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运行模式和制度支撑

2017-04-05 08:22付鹏飞
关键词:艺术文化

付鹏飞

(同济大学 人文学院, 上海 200092)

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运行模式和制度支撑

付鹏飞

(同济大学 人文学院, 上海 200092)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文化产业经济体和文化输出强国,有着独特的文化体制,文化艺术基金会是其文化体制中的重要一环。通过总结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其在带动文化产业和发展文化事业两个层面发挥的不同作用,检视其管理运作模式和相关的配套法律政策,给我国发展文化艺术基金会提供经验借鉴和对策建议。

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运作模式

一、美国文化艺术基金现状

美国是文化产业大国,我国国家统计局2014年12月公布的数据表明,美国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高达10%以上,在所有国家中最高,远远高于世界平均值5.26%。除了文化产业的产值高,美国文化创意产业的从业人员数量也非常庞大,占总体就业的比例超过8%,远高于世界平均值5.49%[1]。美国的好莱坞商业大片风靡全世界,每年电影票房占全球电影票房市场一半以上;美国的音乐、电视剧、以百老汇为代表的舞台剧、迪士尼、Facebook等都受到世界各地人民的追捧。美国式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也伴随着他们的文化产品逐步传递到世界各地,成为世人争相效仿和追求的目标。

然而,在文化艺术领域,美国政府并没有明显的直接参与,也未设立统领全国的文化部门。根据McCaughey 的研究报告,美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没有在文化艺术领域持续资助的国家,美国政府在文化艺术领域的投入也是所有国家中最少的[2]。Natalia Grincheva认为,美国政府之所以不直接参与文化艺术是由于美国公民长久以来形成的文化民主和自由贸易思想根深蒂固,同时,美国移民文化导致的文化多样性和多元性特点也让美国人民认为文化艺术是纯粹的个人意志表达,而与民族和国家认同无关[3]。但美国通过一系列的间接文化政策,在国内培育了非营利组织和慈善团体,从而能够在没有政府直接资助的情况下也能维持自身的发展。政府与文化艺术保持距离让这些文化艺术团体有充分的自由发展文化艺术,让人民有较大的选择权,而文化艺术基金会便是弥补政府资助缺失、鼓励文化艺术发展、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文化艺术投资的重要桥梁。

根据美国基金会2014年统计数据,随着美国经济的逐渐复苏,美国的基金会数量在过去几年里不断增长。当时全美共有86 192家基金会,总资产高达7 150亿美元,每年向社会捐赠超过52亿美元,其中10%左右用于文化艺术建设。当时全美共有盈利和非盈利文化艺术类基金会 4 278 个,其中中小型基金会占一半以上,大型基金会只占15%左右*Quotable Facts 2014,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http://www.ala.org.,如图1所示。这些大大小小的文化艺术基金会在性质上既有政府参与主导的,如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The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Arts)以及各州政府设立的地方性文化艺术基金会;更多的则是私人和企业基金会,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安迪沃霍尔基金会、福特基金会、安南伯格基金会等。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基金会都是营利性质的,根据图1的统计数据,营利性的文化艺术基金会占六成以上。这些不同类型和性质的文化艺术基金会活跃了美国的文化艺术市场,尤其是文化金融市场,吸引更多资本加入到文化艺术中来,为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有着不同需求面向的文化艺术基金会在维护文化艺术的多样性、鼓励公民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诸多发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1 美国文化艺术类基金会规模情况

注:其中微型基金指总资产规模<$100k;小型基金为$100k~500k;中型基金为$500k~1m;大型基金为$1 m及以上。

二、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作用与影响

(一)文化艺术基金会促进美国多元文化艺术事业繁荣

西方国家都有一个相近的目标,即建立尽可能民主、多元和自由的国家,文化艺术的繁荣是衡量这个目标的重要指标。美国虽然建国时间只有200多年,但凭借其强大的国力和早期开放的移民政策,美国本土汇聚着来自不同文化、不同民族和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人,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熔炉”。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出现,就是要保护文化艺术的可持续发展,就是要在保障公民文化艺术权益、保护与传承文化遗产以及维持文化多元性与多样性等方面发挥作用。

文化艺术产品相对于其他产品而言有自身的特殊性,主要是公共性,这种公共性决定了文化艺术产品是属于创造它的人群所共享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享受群体文化艺术成果就成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4]。对个人文化权益的保护不仅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美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且在实践中文化艺术基金会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美国不仅有隶属于联邦政府的国家艺术基金会,各州、各地方政府通常也有各自的文化艺术基金会,以及其他不同面向的私人和企业基金会。这些基金会大力对文化艺术领域进行资助,包括投资修建大量的公共艺术文化设施和建筑,如国家艺术基金会为了纪念肯尼迪总统修建了肯尼迪中心、洛克菲勒基金会于1959年投资修建了位于纽约百老汇大街与第66大街交汇处的林肯演艺中心,各州、各地方基金会也修建了大量的戏院、演艺中心、博物馆、图书馆等;同时,这些基金会组织开展相关的活动让公民能够直接参与和享受文化艺术成果。林肯中心至今仍然是美国高质量的经典舞台艺术主要窗口,每年举行超过 3 000 场文化活动,接待470万观众。

图书馆是“人类文明的集散地”“知识的宝库”。美国是世界上人均图书馆占有率最高的国家,目前共有约 120 096 座图书馆,其中公共图书馆16 766座,比美国拥有的麦当劳门店总数还要多。而我国的图书馆大部分为公立图书馆,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出资建设,根据我国图书馆学会的统计数据,我国目前共有约2 952座公共图书馆。与美国相比,我国图书馆无论是总量还是人均图书馆占有率都还有很大差距。图书馆在美国有着重要作用,无论在城市、郊区还是社区,图书馆通常都是作为当地的“文化中心”而存在的,人们来到图书馆使用免费的网络上网、开会、作报告、交流思想、传递文化,举办各种文化艺术活动。图书馆只是公共文化艺术设施的一个缩影,类似的还有博物馆、美术馆、剧院、艺术馆、科技馆等,为公民提供了充足的文化艺术活动场所,客观上保障了公民的文化权益。

美国的各种文化艺术基金会对于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做出了很大贡献,主要体现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美国是一个只有200多年历史的新兴国家,历史文化遗产积累时间短暂,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没有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美国建国之前,这片美洲大陆的历史相当悠久,居住在这片大陆上的印第安人也曾经创造过优秀灿烂的文明。美国人非常关注自身的文化和历史,设立了大量的历史文化遗产博物馆和研究机构。早在1966年美国国会便通过了《国家历史保护法》,确定由内政部(实际为国家公园管理局下设的国家史迹名录处)负责评级、登记和更新受保护场址的名单;各州则成立“州历史保护办公室”,主要负责当地文化遗产的保护[5]。总体上,政府成为文化遗址遗产的保护者,尤其是那些物质文化遗产(历史遗迹、名人故居等),而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学、艺术)则多由存在并活跃于美国的各大文化艺术基金会来保护。

此外,文化艺术基金会在维护文化多元性、多样性和丰富性上的作用也很明显,尤其是在保护高雅艺术和珍贵艺术、弘扬少数族裔和边缘人群的文化艺术方面。以美国“本土文化艺术基金会”(Native Arts and Cultures Foundation)为例,该基金会成立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致力于促进美国印第安、阿拉斯加和夏威夷本土文化和艺术”。作为一个全国性公益组织,该基金会通过与印第安人社区、阿拉斯加原住民和夏威夷土著人社区合作来巩固和保护“本土文化”;通过资金支持来帮助当代本土艺术家和文化工作者,如在旧金山开展了一个名为“文化保护”(Cultural Conservancy)的项目,主要向青少年展示当地传统造船工艺、让他们聆听欣赏当地传统寓言故事和民族歌曲,从而增强青少年对本土文化的身份认同和对家乡的归属感,进而更好地传承与保护当地文化。这种专门致力于保护非物质文化艺术的基金会在美国还有很多,各大基金会都会设立专门款项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正是在基金会的努力下,许多濒临灭绝的少数文化得到挽救,许多边缘性质的文化艺术也得到继续发展,真正让美国文化艺术在“大熔炉”的环境下做到“和而不同”。

(二)文化艺术基金会促进美国文化产业发展

第一,活跃的文化艺术金融市场为文化艺术产业提供资金。文化艺术产品与一般产品不同,其本身的价值难以衡量且变量较多,同时投资的门槛高,所需资金大,市场进入难度也高,客观上文化艺术基金会为文化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这里所说的文化金融是文化经济的核心,是指用于文化资源的开发、生产、利用、保护、经营等相关活动中的所有金融活动,文化金融的发展对文化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起着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6]。实际上,无论是文化创意从发生到孵化到执行,还是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文化遗产的保护,都依赖于文化金融的支持。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文化艺术基金会正是发挥了文化金融的作用,既支持那些有市场前景、可以发挥巨大商业价值的文化艺术项目,帮助这些项目走上产业化道路;又支持不同的边缘文化艺术,使之活跃在文化市场上,为文化市场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做出贡献。

第二,促进文化艺术产业人才培养。主要有两个层面:一是开展各项文化艺术活动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让他们在未来能够有条件成为文化艺术从业者,良好的文化艺术氛围是人才培养的关键,而基金会建设的文化艺术基础设施为人才成长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二是重视文化艺术新秀的发掘和培育,文化艺术从业新人或团体往往由于文化产业的进入门槛高而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或是无法拥有展示自己的舞台、机会,基金会通过定向资助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帮助,实际的资金资助让其可以专注于自身的进步和发展,同时,给予他们机会和舞台使之能够创造出更多优秀的文化艺术作品。因此,文化艺术基金会也是培育人才的摇篮。

第三,丰富文化产业发展的内容。不同种类的文化艺术基金会有各自不同的文化偏好。有的专注于特定文化艺术领域,例如:高雅歌剧、舞台剧、交响乐或是地方特色文化;有的则支持不同种类、面向不同群体的多元文化艺术。文化市场的繁荣不仅需要机械复制并大规模生产风格较为统一的符合大众口味的文化产品,也需要为不同人群提供多样化口味的文化产品。正是在不同面向的基金会支持下,文化艺术创作者们才能为市场生产出多元内容、多元题材和多元风格的文化艺术作品,从而创造一个繁荣、多样的文化产业市场,让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自主权,甚至创造出更多的消费需求,打破文化市场增长的“天花板”,激发产业繁荣的活力。

第四,培养公民的文化消费意识。当今世界已经进入新经济时代,网络、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的发展日新月异,文化与经济融合浪潮锐不可当。文化产业作为经济、文化和科技三力作用下的产物,它的崛起是一个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增强综合国力和创新能力的标志和体现。文化艺术产品作为一种精神产品,无法单独进行交易,它需要依附在特定的物质上并以物质形式为载体进行交易或消费,要求消费者具有相关的文化艺术和教育背景。一般来说,大众的文化素养越高、受到的教育越好,就越容易去选择和消费文化艺术品。因此,发展文化产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在于培养有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的消费者。美国的文化艺术基金会热衷于举办各种各样的文化节、博览会、艺术戏剧节、展览活动等,吸引当地居民和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和学习,不仅培养大众对于文化艺术的兴趣,提高他们对于文化艺术的欣赏水平和素养,也实实在在地培养了大批文化消费者,使之更多地参与文化消费,产生更多实际效益。

最后,为推广美国文化和促进美国文化产业向海外扩张提供便利。文化艺术产品作为一种精神产品,不仅凝聚着创作者的个人思想和情感,也反映了创作者所处的环境、时代特征和意识形态。当我们阅读一本书籍或是观看一部电影,其中所描绘的生活方式及蕴含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消费者,这些文化艺术产品或多或少都带有“美国式”的意识形态成分,一旦被消费者接受便会形成对源文化的喜爱与欣赏,从而让源文化的产品长期受到消费者欢迎。美国的文化艺术基金会热衷举办各种展览、博览会,在全球各地推广美国的文化艺术工作者和文化艺术作品。受到推广的文化艺术产品在经过全球消费者的消费后,背后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消费者今后的消费选择并逐渐转化成为一种惯性,从而让美国的文化艺术产品在海外市场持续受到欢迎。

三、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运行模式和制度支撑

文化艺术基金会从本质上来看也如同一般基金会,其运作管理模式、人员架构和组织形式都类似于一个商业公司。首先是基金会的协议和章程描述了基金会的宗旨以及一些重大原则和方针问题,包括基金会的成立目的、名称、成员架构、管理架构、权利架构、权责分配等等,良性运行模式和组织架构对于基金会的日常运作非常重要。同时,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发展和繁荣离不开政策和相关法律配套的支持,理清美国政府制订的文化艺术基金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也是深入了解美国文化体制的重要一环。

(一)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组织架构

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有着大致相同的组织结构,其要素包括:董事会、执行层和监督层。通常来说,一个基金会由主席、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和其他具体职能部门组成(见图2)。

图2 文化艺术基金会的一般组织架构

基金会主席通常由该基金会的最大捐赠者或者在相关领域比较有威望的人担任。例如“洛克菲勒基金会”主席Judith Rodin、“本土文化艺术基金会”主席T.Lulani.Arquette、“纽约艺术基金会”主席J.Whitney Stevens、“国家艺术基金会”主席Jane.Chu,都是在各自领域有着独特建树的人,因而有权威和能力去担当主席的角色。

董事会是基金会最重要的机构,也是基金会的核心。与一般商业公司类似,董事会顾名思义由若干董事组成,享有最高权威和最高决策权。美国的各类文化艺术基金会的董事会组成人员一般是捐赠人、学术界和商业界权威人士,通常都有相关工作背景,可以是文化艺术领域的工作者,或者曾经任职于其他基金会[8]。董事会按照各基金会的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两次董事会议,依照董事会章程和规定商议基金会资助的具体方向、领域、类型、方式和具体实施方案,报告上一阶段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规划未来阶段的发展方向等[7]。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决策由董事会投票决定,要求获得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票数方可通过。

基金会在执行层面主要包括行政单位、财务单位、管理单位和项目部门等。行政单位主要负责基金会对内对外日常沟通、联系、汇报等,保障日常行政工作顺畅、稳定;财务单位主管基金会资金的使用和审计,具体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财务管理、进出资金审核和发放以及公司运营的资金审计工作等;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协调不同执行机构的职能,保障基金会稳定运作;项目部门是基金会的重要执行机构,主要负责评估申请资助的个人和团体、确定资助标准和基金拨付、跟进项目实施。

基金会在监督层面主要涉及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来自外部的监督主要包括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与管理、由第三方基金会相关组织的监管以及社会各阶层公民的社会监管。例如,美国政府规定包括文化艺术基金会在内的各类基金会每年都必须向政府填写和上报Form990表格,要求详细汇报基金会的经费募集来源及经费使用情况,美国国家税务局有权对相关基金会依法进行审计。当然,美国公民强烈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法律意识也让社会监督十分有效。来自内部的监督主要由内部监察部门承担,监察部门是基金会持续良好运作的重要职能机构,一般来说,董事会的部分职能就是监督基金会的运作情况,但有些基金会也会成立独立的监察部门,专门加强对基金会的资金募集和使用、项目入选和实施以及考评的监督。

(二)文化艺术基金会经费募集和使用

跟其他类型的基金会相比,文化艺术类基金会的生存与发展对经费的依赖性更强。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经费来源复杂多样且比较分散,包括有的可以从联邦、州和地方政府那里获得一定数量的拨款。政府主要负责为文化艺术机构或团体特别是那些高雅艺术(传统戏曲、歌剧、舞台剧、交响乐)或者具有本国文化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资金支持和帮助,比如:以国家艺术基金会为代表的联邦政府主导的文化艺术机构,其资助范围主要有3类:为在文化艺术上表现杰出或者有独特才能的人、为非营利文化艺术机构,以及为州和地方文化艺术团体提供资金支持[9]。当然,文化艺术机构或团体的主要收入并不完全依赖于政府拨款,更多的是来源于社会捐赠和基金会支持。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如图3所示),非盈利文化艺术团体的收入来源中政府投入只占相当小的一部分,主要还是依赖于门票收入、社会捐赠包括私人和企业捐赠、相关基金会支持等。文化艺术基金会每年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举办各种活动寻找捐赠来源,保证资金充沛。然而,文化艺术类基金会资金募集的情况会受到很多外部因素的影响,如宏观经济环境、文化艺术市场状况、政策变化等[10]。

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如何使用资金,包括资金分配、赞助哪些项目、支持哪种文化艺术都有严格的标准和倾向。以国家文化艺术基金会为代表的公立文化艺术基金会大都偏向于支持传统的“高雅艺术”(即“Fine Arts”)以及具有民族和国家特色的文化艺术门类,对于个人的资助也集中在创意写作和翻译方面。根据美国基金会中心统计报告,文化艺术类基金会在资助领域的偏好如图4所示,其中博物馆相关活动和表演艺术成为资助比重最大的两个领域,因为博物馆是文化和历史的展示场所,发挥着保存优秀文化艺术以及文化艺术教育普及功能,而表演艺术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高雅艺术,最容易被直观感受。当然,诸如跨领域艺术、媒体、视觉艺术、历史活动、人文领域等也都受到不同程度的资助。

数据来源: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报告

数据来源:美国基金会中心统计报告

(三)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配套法律及政策

文化产业的发展与一般产业相比更容易受到政策和法律的影响,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发展亦是如此。在美国,各种配套的税收政策、对外政策和版权法等都为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发展提供了“开源”“节流”的有效保障。

美国国内税收法(Internal Revenue Code)第501条列出了26种享受联邦所得税 (federal Income tax)减免的非营利组织,具体的税收减免条件则在该法律第503—505条中有明确规定,许多州参考联邦政府对享受税收减免的非营利组织的定义,制定了各州的法律。这些非营利组织涉及宗教、教育、慈善、科学、文学等,其中涉及公共慈善(Public Charity)和私人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的属于免税组织。当然,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也能从中受益。

同时,美国国内税收法第170条还规定,向第501条中涉及的非营利组织提供慈善捐赠(charitable contribution)的捐赠者,大多数可以享受对应金额的联邦所得税减免优惠。当然,501条款规定的税收减免必须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对私人部门特别是个人捐赠来说,容许其在个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50%。如表1所示:美国政府逐步放宽免税限额,从2001年的67.5万美元到2013年的500多万美元,几乎每年都在增长;最高税率根据情况也有所波动,但基本稳定在40%~50%。这条法规极大地刺激了美国私人和社会向慈善机构进行捐赠的热情,为文化艺术基金会募集经费起到了重要的开源作用[11]。

表1 美国501税法减免的历年标准

遗产税也是美国鼓励富人向社会进行捐赠和回馈的一个有效手段,对富人的遗产进行征税实际上是一种调节贫富差距和减少社会矛盾的行为,但遗产税对于文化艺术领域却有着不同的意义。早在19世纪,美国就已经尝试过征收遗产税,但当时主要是为了缓解战争所产生巨额开销的压力。1916年以后,美国政府正式实行遗产税,但对于捐赠文化艺术基金会的人则予以税收上的优惠,客观上鼓励富人更多地投资文化艺术领域,既可以彰显身份和地位,又可以合理地避税。因此,美国的富人们大多乐于对文化艺术领域进行投资,这也就是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总是能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并保持良性发展的原因。

除了税收政策作为杠杆调节外,美国还制订了一些其他间接政策来支持和鼓励文化艺术发展。早在1790年美国就通过了第一个版权法,版权在美国受到严格的保护,因此我们通常也称美国的文化产业为版权业。版权法的实施为保护文化艺术工作者的正当权益、打击盗版,促进美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性作用。此外,美国奉行的外交政策也推动了美国的文化产业向海外扩张,自“冷战”以来,文化艺术外交被奉为一种软实力,美国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确立了自身文化外交的方针,加上美国在制定全球性贸易条约上的强势话语权,美国的文化艺术产品得以顺利进入世界各国的市场,文化艺术产品在海外畅销也为美国赚取了丰厚的回报[12]。

四、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为维护美国人民的文化权益、促进文化艺术的多样性发展做出了贡献。反观我国,虽然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迅猛,但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发展仍然处于刚刚起步的状态。我国的基金会可以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种基本形态,根据基金会中心网( http://www.foundationcenter.org.cn/ )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2月13日,我国共有基金会4 849家,其中公募基金会1 550家、非公墓基金会3 299家。但分布较为不均,文化艺术类基金会主要集中在东部、东南部沿海省份,内陆省份数量较少。跟美国相比,我国的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发展不仅在体量上而且在质量上还有很大差距,美国的基金会发展过程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

首先,政府应当制定与文化艺术基金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税收政策、就业政策等,简化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为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既要对文化艺术类基金会的营业税等实行减免,又要对捐赠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公司或个人实行税收优惠,还要鼓励大学生和优秀人才进入文化艺术行业。由于文化艺术产品往往是无形的,因此对文化艺术产品和文化企业进行估值比较困难,在投融资方面文化企业也会比一般企业更加不利,政府应当制定合适的金融政策鼓励小微文化艺术企业进行投融资。

其次,文化艺术产品特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决定了政府对于文化艺术的发展要加以引导。一方面,政府要积极鼓励那些为人民服务、满足人民大众审美情趣的文艺产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符合市场需求、能够创造巨大商业价值的文化产品,政府也应当创造适度宽松的环境,利用市场进行调节。我国在2013年12月30日成立了由政府主导、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国家艺术基金会,设立专项公益性基金鼓励和支持我国文化艺术的发展。既要在遴选资助项目时充分考虑文化产品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支持多样文化艺术发展,鼓励民间和社会资本投入到文化艺术基金会的建设中来。

最后,文化艺术基金会自身要转变发展思路,改进管理和运营模式。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人们的休闲娱乐方式越来越多元化,文化和艺术面临着越来越多来自不同方面的竞争。因此,传统的文化艺术类基金会面临着发展的困境。Arnold在文章中提到,面对这些变化,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越来越多地认识到,直接营销可以帮助其触及到更多的受众、募集到更多的资金以及与他们的受众培养长期的合作关系[11]。文化艺术基金会应当更多地改变自身发展思路,采用多样的现代营销策略,吸引更多投资人的目光和社会的关注,并且与社会保持长期的密切联系。只有这样,才能让自身有着不断的社会支持从而生生不息。在文化艺术类基金会的管理模式和组织架构方面,也要更多地学习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我国的文化艺术基金会应当更多地加强监管,根据基金会中心网的统计数据,我国基金会的透明度平均指数为49.70,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基金会的透明指数低,对于进一步募集资金和维持长期发展有着不利的影响。因此,我国的文化艺术类基金会应当大力提高基金会运营和管理的透明度,既要建立内部的考评和监管体系,又要利用好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努力让其更清澈、更透明[12]。

[1] 世界主要经济体文化产业发展现状研究课题组.世界主要经济体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及特点[J].调研世界,2014(10):3-6.

[2] MCCAUGHEY C.Comparisons of arts funding in selected countries: preliminary findings[J].Canada Council for the Arts,2005.

[3] NATALIA G U S.Arts and cultural diplomacy: post-cold war decline and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debate[J].Journal of Arts Management Law & Society,2010,40(3):169-183.

[4] 魏鹏举.文化事业的财政资助研究[J].当代财经,2005(7):43-48.

[5] 弗雷德里克-马特尔.论美国的文化——在本土与全球之间双向运行的文化体制[M].周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6] 钟勤.浅析文化产业发展中的 “文化金融” 问题[J].新闻研究导刊,2012 (9):114-116.

[7] 高燕.中美文化基金会运作研究[D].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2009.

[8] 高卉.嵌人性制度:美国慈善基金会的运行机制探析[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38(4):58-63.

[9] 凌金铸.美国文化政策的形成[J].学术界,2013 (6):24-33,282-283.

[10]黄小娇.美国非营利艺术组织的募款及其实践[D].北京:中央美术学院,2014.

[11]黄锐.美国文化资助体系研究[D].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2006.

[12]凌金铸.影响美国文化艺术的间接政策[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 (4):72-79.

(责任编辑 邓成超)

The Running Mode and System Support of the American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

FU Peng-fei

(School of Humanities,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92, China)

As the most successful and influential country in terms of cultural economy and industry, America has the unique cultural system. The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 is the key to the system.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 and how it working to help the development of cultural industries and cultural welfare. The other part of this paper is delving into its admin model and relevant laws in order to inspire our own business.

America; art and culture foundation; admin model

2016-08-16 作者简介:付鹏飞,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文化产业管理、文化艺术基金会管理。

付鹏飞.美国文化艺术基金会的运行模式和制度支撑[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3):61-68.

format:FU Peng-fei.The Running Mode and System Support of the American Culture and Arts Foundation[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7(3):61-68.

10.3969/j.issn.1674-8425(s).2017.03.010

C931

A

1674-8425(2017)03-0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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