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梅 杰(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非营利组织治理研究
——基于CSSCI数据库的分析
文 梅 杰(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非营利组织由于自身具有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等特征,在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非营利组织的治理也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议题。通过对自2003年以来CSSCI数据库收录的28篇关于"非营利组织治理"的文献进行归纳总结和量化分析,作者了解了当前关于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现状。研究表明,要想实现非营利组织治理现代化,就要以法律建设保障组织发展、以信息公开改善组织形象、以自身建设谋求长远发展。
非营利组织治理 CSSCI
非营利组织的存在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深刻变化。[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公共事务日益增多,人民群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呈现出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的特征,政府在处理基层公共事务时愈发显得“力不从心”。非营利组织作为除第一部门——政府组织和第二部门——企业组织之外的第三部门,提供特有服务,满足个性化需求,不仅在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且也越来越引起学术界的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然离不开促进非营利组织的治理现代化,因此,本文借助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数据库,利用文献分析法,进行具体量化分析,剖析当前非营利组织治理研究的现状,以期完善非营利组织研究架构,健全共通性学术话语体系。
数据来源直接影响到分析结果的精确性和代表性。[3]非营利组织的概念进入我国已有数十年历史,根据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的资料显示,我国最早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文献发表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内容是关于美国基金会的介绍 (当时仍未形成令人信服的规范的概念体系和理论框架),至今,相关主题的论文已经有十二万余篇,相关文献资料可谓汗牛充栋、成果颇丰。考虑到研究结果的代表性,样本应该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囿于笔者研究能力有限,样本规模不宜过大。CSSCI数据库作为国内最权威的人文社会科学数据库,收录文献质量较高,选取其作为研究的样本来源可以保证该研究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笔者以“非营利组织治理”为检索词,“全文”为搜索范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获取到7159篇论文,样本仍然过大,继续以“非营利组织治理”为检索词,搜索范围改为“篇名”,获取到28篇有效文献,样本规模适中,符合研究开展的基本条件。这些文献的分布情况为:2003年 1篇,2004年 4篇,2005年 5篇,2006年7篇,2007年1篇,2008年1篇,2009年1篇,2010年1篇,2011年0篇,2012年3篇,2013年2篇,2014年2篇,2015年0篇,2016年0篇。如图1所示,关于“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研究,自2003年陈晓春、赵晋湘发表于《财经理论与实践》的《非营利组织失灵与治理之探讨》一文始,2004~2006迎来了相关研究的“小高潮”,这一时期的文献数量占到文献总数的57.14%,进入到2007年,相关研究 “遇冷”,一直到2012年,才略有“回暖”的趋势。
为了便于统计,本次研究选取了以下7个变量来进行分析:1.文献来源期刊。根据CNKI数据库的分类,文献类型包括:基础科学、工程科技Ⅰ辑、工程科技Ⅱ辑、农业科技、医药卫生科技、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Ⅰ辑、社会科学Ⅱ辑、信息科技、经济与管理科学共计10个大类。通过分析文献来源期刊,可以反映哪些期刊对“非营利组织治理”这一主题具有更强的偏好性。2.第一作者身份。为了便于研究,如果一篇论文的作者不止一位,仅选取第一作者进行分析。在这里,身份主要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如果有作者同时涉及到多个身份,则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计数。这样可以体现出本主题研究群体的身份结构特征。3.第一作者单位。这里将作者单位划分为高等院校、党政机关和其他三个类别。同上,如果一篇论文的作者不止一位,仅选取第一作者所在单位进行分析研究。4.论文研究阶段。关于研究阶段的划分,帕里(James L.Perry)和克里默(Kenneth L. Kraemer)将其概括为问题描述、变量识别、确定变量之间的关系、建立变量间的因果关系、为政策的形成而控制变量、评估替代性政策或者项目等6个阶段。[4]结合“非营利组织治理”的实际,笔者将研究阶段简化为:描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对策三个阶段。本次研究选取这种划分方式进行分析,使用学术共通性话语体系,不仅便于其他研究者理解,而且使得研究更加规范。5.论文研究方法。这里将研究方法划分为实证研究法、定量研究法、定性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和其他方法。6.论文研究内容。通过分析“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研究热点及选取样本文献的实际,将研究内容归于以下6类:非营利组织治理研究述评、特定非营利组织治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关系、非营利组织治理结构、问题—对策研究以及其他内容。7.论文被引次数。衡量某一论文的水平高低,可以从论文在数据库中的下载次数和被引用次数来综合考量,相比于下载次数容易被标题名称影响以及下载门槛较低,引用次数更能反映论文对于研究主题所起到的影响和推动作用,因此,这里选取被引用次数进行考量。
来源CSSCI数据库的28篇论文分别刊登于《中国行政管理》、《经济纵横》、《管理世界》、《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26本期刊杂志,分布较广,十分分散,其中,仅有《中国行政管理》刊登了3篇论文,其余各期刊只分别刊登了1篇论文,难以观测出具体期刊“对非营利组织治理”这一主题的偏好。因此,通过分析期刊所属分类,将分散的数据集中化,才能反映哪一种类期刊对这一主题具有更强的偏好性。经统计得出:28篇论文分布在基础科学、社会科学Ⅰ辑、社会科学Ⅱ辑、经济与管理科学4个类别中,其中基础科学类 1篇,占总论文数的3.57%;社会科学Ⅰ辑类 4篇,占总论文数的14.29%;社会科学Ⅱ辑类11篇,占总论文数的39.29%;经济与管理科学类12篇,占总论文数的42.86%.显而易见,经济与管理科学和社会科学Ⅱ辑类文献占据了“非营利组织治理”研究的绝大部分。
研究阶段可以反映出当前关于“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研究进展,通过关联“研究阶段”与“第一作者身份”(见表1),可以发现,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解决对策”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论文数量为15篇,占到总论文数量的53.57%,而“描述问题”和“分析问题”阶段的论文篇数分布为7篇和6篇,分别占到总论文数量的25%和21.43%,这就说明绝大多数研究者都可以从非营利组织治理的具体实际出发,结合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案,体现了研究者较强的问题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学术功底。从第一作者的身份来看,研究者学历层次较高,职称等级较高,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者达到 23位,占到总人数的82.14%,(本次研究中,如无法从论文或其他渠道获知第一作者的学历层次或职称等级,将其归于其他类。如考虑到高校教师学历层次普遍较高的现实,拥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比例可能会更高。)其中,尤以拥有副高级职称的学者更为突出,占到总人数的39.29%。笔者认为,一方面,拥有副高级职称的学者多为中青年教师,接受过完整规范的学术训练,具有较丰富的知识储备和较高的论文写作能力,具备了发表较高质量论文的基础条件。另一方面,出于现阶段我国高校普遍实行的评定职称与发表论文数量挂钩制度的现实,中青年学者迫于职称晋升和经济压力,具有较强的发表高层次论文的现实需求。这一点在拥有正高级职称的教授身上,体现得就不明显。
表1 “研究阶段”与“第一作者身份”交叉列联表
研究阶段反映的是该领域研究进展,而研究内容体现的是对该领域的具体问题的关切。笔者将“论文研究内容”和“第一作者单位”进行关联,得出表2,可以看出:第一作者单位来源较为单一,仅有高等院校和党政机关,其中高等院校与党政机关的对比达到了6∶1,来自高等院校的研究者占到总数的85.71%,占据了绝对优势,即便是来自于党政机关的研究者,也存在部分在论文写作时仍在高等院校在职攻读学位的情况。这既是当前学术研究的现状的必然,也是非营利组织治理研究的应然,高等院校汇聚知识精英,不仅有学富五车的大学教师,还有年富力强的博硕士研究生,他们接受过专业规范的学术研究训练,拥有丰富的纸质和电子图书期刊资料,这无疑对开展学术研究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渥条件,尤其是对于基础性的“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理论研究,高等院校的研究者更具有优势。对于“非营利组织治理”这一研究主题,当前学术界重点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议题很多,多元化趋势十分明显,各个领域的研究问题均有涉及,笔者通过对样本文献的分析和归纳发现,主要的研究内容集中在:非营利组织研究述评、特定非营利组织治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关系、非营利组织治理结构、问题—对策研究和其他议题。其中,“问题—对策研究”更是研究的重点,这部分研究内容占据了样本总量的32.14%,“非营利组织研究述评”、“特定非营利组织治理”、“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关系”以及“非营利组织治理结构”研究内容显得更为平均, 占比分别为:10.71%、14.29%、14.29%和14.29%。正如前文所述,该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解决对策”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论文数量为15 篇, 占到总论文数量的53.57%,“问题—对策研究”自然是重点研究内容,反映了当前学术界对于非营利组织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经有了足够的重视,并且尝试根据具体实际,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以期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能够健康发展。
表2 “论文研究内容”与“第一作者单位”交叉列联表
可能是受限于“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研究主题限制, 本次研究选取的28 篇样本文献其中有27 篇均采取了定性研究的范式,这也是当前人文社会类学科研究的最常见方式,不同于国外研究者善于运用定量分析方法,由于学科划分方式的变化,这一领域的专家学者多出身于政治学、法学等学科,善于从定义出发,逐步构建“非营利组织治理”的知识架构和逻辑体系,最终尝试解答这一领域的某一特定话题,这是国内多数研究者最为擅长的方式之一。其中,仅有徐家良教授和张玲发表在《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 年第4 期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与政府关系:非营利组织有效性分析——浙江省义乌市玩具行业协会个案》一文采取了案例分析的方法。据文章可知,义乌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玩具的企业及有关单位、个人自愿组成了浙江省义乌市玩具行业协会这一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两位学者以义乌市玩具行业协会为例,介绍了协会的治理结构、运行机制、协会与政府关系,借此探讨非营利组织的有效性问题。[5]该论文虽然发表于十余年前,但是对于今天的学者来说,其体现的规范研究方法值得学习,对于做非营利组织治理研究的历时性分析也有借鉴意义。
样本文献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本研究最终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因此,衡量样本文献的水平显得尤为重要。对论文质量高低进行评定时,主观因素往往占据了很大部分,为了降低主观因素对结果的影响, 这里采取论文在CNKI 数据库中被引用次数作为参考(截止到2016 年8 月31 日),构建论文质量评价指标。28 篇样本文献分别依次编号:论文1~论文28,各样本文献被引用次数如表3 所示。由表3可知,28 篇论文均被不止一次被其他文献引用过,体现了较高的学术价值,其中,被引用次数最多的是编号为“论文9”的陈晓春、赵晋湘发表在《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 年第2 期的《非营利组织失灵与治理之探讨》, 作者从非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失灵的涵义入手,剖析了非营利组织失灵的原因,并提出从立法、信息管理、道德机制等方面进行治理。[6]文章旁征博引,并较早提出非营利组织失灵及治理问题,因此得到了学界较为广泛的认可,进而获得了数倍于其他文献被引次数的数据。为了消除极端值对整体结果的影响,增强研究的科学性,这里去除被引用次数最多和最少两个极端值,得出“非营利组织治理”主题文献平均被引用次数为21.77次,一方面,说明CSSCI数据库作为国内最权威的人文社会科学数据库,收录文献资料质量较高;另一方面,本次研究选取的文献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得到了学术界的部分认可(如果将引用文献视为认同作者观点的话),进一步提高了本次研究的信度和效度,得出的调查结果真实可信,可以为其他学者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表3 “非营利组织治理”论文被引用次数表
我国现行的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规体系,可以概括为:三个条例、一个规定以及一个专门法。即1998年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16年8月公布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88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1989年公布的《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以及1999年8月颁布的《公益事业捐赠法》。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关于非营利组织登记设立的门槛过高,相当多的“草根”非营利组织无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地位,其组织发展受到很大程度上的限制。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大都用立法形式对非营利组织的法人地位予以确认和保障。例如:英美法系国家里,非营利组织主要的法律形式包括非营利公司、协会和信托,许多基金会都采取公益信托的形式。有了明晰的立法规定,使非营利组织的治理有章可循,并明确规定了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7]西方发达国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已有很长历史,形成了一整套发展经验,对于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我国现行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层次较低,法律体系并不完善,难以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护,相关部门应该在广泛调研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宏观把握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瓶颈和现实需求,有针对性的展开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以完备的法律体系保障和促进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健康成长,使之成为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引擎。
非营利组织因其公益性的特点,享有免税等特权,目的就是鼓励非营利组织发展,为非营利组织自身业务的开展减轻财政负担。此外,部分全国性或知名度较高的非营利组织,因其特殊地位掌握了大量经济财富和社会资源。正是因为这样优渥的发展条件和充沛的资源优势,滋生了部分非营利组织成员的贪污腐败的行为,近年来频繁发生的非营利组织成员将善款或捐赠物资挪为他用等行为不仅对于非营利组织自身形象造成了巨大破坏,也伤害了捐赠人的感情,降低了非营利组织在社会上的认同度,阻碍了非营利组织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于非营利组织治理来说迫在眉睫。第一,非营利组织应该健全财务报告公布制度。享受免税特权的非营利组织应该同上市企业一样,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定期公布财务报告。非营利组织应当将接受的每一笔捐赠、一定时期内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每项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开展情况以及日常运作支出等主动做出详细的财务报告,当捐赠人或媒体等提出质疑时,非营利组织有义务做出解答并直至满意为止。第二,非营利组织应该完善个人和媒体监督制度。当今社会,信息科技高度发达,每一个人都可以利用移动客户端成为“自媒体”,成为新闻讯息的发布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针对非营利组织治理没有死角,部分非营利组织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暗箱操作”,完善个人和媒体监督制度,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也是促进非营利组织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改善组织形象,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法律体系可以保障组织发展,信息公开可以改善组织形象,但是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非营利组织要想存活并获得长足发展,就离不开自身建设,用专业的服务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用良好的财政环境助力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对28篇文献的梳理,笔者发现,多数文献都谈到我国非营利组织存在独立性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公信力较差的问题。非营利组织成立的初衷就是要帮助改善服务对象的现状,无论是环保类组织,亦或是卫生类组织,都是如此。随着社会的进步,原有的技术含量不高,从业人员能力要求较低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已经步履维艰。如何吸纳拥有专业技能的人士加入到非营利组织中来以及加强对自身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正在成为助推非营利组织新发展的重要点。此外,管理作为一门专业技能,并不为所有非营利组织负责人所掌握。随着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规模的扩大,很多非营利组织都面临着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和战略规划设计的问题,在组织发展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职业经理人制度,聘请专业管理人才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管理,促进组织革新,谋求更高水平的发展。
[1]彼得·德鲁克.非营利组织的管理[M].吴振阳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7:3.
[2]江必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N].光明日报,2013-11-15(1).
[3]盛明科.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的现状与学术影响力评估——基于CSSCI期刊论文数据[J].甘肃社会科学,2013(02).
[4]James L.Perry,Kenneth L.Kraemer.Research methodology in the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75-1984[J].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86 (46):215-226.
[5]徐家良,张玲.治理结构、运行机制、与政府关系:非营利组织有效性分析——浙江省义乌市玩具行业协会个案[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5(04).
[6]陈晓春,赵晋湘.非营利组织失灵与治理之探讨[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3(02).
[7]周美芳.论非营利组织治理理论与我国非营利组织治理的方向[J].经济纵横,2005(08).
责任编辑:曹丽娟
D523.5 文献标志码:A
1008-6323(2017)04-0027-05
梅杰,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2017-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