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雪松(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论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政策工具选择
文 李雪松(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政策工具是将政策科学落实到政策执行层面的重要研究领域,也是地方政府治理的工具载体,与地方政府治理是三维向度的互动关系。我国的政策工具实践并未实现现代化诉求下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制度理性的动态均衡,鉴于此,须从优化政策工具时代应用背景、建设地方政府特色新型智库、强化非强制性政策工具功能、完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制度等方面转向。这一研究既拓展了理解视角,又为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政策工具 地方政府治理 现代化 理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适应现代社会各方面发展要求的 “第五个现代化”,也是侧重于国家软实力的现代化。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就是善治。[1]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对治理理论的本土化运用,根本指向在于实现区域内的“善治”。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整体变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立足点和现实突破口。地方政府对善治的实现至关重要,善政是走向善治的关键,欲达到善治必须实现善政,即建构一个好的政府。更进一步讲,善政是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诉求,其核心表征是创新协调合作、高效整合社会资源、有效回应公民需求,这就要求政府运用现代性的制度、组织方式和治理理念,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实现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逐步获得了较大自主权,但受原有计划经济体制惯性等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畸形发展带来了一系列影响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负面行为,其直接原因是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不足。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是地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过程政策执行力的保障,从根本上保障着政治和谐、社会稳定以及地域内各项事业的发展,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能否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环节,对正处于转轨期的中国意义重大。
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由“地方政府治理”和“现代化”两个语词组合而成,地方政府治理是在特定时代背景下由地方政府管理衍生出来的,它是地方政府由“管理时代”向“治理时代”转变的标志;现代化是近代以来国家发展进程的发展轴心,它是现代性在物质、制度、观念层面的增加和扩展[2],作为一个价值涵摄的概念,除了表达了异质的现代文明与生活特质的断裂,同时蕴含着价值上的超越,表明了地方政府一种 “更优地实现公共服务的意愿”[3]。地方政府治理以“现代化”为目标靶向,既是一种价值型的政治理念,也是一种偏重于工具理性的政治行为。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命题被提出以来,国内学术界对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研究呈现井喷之势,目前,多基于结构功能和治理过程的视角,尚缺乏从政策工具视角对这一命题进行提炼和归纳的尝试。政策工具是治理过程中的技术手段,没有政策工具任何一个政策都是空中楼阁。胡德、休斯、萨拉蒙、陈振明、丁煌、张成福等国内外学者都对政策工具的内涵有不同见解,虽然学者们的分析视角不同,但都把政策工具作为实现政策目标的手段和方式来看待,政策工具是政府治理过程中实现政策目标的一种技术手段和行为方式。“现代政府诸多失灵之处,不在目的而在于手段。”[4]政策工具名目繁多、特性不一,任何一种政策工具皆有各自的作用机理和区别于他者的特征,不同政策工具对待同一公共问题会取得迥异的政策产出。政策工具将政策科学落实到具体操作和政策执行层面,为从治理手段维度考察公共生态创造了前提,这种新的诠释维度,对当代规范与实践并重的研究取向具有重要解释力。政策工具与地方政府治理之间无疑具备相关性,在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政策目标之下,政策工具又该如何选择呢?
在公共政策过程中,政策工具联结着政策执行和政策目标,为地方政府治理提供技术支撑。政策工具的行为逻辑是在各种工具的内涵、特性、类型等研究基础上,结合特定情境进行评估和选择,这个过程离不开作为追寻现代化坚实基础的人类理性。
理性是基于思维逻辑和价值判断基础之上的意图指向,是把握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能力。组织层面的最终决策,是多种决策理性综合作用的结果。[5]马克思·韦伯凭借其德国民族的思辨头脑,最早提出了人有两种理性的“合理性”概念,并对人类理性的内在结构进行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划分。在人类实践中,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一种固有张力,它们的对抗与合作生成了充当“调和剂”的制度理性。政策工具的行为逻辑诠释着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制度理性三种不同诉求。(见图1)
图1 政策工具实践的解释路径
1.工具理性。工具理性(instrument rationality),即“通过对外界事物的情况和其他人的举止的期待,并利用这种期待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期实现自己合理性所争取和考虑的作为成果的目的”。[6]这种理性是人类主体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与驾驭,它通过选择最有效的行为方式,追求物的最大价值。政策工具的选择和运用最初几乎仅仅局限于“工具”的特性,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完全可以在政策工具箱中找到实现政策目标的政策工具,工具假设皆能明显体现出公共事务的大体特征,“自然属性和他们的特征是一致的。几乎任何一个政策问题都可以被相应的方法所描述,从而在政策工具和政策问题之间建立起联系。”[7]随着政策工具的发展,有效性在人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广度和深度得以不断拓展,人们往往通过吸取和运用政策工具的有效性作用于社会治理实践。“在现代性的背景中,体制所代表的工具理性,似乎就是理性的全部”[8],工具理性的过分张扬,会推动公共政策决策责任发挥作用,但也会扭曲公共政策决策责任。就工具理性的逻辑向度而言,政策工具只是从客体对象的实用性方面来考虑问题,政策目标的意义和价值置于视野之外,它只关注手段的有效性而不问目的的合理性。
2.价值理性。“政府工具不是单纯的技术手段,它们不是价值中立的,而是负荷或承载价值的。”[9]所谓价值理性(value rationality),即“通过有意识地对一个特定的行为——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作任何其他阐释的——无条件的固有价值的纯粹信仰,不管是否取得成就”。[10]换言之,价值理性不管选定的行为是出于任何方面的目的,只赋予这一行为以“绝对价值”,即不计手段和后果,仅看重行为本身的价值。价值理性基于某种价值信仰之上,强调终极的价值关怀。[11]在工业文明时代,由于科学主义的冲击,人文关怀被抛到脑后,工具理性的扩张,技术思维僭越致使价值理性沦落,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和谐共生的局面破裂,二者处于一种失衡状态。政策工具是一种承载价值的人类创造物,彰显了人的本质力量,它的存在依托于人的美好愿望和坚强意志。政策工具的工具理性考虑政策工具实践的实现条件和路径,价值理性则关注政策工具实践的性质和目标,确定其理想和目的。从价值理性的逻辑向度看,政策工具长于执着追求政策目标的意义与价值,忽略对客观事实和现实功用的关注,其价值理性是影响政策工具实践的重要变量。
3.制度理性。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并不是真空地带,而是作为奔驰在两条道上却存在汇合路口的马车,这种汇合需要一种起衔接作用的“第三种理性”,这种理性依托即在公共政策议程中形成的制度,称之为“制度理性”(system rationality)。何谓制度呢?亨廷顿认为,“制度是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组织和程序与其制度化水平成正比例。”[12]制度是由一系列规范构成的秩序安排,作为“在整合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基础上,对人的行为进行制度化建构的理性形式,”[13]制度理性已经成为一种维护社会良性运行和有序发展的重要社会资源,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皆在各自的轨道内单线发展,其追求意旨都是单一的,工具理性的独断专行和价值理性的狂妄偏执容易导致二者的分裂或冲突,因而须引入制度理性发挥调试功能。政策工具的制度理性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交融状态的彰显,也是二者在社会体制中的表现。制度理性的定位和功能是调试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之间矛盾和冲突的一剂良方,它以主宰者的身份把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有机糅合在一起,对政策工具实践起决定性影响。
政策工具是地方政府治理中实现政策目标的技术手段,它的逻辑向度也是考察地方政府治理的重要途径。地方政府治理是地方政府在特定治理理念引领下,采取治理方式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以实现治理目标的治理过程,政策工具与地方政府治理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联。
图2 政策工具与地方政府治理的相关性分析
1.工具理性与治理方式的互动。治理方式的抽象表达是治理模式,实际上就是政府如何做、采取什么手段的问题,而政策工具承载着将政策理想转变为政策现实的核心使命。政策工具的工具理性是理性分析的根本依据,也是认识、反思、再认识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视角。政府治理方式凸显工具理性,以有效性为核心表征,遵循可计算、可预测的理性决策模式,将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作为一种纯粹的技术化操作来看待,凸显政策认知和实践的技术化和科学化,相对而言,工具理性要求探寻一系列高效政策工具以改良治理方式,使其具备科学性和技术性。人类文明的进步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政府治理方式的转变上。在农业社会时期,为了维护统治秩序,以权力统治为主要手段;在工业社会时期,为了实现行政效率,以制度建设为重要抓手;进入后工业社会,为了寻求合作共治,以法治建设和道德治理为基本途径。不同历史阶段的政府治理方式,相应地呈现出强制型、混合型、自愿型政策工具,都是工具理性内涵的彰显,政策工具的工具理性与治理方式之间都是一种改良与凸显的互动。
2.价值理性与治理理念的互动。治理理念是对政府治理活动合规律性和合价值性的认知定势和认知运行模式的总和,其本质是一种思维模式。政策工具价值理性注重政策产出的合理性,政策工具选择并非是一个纯技术的行为过程,它是公权力行使的过程和不同偏好与利益进行表达和博弈的政治过程,其选择结果的确定意味着不同利益主体之间事实结果的相互妥协和价值标准的共识达成。[14]政策主体的价值倾向是影响政策工具选择过程的关键要素,承载价值的政策工具要具备合理性,就必须具备正确的价值理性,以价值合理性资源的开拓来实现实质合理性。价值理性是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决定着地方政府的治理理念,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公共事务的主导,是一个负有特殊使命、具备基本行政理念的公共权力组织,“政府的任务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生存、稳定以及经济的和社会的福利,这是绝大多数现代政府的最高目标。”[15]“公共性”是现代民主政府维护合法性的前提,地方政府须以“公民”为镜,以公平正义等公共理性为治理理念,这些治理理念则是正确价值理性的反映。
3.制度理性与治理方案的互动。治理方案是关于如何解决社会问题以及如何优化治理活动的治理设想、制度设计和行动方案。在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政策工具选取与运用的价值理性色彩和工具理性空间需要制度理性思维的调试,有效的制度理性推进工具创新和价值理念向制度供给转化。地方政府治理以公共政策供给为主要特征,“公共政策在本质上应当是一种判断哲学或行动哲学(采取行动和解决问题),而不是科学哲学(寻求真理)”。[16]政策工具的制度理性推动地方政府用行动来落实决策部署,价值理性和治理理念、工具理性和治理方式是相辅相成的,作为“调和剂”的制度理性是将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升华为治理方案的必要条件。制度理性是将政策工具的解释力引领到实践高地的重要力量,在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战略下,地方政府的每一套治理方案都是政策工具分析框架下的制度理性表达式。政府通过科学、公平、公正、稳定、连续的制度设计和机制建构合理的制度理性引领治理方案,同时,治理方案也是政策工具制度理性的彰显。
政策工具实践是制度理性调试下,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之间对立、竞争、互动、融合的结果。政策工具的价值理性、工具理性和制度理性与地方政府治理过程的形式构成要素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方案之间是一种三维向度的互动关系。政策工具实践作为一种理性选择,是决策主体有目的地对行为方向的把握。它的逻辑向度强调理性的多维性和综合性,是一种综合理性行为,通过综合考量各种理性,驱动政府治理在形式合理性、实质合理性与制度合理性协调发挥作用下推进。地方政府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能否取得成功需要设计和管理治理方案来做出判断,更进一步讲,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取决于政策工具实践中价值理性、工具理性和制度理性的正确引领和动态均衡与否。
政策工具实践是地方政府治理的现实体现,它的行为逻辑受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制度理性三重影响,其选择、运用、组合的关键在于理性的内在对话与博弈,在现代化诉求下,政策工具实践的理性分裂破坏了三种理性的动态均衡。
地方政府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过程中,民营化、合同外包、产权交易、政府购买等以市场和社会为主体的政策工具皆获得了长足发展。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取决于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元共治,政策工具实践也应是三者均衡的理性选择。高效、统一、权威的以政府为主体的强制性政策工具能规范和约束全社会的行为,为社会成员的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生存环境,但这并不意味着非强制性政策工具一无是处。我国正处于多元化特征越来越明显的社会转型期,地方政府的治理实践需要社会组织、私营团体以及公民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地方政府应扮演地方发展的制度供给者的角色。在治理方式选择上,以“善治”为行动指南,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并且不能忽视社会组织的跨界协同功能。社会组织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分别扮演跨界协同者和中间协调层的角色,对促进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长远意义,它是现代社会公民精神和公共理性的培育者,是政府善治的推手。当前在政策工具实践中,强制型和混合型政策工具占据了主导,以社会为载体的自愿性政策工具并未充分发挥作用,尤其是社会组织建设体系并不成熟,自愿性政策工具的缺位与治理现代化的主旨背道而驰,无疑是工具理性异化的重要体现。非强制性政策工具能为地方政府治理拾遗补缺,有助于推动有效政府建设和多元共治格局的形成。
地方政府处于一个公共性创造和增强的政策生命周期循复过程,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物质文化需求,但这一理念曾长期处于式微状态。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成为我国“年均经济增长接近10%”经济奇迹的缔造者,GDP量的增长在一定时期内具有历史合理性。地方政府秉持“为增长而竞争”的理念,政府官员也曾处于一场旷日持久的政治晋升锦标赛之中,“唯GDP主义”成为一种惯性思维。我国政治制度安排决定了政府对资源配置起绝对主导作用,一些地方政府扮演“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盲目追求GDP增长,造成了一系列经济行为异化、公共服务行为不力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悖的现象,造成了现代化的畸形和扭曲。在一些地方政府治理实践中,很多情况是基于传统甚至是过去经验的继承,忽视了个人福利增长的终极目标,留下了环境、卫生、教育等方面的诸多欠账,为治理失灵埋下了隐患。举个显著的例子,我国当前面临的新型生态灾难雾霾问题,中央高度重视,各级政府也迅速投入治霾斗争,切实促成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实质性改变无疑是雾霾问题的治本之策,然而时隔多年,雾霾问题何以久治不愈?根本原因在于GDP主义占据了价值理性的主导,从而影响了治理理念的正确导向,治理理念存在偏差必然影响治理方式和治理效果。地方政府治理应准确把握地方社会需求的脉搏,打造一个以公共性的价值理性为导向的高能力的有效政府,关注发展的目的,追问意义、价值以及终极关怀,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永续发展。
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需要优化政策工具实践的政策设想、制度设计和行动方案。制度理性是有利于实现社会利益的一种制度选择的社会理性,在制度理性转化为治理方案的“惊人一跃”过程中,评估治理方案价值的有用标准并不是简单的好与坏。那么,某些治理方案得以胜出的原因是什么呢?有效性和目的性共同决定治理方案的未来和命运,并且是用以评估政策方案性质及其价值的基本标准,即制度的实质合理性和形式合理性。然而,地方政府治理中出现的许多不和谐现象,多与制度理性不足相关。地方政府的竞争在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以及改革突破的同时,也带来了地方政府间偏重经济职能而忽视社会公共职能的负面效应。一方面,地方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上的投入不足。公共服务的供给评估和问责机制不健全,致使公共服务指标软化,地方政府对自身劣势的弥补依靠行政手段,导致了地方政府的 “错位”、“越位”、“缺位”现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政治制度安排失当。从很大程度上讲,这是政府绩效考核制度失当造成的,不同地方在自然禀赋、经济、社会等方面皆存在较大差异,发展战略是不同的,然而地方政府的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却是相同的。这种“大一统”评价模式,无法有效反映各地政府治理中的真实绩效。换言之,政策制定过程中缺乏制度理性的全局思维意识和创新型的动态变革理性,制度理性必须与时俱进,有效调试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使得政策工具实践跟上变革节奏。
政策工具的优劣与否直接关系到地方政府治理的政策产出和现代化程度。我国地方政府治理中政策工具存在问题的实质是工具理性、价值理性和制度理性的动态失衡,有鉴于此,应从政策工具的应用背景、选择、配置及创新方面推进政策工具的转向。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17]对橘树而言,气候环境差异是导致果子名称和品质不同的主因,同理,同一种政策工具,在不同政策环境中也会产生迥然不同的政策产出。在现代化主旋律下,准确把握并不断优化政策工具的应用背景是政策工具理性考察的基础,也是影响政策实施和治理有效性和治理民主性的重要变量。当下大数据、云计算作为网络化发展的客观结果,将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诸领域紧密联结和贯穿起来,形成了一个紧密互动的“大数据社会”。作为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新兴产业,大数据的施政模式和平台,将促使政府构建“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打破政府内部之间的数据壁垒和协同鸿沟,实现治理的资源共享,使得政府提供医疗、养老、交通、安全、休闲等公共服务变得更加便利。同时,它帮助地方政府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深入挖掘和分析汇总,全面了解和掌握社会公共事务,提高公共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增强政策工具选择和运用的科学性。打造大数据施政平台,是地方政府治理对网络技术挑战的回应,也是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为此,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到大数据的重要价值,不失时机地树立大数据的战略思维,制定大数据施政发展规划,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线,把大数据思维的价值观和方法论融入到政府治理过程中,积极运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深化大数据在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民生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应用,优化自身管理服务,积极探索创新协作共赢的“云治理”的新型治理模式,同时要推动民众通过网络等大数据途径进入地方政府治理领域,有序参与公共决策。
高水平智库是一个国家或区域软实力的集中体现,它在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健全决策咨询制度”,[18]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是党和政府智力支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外脑”。政策工具的科学选择和设计与智库建设是一种双向作用关系,智库建设为政策工具的选择、运用、组合和创新提供了智力支持。良好的政策工具组合能够弥补单个工具应用的缺陷,并通过产生新的特性和功能来扩大政策适用范围,提高公共治理的整体效能。[19]政策工具的选择和运用以优化配置为基本原则,在选择一种政策工具时,需要另一种或多种政策工具辅助调节是公共政策执行的关键所在。西方的政府改革和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地方政府治理实践表明,地方政府是政策工具创新活力的源头所在,有鉴于此,地方政府要在地方治理实践中积极探索新型政策工具。“手段创新是良好治理的先决条件”[20],地方智库是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机构,也是地方政府治理中的“思想库”、“智慧库”。为推动政策工具的优化组合和创新以及治理方案的科学化,地方政府应以党委、政府、社会的需求为导向,打造“官方智库”“半官方智库”和“民间智库”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地方特色新型智库体系,各类智库应以民间智库为风向标,找准定位,立足地方实际,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加强对重大问题的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研究,采取理论与实践、定性与定量、案例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加以研究,确保政策实践中政策工具理性选择、评价与运用的科学性,并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新的具有实践对接效应的政策工具。
非强制性政策工具主要以市场和社会为工具载体,对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至关重要。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要求地方政府从单边决策、承担全部地方治理责任的传统治理模式,转变为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等多主体共同治理地方事务、分担地方责任的新型治理模式。这是一个上下互动的过程,强调治理主体间的互动协同,权力向度是多元的、相互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实际上我国已初显多元共治的理论雏形。合作共治是当下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逻辑理路,正处于转轨期的中国地方政府治理应以政府主动放权,培育和激发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为内核逻辑。鉴于非强制性政策工具应用不足的工具理性异化现象,应不断强化市场、社会组织、社区等非强制性政策工具的作用,推动市场、社会等政府之外治理主体的参与。为推动非强制性政策工具充分发挥作用,政府应不断优化地方政府职能,激发市场与社会的活力,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职能清单”等的编制,规定自身有限行为边界并接受监督,革除政府既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顽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推进与社区、社会组织等的良性合作。鉴于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尚未成熟,应在放松规制和加强法治并行的前提下,致力于社会组织的取消“挂靠制”和“去行政化”变革,增强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同时,地方政府治理要与社会的自我调节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多元社会主体参与,为公民创建自我治理的平台,使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相结合,推进合作共治。
地方政府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实现现代化需要一套政策工具的组合拳。在这套组合拳中,对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必不可少。政府绩效评估是自撒切尔政府开展雷纳评审以来发展起来的一种政策工具,是对政府一定时期的绩效做出客观、准确综合评判的过程,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改善和提高政府绩效提供现实依据为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21]构建起科学的地方政府治理绩效评估体系,是影响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变量。其中,评估指标设置科学与否,决定了现代化评估的可行性和最终效果,是政府绩效评估的核心环节。为此,应设计科学的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评估指标和权重,为地方政府间评估的开展提供客观标准,鉴于理性主义分裂现象,这一体系应是涵盖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制度建设等的多维度评价体系。对于政府绩效的评估,应由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多元评估主体共同参与,并运用现代绩效管理技术,对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进行定量定性对比分析,评估结果要有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测评,确保评估程序科学合理是保证评估结果有效性的关键。同时,要强化对政府绩效反馈和使用的制度设计,将问责机制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工作中,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估实施、结果呈现、绩效问责等各个环节皆融入责任因素,建构起全方位的地方政府绩效问责机制。此外,我国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应依据各地方差异打破“一刀切”,鼓励各地“地方先行”,同时进行全国性的政府绩效立法,在央地互动的前提下,建立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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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 琳
D638 文献标志码:A
1008-6323(2017)04-0020-07
李雪松,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