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令环
(复旦大学 上海 200433)
戴震《毛诗补传》的学术特色与得失
孔令环
(复旦大学 上海 200433)
戴震是清代著名的经学大师,其《毛诗补传》是一部既属经学又属文学,内容涉及到由先秦到清代包括天文、地理、历法、历史、小学、音韵学等多个领域的学术论著,值得深入探讨。本文分三个部分进行论述:一、《毛诗补传》的内容与体例;二、《毛诗补传》的学术特色;三、《毛诗补传的》的得与失。《毛诗补传》的学术成就最突出的表现在对字词的训解上,尤其在水地、历算、训诂、名物的考辩上卓有成就。其不足主要表现在将《诗经》作为经学而不是文学,造成了他解释诗意中往往削足适履,牵强附会。
《毛诗补传》学术特色 体例
戴震是清代著名的经学大师,音韵、文字、历算、地理无不精通,其成就诚如梁启超所说:“戴东原先生为前清学者第一人,其考证学集一代大成,其哲学发二千年所未发,虽仅享中寿,未见其止,抑所就者固已震砾往祀开拓来许矣。”[1](P4217)戴震完成《毛诗补传》一书初稿时年仅三十岁,由于他认为该书“尚俟改正”(《与是仲明论学书》),因此在《诗比义述序》中说:“昔壬申、癸酉岁,震为诗补传未成,别录书内辨证成一帙”[2](P379),再加上生前并未刊刻传世,因此梁启超、钱穆等学者都没有将其纳入研究范围,实为遗憾之事。自《毛诗补传》问世以来,引起不少学者关注,笔者认为,对于一部既属经学又属文学,内容涉及到由先秦到清代包括天文、地理、历法、历史、小学、音韵学等多个领域的学术论著,尚有不少可供开拓的空间,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解读,因此不辞浅陋,撰写为文,以求教于方家。
《毛诗补传》分为序、毛诗目录与正文三部分。
序言首先指出“思无邪”是《诗经》的主导思想。其次阐明写作本书的目的是摒弃汉学、宋学的门户之见,以求尽量准确地解读《诗经》。最后,说明本书在体例上将先释字词,再推衍诗意,并明确表示把重点放在对字词的阐释上:“今就全诗考其名物字义于各章之下,不以作诗之意衍其说。”[3](P125)其研究方法是详覈古籍,在对比分析中进行解释。
毛诗目录首先释“六诗”涵义,并分析赋、比、兴三者的关系。其次,分为国风、小雅、大雅、周颂、鲁颂、商颂进行介绍。国风按传统分为十五国风,小雅、大雅按作诗年代分为鹿鸣之什、六月之什、节南山之什、楚茨之什、角弓之什、文王之什、民劳之什、云汉之什,之下分列篇章题目。每部分题下一般主要介绍诗歌产生的地域、时期及社会背景。在“郑风”诗歌篇目后又专门针对“郑声淫”进行辩驳,认为“郑声淫”指的是音乐,而不是诗歌本身。
正文部分,将每首诗分为若干章节,音注与异文校勘均采取小字双行的形式,在正文中以小字直接夹注的形式体例。音注以反切注音为主,兼用直音注音,如“北风其凉,雨于付切雪其雱。惠而好呼报切我,携手同行户郎切。其虚其邪读如徐,既亟只且子余切。”[3](P98)有时有对注音的辨析,如“有鷕雉鸣”中的“鷕”下注“以水切。与‘弥’句中韵也。或作以小切,非。”[5](P190)异文校勘常据可靠的古籍辨别正误,如“何彼襛矣”之“襛”“俗讹作‘秾’。依《石经》及注疏、说文正之。”[3](P176)“南有乔木,不可休思”中的“思”“俗本讹作‘息’。毛传、集解‘思’字皆在‘乔木’之下、‘汉’之上。王应麟云:‘朱子从作《韩诗》作‘休思’’。则《毛诗》、《韩诗》、朱子三家并同矣。”[3](P159)也有不同版本两存的,如“彻彼桑土”的“土”下注“《韩诗》作‘杜’”[3](P332)。据笔者初步统计,仅《诗经》正文中的注音多达1496处,通假字51处,异文校勘28处。注解部分有的只释词,有的词义、句意均释,还有的除释词句外,还对诗歌章节进行串讲。往往先列《毛传》,并根据需要依次添加《郑笺》、《正义》、《集传》等古籍文献,再写按语。按语主要有以下几种:1.新注。对前列文献中未曾注释的字词进行阐释。2.补注。对文献中已经注释但戴震认为还需要补充说明的字词进行补充注释。3.纠错并改注。对前列文献中注释的错误进行纠正并在对文献资料的反复核对、分析后提出自己的解释。有的注释注中有注,小注的作用是进一步诠释注文中的字词。从按语的内容看,涉及到历史、地理、天文、历法、训诂、音韵、名物等多个领域,有对字词的解释、注音,有对植物、动物生活环境以及形状、特点、性能等的介绍,有对山川河流、地名的具体位置、历史沿革的说明,有对事件发生的时代、天文现象的推算,可谓包罗万象,其中最精审是要数训诂、名物、水地、历算,这一部分正是戴震此书的价值所在,也是戴震最自信的部分。充分显示出青年戴震学识的渊博和识见的超人。篇后有对本诗诗意的总结,多依从《毛诗序》,如《毛诗序》没有解释诗意,戴震则试为阐释,无论征引还是自己阐释,都不出正统儒家思想范围。
(一)将《诗经》看作儒家经典,从经学的角度研究《诗经》
戴震把“思无邪”作为《诗经》的主导思想,用之贯穿全书。他对于每一首具体诗歌诗意的阐释都是在服从“思无邪”思想的整体框架下进行的。
关于“思无邪”,由于《诗经》中有不少诗歌含有与封建伦理道德不符的思想,有些人在既要承认孔子的“思无邪”观又无法回避的情况下就将其解释为“思无邪”是要求读者用“无邪”的眼光看待《诗经》,以求折中。戴震不同意这种观点,而是坚定地认为“思无邪”是《诗经》固有的本质特征,他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夫子之言诗也。而风有贞淫,说者遂以‘思无邪’为读诗之事,谓诗不皆无邪思也,非夫子之言诗也。”[3](P125)在戴震眼里,“思无邪”是不言自明的一个命题,这是因为戴震把《诗经》看作“经”,即儒家经典的必然结果,既然是儒家经典,自然里面不会出现有违于儒家礼法的因素,所以无需证明。戴震对于具体每一首诗诗意的理解无不受此影响,甚至对于字词的解释也或多或少受此影响。他认为:“得其志则可通乎其辞”,即先弄明白作者作诗的意图才能通解其中辞意。这其实是把作者创作的思路与读者接受作品的思路等同了。作者创作作品,一般由意图出发,进而构思、组织文辞,形成作品。而读者阅读理解作品应该遵循与之相反的途径,即应先读文辞,由字、词、句到整个篇章,在理解字词的前提下逐渐展开对整篇作品的意蕴的理解与把握,进而理解作者意图。戴震此说是先设定了一个先验的恒定不变的作者意图,再在此框架中,对词句、诗意作出解释,显然是不妥的。好在他对此也持有怀疑态度,说:“作诗之志愈不可知矣,蔽之以‘思无邪’之一言,则可通乎其志。”“作诗之意,前人或失之者,非论其世、知其人,固难以臆见也。姑以夫子之蔽夫三百者,各推而论之,以附于篇题后。”显示出戴震在这个问题上也无十分自信。因而在解释字词时,首先考虑的是对古籍的考辩:“今就全诗考期名物字义于各章之下,不以作诗之意衍其说。”这才使全书最重要的部分——对于字词的注解部分很幸运地保持了某种程度上的独立,而基本遵循了实事求是的治学原则。因此,在解释诗意时,戴震大部分认可《毛诗序》的观点,将“美”与“刺”作为《诗经》的主要内容。雅、颂中的大部分诗篇的确是非美即刺,以美为主,戴震的解释也很容易贴合诗意。而《国风》中却频频出现的很难纳入正统儒家思想范畴的作品,戴震又如何对其做出合乎经学的解释呢?
第一,戴震对《诗经》作者的身份做出自己的判断。他认为《诗经》的作者群体都是维护儒家伦理道德的,是忠臣、圣贤:“而又有立言最难,用心独苦者,则大忠而托之诡言逊辞,亦圣人之所取也。”[[3](P126)。“故凡淫奔者之言,作刺者述之之言也。”[3](P239)认为看上去不符合正统思想的诗歌,是“大忠”托为“诡言逊辞”,也就是说,是“代言体”,其作者的身份是忠臣圣贤,假托小人、私奔之人等的口吻所做,其目的是为了换醒人们的良知,从而消除邪僻的思想,重新回归传统儒家思想的怀抱。为何作者没有被统治阶层目为狭邪小人之类的呢?戴震认为“若以为荡佚者之秽言,则亦不足录焉已矣。”[3](P240)首先将不合理发者摒除于作者群体之外,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诗经》与正统思想的统一性。
第二,运用多种方式将《国风》中的诗歌做出合于礼法的阐释。要么完全曲解诗意,要么将其解释为对不合礼法的行为的讽劝、制止。其解释方式大致有两种:一是从字、词的引申义入手,将诗意引向正统儒家思想;二是从句法、章法结构入手,寻觅诗歌与儒家思想相一致的成分。
在这种解诗原则的统领下,很多诗就成了对统治者或者儒家仁义道德的赞美,如“《汝坟》之诗,见君民之分焉,见父母之亲焉,见夫妇之仁焉,非王者之风何以有此?”[3](P161)对于情诗,戴震要么把主人公理解为夫妻,且发乎情,止乎礼义,如《关雎》,戴震依《毛诗序》之说,释为“求贤妃”,为何“求之不得”,是故意为难他。为何故意为难?是因为表示对君王的器重。[3](P148)要么理解为止淫奔之作或女性贞节自守之作,如《桑中》、《行露》、《野有死麕》、《鄘风·柏舟》等,还有的解释成思贤或贤者归隐,如《静女》、《丘中有麻》等。在一夫多妻的家庭中,正妻无嫉妒之心,如《螽斯》;小妾无论对夫君还是对正妻都充满感恩、敬重之情,如《樛木》。弃妇诗也被曲解成贤者去国或戒淫奔,如《邶风·柏舟》被理解为与屈原去国相类:“屈原之作离骚,其辞义亦有合乎此。”[3](182)《氓》被理解为戒淫奔[3](P224),等等。对于《伐檀》的解释也消解了劳动人民与统治者之间的矛盾,认为:“《伐檀》三章刺时也。毛诗序以为‘剌贪’,则无功而食曰贪是也。然而弃贤之刺,亦诗人之本志也。”[3](P180)即使充满了对统治者厌恶之情的《相鼠》,戴震也仅依《毛诗序》解释为“刺无礼也”[3](P212)。对于含有人生苦短应及时享乐等非正统思想的诗歌,戴震也把诗意解释得完全符合儒家思想。如《山有枢》:“《山有枢》三章言迫促而无远虑,所有将非其子孙之有也。《史记》昭侯元年,封成师于曲沃,号曰桓叔。危不自安,故封之,然不图所以善。后七年,潘父果弑昭侯而迎曲沃桓叔。是诗之作盖为此与?其辞危,有朝不谋夕之忧,明曲沃将代晋也。”[3](P180)
凡诗意缺失的,戴震试图作出的解释也都符合儒家思想规范。如《芄兰》:“余疑剌躁进也。世卿擅权,则有童子而急使之服成人之佩,以受高爵厚禄者矣。贤才反辱于下而不得进,故曰‘能不我知’、‘能不我甲’,疾之之辞也。”[3](P226)《有狐》:“余疑忧国之人民离散穷窭也。”[3](P228)
(二)在解释字词时,淹博、识断、精审兼备
虽然戴震以“思无邪”统领其《诗经》研究,但是在解释词义时,并不受此束缚,正如他自己所言:“今就全诗考其名物字义于各章之下,不以作诗之意衍其说。”[3](P125)也正是这种保留和将字词作为重点的研究思路,成就了戴震的《诗经》学研究。梁启超曰:“戴学所以异于惠学者,惠仅淹博,而戴则识断且精审也。”[4](P37)戴震的《毛诗补传》充分体现了这三个特征。
先说其淹博。经书类著作,戴震遍引十三经及其注疏。历史类著作,由春秋时期的《竹书纪年》到《后汉书》,都有所征引。地理类著作主要引用了《山海经》、《括地志》、《水经注》、《汉书·地理志》等,训诂音韵类著作除《尔雅》、《说文解字》外,还有陆佃《埤雅》,戴侗《六书故》,阮孝绪《字略》,刘熙的《释名》,陆德明的《经典释文》,李巡的《尔雅注》,张揖的《广雅》,陈彭年、丘雍的《广韵》等,《尔雅》注疏类的则引用了郭璞、李巡、郑樵、舍人、孙炎的《尔雅注》和刑昺的《尔雅疏》等。研究《诗经》的著作更是戴震征引的主要对象,据笔者初步统计,达六十多种。从引用数量来看,除《毛传》、《毛序》、《郑笺》、《毛诗正义》、朱熹的《诗集传》外,引用较多的有严粲的《诗缉》、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韩婴的《韩诗外传》、王肃的《诗经稗疏》等。此外,历法类的有郭守敬《授时历》,算学类的有《周髀算经》等等,不胜枚举。正是有了这么渊博的知识面,戴震才有能力在尽可能多的文献资料中进行爬梳、选择,从中找出最接近正确的答案。
再说其识断与精审。识断即见地和决断。只有对事物有深入的分析探讨,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在做出判断时,要有足够的学术自信。精审即精密详实。识断与精审往往是相辅相承的,戴震以实事求是的学术态度兼取汉宋,在充分占有古籍文献的基础上进行反复、仔细的考察、辨析,考虑到问题的方方面面,最后做出自己的判断。戴震在征引文献时,重古、重经,据笔者初步统计,援引文献在唐代以前的达八十多种,儒家经典除十三经外,注疏类的也多达二十多种,重古是因为“诗之义隐,当以近古者证明之。”[3](P251)因为与《诗经》产生的年代比较接近,从中更容易找到接近《诗经》字词原意的材料。重经,一是因为经书产生的年代久远,与重古是同一意思;二是因为戴震将《诗经》认作经书,自然与同类的儒家经典在义理、意脉上有相通之处。虽然戴震引用古籍甚多,但并不是盲目信从古籍,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发挥其精通天文、地理、历史、算学、训诂、音韵学的特长,对《诗经》的一字一句进行仔细的辨析,经常会指出毛诗序、毛传、尔雅等书注释的失误。他还经常将对古籍的考辩与以诗证诗的方法结合起来解释词义。如驺虞,其中一个解释是上古的一种仁兽。但显然与本诗的场景、事件不相符。戴震则认为:“驺,趣马也。虞,虞人也。将之释为“驺御”、“虞人”,在参考、辨析多种古籍的同时,结合上下文进行解释,这种方法是最稳妥,最容易接近原意的。
梁启超在总结戴震的学术特长时指出:“其最专精者,曰小学,曰历算,曰水地。”[4](P38)此外,戴震还很擅长于对名物的考据。在《毛诗补传》中,戴震充分发挥这些特长,对《诗经》中的字词进行研究。在辨析词义上,正如钱大昕所说:“精研汉儒传注及《方言》、《说文》诸书,由声音文字以求训诂,由训诂以寻义理,实事求是,不偏主一家,亦不过骋其辩以排击前贤。”[5]比如用转语释《诗经》就是他的一大特长。戴震精通小学,关于转语,曾著有《转语二十章》①。其书不传,有序一篇,载于《戴东原集》。他把声音的变转分为两类,一类是“同位”,一类是“位同”。“凡同位则同声,同声则可以通乎其义。位同则声变而同,声变而同则其义亦可以比之而通。”[2](P305)“同位”为正转,“位同”为变转。二者都是就声母来说的。“同位”指的是发音部位相同,“位同”指的是发音方法相同。他认为这种方法可以补《尔雅》、《方言》、《释名》之阙,“疑于义者以声求之。疑于声者以义求之”[2](P305),因声求义,因义求声。如“姓,孙语之转。”[3](P162)“御,迎,语之转。”[3](P165)
他经常将同时期的古籍中与之相类似的进行归纳,总结出其中的规律,用以阐释词义。如在解释“言告师氏,言告言归”中的“言”时,戴震在举《尔雅》释词的基础上,又举《易》经“说言乎兑”,“成言乎艮”中“言”也是“辞助”(即语助词),来解释《葛覃》中“言告师氏,言告言归”中“言”的意思,是很有说服力的。
他还运用以诗解诗的方法解释字词:“余以诗解诗,不敢舍经从传也。”[3](P465)有时参看同一首诗中上下文的意脉来解释。有时对照《诗经》中其他诗中与之语法结构相类似的词句来解释。
戴震当时,汉学盛极一时,他并不为汉学、宋学派别之争所囿,而是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兼取汉宋,显示出一代大师的气度与胸襟。如《卷耳》认同朱熹,反对毛、郑,《采蘋》对于主人公的解释不认同《毛诗序》的观点。
戴震在阐发词义时,还经常指出前人的错误。内容包括纠正词义、纠正时间与地理位置,纠正诗意等。
在戴震认为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戴震本着不知为不知的态度,不强解,不臆测。如“毛诗序云‘季孙行父请命于周,而史克作是颂’,未闻其所据。诗仅四篇,皆为颂僖公,亦可疑也。”[3](P148)表现出严谨的治学精神。
(三)对于《诗经》的文学阐释多有创见
戴震对于《诗经》的文学性的关注相比较而言远少于对其经学的关注,然而却也不少创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六诗”的阐释
关于赋比兴。戴震认为《诗经》中的修辞方法,不外乎此三种。而三者不是对立的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然则赋也、比也、兴也,特作诗者之立言置辞,不出此三者;若强析之,反自乱其例。盖情动于中而形于言,何尝以例拘?既有言矣,就其言观之,非指明敷陈,则托事比拟,非托事比拟,则假物引端。引端之辞,亦可寄意比拟,比拟之辞,亦可因以引端。敷陈之辞,又有虚实、浅深、反侧、彼此之不同,而似于比拟、引端,往往有之。此三者在经中,不解自明;解之,反滞于一偏矣。”[3](P129)如《樛木》、《麟之趾》比中有兴,《葛覃》兴中有赋,《黍离》、《泮水》,赋中有兴。[3](P129)
关于“兴”,戴震认为“兴”的事物是在某一特征上与描写对象有相似之处,因此,在看待用来起“兴”的事物时要用通达的眼光看,“不泥其物类”。如《关雎》“兴于和鸣”[3](P151),《螽斯》“兴于螽之众多”。[3](P156)
关于风雅颂。戴震认为雅与颂的区别在于:“正乐,神事也。言其事神之敬,故为颂诗。无算乐,人事也。言神厘之福禄,故为雅诗。颂者,下奉上,告神明也。雅者,道德行,备训戒也。”[3](P474)
变风、变雅区别的根据是诗歌所反映的时代,变风也止乎礼义。他说:“风、雅之有正变也,所言者治世之正事,则为正;所言者乱世之变事,则为变。先儒谓变风有里巷狭邪之所作,岂变雅亦乱人所作乎?今人于先儒之说不敢少异,而独指圣贤“思无邪”之书为乱言邪辞。考其说之所据,以为如春秋书乱贼尔,存之可以识其国乱无政。然春秋时诸国燕享所赋,多今人所谓淫乱之辞者。郑六卿饯韩宣子于郊,赋其本国之淫诗,岂亦播其国乱无政乎?若曰赋诗断章,则亦有当辨者。五伦之理,本自相通,或朋友、兄弟、夫妇之诗,用之于君臣;或男女之诗,用之于好贤。然不可以小人之言加之君子,鄙亵之事诵之朝廷、接之宾客。以是断之,变风止乎礼义,信矣。”
他并不认为变雅低于正雅。“采薇、出车、杕杜,汉世有谓为懿王时诗者,据诗中曰‘天子’、曰‘王命’,毛郑解为‘殷王’,徒泥正雅作于周初尔。苟其诗得乎义之正而为治世之正事,何必非正雅邪?”[3](P143)
戴震认为不仅风、雅有正、变之分,颂也有正有变。“余曰:鲁颂,颂之变体矣,然不可谓之风。其始作之也,即以为颂而作之。”[3](P148)为何称鲁颂为变体呢?从前面所引顾炎武的话可见分晓。“顾炎武曰:‘鲁之颂,颂其君而已,而列之周颂之后者,鲁人谓之颂也。’”[3](P148)是由于鲁颂是颂鲁国君王的,鲁国从名义上说是周朝的一个诸侯国,颂之正变是以所颂对象的等级差别来区分的。从戴震对《鲁颂》四诗的阐释可以看出,《駉》颂鲁僖公,《有駜》颂僖公君臣,《泮水》也被认为是“鲁人颂美其君”,《閟宫》颂姜嫄,除《閟宫》②外,其他三首都是颂鲁国国君的,与称颂周朝历代君王不同,故称为变颂。
2.关于诗歌中的叙事
戴震认为《诗经》的作者群体都是维护儒家伦理道德的,是忠臣、圣贤:“而又有立言最难,用心独苦者,则大忠而托之诡言逊辞,亦圣人之所取也”[3](P126),“故凡淫奔者之言,作刺者述之之言也”[3](P239)。认为看上去不符合正统思想的诗歌,是“大忠”托为“诡言逊辞”,然而此举却无意中发现了诗歌作者与叙事者有时并非同一的现象,从而开始对叙事角度、叙事内容与作品主题、写作意图之间错综复杂关系的探讨。
戴震看到作者与诗歌主人公有时候并不一致。多次指出淫奔之诗的作者并非私奔的男女,而是为了挽救世道人心的圣贤之辈。“故凡淫奔者之言,作刺者述之之言也。”[3](P239)“诗中凡曰‘我’者,其为托词多矣。”[3](P210)“故托为之人,代为之语,无害乎贤者闵时疾俗之意,主文谲谏之法。”[3](P210)“(《绸缪》)三章皆男女意中所自言,而必不可以出诸口者也。诗人述其意如是尔。歌之者所以使上之人闻之也。”[3](P284)
他还看到在同一诗歌中有时会出现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叙事者。如《卷耳》,“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以及以下两章,主人公骑马上山、饮酒等行为与第一章节中采卷耳的主人公身份似乎有较大距离。戴震认为:“已下曰我,皆我所怀者,想其劳苦,欲其且酌酒以解忧。”[3](P154)将这里的“我”解释为第一章节主人公即诗歌作者所怀念之人,登山、饮酒的行为是其怀念之人的行为。也就是说,第一章节中“嗟我怀人”中的行为主体是一位采摘卷耳的女性,而骑马、饮酒的行为主体是她所思念的夫君,这样就比较圆满地解释女性作者是遵循封建礼教观念的,并未做出有违于礼教的行为,解决了前人从经学角度说诗难通的矛盾。正如戴震所言:“以妇人而登山、乘马、饮酒,虽曰托言,亦安得为贞静专一之至乎?”[3](P155)对于连用“代言体”解释也仍然觉得过于不合礼法的行为,戴震通过对不同叙事者的辨析做出了比较恰当的解释。戴震还触类旁通,总结出征夫思妇题材诗歌的共同的叙事模式:“《卷耳》在家思外,《陟岵》在外而思家人,嗟叹之言,诗体多如此。”即诗中既有思妇的话,又有征夫的话。诗歌由于体式的限制,很多诗歌中虽然出现两个以上叙事主体,但并未标明哪些话出自谁口,这就为解诗带来了难度,戴震对于不同叙事主体的解释无疑为解诗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
他还很注重解释诗歌中人物之间的关系。如“我,就大夫言。子,则诗人目大夫也。”[3](P285)
戴震发现,有时存在时间与空间的跳跃、转换。有的是回忆中的另一个时空,如“死生契阔”一章是“追其昔时与室家相诀别。”[3](P187)有的是想象出的另一个时空,如《风雨》、《草虫》、《出车》等诗:“既见君子,意之之辞也。如《草虫》‘亦既见止’,《出车》‘既见君子’之义。”[3](P254)
3.关于辞与意的关系
戴震发现辞与意之间的关系很复杂。从读者的角度看,辞与意在理解难度上有差别:“盖名物字义,前人或失之者,可以详覈而知。古籍具在,有明证也。作诗之意,前人或失之者,非论其世、知其人,固难以臆见也。”[3](P254)从读者的角度揭示了辞与意的不一致。即辞易解而意难通。他还看到辞的意思比较直接、单一,而整首诗的诗意却比较含蓄、复杂。“余读《硕人》之诗,而知诗之为辞,与作诗之意,诚不可一概论也。是诗辞若美庄姜,而意则闵之。《春秋传》曰:‘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妻。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亦言乎闵之之意也。作诗者之意,有但求之乎辞而未必能得者,又当论其世知其人焉。凡为美为剌,类如是。”[3](P222)
辞与意的不一致还在于有时作者用反辞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如《褰裳》中的“子不我思,岂无他人?”并非想另寻其人,只是督促对方尽快帮助自己,“《式微》之劝归有似怨君”[3](P251)《扬之水》也是“反辞以见意”[3](P283)。
4.诗与音乐的关系
戴震发现,诗歌与音乐有关系,但关系并不十分紧密。比如合乐、射节中都有《采蘋》,因而他认为“古人乐章,一诗而数用有如此。”[3](P131)为了押韵,诗人有时会调整词的顺序。如“螽斯”有时写作“斯螽”,是为了“便文协句尔。”[3](P156)
此外,戴震还看到《诗经》中的互文现象:“首三言叹君子之不用;中四言讥小人之得禄;末二言以为苟用君子必不如斯,互文以见意。”[3](P275)在诗歌的风格上,推崇温柔敦厚的诗学风格。“凡刺君之辞微而婉,善于立言类如此矣。”[3](P322)
(一)《毛诗补传》的学术成就
《毛诗补传》的学术成就最突出的表现在对字词的训解上。戴震本着实事求是的治学原则,依托其渊博的文献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摒弃汉学、宋学的门户之见,对《诗经》进行逐字逐句的细读。尤其在水地、历算、训诂、名物的考辩上卓有成就。在解读《诗经》的过程中,戴震总结出了一些解诗方法和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在研究方法上,如“诗之义隐,当以近古者证明之。”[3](P251)“余以诗解诗,不敢舍经从传也。”[3](P465)他还对《诗经》中经常出现的因素进行归纳,如:“‘匪直也人’,接上于人如此,以起下‘秉心塞渊’,更推原其为人民者之出乎是,又能致国富也。诗中凡此类当知古人行文之法通之。”[3](P212)“凡诗称‘岂无他人’,皆申言其意向所专,若曰不告他人而告子者,以子能恤己也。”[3](P65)
(二)《毛诗补传》中存在的不足与缺憾
戴震将《诗经》作为经学而不是文学,造成了他解释诗意中往往削足适履,牵强附会,他认定其整体意图是“思无邪”,再由“思无邪”出发,推衍每首诗的诗意。凡与“思无邪”相悖离的都被他用各种方式否定掉了。他对于每首诗诗意的阐发既要使之与“思无邪”的思想相一致,又要与字词的意思相对接。在二者无冲突的情况下,自然可以兼顾,而一旦二者无法相通,则必然产生阐释上的矛盾。虽然戴震将“实事求是”作为自己治学的整体态度,但由于思想与正统儒家思想的同一性,欲求其实,却不一定能求到真相。意图与效果不相一致。如《野有死麕》释为“女子有不可犯之容”[3](P175),邶风《柏舟》释为与屈原的《离骚》同义[3](P182),《静女其姝》释为“思贤媵”[3](P200),鄘风《柏舟》释为“贞妇之志”,《采葛》释为“君心变于谗之易”[3](P229)《溱洧》释为“止游女”[3](P250),等等,都很难自圆其说。
此外,还有一些瑕疵则应该是他尚未全部修订的结果。如他在按语中的解释很多没有注明出处,引用文字有时与原著有出入,小雅按语明显较少等等,然而瑕不掩瑜,这些只不过是未修订稿常见的细枝末节的问题。
总之,戴震能在三十岁的年纪写出这样一部皇皇巨著,其天分之高、学识之富、识见之精是不言而喻的,正如王国维所说:“国朝三百年学术,启于黄、王、顾、江诸先生。而开乾嘉以后专门之风气者,则以东原戴氏为首。”[6](P103)《毛诗补传》不仅是戴震诗经学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也是乾嘉学派诗经学研究的代表性著作,值得后人去学习、借鉴。
注释:
①据《戴震散佚著作存目》:“段谱云:乾隆丁卯仲春‘成《转语二十章》’,‘书未成’。”乾隆丁卯年为公元1747年,是年戴震23岁,早于《毛诗补传》成书7年。
②戴震认为“姜嫄”不是一个姓名。“姜也者,其姓也;嫄也者,原也,言周之原于此也。特立之文以号之也。”因此,颂姜嫄之德,犹如“称庙以谥”。
[1]梁启超.戴东原图书馆缘起[A].梁启超全集[M].北京出版社,1999.
[2]戴震.诗比义述序[A].戴震全书(第 6 册)[M].黄山书社,1995.
[3]戴震撰,张岱年主编.戴震全书(第1册)[M].黄山书社,1994(7).
[4]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5]钱大昕.潜研堂集(39卷)[M].戴先生震传.
[6]赵利栋辑校.王国维学术随笔[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I207.22
A
1007-9106(2017)011-0126-06
孔令环,复旦大学古代文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文学古今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