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霞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中文系,广西 桂林 541001)
美是人的实践感性本质力量的自我表现新解
——以时尚文化为视角
张卫霞
(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中文系,广西 桂林 541001)
文章试图通过分析时尚文化的三大审美特征——具有感性的形象、表现人性的内容、让人产生愉悦的审美体验,从新的角度论证“美是人的实践感性本质力量的自我表现”的命题,说明人在美的领域内实现的自我表现,在内容方面主要涉及实践感性的本质力量,在形式方面主要涉及人和其他事物的感性行为和感性形象。
美;实践感性;本质力量;感性形象;审美特征
从各种“时尚”现象来看,无论是骑着脚踏车周末郊游,还是出于好玩佩戴骷髅挂件,再到大唱卡拉OK,虽然分别属于体育休闲、装饰打扮、流行艺术等不同领域,但在下面这一点上是相通的:它们不但具有感性形象的特点,而且彰显了人性的内容,同时又能让人产生愉悦的审美体验。本文将以时尚文化为例,从这三个层面出发具体论证“美是人的实践感性本质力量的自我表现”的命题。
人类生活包含着真、善、美三大领域;其中,在真的领域,人们主要是获取有关外界对象的真理知识;在善的领域,人们主要是围绕人际关系从事各种具有伦理价值的行为活动;在美的领域,人们则主要是通过表现人性的内容来获取感性的精神愉悦。一般说来,这些领域都会涉及人的存在中的“感性”层面,只不过在内容、方式、角度和程度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罢了。举例来说,真的领域离不开对于感性对象的感性认识,善的领域牵扯到一系列感性的道德情感,而美的领域可以说是要通过感性的形象来表现感性的人性内容、以获取感性的精神愉悦。比较而言,“美”与“感性”的认识是最为密切的。英国当代美学家伊格尔顿曾经宣布:“美学是作为有关肉体的话语而诞生的。”[1]先秦文献在给味、声、色这三种感觉排序的时候,也往往是把肉身感性的“味”置于首位,放在认知感性的“声色”之前。[2]
西方哲学的“感性”概念主要就是与“理性”概念相对立的。从“感性——理性”二分结构的视角看,人的整体存在可以由认知理性、实践理性,认知感性、实践感性这四部分构成。“认知感性”也是西方传统哲学在狭义上所说的“感性”,如感觉知觉、记忆表象、经验认识等;实践层面上的“感性”,亦即人们在从事实践行为时所涉及的那些与理性有所不同甚至正相反对的因素,如肉身实体、本能欲望、情感体验、意志冲动等。同时,我们还可以把“实践感性”再进一步分成两个层面:一个是与人的肉身存在直接相关的层面,如肉身实体、本能欲望、生理情绪等,可以称为“肉身感性”;另一个是与人的心灵存在直接相关的层面,如宗教信仰、道德情感、自主意志等,可以称为“情意感性”。肉身感性与情意感性之间的划分,对于我们理解时尚文化的独特本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美”虽然包含“理性”的因素,却又终极性地存在于“感性”世界之中,并且与认知感性、情意感性、肉身感性三个层面都保持着密切关联。以西方绘画为例,印象派的风景画主要描述了画家们有关自然景色的感性认知,人体画则似乎主要结晶着画家们从女性人体那里体验到的“肉身感性”。“美”就是一种“感性炫耀”。只有“美”才是一种以感性形象来显现人性中的“感性内容”,这是与“真”、“善”截然不同的。从这个角度而言,既然“时尚”是人们出于感性炫耀的目的追求的新颖流行的行为方式,它与“美”之间的天然联系也就不言而喻了。所以,西方有学者在给“时尚”下定义的时候,曾特别凸显它与美之间的关联:“时尚的衣着是体现当下审美趣味的衣着;它是特定时刻被定义为可心、漂亮和流行的衣着。……时尚系统实际上已经将美学编织进了日常的穿着实践。”[3]表面上看,休闲类时尚——体育健身、电脑游戏、网上聊天等——与自然美、艺术美这些传统的“审美”对象有所不同,因为它们相对缺少可供人们静态观赏的感性外观,而主要是人们从事的一些行为活动。不过,它们自身具有的感性本能内涵、自由游戏规则和强烈愉悦刺激,却使它们更有资格成为参与者展开“感性炫耀”的审美特征的生存方式。时尚文化“炫耀”的感性内涵,主要不是“认知感性”,也不是“情意感性”,而是一种“肉身感性”。时尚文化的特殊性在于以人的存在中的肉身感性内容为本。也就是说,时尚文化作为人的一种炫耀美的存在状态,主要是把每个人的肉身感性的本质力量显现出来,尤其是把人的生命活力、个体魅力等具有浓郁生理本能内涵的本质力量显现出来。
无可否认,利的领域中的许多“实体”也拥有自己的感性形象;不过,就其实质来说,这些感性形象不是那种自身就具有炫耀美的价值的形象,而只是作为达到功利目的的途径的实用形象。相比之下,美的王国里的形象,指的是那种以炫耀为目的同时并没有实用意义的形象。以杜尚的《泉》为例来说明这一点。在日常生活的厕所里,它作为一个质料实体具有光滑洁白的感性形象;但这种形象的目的不是旨在炫耀人的本质力量,而是标示这个实体的实用功能。相比之下,艺术家将其挑选出来放在展览馆里之后,同样的感性形象便不再具有类似的功利意义,却开始炫耀着艺术家独特的创意想象。所以,在美的领域里的“感性形象”不是作为工具引导人们从事占有物质实体的功利活动,从中获得生理性的快感享受,而是试图通过感性形象来炫耀人的本质力量的内在价值,由此诱发精神性的愉悦体验。事实上,只要时尚文化是以感性形象的方式显现肉体本能、激发精神性的愉悦、满足精神性的需求,而不是以占有实体的方式满足物质需要,激发生理性的享受,无论它以怎样的方式高扬人的肉身本能,都已经超越了物质功利,进入了“美”的世界。时尚文化便是以高扬肉身的方式来彰显美的特点的。
在人类生活世界的不同领域,个体的自我炫耀不仅有不同的内容,而且有不同的形式。从美的领域来看,“美”的这种“自我炫耀”性是我们从人性的立场出发把它当作“彰显美”的现象来考察时得出的一个结论。也就是说,美的“自我炫耀”性与人的本性是内在相关的,它表现了人性的内容。在这个意义上说,“时尚”是一种“以人为主体”的文化现象,不仅以人作为自己存在的本体,而且构成人自身的一种“自我炫耀”的生活方式。当代某位时装设计师的话简洁明了:“以往时装设计师——事实上的裁缝——制作并销售的只是服装;如今我们向整个世界销售一种生活方式。”[4]服装对人们来说已经不仅仅是一种遮蔽的物体,它更是人们不同的生活方式的炫耀性展现。
美的根本特征就在于以感性的形式表现人性的内容。换句话说,“美”是人的“自我表现”最为鲜明、最为集中的一个领域。一般来说,人在美的领域内实现的自我表现,在内容方面主要涉及实践感性的本质力量,在形式方面主要涉及人和其他事物的感性行为和感性形象。比如,就内容方面而言,爱因斯坦可以在数学公式中发现美,启蒙思想家可以在自由、平等、博爱的价值观念中发现美,等等。但这些本质力量在构成美的表现内容时,总是与实践感性的本质力量交织在一起。同时,就形式方面来说,一旦离开了人和其他事物的感性行为和感性形象,人的本质力量的自我表现就不再是美的表现,而只是真、善的表现。比如,倘若爱因斯坦从数学公式中不能体验到他对大自然奥秘的惊异感,或者这个数学公式没有在符号的对象化中具有感性的形象,而只是通过抽象的科学概念得以表现,它就不会是一种美的表现,而只会是一种“真”的表现。经过上述分析后,我们可以把“美”归结为人的实践感性本质力量的自我感性表现。
在美这个专门从事“自我表现”的领域内,时尚也是人的“自我炫耀”的最典型方式。据考证,只有文化、还不文明的原始人,之所以在脸蛋躯体上涂抹颜料、刻画线条、从事种种鬼画符的活动、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确立自己的个体性身份认同。所以,“毛利人在与欧洲人进行土地买卖时不去签名也不去画押,而是画出(复制出)他们脸上的纹身图案”[5]。就如席勒所说:“古日耳曼人为自己挑选了更加光彩夺目的兽皮,更加堂皇壮观的鹿角,更加轻巧别致的角杯,古苏格兰人为他们自己的宴席选择了最好看的贝壳”——因为“人自己装饰自己”。[5]就此来说,原始人的那些所谓的时尚活动,可以说是人类出于自我意识的最初自我表现的方式。不过,人们在时尚中以“美”的方式自我炫耀的时候,往往忽略彰显自身个性的整体存在,陷入“自我中心主义”的误区。
在时尚领域我们不时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一些人为了极力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个性存在,往往用与众不同的饰物来装扮自己,却突然发现在世界的其他地方居然还有人用相似的饰物来装扮,从而使自己处于一个很难堪的境地,不仅没有让自己在美的自我炫耀中快乐,反倒是在自我炫耀的美中痛苦。造成这一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这些人曲解了时尚文化的“自我炫耀”性的真正内涵。那么人们用哪种方式来彰显自己独一无二的个性存在呢?归根结底应该是炫耀这个人具体丰富的整体性存在。
时尚文化的“自我炫耀”也可以说是一种“自恋”。但我们应该注意,不要让这种正常的自我炫耀变成过分的“自恋”:要么全身心地沉迷于时尚之中、以为时尚炫耀就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内容,要么顾影自怜地夸耀标榜自己本不具有的感性优势。也就是说,时尚中的“自我炫耀”是正常的,但是过度的“自恋”却是不正常的。
当现行美学理论强调“美”是“人性内容”的“表现”时,它们其实也是在某种程度上肯定了“美”的“自我炫耀”性。在时尚领域的自我炫耀中,我们应该把关注点放在能够彰显自身独特性存在上,而不是彰显那些外在的包装上,比如那些看似与众不同的时装、发型、提包上。否则,以扭曲了的“物化”方式展开异化性的自我炫耀,必然会导致那种只让人记得自己与众不同的时装发型提包上,却恰恰忘了自己是谁的尴尬结局。
如上所述,美表现人性的内容,是一种以人为主体的现象,也就是说,在价值观层面上它只是对于人的存在具有意义,尤其是可以使人在实践感性层面上产生愉悦性的审美体验。所谓美只是对于人才有意义,是指美不可能对世界上的其他事物发挥任何效应,而只会对人产生特定的影响作用,这就是:它能够作用于人的感官和心灵,不仅可以使人形成生理性的愉悦体验,而且可以使人形成精神性的愉悦体验,并作为一种精神性的动力,激发人们在自己的行为活动中创造出美的生活和美的事物。
在时尚领域内,“美对于人才有意义”的命题更容易得到证明,因为只有在人类生活中才会出现“时尚”现象,在其他动物那里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时尚”现象。至于“美”为什么会使人产生精神性的愉悦体验,主要就是因为:由于它炫耀的是人们认同的人的本质力量,所以,当人们感受到这种美的炫耀时,便会从中发现自己认同的人的本质力量受到了积极肯定,从而产生愉悦欣慰的心理体验。当然,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不同的人认同的“人的本质力量”是很为不同的。比如说,人的性欲本能,对于开放前卫的人们可以说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本质力量,而在传统保守的人们眼里则是一种消极颓废的人性内容。对于现实生活中那些拼命炫耀性感的时尚事件,这两种人产生的心理体验也回大为不同:前者会觉得“美”,并产生愉悦性的精神感受,后者会觉得“丑”,并产生厌恶的精神感受。这种对人的本质力量的不同理解,也是人们在彰扬美以及审美活动中表现出不同趣味爱好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我们依然可以在一般性的意义上说:“美”之所以会使人们产生精神性的愉悦体验,就是因为它以感性形象的方式炫耀着人们所认同的人的本质力量。
在人类生活的各大领域中,美与人的感性存在的联系主要集中在实践感性层面上,美引起的也首先是人在实践感性层面上的主观愉悦体验。李泽厚曾将所谓的“审美形态”分成三个方面:“悦耳悦目”,“悦心悦意”,“悦志悦神”;其中,“悦耳悦目一般是在生理基础上但又超出生理的感官愉悦,它主要培育着人的感知。悦心悦意一般是在理解、想象诸功能配置下培育人的情感心意。悦志悦神却是在道德的基础上达到某种超道德的人生感性境界”。[6]这种划分相当精辟地指出了美感愉悦的不同层面,悦耳悦目主要是指人们在肉身感性的生理层面上产生的美感愉悦,悦心悦意主要是指人们在情意感性的伦理层面上产生的美感愉悦,悦志悦神主要是指人们在实践感性的哲理层面上产生的美感愉悦。三个层面的美感愉悦都涉及人的实践感性存在,但侧重的维度和领域却有所不同。举例来说,同是李白的作品,“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给人的美感愉悦主要是“悦耳悦目”层面上的,“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给人的美感愉悦主要是“悦心悦意”层面上的,而“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给人的美感愉悦则主要是“悦志悦神”层面上的。各种类型的美引起的美感愉悦都可能包含着以上三个层面的内容,只不过各层面所占的比重不一罢了。
时尚美感引起的愉悦体验,也不仅仅限于“悦耳悦目”的生理层面,而是能达到“悦志悦神”的哲理性高度。在现实生活中,虽然肉身感性的确与生理性层面保持着密切的关联,但是它也可以与人的存在的哲理性的层面建立内在的关系。例如,像生命活力、性欲本能这样的肉身感性因素,就不只是一些纯粹生理性的因素;相反,它们完全能够以生理性层面为中介,与人的哲理性层面上的存在形成千丝万缕的联系。如在体育运动或病患状态下领悟到的健康生命活力对于人的存在的重要意义,在性活动中感受到的本能欲望为人的感性存在注入的极度愉悦等等。尽管这些体验的确包含着浓郁的生理性内容,但我们却不应该把它们直接等同于单纯由于生理性刺激所产生的感受体验。事实上,正是基于这类具有哲理意蕴的深度体验,尼采、柏格森等西方哲学家才会提出像“强力意志”、“生命绵延”这样的哲学观念,从一个角度凸显了这些生理性本能在人的存在深处所发挥的哲理性效应。举例来说,人们在旅游活动中观赏自然景色的时候,不仅可以产生舒适惬意的感官快乐的体验,而且还有可能形成某种天人合一的哲理体验;至于那些性感意味鲜明的时装表演,不仅可以激发生理层面的“声色”之娱,同样也能够把人们引领到哲理层面之中,使人们获得某种植根于“力必多”之中的陶醉体验。
作为一种不仅具有张扬美,而且具有大众性的生活方式,时尚文化构成了将平民百姓的整个生活都加以美化的最好途径;不仅如此,作为一种在功利基础上张扬美的生活方式,时尚文化也不会让人们频繁地陷入离开“艺术”后又重回“现实”的麻烦,而是可以使人们始终陶醉在日常时尚的美之中。换句话说,只要人们的存在是一种时尚性的张扬美的存在,美感愉悦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如影随身的。事实上,偏重视像的电影电视电脑文化本身,现在也开始重视其他感官乃至人的整体肉身的体验性参与,尤其是把保持距离的“视像”进一步引向了身临其境的“体验”。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时尚文化是当前人类“体验文化”的一种典型表现,从而使时尚中的美感特别具有了“体验性”的特征。
时尚美感的这种“体验性”特征,不仅从一个重要的层面丰富了人们在美的王国里获得的快乐体验,同时也为美学理论深入探讨美感愉悦的本质特征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这一特征要求重视美学理论重新评估肉身感性的本质力量在美感体验中的重要意义,以及把目光扩展到日常生活的休闲审美活动中展开的“生命活力”及“生存意识”。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时尚文化的审美特征,我们可以看出美的本质在于人的实践感性本质力量的自我表现。美的“感性炫耀”性与人的本性是内在相关的,它通过感性的形象表现了人性的内容,可以使人在实践感性层面上产生愉悦性的审美体验。
[1]特里·伊格尔顿,王杰.美学意识形态[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1.
[2]李泽厚、刘纲纪.中国美学史(先秦两汉编)[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73—81.
[3]乔安尼·恩特维斯特尔,郜元宝等译.时髦的身体[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49.
[4]珍尼弗·克雷克,舒允中译.时装的面貌[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80.
[5]席勒,冯至等译.审美教育书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138、150.
[6]李泽厚.美学三书[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490—500.
[责任编校:粟红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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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2-3240(2017)06-0157-04
2017-03-03
本文系2016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休闲审美文化发展趋势研究”(课题编号:KYB2016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张卫霞(1981-),女,河南信阳人,哲学硕士,讲师,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文系教师,主要从事文学理论和美学的教学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