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盲目市场化的危害及对策研究

2017-04-06 16:10朱继东
新闻爱好者 2017年3期
关键词:意识形态市场化习近平

朱继东

【摘要】前些年一些以新闻媒体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盲信市场、迷信市场,出现了因盲目的媒体市场化使虚假新闻成为久治难除的行业毒瘤,也暴露出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权问题亟待重视等问题,针对这些,有关主管部门打击了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敲诈勒索等行为,但更应深刻总结近年来媒体市场化的得失并及时纠偏,从而使我们的新闻宣传队伍站得稳、过得硬、靠得住、打得赢。

【关键词】习近平;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能力;市场化

2016年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19”重要讲话)时特别强调,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坚持党性原则,最根本的是坚持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并进一步指出,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是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方面,无论时代如何发展、媒体格局如何变化,党管媒体的原则和制度不能变。

不仅是这次“2·19”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8·19”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早就特别强调,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2015年12月25日,他视察解放军报社时强调,新形势下办好《解放军报》,必须坚持军报姓党。一次次强调的背后不仅凸显总书记对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这一重要原则的高度重视,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对前些年一些新闻媒体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盲信市场、迷信市场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警醒和纠偏,也提醒我们:“到了深入总结媒体市场化经验教训的时候了!”

一、盲目的媒体市场化让虚假新闻成为久治难除的行业毒瘤

多年来,我党一直把新闻真实性原则作为无产阶级党性原则来加以强调,并坚决反对虚假新闻。但在网络时代,各种各样的新媒体业态的快速发展对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提出了更多新挑战。由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缺失、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媒体竞争加剧、市场大潮冲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有偿乱闻等问题不断发生且屡禁不止。

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非常重视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早在1925年12月,毛泽东同志就指出:“我们反攻敌人的方法,并不多用辩论,只是忠实地报告我们革命工作的事实……”[1]1956年5月、6月,刘少奇同志先后两次与新华社负责同志进行谈话,强调新闻“必须是客观的、真实的、公正的、全面的,同时必须是有立场的”。[2]1985年9月,邓小平同志也明确指出:“思想文化教育卫生部门,都要以社会效益为一切活动的唯一准则,它们所属的企业也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3]1989年11月,江泽民同志进一步强调,“新闻的真实性,就是要在新闻工作中坚持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4]。2008年6月,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也强调,“要注重在报道新闻事实中体现正确导向”。[5]在“2·19”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更是特别强调,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要根据事实来描述事实,既准确报道个别事实,又从宏观上把握和反映事件或事物的全貌。

但是,由于市场化、网络化大潮的冲击,再加上全球化背景下西方对我国的意识形态渗透,一些报刊的版面、网站的频道和电台、电视台的时段、栏目等被变相出卖,新闻真实性第一原则被淡忘,也使得媒体的公信力大打折扣。而深入剖析其中的原因,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甚至与违法者狼狈为奸、监守自盗是非常重要的原因,黑记者、假记者横行多年的问题就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与县市区、乡镇的基层领导干部交流时,大家几乎都对黑记者、假记者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呼吁有关主管部门严加管理、彻底整顿。但是,黑记者、假记者横行并不是近几年才有,而是一个存在了二三十年的老问题,有关主管部門也曾多次打击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和假新闻等,但却一直没有真正解决好这个问题。2013年2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连续报道了《购物导报》一位李姓记者,打着所谓综合记者站的牌子,大肆招聘所谓记者,办假记者证,四处打着采访的旗号去敲诈敛财。报道称,该记者等人在外出敛财的时候首选方式是收取现金,但自己从不直接收钱,而是采取先派“记者”去谈“曝光”问题,等被采访对象愿意“花钱免灾”的时候再让经营人员甚至司机去讨价还价以及收钱,并且,如果被采访对象实在不能或者不方便提供现金也没关系,他们竟然可以让对方通过汇款或者转账到《购物导报》等方式完成“交易”。由此可见,李某并不是假记者,而是一个真记者。其实,李某事件只是揭开了一些媒体买卖记者证、买卖版面等众多问题的冰山一角,随着近年来所谓“媒体市场化”之风愈演愈烈,一些媒体为了经济利益,把报刊的版面、网站的频道或者电台、电视台的时段、栏目等承包给社会上的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一些管理部门的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笔者进行课题调研时,一家多次因为买卖记者证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报社负责人毫不掩饰地说:“不就是每次罚点钱,最多停业整顿或者撤换一些报社领导嘛,我们都有办法应付。罚的那点钱和我们挣的钱相比差远了,被撤换的报社人员也可以换个名字继续呆在报社,停业整顿也只是暂时避避风头,过了风头再送些礼就可以重新开始了!主管部门对这些事情也是心知肚明,我们经常出事,他们才有机会被送礼!所以,我们心里很清楚,有那么多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存在,这些问题是很难得到根治的。”

对于新闻媒体中存在的制作、传播虚假新闻的行为,仅仅谴责是无法解决问题的,而是需要中央宣传部、中央外宣办、中央网信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地的意识形态主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彻底整治,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一些情节恶劣的新闻单位要在全国进行通报,对屡教不改的要坚决对其进行关停,甚至追究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盲目的媒体市场化背后的新闻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领导权问题

由于忽视对新闻从业人员的意识形态能力建设,再加上市場化的名利诱惑,新闻真实性的原则近些年来屡屡被突破。其中,《中国新闻周刊》“金庸去世”的谣言至今还让人记忆犹新,其教训之深刻发人深思。2013年3月,同样属于中国新闻社旗下的中国新闻网又再次爆出造假丑闻,该网发布的《深圳90后女孩当街给残疾乞丐喂饭感动路人》图片新闻,被很多网站广泛转载后被证实为假新闻。原来,这张新闻照片竟是中国新闻社广东分社副社长郑小红和通讯员、“网络推手”石金泉摆拍的假新闻,是利用人们的爱心进行炒作。并且,这个“网络推手”石金泉早在2011年就因制造《眼癌宝宝母亲跪爬,被“富家公子”戏弄》的假新闻被曝光,也曾向社会公开道歉。而已经在假新闻的阴沟里翻过船的中国新闻社竟然对这种有“前科”的“网络推手”的稿件依然轻信、盲信,没有进行认真核查就贸然刊发。是根本没有汲取教训还是其中另有隐情?不能不让人怀疑这种虚假新闻背后存在猫腻。尽管中国新闻网为此发出道歉信,但这样的假新闻对人们爱心的伤害、对社会公德的亵渎又该谁来负责?同一个新闻单位为何连续发生如此性质恶劣的假新闻?人们对此有太多疑问,这些疑问应该引起有关新闻单位和主管部门的重视和深思!曾国藩曾强调“乱世须用重典”,这个原则对今天的新闻界同样适用,如果一次次假新闻之后只是道歉或者批评教育,最多也只是罚款降职,注定是无法根治虚假新闻的,甚至可以说是对造假者的一种变相纵容。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今天,由微博、论坛等爆料引发的假新闻也越来越多。由《微博天下》总编辑王甘霖本人亲自管理的《微博天下》杂志官方微博2012年初发出了一条“免费午餐涉嫌洗钱遭到中纪委调查”的微博,引发了一场关于“免费午餐”是否足够干净透明的网络争论。结果被新浪微博以此微博不属实,且无确凿证据为由,注销了《微博天下》杂志官方微博账号。此事虽然发生在微博上,但类似的问题在微博、微信中依然不少,其中的教训应该深刻总结。

面对采编人员出现的问题,有些单位不是及时处理,而是包庇,影响非常恶劣。在《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一案中,在陈永洲本人已经供述并悔恨不已的情况下,2013年10月23日、24日连续两天通过在头版显著位置以醒目大标题《请放人》《再请放人》等不正常方式给警方施加压力的《新快报》,不得不在10月27日头版就陈永洲收钱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一事致歉。面对案情,不少网友纷纷呼吁尽快查封《新快报》,严惩其总编辑、值班总编辑、相关部门主任和背后指使的企业、个人等所有涉案人,并借机对整个新闻行业进行一场大整风,彻底整治新闻行业的混乱局面。由此可见,一些记者乃至整个媒体机构置新闻的真实性于不顾而沦为企业之间恶性竞争的工具,甚至为了利益搞有偿新闻、新闻造假乃至敲诈勒索,无恶不作,这不仅给记者这个职业乃至整个新闻行业抹了黑,也让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极大损害,是所有媒体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都不应该忘记的警示。

在“8·19”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宣传思想工作者要增强党的意识,尽职尽责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正如他所指出的,西方国家标榜“新闻自由”,其实也都有意识形态底线,也都有利益集团的规制和政党倾向,没有什么完全独立的媒体。我们要彻底认清西方国家标榜“新闻自由”的真面目,始终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上述案例也有力地证明,缺乏规范和约束的所谓“新闻自由”,不仅政治危害巨大,而且其他多方面的危害也是巨大的。

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所有从业人员的意识形态能力建设,高度重视掌握好新闻单位的领导权,确保把领导权始终掌握在真正忠于马克思主义、敢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手中。当前,一些新闻单位的负责人抓意识形态能力薄弱,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轰动效应,不仅忘记了自己肩负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而且没有明确的是非标准,面对宣扬西方的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新闻自由”等错误思潮的言行,不敢坚决站出来旗帜鲜明地反对,有的甚至变相支持,产生了非常恶劣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对这些媒体的负责人要坚决撤换,让那些真正忠于马克思主义、敢于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专家成为新闻媒体的领导者。

三、以全面规范网络媒体的发展为抓手纠偏媒体市场化

在“2·19”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管好用好互联网,是新形势下掌控新闻舆论阵地的关键,重点要解决好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这是对全党的警醒,也是一次再动员、再号召、再强调。因此,我们要以全面规范网络媒体的发展为抓手,对所有新闻文化出版单位这些年在媒体市场方面的做法进行全面回顾、检查和整顿。

最重要的,就是要特别注意加强对网络上的虚假新闻和造谣、传谣行为的打击,尤其是那些通过虚构情节、捏造事实、篡改历史等手段攻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为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造谣、故意传播谣言等行为,从2013年5月初开始,国家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集中部署行动,不仅关闭了一批造谣、传谣的微博账号,并且对相关人员处以治安拘留等处罚。同时欢迎全社会都来积极举报谣言,并对举报有功者进行奖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人士特别指出,有一些微博上的所谓“大V”账号以“求证”“求真相”“求辟谣”等手段和方式故意扩散谣言,引导了一些不明真相的网民盲目跟风,严重损害了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扰乱了正常的网络传播秩序,阻碍了网络的健康发展。2013年8月,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大幕拉开,行动不仅严厉打击了造谣、传谣行为,而且对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希望有关部门今后要敢于拿一些“粉丝”数量巨大并造谣、传谣的“大V”人士进行开刀,关闭其账号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且,在开展集中打击行动的同时,要尽快建立、完善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的长效机制,任何时候都对造谣、传谣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2015年年初,国家网信办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部委联手开展“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专项整治工作,在为期半年的整治期间,查获了一批大案要案,也暴露出不少中央、地方新闻网站和商业网站管理混乱甚至频道外包等问题,这也再一次给所有网站敲响了警钟!

因此,意识形态有关主管部门和领导同志一定要深刻認识到,意识形态领域如果盲信、迷信市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不仅危害巨大,而且造成的恶劣影响很难挽回。面对众多教训,我们应果断对一些地方和媒体盲目推进所谓“媒体市场化”的错误做法严令禁止,绝对不能允许那些攻击我们党和国家的言论在新闻媒体上出现,绝对不能放任资本等市场力量左右新闻媒体的发展方向和内容导向,绝对不能让我们的新闻从业人员和新闻媒体成为某些人或利益集团左右舆论乃至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工具。

四、应深刻总结近年来媒体市场化的得失以确保正确前进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2·19”重要讲话中强调,党管媒体,不能说只管党直接掌握的媒体,而是要把各级各类媒体都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但是,在近年来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由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缺失、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媒体竞争加剧、市场大潮冲击等原因,一些新闻媒体对于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不是积极作为,而是被动执行,上级让做什么就被动去做,上级没有部署的时候就一门心思去想着怎么提高发行量、点击率、收视率,盲目随着市场的指挥棒转,成为加剧意识形态领域混乱局面的一个重要推手。因此,我们必须深入总结这些年来把一些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推向市场的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忽视新闻出版行业的意识形态属性而盲目追捧“一切靠点击率(发行量、收视率)说话”等错误言行,无论是党报党刊党台党网还是商业化媒体都必须严格把关,并且,要敢于与第三方一起联合主动公布举报方式,欢迎社会各界举报虚假新闻等新闻违规行为,对于被查证属实的举报则重奖举报人。此外,通过加强全体新闻从业人员的意识形态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让广大新闻出版行业的有关领导乃至所有从业人员切记,作为党的重要意识形态阵地,新闻出版与党的事业休戚与共,只有始终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导向,才能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真正保持一致。

2016年1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九届理事会全体代表和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获奖者代表时对广大新闻记者提出四点希望: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正确新闻志向,要坚持正确工作取向。而要达到这四点要求,真正做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新闻界就必须有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就要求必须深刻总结近年来媒体市场化的得失以确保正确的前进方向。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党管意识形态的方针都必须牢牢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不能有丝毫动摇或改变,一定要始终坚持“政治家办媒体”的原则,决不能淡化新闻出版行业的意识形态属性。

深刻总结近年来媒体市场化的得失,要求我们在注意区分思想认识问题、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的界限的前提下,应对那些企图否定、颠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攻击、诋毁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思潮坚决予以封堵,对那些宣扬这种言论的新闻出版、理论研究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惩罚,不让这些言论、思潮在中国传播。

我们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坚决实行采编、经营两分开、两加强,尤其是要严格划定经营工作底线,对新闻敲诈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决不允许利用新闻资源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抓紧探索实施新闻网站、门户网站的特殊管理制度,确保党对所有新闻媒体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引导、督促广大媒体从业人员尤其是媒体负责人认真学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自查自纠、彻底改正错误,早日实现拨乱反正。我们相信,只要有关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干部真正重视并愿意解决这些问题,就一定能做到。如果有些媒体负责人依然心存侥幸,只是把以前的错误做法搞得更隐蔽一些,则绝不姑息纵容,让他们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19”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特别要求要增强政治家办报意识,办报办刊办台办网都需要坚持这个原则,并从看是不是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等五个方面确定了检验是不是做到政治家办报的标准。面对总书记明确而坚定的要求,我们一定要牢记新闻媒体的政治属性和阶级属性,坚决反对“去意识形态化”“非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多元化”等错误论调,认真对照自身,直面存在的问题,看看我们还有哪些差距,从而使我们的新闻宣传队伍站得稳、过得硬、靠得住、打得赢,所有媒体自觉做到旗帜鲜明地坚持姓党、姓“马”、姓“共”,真正做到“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工程项目“以防范风险点为抓手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6mgchq007);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工程重大项目“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管理权研究”(项目编号:2015MZD048)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毛泽东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2-23.

[2]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中国共产党新闻工作文献汇编(下卷)[M].北京:新华出版社,1980:361.

[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45.

[4]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775.

[5]胡锦涛.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5.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

编校: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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