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徐玉梅陈 勇(四川大学人口研究所,四川成都 60064)
自发移民家庭发展困境及政策建议
——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为例
文 徐玉梅1陈 勇2(四川大学人口研究所,四川成都 610064)
自发移民是人口迁移的重要形式之一。近年来,在凉山彝族自治州,出现了大量的自发移民,形成了大规模的移民聚居区。自发移民搬迁之后在迁入地的发展存在诸多困境,这些困境严重制约着移民家庭搬迁之后的生计和发展。自发移民发展困境问题能否妥善解决,不仅关系到移民自身和家庭的发展,而且也与凉山州移民聚居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因此,应从制度层面实施相关政策,帮助和推进凉山州自发移民发展困境的解决。
凉山州 自发移民 发展困境
“自发移民”又被称之为“自主移民”或“自主搬迁”。不同学者对自发移民的定义不尽相同。谢萍等(2008)认为“自发移民”是指在市场信息和示范户的带动下,由贫困村内那些有组织能力和外部交往关系的 “领袖”组织的异地搬迁[1]。张体伟等(2011)在其研究中谈到“自发移民”是指那些没有列入政府或企业计划、不能享受相应补助的,但为了寻求自身更好生活而进行的自愿性移民搬迁[2]。范建荣等(2011)指出“自发移民”是指通过投亲靠友、购买土地等多种方式,自主或有组织的迁移,且已在迁入地定居、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土地,但尚未拥有迁入地户籍,不能接受正常管理和服务的移民形态[3]。杨永芳等(2016)在研究宁夏自发移民时认为自发移民是指不依靠政府组织,没有享受政府的任何补贴,由个人自主决定依靠自身力量通过多种渠道离开户籍所在地,搬迁到生态环境相对更好地区定居生活,以解决自身经济贫困及生存发展问题的农村贫困人口[4]。从不同学者的定义中,我们可发现自发移民除了具有人口迁移的基本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内涵:(1)搬迁的主体是农民;(2)搬迁行为有较强的自主性;(3)没有政府补助和政策引导;(4)具有脱贫致富的目的性。本文所探讨的自发移民大多居住在偏远山区或贫困山区,有强烈的脱贫致富愿望,在没有国家政策和政府资金扶持的情况下,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购房置地,从一个农村地区搬迁到另一个农村地区居住和生活,搬迁之后,他们没有迁入地户籍。
已有文献的研究地域主要集中在云南、宁夏和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其研究内容包括自发移民的原因、特点、影响、问题及其对策等。范建荣等学者深入探讨了宁夏自发移民的现状、困境及其产生的积极和消极影响,从移民迁入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论述了解决宁夏自发移民问题面临的困难与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杨永芳等学者从移民迁入地社会治理的角度分析了现阶段移民聚居区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意见和建议;张体伟等学者从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探讨了云南自发移民聚居区的新农村建设问题。本文基于在凉山州自发移民聚居区的调研,从凉山州自发移民搬迁之后面临的问题出发,深度剖析当地自发移民的发展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川滇交界处,是中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也是我国较为集中的少数民族连片贫困区。州内有大量的彝族人口居住在高山、高半山区和高寒山区,这里山高坡陡、耕地破碎、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严重制约着当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家庭发展,出现了大量的生计环境贫困型人口,据有关研究显示,该类型贫困农户占比高达49.76%[5]。凉山州安宁河流域地理资源条件得天独厚,社会经济基础、区位条件和交通通达性相对较好,是凉山州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带,吸引了大量人口从高山和高半山区自发迁入居住。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凉山州开始出现向西昌和攀枝花搬迁的自发移民,他们没有迁入地户籍,且流动性较强。20世纪90年代,大量高山彝族向低海拔地区迁移,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2000年以后,凉山州出现了大规模自发移民,成为了凉山州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中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据有关研究显示,西昌市各乡镇的自发移民人口已经超过15万,其中以居住在高山和二半山区彝族为主,比例超过原住户的20%[6]。笔者在西昌市川兴镇新桥村调研时,据当地村委会介绍,该地因为靠近西昌市而聚集了大量的自发移民,自发移民人口大约在300人左右。在当地的新桥小学中,全校1至6年级共有学生422人,其中原住户学生有162人,自发移民家庭学生260人,可见当地自发移民数量之多。西昌市喜德县鲁基乡大埂村2016年的摸底数据显示,该村有自发移民139户,共695人。在川兴镇赵家村牛圈房,自发移民户数大约400户,移民2000人左右,形成了人口较多的自发移民聚居区。学者刘蜀川对自发移民迁出地的调研发现,在喜德县高寒山区170个村庄中,50%以上人口搬离的村庄有103个,可见移民搬迁数量之多。该学者还谈到,在普格县高寒山区也存在类似情况[7]。
自发移民搬迁之后在迁入地的生计方式大概包括三种类型:第一,半工半农型。农忙时节在地里务农,农闲时间外出务工,获取非农收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第二,完全务工型。部分移民家庭搬迁之后,在迁入地没有土地,家庭经济来源完全依靠外出务工获得。第三,纯农业型。移民家庭搬迁之后,完全依靠在迁入地“购地”或租地耕种来获得家庭收入。因“购买”耕地价格高昂,故此类型家庭较少。
凉山州自发移民家庭的搬迁行为是迁移家庭在搬迁成本和预期收益博弈之后做出的选择,但是这些家庭在耗费了大量搬迁成本之后,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搬迁收益,其在迁入地的发展存在多重困境。
受我国特有户籍制度的影响,自发移民虽已在迁入地定居,但户籍依然在迁出地,出现了“人户分离”现象。户籍制度作为我国的特有制度,与我国的农地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养老保障制度以及政治权利制度等紧密相关。这种人户分离现象使得自发移民自身利益严重受损,使其处于一种户籍地管不上,迁入地无法管,聚居区无人管的“三不管”状态。这些家庭因户籍问题而无法享受国家和地方对移民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各项发展优惠政策和措施,完全处于“自我发展”状态,权利缺失,边缘化现象严重,发展较为缓慢。
首先,移民家庭不能平等地共享社会公共资源。在对凉山州自发移民聚居区调研中,笔者发现,因没有当地户籍,自发移民家庭子女不能和有本地户籍家庭子女同等地接受义务教育。自发移民家庭子女每年上学需缴纳500-3000元不等的择校费。许多移民家庭的孩子因无法支付学费和择校费而辍学,不少学龄儿童没有按时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教育权是每个人享有的基本权利,教育权利的缺失,很有可能导致贫穷在凉山自发移民家庭代际传递,不利于自发移民家庭提升自身地位,实现社会流动。
其次,移民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边缘化。按居住地来讲,自发移民已经属于迁入地的一部分。然而因没有迁入地户籍,自发移民不能在迁入地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不能享受迁入地的扶贫政策,被排除在迁入地的福利政策之外。即使自发移民“购买”或租用当地土地耕种,也不能享受粮食直补、种子、化肥、农药等补贴的惠农政策,这使得移民搬迁之后的经济发展较为困难,加大了家庭返贫的风险。
此外,移民民主政治权利缺失。自发移民从迁出地迁出之后,往往再不会参加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选举,但他们同时也没有参加迁入地的基层选举。据喜德县大埂村村委会介绍,自发移民在本地居住满两年后,在村委会登记,可参加本村村委会的选举。但据村委会介绍,没有移民家庭会前来登记,也没有移民参与相关选举活动,自发移民政治权利边缘化问题较为突出。这使得自发移民在迁入地缺少话语权,不利于其切身利益的维护,有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其他利益受损。
彝族社会的家支结构是靠男性维系的,一个家支的兴旺程度依靠男性数量的多少来确定。儿子多者,则分支众多,家族人口较多。因此,每一个家庭和家族都十分重视子嗣的繁衍,并且彝族社会普遍盛行重男轻女和多子多福的生育观。此种传统生育观念以及贫困农户对劳动力的潜在需求,导致了不合理的生育行为,使得彝族家庭普遍人口较多。2010年四川省的人口出生率为8.93‰,凉山州的人口出生率为 14.44‰,高于四川省5.51‰。2015年凉山州的人口出生率为19.46‰,其出生率远远高于四川省人口出生率10.3‰。凉山州2016年彝族人口为265.73万人,占总人口的51.9%。彝族特殊的生育文化和落后的生育观念,对彝族人口出生率具有较大影响,进而影响着凉山州的人口出生率。据四川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知,2015年四川省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2人,而凉山州为3.95人,居四川省所有市州之首。在凉山州的17541户家庭中,五人户家庭3408户,占比19.43%,六人户家庭1978户,占比11.28%,七人户以上家庭3250户,占比18.52%,综合可知,凉山州的五人户以上家庭占比49.23%,所占比重接近一半。从凉山州喜德县鲁基乡大埂村2016年自发移民家庭摸底数据知,在当地的139户自发移民中,平均每户的家庭人口在5人左右,最多的达到9人,该家庭12岁以下孩子6人。
自发移民搬迁之后,孩子所需的学费和生活费,给自发移民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压力。从家庭目前发展来看,孩子较多会使得移民家庭抚养孩子的支出较大,增加了搬迁之后出现经济贫困的风险;从家庭长远发展来看,容易使移民家庭陷入“贫困—人口超生—人口增长—贫困”的恶性循环,出现贫穷的代际传递。
搬迁行为是迁移者在迁移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之后,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况下做出的迁移决策。自发移民家庭的搬迁预期效益是以较高的搬迁成本为前提的。自发移民没有政府的资金支持,所有费用都由移民自己承担。凉山州是我国的集中连片贫困区和贫困人口较多的地区之一,至2017年,凉山州有11个国家级贫困县,1618个贫困村,52.83万贫困人口。搬迁自发移民的原住地大多位于高山和高半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家庭收入较低。对于凉山州山区农户而言,搬迁费用是一笔巨额成本。
随着自发移民的增多,在迁入地“购地”或租地进行耕种的成本愈来愈高。笔者在西昌市川兴镇赵家村牛圈房、礼州镇同心村及喜德县大埂村的自发移民聚居区调研中发现,迁入地地价由农户私下协商,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在农户土地买卖的交易中,地价普遍较高,据当地农户介绍,土地价格因地形、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和土地贫瘠程度的不同,在1万元到10万元之间波动。搬迁过程中,大多自发移民家庭不仅将自己多年的积蓄花费在购房置地上面,而且还借有许多外债,致使自发移民家庭搬迁之初,资金较为困难。很多自发移民家庭在搬迁之后,因无力“购买”迁入地价格高昂的土地耕种,只能通过打零工来获得家庭生活来源。“打零工”式的工作,会受到天气、社会资本和工作强度等多种随机因素的影响,使得家庭收入时断时续,不稳定性较强。较之迁出地有固定的可耕种土地而言,搬迁之后,部分家庭在迁入地的经济风险增大。如果没有后续资金的支持,移民家庭在迁入地发展就会出现较大困难。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在劳动力市场竞争中,人力资本不足的个人,因受教育程度低、工作能力差、就业经验不足等原因,会使其就业困难或者工资报酬较低。自发移民家庭搬迁之后,受自身经济条件和当地土地资源的限制,移民可耕种土地的数量少,甚至没有土地耕种,使得迁入地移民聚居区出现了大量的闲散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大多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单一,存在语言交流障碍。他们创业、就业能力不强,就业面狭窄,主要集中在建筑、餐饮等领域从事体力工作,持续增收难度大。去外地务工者,收入除满足自身需要外所剩无几。同时,自发移民因贷款要件不全、自身信用度低、无人担保等原因,无法获得金融机构小额信贷的支持。此种情况不仅影响着自发移民搬迁之后的家庭经济收入和发展,而且也不利于移民聚居区的社会稳定。
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是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尔首次提出,在之后的发展中,学术界对社会资本的定义达成共识,普遍认为:社会资本是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基础、嵌入在网络和社会结构、社会制度之中,建立在信任、规范和互惠基础上,存在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8]。社会网络是社会资本构成的关键。自发移民家庭在迁出地,依靠家支、婚姻、地缘和其他关系建立的社会资本存量随着搬迁而降低。搬迁之初,移民家庭在迁入地的社会资本,对移民家庭的搬迁和生活提供了较大的帮助,有助于其在迁入地“购地”建房,并以较快的速度定居下来,对其后续在迁入地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长远来看,迁出地原有的社会网络关系由于环境的变迁而弱化甚至消失,迁入地社会资本存量的降低,不利于移民家庭的长远发展。正如彝族谚语所言“缺不了的是粮食,离不开的是家支”,以家支为单位的家族治理体系,对彝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具有积极作用。但是搬迁之后,部分庞大家支分离后,自发移民失去了重要的社会资本,不利于移民家庭在迁入地的发展。
凉山州自发移民家庭搬迁之后,因搬迁移民与原住户之间经济利益、民族习俗和文化冲突等原因,搬迁移民和原住户之间交往较少,关系比较紧张,尤其在搬迁彝族和原住户汉族之间更为明显。笔者在调研中,当地原住户谈到,他们与自发移民关系处于“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两者互不侵犯。而对于自发移民而言,也是大多利用搬迁之前依托亲缘、地缘关系建立的社会网络。聚居区这种紧张的社会关系和搬迁之后较低的社会融入度,既不利于当地的社会稳定,也不利于自发移民家庭搬迁之后的发展。
凉山州的彝族传统文化包括其饮食文化、服饰文化、手工刺绣文化、节日文化、体育文化、家支文化和宗教文化等。这些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彝族的民族精神和物质生活面貌,是对彝族历史、文化和生活习俗的重要体现。在彝族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在自发移民搬迁中,家支组织既有利于节约搬迁所耗费的时间和资金,也有助于让移民在迁入地尽快定居。在没有政策引导和政府资金支持的条件下,彝族人民依血缘、亲缘关系建立的家支体系,成了其搬迁过程中的较大优势。自发移民在迁入地定居后,家支体系将当地分散的自发移民家庭小单元组织起来,在维持移民聚居区的社会秩序和良好运行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自发移民搬迁之后,彝汉杂居的居住现状和大量外来信息文化的冲击,促使彝族民族文化的大量流失。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彝族自发移民在迁入地聚居区较少穿戴民族服饰,学校教学全部使用汉语,大多孩子已不会使用和书写彝文。彝族自发移民家庭开始简化一些彝族传统习俗,利用现代科技带来的便捷之处,使自己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现代化。彝族的许多传统文化资源,面临着严峻的衰退和失传等问题,导致部分自发移民家庭出现了价值判断上的冲突和混乱。
此外,彝族的家支文化因受经济因素影响也开始逐步弱化。彝族移民社会中的家支观念已不再是传统的家支观念,金钱观念正在进入到彝族社会脉络与价值观念体系中,冲击着固有的传统家支观念,深深地影响着自发移民家庭在聚居区社会资本的重建,受利益驱使,固有的家支观念正在逐步弱化。移民聚居区社会资本大多是依托家支体系建立的,这些本来就已经因为户籍原因被迁入地边缘化的群体,将会因为家庭经济原因再次被家支边缘化。
历史上,鸦片作为一种社会地位和财富的象征,曾在凉山地区的黑彝和有钱的白彝人群中盛行。目前,在彝族聚居区,依然存在“有酒大家喝,有烟大家吸”的传统观念,人们用毒品来款待亲戚朋友。毒品在凉山州的这种特殊社会地位,促使毒品及其相伴的艾滋病在此肆意蔓延,使凉山州变成了我国的艾滋和毒品重灾区。此外,凉山州与云南交界处,地形复杂,是毒品从东南亚“金三角”地区经滇过蜀的主要通道,这里大肆进行的贩毒活动,使凉山州成为了毒品的中转站和集散地。毒品不仅严重影响吸毒者个人的身体健康,而且给参与吸毒、贩毒甚至制毒的自发移民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毒品和艾滋,严重制约着自发移民家庭搬迁之后的发展,加剧了自发移民家庭的不稳定性,其经济和社会地位被边缘化现象更为严重,面临着经济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
户口问题已成为自发移民生产生活和发展中各种问题的根源所在,也是政府解决自发移民问题的关键所在。自发移民在搬迁之后因户籍问题而导致的权利缺失和被边缘化现象突出,建议政府将自发移民的户籍问题作为当前解决自发移民问题的首要问题来解决。通过政策层面的有关措施,放宽移民落户准入政策,解决当地移民的户籍问题。落实自发移民家庭子女教育问题,让移民能和当地户籍人口一样享受到国家和地方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发展政策和措施。此外,政府还应确定自发移民的权力主体地位,让其能够享有民主政治权力,参与社会治理,合理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和利益诉求。
彝族家庭的生育观念和家支观念使得凉山州彝族自发移民家庭人口较多,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加剧了移民家庭返贫的可能性。政府应根据彝族的生育观念和习俗,出台适合凉山州彝族民族实际的计划生育政策,降低人口的出生率,从而减轻移民家庭的经济压力,帮助其在迁入地较好地发展。彝族家支在彝族的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政府可以给家族首领支付一定的酬金,定期对其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培训,利用彝族家支权威和传统治理体系,治理移民聚居区计划生育问题。
凉山州彝族自发移民农户的迁出地大部分位于高寒贫困山区。搬迁后,移民在迁入地的定居率较高,不仅改善了自己的生活条件,而且也减轻了政府扶贫的压力,是一件双赢的搬迁工作。因此,为了彻底解决偏远地区农户的贫困问题,组织自发移民有序搬迁。政府应对自发移民加以引导,成立专门的自发移民办公室,编制《自发移民发展规划》,并赋予其综合协调、统一规划和监督检查的职能,有效整合各部门的资金和资源,将自发移民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自发移民补偿机制。给予自发移民家庭搬迁户一定的资金补助,帮助其在迁入地尽快定居,减轻自发移民家庭搬迁之后的经济压力,降低其搬迁后返贫机率。
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认为,通过教育与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和专业技术水平,可以提高劳动力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提升自发移民的生存能力,帮助其在迁入地较好地发展。政府应该充分整合各类培训项目资金,定期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和语言交流能力等培训,帮助自发移民更好地走上致富之路。对于继续从事农业的自发移民,应加强其农业技能和科技培训;对于在本地从事二、三产业的自发移民,应根据其劳动特长和就业意愿,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如开展彝族传统手工技艺、农产品加工等多种就业或创业技能培训;对于打算外出务工的劳动力,应加强劳务输出相关行业的就业培训,拓展自发移民的生计途径。
社会网络资本对移民在迁入地聚居区的发展至关重要。自发移民家庭搬迁到迁入地之后,社会生活环境与以往有较大不同,需要在已有的社会网络基础上,再继续重构新的、更广泛的社会网络。在这个过程成中,自发移民家庭可逐渐适应新的生活和认同新的价值观,最终达到较好的社会融合。政府应通过提供社会支持来帮助移民在迁入地重建社会网络。民族关系是凉山州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搬迁移民社会网络关系的重要内容。移民聚居区政府应有意识地打破移民原有的封闭式网络关系,使其从固有的亲缘关系网络中走出来,构建各主体之间交往、沟通的平台,建立起平等的人际关系网络,实现成员之间的交流互助。政府可举办有关的文化活动,在活动中,让自发移民和原住民相互交流和接触,减少误解和冲突,建立新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网络,并通过该网络获得认同感,形成新的以血缘、地缘和非亲缘共存的社会网络体系。
对于凉山彝族聚居区而言,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文化是无可替代的优势资源。迁入地政府应充分发挥政府的文化职能,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各种文化艺术会演活动,举办彝族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通过现代观念的阐释和科技手段的提升,将其转化为经济优势并带动移民聚居区的经济发展,为自发移民家庭增加经济收入。移民聚居区政府可利用凉山彝族的民族文化节,将文体、手工艺品、服饰、建筑、宗教文化等民族文化与本地旅游、经贸、技术、自然资源开发等很好地结合起来,形成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发展模式。在保留和传承彝族优秀文化的同时,产生社会影响和可观的经济效益。
毒品和艾滋时刻威胁着凉山自发移民家庭的发展,凉山州的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在禁毒防艾工作中,应考虑到彝族民族文化中的社会组织在自发移民聚居区社会中所起的作用。在地方政府禁毒防艾过程中,政府可定期对家族权威人物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培训,让家支首领充分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利用其在家族的权威,帮助政府有效管理移民聚居区事务,保证自发移民聚居区的协调发展。利用民间禁毒防艾组织有利于大幅度提高彝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整合民间基层禁毒防艾工作力量,推动禁毒防艾工作的开展,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少毒品艾滋在自发移民聚居区的蔓延,减少其对自发移民家庭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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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若兰
C922 文献标志码:A
1008-6323(2017)04-0035-04
1.徐玉梅,四川大学人口研究所硕士研究生;2.陈勇,四川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2017-06-20
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项目编号:skzx2016-sb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