于儿童的融入式发展。传统的儿童福利服务主要采取封闭式集中养育的方式,这种“单一且封闭式”的服务模式无法满足儿童的多元化需求,更不利于其社会化和成年后的社会融入。社会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和社会化力量,如政策倡导和组织志愿者,致力于特殊儿童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社会功能的增强和社会融入的实现。儿童福利的发展不仅仅是家庭、儿童机构、政府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义务。大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小到社区中的个人,都是儿童福利的守卫者。社会有责任作为除了家庭、政府以外的第三方参与儿童福利事业。
所以,专业社会工作介入表明儿童福利机构的服务内容已经从满足儿童的基本生存需求拓展为儿童的全面发展。与机构内一线护士、教养人员相比,专业社会工作者更加注重儿童社会意识的培养和社会功能的开发。如社会工作者从社会生态系统理论的视角,帮助孩子建立家庭、学校、同辈群体和社区多位一体的社会支持网络,协助孩子认识和处理与周围社会环境的关系,增强儿童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减少甚至消除其“被抛弃”、“被封闭”、“被排斥”的消极情感和负面心理。
在政府大力推动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大部分省级(或省会城市)儿童福利院都已通过培训考试、招聘入职及购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等方式,吸收、引进和转化了一批社会工作者从事儿童福利服务。
概而言之,当前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福利机构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冯元、甘诺,2013)。“造血”是对机构原有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培训学习,促使他们掌握相关的社会工作知识、理念和技巧,提升其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引血”是通过扩充编制、岗位与资金,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合作、人才招聘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构建专业社会工作岗位体系和服务体系;“借血”是通过整合高校中参与社会工作的教师与学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其他志愿公益性力量,通过他们的实习服务、志愿服务来充实机构的社会工作服务。
(一)“造血”:促进内部职工专业转化
从儿童福利机构内部职员转化而来的社会工作者,对机构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工作流程及机构内儿童都十分熟悉,因此,评估服务需求、调配机构资源以及与服务对象建立信任关系等相对比较容易。
笔者调研了解到,J市儿童福利院社工科,成立于2013年3月,设两名社作工作者编制:科长和一名专职社会工作者,科长负责科室的行政性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开展个案辅导、小组活动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此外全院已有10多名职工获得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院内社会工作服务需求量较大,两名专职社会工作者无法满足服务需求,而其他持证人员必须在完成本职工作后才可以辅助社工部门开展工作。社工科两位社会工作者承担着为全院儿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任务,但缺乏相应的社会工作督导制度,在儿童需求评估、小组工作开展方面都没有成文的规范,而是以社会工作理论和自己的经验为基础,不断摸索着进行。
(二)“引血”:多种渠道吸收专业社会工作者
除了鼓励机构内员工参加社会工作资格考试,部分儿童福利机构克服编制紧缺和社工福利保障不足等问题,通过设立专门科室,增加社会工作者编制的方式招聘具有社工资质的专业人才进入。
例如,S市儿童福利院2009年正式将社会工作者纳入专技职业序列,2010年7月正式成立社工部。院内家庭寄养中心、业务科、学生部和启心社工室已成为以社工为主体的部门,专业社会工作者(包括拥有社会工作从业资格证书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背景的社会工作者)占全部部门工作人员总数的87%。通过社会招聘方式,吸纳优秀社会工作者进驻儿童福利服务岗位,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机构内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也推动了院内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除了直接将社会工作者纳入机构编制,也有部分机构通过直接购买服务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接受专业组织提供的社会工作服务。以W市儿童福利院为例,院内有3名编内专职社会工作者,另外,还有11名取得资质的员工作为兼职社会工作者。该院从2010年开始推进政府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试点,与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购买期内每年会有4名中心的社会工作者入驻,主要从事“少儿工作坊”的工作,即将社会工作与特教相结合,对特殊儿童进行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尝试,同时还对其进行团体辅导和人际关系技巧训练。这4名专职社会工作者的人事关系虽然不在福利院,但在工作程序上,已经与院内工作者形成了合理的分工和协作的关系。
(三)“借血”:充分调动社会志愿力量
“借血”意味着从机构外借用社会志愿服务,接受高校、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所提供的专业化的志愿服务。一方面,志愿服务填补了院内社会工作服务缺口,另一方面,儿童福利院也成为社会志愿组织提升服务专业性的实践场所。
譬如,T市儿童福利院社工科成立于2012年2月,共有2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其中1名负责人负责管理、指导、协调全院社会工作的推广与开展,1名科员具体负责志愿者的管理、与高校的合作交流。T市儿童福利院采用社工——义工联动的方式,大力培养义工,为其提供参与和组织社会工作活动的机会。义工分为管理义工和操作义工,管理义工在社会工作办公室工作,是社会工作者和操作义工之间的桥梁,负责社会工作者和操作义工之间的沟通以及管理。操作义工负责具体实务工作,如策划活动并组织院内儿童参与。
又如Y市儿童福利院“七彩虹”小组项目,融合专业社会团队、志愿者社会组织、大学生团队等多种社会资源,有效壮大项目服务力量。介入福利院的专业团队主要有教育团队和心理团队两类。教育团队包括天才宝贝早教中心、Y市某地教育爱心团队等,这些团队通过入院交流、开展主题活动和安排专业教学人员定期入院上课等方式,为福利院的孩子提供教育服务。Y市爱心心理咨询中心通过引入沙盘心理治疗体系为福利院的孩子们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此外清华MBA慈善队每个月至少组织两次儿童外出活动,通过丰富的娱乐形式,开阔孩子们的视野,培养孩子们的情操。
儿童福利院通过联结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活动,不仅丰富了院内儿童的生活,同时使他们享受到更多优质教育资源和形式多样的社会资源,从而有效拓展儿童成长空间。
(四)“造血”、“引血”、“借血”的多管齐下
在实践中,部分机构采取多渠道并用的模式,将“造血”、“引血”和“借血”结合使用,在鼓励在职人员向专业社会工作人员转化的同时,通过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力量,并接受高校、社会组织等提供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G市社会(儿童)福利院。该福利院社会工作起步早,2012年底已有34人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有7人被聘为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2013年5月,G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成立社工部,配备3名编内社会工作者,承担统筹全院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孤残儿童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组建跨专业服务团队等职能。
同时,2009年6月,G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与香港小童群益会在G市成长动力社会工作专业发展与资源中心签订协议,购买“寄养儿童成长辅导服务”项目,先后在5个家庭寄养服务点开设“儿童成长天地活动中心”。儿童成长活动天地的社会工作者在日常活动中会细致观察儿童的行为和情绪,遇到有失范行为和情绪失常的儿童,社会工作者会用专业方法对儿童进行心理、情绪和行为上的干预,帮助其提升自信心与社会交往能力,社会工作者还会帮助家长与儿童建立亲密亲子关系,并帮助家长舒缓抚养过程中产生的压力。
此外,社会工作者还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为孩子提供多元化服务。社会工作者整合的社会资源包括:第一,附近高校的大学生义工;第二,企业提供的义工服务和资金援助;第三,相关的教育类事业单位提供的特殊课程;第四,学校与社区对儿童的特殊照顾。由此形成了以服务点为中心,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和社区紧密结合的社会资源支持网络。
社会工作者和福利院的分工明晰,互不干涉,行政性事务由福利院开展,而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个案、小组等方法为孩子和家长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明确的分工,使社会工作者清晰地界定了自己的专业角色,从而为专业服务的优质开展提供了充足的条件。
当前我国儿童福利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人力不足、专业性欠缺和实效不突出。“造血”、“引血”和“借血”的单一介入模式无法有效解决以上问题。而多管齐下的方式,不仅规避了单一方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且可以使各种单一模式形成合力,充分整合多元化的服务资源,达到对儿童服务力量的最大化。
(一)“造血”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首先,编制紧缺以及转制规定模糊导致持证社会工作者滞留原岗位,承担不了社会工作服务。“造血”意味着将一部分在职人员从一线服务岗位转向社会工作岗位。但目前我国儿童福利机构中普遍存在着医护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情况,以“造血”的方式发展机构内社会工作,很容易加剧护理人员短缺。加上社会工作者编制紧缺,大量持证社会工作者滞留原岗位,他们虽然学习了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但仍留在原岗位从事非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这无形中造成了专业资源浪费,W市儿童福利院就存在此类情况。由于该院的院长重视社会工作发展,一直要求员工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鼓励他们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考试。在这种氛围下,早在2014年该院就有11名员工通过社工师考试成为兼职社会工作者,但事实是这些兼职社会工作者仍然处在原工作岗位上,本职工作任务繁重使得他们无暇开展专业实务。因此,这部分兼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还无法得到实际发挥。
其次,院内其他岗位人员转化的专职社会工作者,缺乏系统的学术训练及实务经验,开展的服务缺乏专业性和规范性。J市儿童福利院的两名专职社会工作者均是其他岗位的人员取得中级社工师证书转岗的,虽然通过培训和考试掌握了一些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但由于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实务操作训练,平时从事的工作和社会工作相关度较小,所以从事一些个案和小组工作,也多是照葫芦画瓢,参照专业参考书来做,对于社会工作也没有做过系统的规划和长远的思考。
再次,儿福院的专职社会工作者多从事行政性工作而非一线实务。例如,W市儿童福利院的社会工作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委托给某社会工作机构,因此社工科的专职社会工作者平时从事的多是具有上传下达性质的日常管理的工作,把院领导对社会工作的规划和建议传达给机构社工们,并对购买社会工作者的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G市的儿童福利院也存在相似情况,由于该院的社会工作服务也委托给了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专职社会工作者多从事行政管理、资源整合等工作,较少从事一线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此外,儿童福利院服务对象多是肢体或智力重度残疾的孩子,照顾和教育这些孩子需要很大耐心和体力消耗,加上工作的重复度较高和单调乏味,因此一线护理员工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长期经受着职业倦怠。帮助他们舒缓压力、提升工作愉悦感以及增强服务技能,本应是院内专职社会工作者的重要工作内容,但现实是几乎没有专职社会工作者承担这部分工作,或者压根没有注意到一线员工有此需求。
(二)“引血”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与“造血”机制相比,“引血”机制不仅扩大了服务人员的来源,缓解了院内人力不足的现象,还能够通过对人才的筛选来保证社会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但是,面对巨大的社会工作服务需求,通过“引血”机制正式进入机构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仍然相对不足。另外,“引血”主要的途径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的社会工作机构承担专业的社会工作的服务,但是,现阶段,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发挥的实际功能还不明显,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自身发展不足。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在我国出现较晚,依然处在发展初期,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其一,薪酬水平较低,工作前景不明朗,导致社会工作者流失率较高。目前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地位和社会认可度还不高,薪资待遇相对较低,导致专业机构内社会工作者流失率较高。如W市政府以48000元购买一个社会工作者岗位,即使这些款全部拨付给社会工作者,每个社会工作者月均收入4000元左右,这仅仅与普通工薪阶层相当,更何况,社会工作者的实际收入很可能低于这个水平。其二,专业督导短缺。我国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偏向理论学习,实务操作训练比较欠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走上岗位后,亟需专业督导对其进行实务训练和专业操作指导,但目前没有足够的督导来为初入职场的一线社会工作者指路,一线社会工作者长期处于“自我修行”和“摸爬滚打”状态,专业能力提升较慢,职业化程度不足。
第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对儿童福利服务嵌入不足。社会工作的开展本是一项系统的工作,需要整合现有资源,与院内其他部门的人员进行充分地沟通协作。但由于机构社会工作者对儿童福利院的社会生态、可利用资源、规章制度、员工需求等并不太熟悉,加上社会工作认知度和认可度还不高,因此,社会工作者在实际服务开展中难免遇到诸多障碍。
第三,社会工作者的案牍主义问题严重,使得服务质量受到影响。机构社会工作者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需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为了应对检查,社会工作者需要做大量的汇报和检查材料,这就损耗了社会工作者们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和精力(方舒,2014)。另外,由于职责不明确,角色模糊,机构社会工作者也会承担大量的儿福院琐碎的行政性事务,现实中存在着“不少从事专业社会工作的人员起初踌躇满志,但是在强大的行政事务压力下会逐渐淡忘社会工作的专业使命和立场,学会行政化的工作方式,逐渐挤占社会工作的发展空间(张柳清2012)。”
第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以项目制方式推进,有固定周期,因此就可能存在着机构社会工作者对院里的情况刚刚熟悉,信任关系刚建立,就面临着项目结项的问题,而其后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又可能由其他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来实施,显然,这会影响社会工作服务的实际效果。
(三)“借血”模式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借血”虽然从机构外借用社会志愿服务的形式填补了院内社会工作服务缺口,但单一的依赖这种模式,在我国是行不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其一,目前我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成员流动率高,组织人员经常更换(章凤君,2012),从而导致服务的持续性难以保障。其二,志愿者提供的助人服务专业性不足,服务质量不高。“一些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对志愿服务培训问题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他们仅注意到志愿服务的自愿性和无偿性特点,却忽视对志愿者的培训,以致志愿服务的质量不高(晏自雅,2012)。”另外,部分志愿者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如学生实习、机关慰问、企业宣传或明星走秀等,志愿服务的质量难以保障。其三,志愿者背景复杂,来自各行各业,需要做好资源整合和统筹,不然志愿者的力量就是一盘散沙,形成不了合力。
社会工作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助人为乐”,也不同于其他类的慈善活动,不仅需要大批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更需要宏大的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人才(方舒,2009),因此“借血”模式实际上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发挥强有力的作用。
(四)多管齐下模式的优势分析
由上,“造血”、“引血”、“借血”任意一种单一社会工作者介入机制都不能满足儿童福利机构对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需求。其一,“造血”模式无法解决院内部人手不足的问题;其二,由于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引血”模式在儿童福利机构发挥的专业作用还不明显;其三,由于我国志愿者制度还不成熟,“借血”模式存在服务专业性不足和规范性欠缺的问题。因此,只有通过多管齐下的模式,才能把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作用发挥到最大化。
然而,“造血”、“引血”和“借血”三种模式在相互分工,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的基础上,通过相互支持和协作,互补不足,形成合力,从而有效增强服务的能力和服务的实效性。
以G市儿福院为例,院内专职社会工作者由于对院内的资源和儿童比较了解,容易发现儿童需求的盲点,因此,前期通过与院外专业社会工作者互动合作,完成对儿童需求的评估,深入了解儿童的需求,进而确定购买服务的内容,使购买的服务更有针对性,确保了购买的服务是院内儿童最需要的。同时,购买的专业机构社会工作者在前期科学合理的需求评估基础上,协助、配合院内养、治、康、教、安等服务岗位,为儿童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如通过优势视角挖掘和激发孩子的潜能等,进而,面对儿童其他方面的特殊需求,如绘画、舞蹈、音乐、写作等方面的爱好,专业机构社会工作者还可以通过链接社会资源,引入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满足院内儿童的多元化需求,从而增强了儿童的自信心和自主性。此外,通过引入社会力量的参与,还增强了儿童与社区、社会的互动,逐渐提升了他们社会适应和社会融入的能力。
上述模式暂且可称之为“综合模式”,其中所包含的院内专职社会工作者、院外机构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三类主体性要素,在单一的三类模式中分别担当“主角”,但是在“综合模式”中三者相辅相成、互为助益。可见,“综合模式”在“造血”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引血”和“借血”,完善了儿童专业社工的服务主体机构,吸收了广大社会志愿力量,壮大了一线社会工作者服务队伍。然后通过购买和引进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培训等服务,提升了一线儿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促进了儿童社会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综上,多管齐下的介入模式,将院内专职社会工作者调配资源的优势、社会工作机构的专业优势与社会资源多元化的优势进行了充分整合,形成合力,从而实现服务效果的最大化。
在“儿童利益最大化”福利理念影响下,我国近年实施推进了儿童福利事业的深入改革。实践中社会工作已然成为推动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社会化、专业化发展的重要力量,且其介入机制可分为“造血”、“引血”、“借血”和多管齐下四大类。但由于政策和资源的限制,前三种单一介入模式在实践中仍无法规避人力的不足、专业性和规范性的欠缺等诸多问题,而多管齐下模式是当前条件下运行较为顺畅、更有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机制。该模式不仅规避了单一方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并且可以使各种单一模式形成合力,充分整合多元化的服务资源,达到对儿童服务力量的最大化,因而成为儿童福利服务领域社会工作的本土最新发展。
[1]成海军,2003,《从中外儿童福利院舍照顾的比较与变化看我国儿童福利的发展方向》,《社会福利》第10期。
[2]方舒,2009,《论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福建论坛》第12期。
[3]方舒,2014,《简论政府购买残疾孤儿社会工作服务的实践逻辑与政策建议》,《残疾人研究》第3期。
[4]冯元、甘诺,2013,《社会福利服务中的社会工作嵌入及策略》,《社会福利:理论版》第10期。
[5]乔东平、谢倩雯,2014,《西方儿童福利理念和政策演变及对中国的启示》,《东岳论丛》第35期。
[6]童小军,2013,《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的作用》,《社会福利》第2期。
[7]晏自雅,2012,《构建志愿者网络自主学习平台的方案设想——谈我国NPO志愿者培训缺失问题的解决途径》,《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第6期。
[8]张柳清,2012,《机构儿童社会工作发展路径》,《社会福利》第10期。
[9]章凤君,2012,《我国志愿者组织的运行现状与专业化发展对策研究》,武汉科技大学硕士论文。
编辑/刘文彬
国家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委托课题“儿童福利机构服务状况评估与转型发展”和中央财经大学资助项目“青年科研创新团队”、“专业综合提升计划”阶段成果。
C916
A
1672-4828(2017)03-0066-08
10.3969/j.issn.1672-4828.2017.0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