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云翔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1)
【警察行政管理】
新媒体环境下警察形象传播研究
□贾云翔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1)
随着科学信息的迅猛发展,媒介技术的日新月异,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不断涌现。新媒体在警察形象传播中,发挥着传统媒体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带来新的挑战。研究新媒体对警察形象传播的影响,发现新媒体环境下警察形象传播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提出必须深刻认识警察形象传播的实质,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以自身建设为基础,强化宣传,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建立应对新媒体的预警机制,努力实现警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新媒体;警察形象;传播策略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结构分化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等问题凸显,警民矛盾突出,警察形象危机频发,警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公信度备受考验。因此,警察形象传播在这一时期比以往都显得更加重要。然而,随着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新媒体不断涌现着全新的思维和形式,给警察形象的传播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增加了新的挑战。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有效运用新媒体开展警察形象传播,提升警察形象,已成为各级警察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新媒体概念与特点
1967年美国学者戈尔德马克率先提出了“新媒体”一词,之后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然而,关于新媒体的概念至今尚未有统一论述。目前,学者们普遍认为,“新媒体”区别于以广播、电视为主的传统媒体,它是依托现代网络技术、数字技术,运用互联网、无线网络和移动终端等传播媒介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一种新兴媒体形态。
新媒体突破了传统媒体传播的局限性,革新了媒体形态。其主要特点是在传播技术上,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实现传播载体的多元化。利用数字技术,打破媒介间的壁垒,为用户提供多元化的信息接收和传播的载体。传播方式上,新媒体从单向传播转变为双向传播,既产生了即时互动,又实现信息的无限扩容。随着手机、网络的普及,用户可以不受时空限制随时接受信息、发表评论、转发信息,成为信息传播者。这不仅实现了信息共享,增加彼此互动,而且通过这个过程的循环,又助推了信息量的增加。
(二)警察形象
警察形象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主要是指公众对警察机关总体及个体的立场、观点和看法。警察形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警察机关的客观形象,主要是指警察机关总体及个体的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执法形象、服务形象等。二是警察机关的媒介形象,通过大众媒介引导,公众对警察机关形象所形成的认识。这种认识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介对公众传播的内容,如果传播内容不当,很可能会影响公众对警察形象的认知。三是公众对警察机关的认知和评价,主要是指公众通过自身观察,对警察机关(服务态度、执法质量、工作成效、管理水平等)的表现做出优劣评判。
(三)警察形象传播
形象的形成通常需要以传播的形式来实现。从警察形象传播的形式来看,应包括对警察机关客观表现的传播、大众媒介的传播和对公众评价的传播。一方面,公众对警察形象的认知,最直接地通过警察机关的自身表现及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公正、服务群众的能力高低等方面展开。某种意义上讲,警察机关的自身行为表现本身就是一种形象的传播。另一方面,警察形象传播离不开大众媒介的传播。警察机关的警务信息动态、警务工作成效等还需要通过大众媒介传达给公众。此外,还可以通过媒介或直接与公众互动,进行信息传播交流,及时关注公众的评价和意见反馈,及时对公众的认知评价进行传播。
由此可以看出,警察形象传播的实质就是警察机关利用各种传播手段,开展传播活动,与社会公众就警察形象问题进行沟通,加强自身的影响力、公信力,从而提升警察形象,最终得到公众的认可和理解的过程。
(一)新媒体对警察形象传播的积极作用
有利于警务信息的传播,提升警察机关的服务效能。在新媒体环境下,警务信息传播速度更加迅速、快捷,受传面不断扩大。一方面,警察机关可以主动更新公安工作动态、警营文化建设等方面内容,让群众能深入了解公安工作,警察机关还可以利用新媒体更直接、快捷、有效地在社会救助、法律宣传、业务办理等方面为公众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警察机关可将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信息进行公布,寻求群众配合协助。这不仅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还大大提高了警察机关的办事效率,给群众留下良好的警察形象。
有利于提高公众参与度,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传统媒体传播中,公众只能被动接受,很少会有信息反馈。新媒体环境下,利用网络媒体传播中传播者与受众之间双向传播的特性,警察机关可以运用各种有效的传播媒介,建立信息传播网络,既可以向公众发布有关的组织决策、行动信息,又可以向组织反馈社会环境的变化,公众的意见和态度,从而形成与公众的良性互动,有利于帮助警察机关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拓宽和丰富了警察形象传播的途径。在传统媒体传播中,警察机关主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进行信息传播,这些方式传播形式单一、可选择性少,影响了传播的内容。在新媒体时代中,互联网、移动网络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途径,警察机关在此基础上,通过设立门户网站、网上警务室等,形成多种传播形式,使警察机关的警务信息、工作动态等及时传递给公众。同时,利用新媒体的超文本性,警察机关除了文字、图片的形式,还能运用视频、微电影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新媒体对警察形象传播的消极影响
新媒体减少了警察形象传播过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随着新媒体的广泛应用,一方面人人都可以随时进行信息发布和分享,这使得信息来源的渠道增多;另一方面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由于主体利益诉求的主观倾向性不同,使得信息传播内容不断变化。在面对涉警事件时,公众可以自由发表评论和表达观点,这其中有的是客观的,有的带有不满的负面情绪。网络舆论的多元化本身就使信息的可靠性遭到质疑,再加上新媒体时代的高速传播和强大的扩散力,极易产生极化效应,使得主观性越来越多地增加在真相上,使信息失真程度不断加深,从而严重影响警察形象传播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新媒体增加了警察形象传播中不良形象修补的复杂性。虽然新媒体使得公众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提高了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但在一定程度上给警察负面形象传播的修补带来了很大的复杂性。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加剧,警民冲突不断。当遇到涉警舆论危机时,公众通过人际网络、网络传播,在选择性注意作用下,警察机关的大量的负面舆论会迅速引发网民的规模化围观。同时,公众还会向处于危机中的主体施压,评论、批判,甚至采取实际行动进一步将危机深化。面对舆论危机,警察机关如果处理不及时、不恰当,有可能会陷入越描越黑的处境中,严重损害形象。例如庆安火车站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要想修补不良形象,警察机关必须要运用各种媒体方式、全方位进行反复地、多层次地正面娇正,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公众印象。
(一)警察形象主体自身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警察机关客观表现可以作为传播媒介,它的行为过程本身就是一种自我形象塑造与传播的过程。但是在警察工作中,作为警察形象的主体,部分警察自身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警察自身法治意识淡薄,自身业务技能不高,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现象。在当今网络时代,只要有警察违法乱纪事件,哪怕是轻微违纪违法事件,媒体和公众很快会利用网络迅速传播,甚至会发展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从而影响警察形象。二是服务宗旨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群众在办事过程中依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使群众产生逆反心理,影响警民关系和警察形象。
(二)警察机关运用新媒体宣传警察形象能力不足
第一,警察机关对新媒体认识不全面,进行正面形象宣传能力不足。一方面,部分警察机关领导对新媒体重视度不够,缺乏对新媒体的认识,存在着“只做不说”的传统观念,使很多有效的警务信息得不到很好传播;另一方面,警察机关习惯于传统环境下的形象宣传,运用广播、报纸等方式,单向向公众发布信息,忽略了公众的需求,使得信息传播内容接受度不高,不能很好地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影响了警察形象传播。
第二,警察机关面对涉警舆论危机,积极引导媒体和公众的能力不足。互联网形成“全民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发表意见,而信息审核的缺失,使网络言论更自由。当网络舆论产生后,由于缺乏对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影响范围的认识,出现行动不主动、回应不及时等现象,结果导致“小问题引发大热点”,给警察工作带来更多麻烦,损害了警察形象。
(三)警察机关与公众媒体在警察形象传播中信息不对称
公众通过获取全面信息和与政府机关进行有效互动才能真正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做出客观的评判。在新媒体环境中,虽然新媒体有双向交互的特点,但在现实中,警察机关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一方面表现为部分警察机关在形象传播过程中依然存在选择性,选择以“控制”、“报喜不报忧”等方式发布相关信息,片面强调正面形象的维护,使警察形象传播成为“模式化”和“概念化”,影响了公众和媒体的知情权;另一方面部分警察机关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在面对公众利益诉求和舆论质疑时,他们不愿意与群众沟通交流,一味规避,造成形象传播和公众信息交流的严重不均衡,使网络谣言滋生、虚假信息泛滥,形成负面舆论,从而加重了公众媒体对警察形象的质疑。
面对新媒体环境下警察形象传播存在的种种问题,警察机关必须深刻认识警察形象传播的实质,发挥新媒体的积极作用,以自身建设为基础,强化宣传传播,掌握舆论主动权,建立应对新媒体预警机制,努力实现警察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一)努力提升警察自身形象
警察形象传播的是警察机关及工作人员的客观表现,警察机关所有成员的思想、言行、仪表都直接影响公众对警察形象的评价。因此,警察机关应该提升自身形象。首先,要加强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通过自主法律知识学习,真正熟悉有关规定和办案程序。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接处警不及时、案件久拖不决等问题。其次,努力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2016年5月20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这为警察执法提供了依据。民警应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提升公安工作综合业务能力,保证其执法水平。
(二)利用新媒体做好公关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
公关宣传就是通过运用传播媒介向外宣传自己,加大警察形象的正面宣传,增强社会影响力。首先要转变警察机关传统的传播观念,树立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新闻意识。可以通过参加系统培训、自我学习提升新闻编辑素养。其次,可以建立专业宣传队伍,做好公关宣传。不仅要学会运用传统媒体传递警察机关的正面声音,而且要学会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发挥新媒体对形象传播的作用,运用图片和音频资源,结合警察工作,整合多媒体信息。例如拍摄微视频,优秀事迹、典型人物的宣传视频等,不仅信息量会增加,而且也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达到事半功倍的宣传效果。
(三)提升警察机关引导舆论的主动权,化解危机事件
新媒体时代,能有效引导舆论和化解危机事件是警察机关执政能力和应变能力必须掌握的本领。当产生警察形象危机时,一方面,必须改变回避态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可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相结合,迅速发布危机动态公布事实真相,对信息及时回应,最大限度减少公众恐慌和质疑,遏制谣言的扩散,缓解形象危机。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应对新媒体监测预警体系。警察机关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做出有效反应,就必须要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舆情研判,通过对舆情的监测分析,可以时刻获取社会热点问题,有利于警察机关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将危机化解在显现阶段。
(四)利用新媒体加强警务信息公开,实现警察机关与公众间的良性互动
要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就必须向公众宣布方针、政策,倾听群众的呼声,实现警察与公众的互动,减少二者之间因信息偏差造成的不信任。具体应做到:第一,拓宽问政的渠道、丰富平台功能。警察机关不仅可以借助互联网新媒体,建立公安门户网站、开通公安政务微博、微信,而且可以运用数字技术,突破信息公开制、形象宣传的局限,开通业务办理、警务互动、社会监督等功能,形成全方位网络沟通体系,最大限度畅通沟通渠道。第二,深化警务信息公开制,全面客观地发布警务信息。警察机关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不能只是单纯的转发一些公告通知,涉及公众利益的事件,警察机关可以公开警察执法过程、决策过程,避免“暗箱操作”;对于警察违法违纪事件,警察机关也要能主动提供相关信息,接受公众媒体监督,满足公众媒体的知情权,提升警察的公信力。第三,对于公众的信息反馈要及时回应,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平台的建立,可以广泛而快速地获取大量的公众意见和建议,通过反馈信息,调整和优化警察机关的工作方式,提升警察机关的公信力,为公安信息传播和警民良性互动提供保障。
[1]熊橙宇.对新媒体未来的思考[J].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1(12)
[2]王子原.关于传播学视角下警察形象塑造问题的思考[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3(4):153-156
[3]谭秀云,李河成.警察形象与公共传播[J].阴山学刊.2013(2):57-62
[4]孙 娟.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形象战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141
[5]宋琳琳,段相君.涉警网络舆情传播与警察形象保卫策略研究[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1):15-17
(责任编辑:黄美珍)
Research on Police Image Communication in the New Media
JIA Yun-xiang
(ShanxiPoliceCollege,Taiyuan030021,China)
With the swift development of scientific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 media is changing every day. New media such as Blog, Microblog and We chat continue to bring out, which plays a role that traditional media can not replace in the police image communication and also brings about new challenges. After researching the effect made by new media for police image communication, we have found kinds of problems in police image communication in the new media. So we should learn deeply the essence of police image communication, play the active role of new media, strengthen propaganda based on self construction and have the initiative for public opinion at hands, build precaution mechanism answering new media and make efforts to achieve the good interaction of public security organs and general public.
new media; police image; communication strategy
2017-02-20
贾云翔(1989-),女,山西黎城人,山西警察学院公安管理系教师,硕士,研究方向:公安管理,警察公共关系。
D631.1
A
1671-685X(2017)02-0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