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企融合”协同创新背景下的校企产教融合机制初探

2017-04-06 06:40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20期
关键词:产教校企协同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18)

“专企融合”协同创新背景下的校企产教融合机制初探

徐丽珍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产教融合是提升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为了有效推进校企产教融合,本文在对产教融合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专企融合”协同创新背景下的校企产教融合机制,并对机制中的动力驱动、利益分配、创新协调、制度保障、评价体系等作了探讨,为校企产教融合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专企融合;协同创新;产教融合;高职教育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对高等技术人才需求日益扩大,促使国家对职业教育越来越重视。自2014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高职院校对校企产教融合[1]工作日益重视,特别是近年来,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取得了很多令人鼓舞的成绩,产教融合工作的不断推进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在深度合作的过程中,产教融合在创新合作理念、提升利益契合度等方面暴露了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校企产教融合中存在问题分析

(一)校企产教融合缺乏协同创新[2]的合作理念

校企产教融合需要企业和学校不断更新合作理念。一些企业认为校企协同创新合作对企业没有多大好处,培养高技能人才不是企业的份内事,认为与高职院校合作是浪费时间、消耗精力。许多校企协同创新带来的好处往往被忽视,如企业与学校协同创新合作中能以最小成本获得企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优秀技能人才直接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企业借助学校能快速开展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引进和旧设备改造。作为学校而言,一些高职院校在办学中,往往对区域企业视而不见,办学定位不能满足区域经济发展要求,人才培养不符合企业实际需要。缺乏行业、企业的引领。

(二)企业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利益契合[3]点难以形成

企业是市场主体,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企业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既不是企业经营范围的事项,也没有成为企业社会责任的事项,产教融合完全是出于其自身需求的考虑。目前,由于企业和高职院校产教融合产生的效益还不明显,这与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和生产经营理念相差较大,这样的利益差异,难以激发企业全方位参与校企深度产教融合的动力。一些企业特别强调眼前的利益,不能用长远的眼光来正确认识技能人才培养和产学研合作重要作用,不愿意在人力资源上进行基础性的投资、不愿意在产学研工作中与高职院校进行合作。而很多高职院校仍然“埋头”办学,对区域经济、地方企业特别是企业发展的关注程度低,一些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认为没法“索取”企业设备、资金和其他资源,而不愿意为企业“奉献”,校企双方难以形成共同利益契合点。

(三)企业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资源配置[4]的有效手段不多

企业和高职院校产教融合的落脚点在于有效整合、配置两个机构的资源,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用、成果共享的目的。学校的资源主要有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实训设备与实训场地、科研力量与图书资料,企业的资源主要涉及资金、技术、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双方资源存在着很大的互补性。然而,很多企业和学校产教融合的资源整合情况并不好,主要表现为设备重复购置,利用率不高;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功能单一,除发挥育人作用外,没有成为校企的科研中心与技术推广中心,没有成为学生创业及企业员工培训基地;校企双方的人力资源也缺乏有效整合,没有成为对方相应的技术骨干与教学骨干。

(四)企业与高职院校产教融合过程协调互通不够

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建设的产学研平台在技术革新、产品研发中起到核心作用。目前,高职院校和一批科技型企业都分别针对各自需要建有一定数量的科技研发或服务平台。高职院校一般建有“校中厂”、各类研究所、重点实验室、重点实训基地、专家工作室等,中小科技型企业一般建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研究实验室、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等。由于企业与高职院校产学研平台的协调互通机制不健全,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协同创新支撑功能不能有效发挥,校企双方科技平台间的功能对接与合作不深入,难以对科技平台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影响了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企业和高职院校产学研平台之间的协调互通机制的缺失,大大影响了产学研平台在企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三、“专企融合”协同创新背景下的产教融合机制

“专企融合”协同创新是专业与企业形成双方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利益共同体,通过协同创新发展的方式推进产教融合。“专企融合”协同创新背景下的产教融合机制构建,需考虑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外部环境及机制的建设,二是内部机制的构建。随着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重视,企业对高等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视,“专企融合”协同创新理念正被校企充分理解和认可,校企产教融合已具备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良好的外部环境有力地推进了学校专业和企业合作的改革和创新,能进一步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的建设工作。在外部环境得到改善的同时,如何以“专业融合”协同创新背景下推进产教融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是产教融合深度推进的关键所在。

(一)构建协同运行的动力机制

学校行为的动机和目标与企业行为的动机和目标不完全相同,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如何寻找学校各专业与企业的交汇点,建立长期、可持续的一体化关系,需要政府、学校、企业三方的共同作用。构建“专企融合”协同创新背景下的动力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政府营造了重视职业技能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为企业和学校提供了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积极引导企业从企业长远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高度认识校企合作,引导学校从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提高职业教学办学水平的角度认识与企业结合的必要性。其次,学校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律,职业教学的教学质量的提高等方面考虑,急切需要与企业进行密切合作。最后,对企业而言,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需要提前布局,企业的人才、技术以及社会影响力都需要企业与具有公益性的教育机构合作,才能得到最优的解决方案。

(二)构建互惠双赢的利益机制

建立产教融合协同创新互惠多赢的利益驱动机制,对校企合作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首先,从企业的利益角度而言,一是获得符合本企业特定岗位需要的技能型人才。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课程设置、实践技能要求等都源于企业的实际岗位需求,学生可“量身打造”成为企业需要的人才,解决了企业花时间和精力自己培养人才的问题;二是利用学校专业的自身优势,能与企业协作解决技术、管理、经营方面的难题,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营销策划等;三是利用专业教学资源可对企业员工进行岗位和技能培训;四是通过学院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力,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并提高知名度;五是通过校企合作获得政府的政策性优惠。

其次,基于学校利益的角度,一是通过校企合作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方便学生就业;二是获得真实的现场教育环境,这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职业素质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使专业部分学生通过“现代学徒制”[6]等方式,提高岗位的适应能力;四是通过校企合作,能够及时了解并把握行业最新科研动向和对新技术的最迫切需求,从而找到研究项目,得到企业赞助,增强研究的社会预期效果;五是企业建立专项奖励基金,对校企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予以专项奖励,提高教师的积极性。

(三)构建高效务实的协调机制

“专企融合”协同创新是学校的专业和企业共同组建的利益实体,学校在专业与企业的合作过程中,由于存在企业运行方式、价值观念、文化背景的区别,必须要有高效务实的协调方式和方法。一是专业与企业建立了秘书处,秘书处由专业负责人与企业人员组成,负责专业委员会之间传递信息、协调工作。二是专业可借鉴和引入了企业的管理方法,如企业的7S管理等方法。通过企业先进管理制度的引入,让学院各专业在管理方法上与企业接轨。三是专业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相互兼职,承担专业建设与企业的各项工作,双方利用专业组委员会这个平台,定期进行教学培训方法研讨、技术方案研讨,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学校专业与企业建立基于情感和文化融通的沟通机制,专业文化对企业文化进行融通,形成独特“专企文化”。文化的融通促进了彼此间的沟通和理解,能形成共同发展的愿景。

(四)构建互利合作的保障机制

产教融合工作要顺利推进,需要企业与学校各专业相互制定出符合产教融合深度推进的保障机制。首先,校企双方在“专企共建”项目上都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学校与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专项基金,制定《专企融合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学院每年的建设目标,配套相应的建设经费。其次,企业在学院资产、设备建设项目上制定《专企资产投入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制度的形式,把企业最先进的设备第一时间用于学生专业教学、实践等环节。再次,在专企合作的科研等项目,制定《专企合作科研管理办法》、《学生全企业化实习管理办法》、《企业技术骨干教师聘任办法》等相关制度。

(五)构建独立开放的评价机制

为了对产教融合的各项工作进行反馈、监督和评价,学校各专业进行了独立开放的评价机制建设[7]。一是校企双方邀请全国高职教育专家进行专家委员指导会议,对学院各专业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指导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二是学校层面邀请兄弟院校对专业人才培养、教学等工作等进行评价,企业邀请其协作单位、同行企业对学院学生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学院教学效果工作进行评估。三是校企双方邀请第三方独立的评价机构,对学院的专业建设和毕业生质量等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估,并提出改善建议。

四、结束语

在各高职院校强化专业建设、深化内涵的背景下,基于“专企融合”协同创新的校企紧密合作模式,是产教深度合作的有效创新模式,是形成“文化相通、利益与共、共同发展”的产教融合的运行机制的大胆尝试。本文通过分析当前产教融合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从五个方面提出“专企融合”协同创新背景下的产教融合机制构建,能有效助力高职教育发展和学校产学研水平提升,是实现企业和学校产教融合双赢的重要举措。

[1]金祥雷,赵继.推进高校与科研院所合作构建科教协同育人平台[J].中国大学教学,2013(05):21-22.

[2]王帮俊,杨东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界面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5(10):18-21.

[3]刘伟,宋鸿.政府支持集群联盟与微型企业创新模式初探[J].科技与管理,2012(3):69-73.

[4]鲍桂楠.协同创新视角下的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J].教育与职业,2016(21):11-12.

[5]赵文明.“专企融合”模式下的软件专业项目化教材建设研究[J].计算机时代,2013(03):1-4.

[6]孙和义.校与企业协同创新中需关注的几个问题[J].中国高校师资研究,2013(04):1-4.

[7]曹叔亮.高职教育园区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多元竞合模式——基于合作竞争理论[J].职教论坛,2016(13):34-36.

徐丽珍(1979-),女,汉族,浙江杭州,副教授,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方向教学和高职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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