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私法的影响

2017-04-06 08:41王志文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6期
关键词:主权国家国际私法全球化

王志文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 201701)



论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私法的影响

王志文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 201701)

随着21世纪经济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全球贸易日益发达,但是在此期间也必然会出现摩擦与冲突,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法律的全球化。当然,经济全球化也对国际私法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国际私法中的国家主权、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价值取向等都受到了其强有力的冲击。我们必须正视我国国际私法的诸多不足,才能实现其和谐发展的目标,赋予其更加健全、国际化的崭新面目!

经济全球化;国际私法;中国国际私法

一、从经济全球化到法律全球化

在当代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跨国公司的日益蓬勃,使得各国的贸易更加地国际化,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更加地紧密,这一现象使得各国积极加入WTO组织,来以统一的国际准则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了全球贸易自由化的发展。简单的说,经济全球化就是使世界经济日益成为紧密联系的一个整体的过程。另外,生产国际化,贸易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等也涉及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这都不可避免带来了法律的全球化。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经济与法律是一对辩证关系。经济作为物质基础必然对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起决定性的作用,而法律也反作用于经济。所以当面临着经济全球化这一势不可挡的浪潮时,无论是何种范围的法律都必须客观地适应其发展,反映其切实需要。另外,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国际贸易法律规则正日益呈现出多面向的特征,产生了大量的新型国际法律问题,势必会发生一系列法律的冲突。但是,在为谋求全人类共同、全面、持续发展的主题下,要积极面对这种时代要求,各国就必须协调各种国际关系的各个国际法律部门,提升其地位,完善其功能。而作为调整跨国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部门,国际私法在这一背景下显得愈发重要。

二、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私法的影响

(一)从经济全球化对主权国家的影响分析

国家主权又称主权,指的是一个国家独立自立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最高权力,但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下,国家主权却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挑战,体现在以下方面: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许多主权国家抓住了这个机遇,国际来往贸易愈发繁多,缩小了各国之间的距离,全球在各个领域各个层次都在进行着不同类型的交易与合作。但在交易的过程中又存在着不同的问题,比如,国家风俗习惯、法律、价值取向等的不同,这些因素的存在就导致了各国在交往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不少的摩擦。各国为了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更好地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就不得不让渡出部分权利,采用签署一系列的条约、协定的方式来减少主权国家的干预,有时甚至出让部分经济决策权,由全球协调和仲裁机构去实行。这实际上就是国际私法从国内法的性质向国际法的性质发生转变,国家把制定法律方面的部分主权让渡出去,即把国家主权的绝对性做了相对化处理。

在全球化的过程中,由于政治、经济新格局的出现,导致国际空间日益狭窄,各个主权国家必然会使某些公共政策的制定做出一定的修改。同时,本来由国家主权决定的对其国民保护的权利以及其他权利也会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国家域外管辖权可能会逐渐的让渡于以新全球化为目标的世界贸易组织新秩序,对其国民、在其领域发生的法律行为或与之有联系的其他法律行为做出的适当的安排或调整。

(二)从经济全球化对个人的影响分析

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国家对其国民以及外国人,无法再用纯粹的国内法来规范。特别是在全球化的跨国企业活动日益频繁以及竞争法制和政策的规范下,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受其影响。国际私法正是为了解决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管辖权问题、适用何国的法律、外国人的地位、国籍、住所等连接因素以及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这些问题本来是属于主权国家对其自己的公民和在自己领域内的外国公民保护和管理的问题,属于本国内部问题,体现了国家主权的对内最高性。但是,在全球化的趋势下,主权国家出于利益已经放弃了一定权利,而在国际法领域中很多情况下又不承认个人作为国际法的主体资格。因此,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个人不仅失去了主权国家的保护,同时在国际社会上又找不到一个可以申诉的舞台,法律在对个人保护方面出现了真空地带。而这一问题的解决就需要国际私法与国际统一实体法双方的协调。

(三)从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私法价值取向的影响分析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许多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逐步前行,这就必然导致了国际私法的功能也随之变化,国际私法由追求“主权优位”向追求“平位协调”发展,即各个主权者对国际民商法律冲突的解决是立足于各国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通过消除不同法律的抵触或者减少法律的冲突来实现国际社会民商法律的协调。那么,我认为的追求“平位协调”成为国际私法的必然性探究,是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出的:

首先,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经济都迎来了新的机遇。各国经济因素的交流也渐频繁,而若依靠传统的国际私法规则解决问题则会引起各主权国家在选择准据法时的抵触,这样就必定会使得成本加大和部分交流合作机会的丧失。为了减少交流成本的支出,各国不得不在传统民商事交流规则的基础上寻求变通,以寻找对外的突破口。另外,随着国内市场与国外市场的逐步一体化,也在推动着主权国家不得不站在国际社会的高度上调整自己的规则,努力与国际接轨。而经济力量的比较成为综合国力评估中极其重要的指数,所以主权国家对经济效益的渴望必然会迫使各个国家减少民商法律冲突,促进全球性“平位协调”的发展。

面对21世纪经济全球化汹涌的大潮,国际私法的地位会逐步提高。可以确定的是,国际私法中的法律条约、国际惯例等在中国国际私法体系中的地位将会不断提升,作用也将日益明显。在新形势下,中国国际私法必将要与整个国际社会接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与国际私法司法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视度。少一些教条主义,多研究一些实际问题,促进中国国际私法和谐发展。我相信,经过中国国际私法学界学者的不懈努力与社会各界的帮助,中国国际私法必将会迎来更加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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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1992-),男,汉族,安徽,研究生,上海政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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