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燕珉
住宅适老化设计要有灵活性
周燕珉
主持人:您认为我国老年人居住状况如何,城市住宅适老设计中存在哪些问题?
周燕珉:我认为,目前我国城市住宅中适老设计存在很多问题。
城市老旧住宅小区不利于老年人居住。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多为计划经济时期单位分配给职工的福利住房。时至今日,这些福利住房的主人大多已步入了老年,这些福利住房所分布的地区也成为了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
对于居住在这些小区当中的老人而言,目前的居住生活存在诸多不便,但是现有的经济条件大多并不允许他们换更好的住房,而且从主观意愿上他们也更愿意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环境当中。因此,对城市老旧社区进行适老化改造的需求已经非常迫切。
第一,没有电梯,老人上下楼困难。从建国后到20世纪末期,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为六层以下的砖混结构。这些住宅大多没有电梯,原因是在1999年以前执行的相关规范当中,未对多层住宅设置电梯做出明确的规定。相关数据显示,上海市约有1.7亿平方米的多层老式住宅,其中约60%都没有设置电梯。随着这些住宅中的人口日趋老龄化,上下楼困难的问题愈发普遍起来,造就了一大批“悬空老人”。
第二,砖混结构,后期难以改造。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前建设的老旧住宅多采用砖混结构,墙体承重限制了空间格局,给适老化改造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其中,房间面积狭小、通行宽度不足的问题最为突出。老旧住宅的门洞和过道宽度普遍较窄,房间内能够留出的通行空间也较为有限,因此对于需要使用轮椅的老人而言,室内的通行与回转会受到较大的阻碍。一些无法自理的老人必须在照护者的协助下才能够完成起床、穿衣、如厕、洗浴等日常起居活动,但由于房间面积普遍较小,很多情况下都无法为照护者提供充足的协助操作空间,因此老人的安全往往难以得到保证。此外,室内存在高差的问题也较为严重。例如,不少老式住宅的卫生间在设计之初都采用的是蹲便器,为此地面一般需要垫高十几甚至二十厘米,在门口形成一步台阶,随着老年人身体机能的衰退,上下台阶会变得愈发困难和危险。虽然一些住户已在改造时拆除了垫高的部分,并将蹲便器更换为了坐便器,但由于难以处理好防水问题,改造后的卫生间还是被迫设置了门槛。此外,户门、阳台门等处也普遍存在门槛,给老人的通行造成了不便。
第三,基础设施陈旧,缺少公共服务设施。很多老旧住宅社区虽然形成了较为茂盛的植被景观,尺度也较为宜人,但由于没有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维护,其中的道路铺装、照明系统等基础设施非常陈旧,无障碍设施也缺乏系统设计。
很多城市老旧社区在设计时都没有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或预留相应的用房、用地。因此,其中现存的公共服务设施大多都是后期搭建的违章建筑,或是由自行车棚等临时建筑改造而成的,未经统一规划,建筑条件较为简陋,已无法较好地行使包括为老服务在内的公共服务职能。有的甚至已经成了危房,不但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影响城市面貌。
主持人:您认为城市老旧住宅小区不适合老年人居住,那么新建住宅小区在适老化设计中是否有所改善?
周燕珉:新建住宅当中,无论是中小户型还是大户型都没能在设计上做出很好的改善,给老年人在实际使用带来了诸多的不便。
我认为,一是新建住宅中小户型设计没有考虑老人的临时居住需求。从2006年“9070政策”实施开始,我国建设了大量90m2以下的中小户型住宅,这些住宅虽然在土地紧张、房价走高、购买力有限的一线城市较好地迎合了市场的需求,但其中的户型设计大多仅考虑了家庭规模小型化背景下核心家庭的居住需求。比如原本两口之家,在第三代出生后,家中的老人通常会与子女共同居住一段时间,帮忙照顾孩子,而在这些户型当中却没有考虑到老人前来共同居住的情况,缺乏灵活可变的设计,无法满足三代同堂临时居住的需求。
二是大户型设计对于适老化细节和老人需求的发展变化重视不足。在房价相对较低的二三线城市,120~140m2的三居室、四居室更加受到三代同堂家庭和改善性需求家庭的欢迎。但无论是当初的设计师还是实际的选房者都是中青年人,他们对老年人的居住需求及其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认识和重视不足。因此,在近几年的户型设计当中,一般仅能考虑到为老人设置房间,而没有关注细节,以及老人和其他家庭成员需求的发展变化。
很多新建住宅户型在老人卧室的位置选择上容易出现问题,例如,老人与子女的卧室相邻布置,但由于两代人在生活习惯、作息时间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非常容易造成相互间的打扰,甚至引发矛盾。又如虽然将老人卧室与子女卧室进行了适当的分隔,但从老人卧室到卫生间距离较远,老人起夜去卫生间较为不便,行走过程中通常需要打开餐厅或起居室的灯,灯光和走路声可能会打扰到其他家庭成员的休息。另外,当老人行经门厅时,地垫、鞋子等杂物也非常容易绊倒老人,发生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