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晶++乔艳肖
摘要:文章结合经济环境变化和现代会计相关理论,选择修正的横截面Jones模型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进行测量,在此基础上以2012—2014年深沪两市139家实施股权激励机制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检验股权激励机制与管理层盈余管理的关系。结果表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程度越大,管理层盈余管理程度越高,并针对由此产生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股权激励 盈余管理 修正的Jones模型
一、引言
股权激励机制的提出和逐步实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代理冲突、规范了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但是不少公司在设计和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时,往往会附带一些业绩指标、惩罚条款等方面的条件,因此自利的管理者为获得股权激励,牟取自身利益,可能会采取一系列违规手段,甚至利用会计造假来损害股东利益。因此,只有充分研究股权激励与管理层盈余管理的关系,才能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激励制度,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使证券市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目前,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股权激励方式、盈余管理的动机及手段及相关关系等方面。暴金玲(2007)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研究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发现薪酬激励机制是引起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直接动因。朱贺(2010)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管理层持股比例和盈余管理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何凡(2010)认为股权激励模式会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的盈余管理动机和行为产生较明显的影响,尤其是实行了业绩股票模式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更为明显。管建强、王红领(2012)在研究股权激励和公司治理结构特征对盈余管理的影响时选择了Jones模型,结果发现如果公司设计并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高管人员为了追求高额报酬有积极实施盈余管理的行为。综上,各学者的研究角度、侧重点各有不同,尤其在相关关系方面,尚缺乏统一的经验数据。本文试结合我国特殊的体制背景,为股权激励机制和管理层盈余管理的相关性研究提供进一步的证据。
二、股权激励机制与管理层盈余管理程度的关系
公司治理理论认为,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缓和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因为两权分离所带来的潜在利益冲突。理论研究表明:管理人员持有股权比例的增加能有效减少管理层利用职权侵占股東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弱化其他有损公司利润的动机,促使二者利益趋向一致。然而股权激励的报酬往往又与公司业绩挂钩,理性的管理者可能为了激励报酬作出对自身有利而对公司价值提升不利的决策,进而获取更多的控制权私人收益。因此,本文假设:股权激励程度越大,管理层盈余管理程度越高。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构建与变量设计。为了考察股权激励机制对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构建如下实证模型:
|DA|=α1+α2OPTION+α3SIZE+α4ROE+α5DEBT+ξ (1)
1.因变量。|DA|为修正的横截面Jones模型计算出的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用来度量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和盈余管理程度。现代会计理论认为,公司盈利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已经实现的现金流入的盈利;二是尚未实现的现金流入的盈利,即总体应计利润。总体应计利润按是否可控又分为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和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其中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可以代表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因此,可通过计量可操控性应计利润|DA|的大小来判断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
在计量|DA|的过程中,净利润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以从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获取,所以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的计量成为了关键。目前国内外计量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的模型中,只有修正的Jones模型既能对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进行可靠估计,又明确地把经济环境的变化这一因素引入估计假设检验中,结果最为理想。另外,为了避免时间长度带来的偏差,本文不使用时间序列模型而是选用了横截面模型。综上,本文最终选用修正的横截面Jones模型来度量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运用以下模型对样本公司各年数据进行回归分析,计算各参数的估计值:
TAm,n/Am,n-1=α1m(1/Am,n-1)+α2m(ΔREVm,n/Am,n-1)+α3m(PPEm,n/Am,n-1)+ξm,n (2)
其中:TAm,n为m公司第n年的应计利润总额,等于净利润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Am,n-1为m公司第n-1年的资产总额;ΔREVm,n为m公司第n年与上一年营业收入之差;PPEm,n为m公司第n年固定资产总额;ξm,n为回归方程的残差。
第二步,将上述模型中得到的参数α1m、α2m、α3m的估计值运用到以下模型,计算样本公司以上年度资产计量的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
NDAm,n=α1m(1/Am,n-1)+α2m(ΔREVm,n /Am,n-1-ΔARm,n/Am,n-1)+α3m(PPEm,n/Am,n-1) (3)
其中:NDAm,n代表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ΔARm,n代表m公司第n年的应收账款变动额。
第三步,因为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和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共同构成总体应计利润,所以样本公司可操控性应计利润DAm,n的计量如下:
DAm,n=TAm,n/Am,n-1-NDAm,n(4)
其中:DAm,n为可操控性应计利润。
2.解释变量。目前股权激励机制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应用还处于不太完善的阶段,大部分上市公司采取股权激励的方式为管理层持股,因此本文将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OPTION)作为解释变量。
3.控制变量。为了详细地检验股权激励机制与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的关系,对影响管理层盈余管理的公司基准因素加以控制,本文吸收了其他文献的研究观点,选取公司规模(LNSIZE)、净资产收益率(ROE)、资产负债率(DEBT)三个因素用来控制债务契约和政治成本对上市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其中LNSIZE等于年末资产总额的自然对数,ROE等于净利润除以净资产,DEBT等于年末负债总额除以年末总资产。
(二)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本文选取2012—2014年沪深两市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考虑到异常值对统计结果的不利影响,剔除了财务状况异常的ST、*ST、S*ST以及PT公司;由于本文构建的模型要用到以前年度的数据,故选取已连续五年上市的公司,剔除2011年及以后新上市的公司;由于金融类上市公司具有区别于一般上市公司的特征,故研究时也将其剔除。此外,由于时间上的差异和数据搜集的局限性,相当一部分上市公司存在数据缺失及数据异常的情况,故本文予以剔除。根据以上标准,最终获得139家上市公司共417个样本,所有研究数据均来源于CCER、国泰安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将模型(1)中计算的回归系数代入模型(2)中,得出不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然后根据模型(3)计算出可操控性应计利润,进而得到其绝对值|DA|。|DA|和其他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情况如下页表1所示。
表1中139家样本公司417个样本的|DA|均值为0.0872,最大值为0.65,最小值为0.00,标准差为0.09406,说明盈余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于样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程度不同,盈余管理的差异也很大,也可能是各样本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同导致的;OPTION的最大值為0.10,最小值为0.00,说明管理层持股比例整体较低;LNSIZE在22.27到26.96之间,转化成公司规模最小值为566 513 420.02,最大值为61 138 846 389.08,二者相差107.9倍,说明不同样本公司间规模差异巨大;ROE的最大值为0.48,最小值竟然是-0.25,平均值为0.1156,说明绝大多数样本公司都在盈利,股权激励对样本公司的管理层起着激励作用;DEBT的最大值为0.83,最小值为0.08,平均值则为0.455,表明负债在资本结构中占的地位较重,若加强股权激励可能使股本增加进而导致财务风险下调。
(二)回归分析。本文采用Stata 10.0软件对样本公司2012—2014年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表2中,模型判定系数为0.319,模型的F统计量为7.244,Sig.值是0.000,由此可知模型具有统计学意义,线性关系显著。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管理层持股比例与盈余管理程度正相关,即样本公司管理层持有激励股的股权比例越大,实施盈余管理的动机就越大,与假设一致。其他变量检验结果如下:
公司规模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即在0.05水平下,公司规模越大,盈余管理程度也会随之加大。这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一是公司规模越大,内部的组织结构就会相对复杂,不利于其他利益相关部门观察高管的行为,管理层更易于进行盈余管理;二是我国实际政治环境对上市公司有促进作用,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政府部门的支持力度往往也会随之扩大,税负减免、财政补贴等相关政策使上市公司的政策性收入增加,管理层盈余管理动机会更加显著。
净资产收益率和盈余管理程度也呈正相关关系,而且它的显著性检验达到了标准。原因归根结底为上市公司大多采用盈利指标来对管理层进行业绩衡量,而管理层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就会利用盈利指标来进行盈余管理,故净资产收益率越大,盈余管理程度就会越高。
资产负债率与盈余管理程度负相关。我国上市公司的债权人一般是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财务识别能力较强,对公司资产变现要求较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越高,银行等债权人对其限制就越多,管理层能够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也随之变小。而且本文所选取的样本公司行业较多,规模不一,资产负债率差异也很大,导致其与盈余管理程度背道而驰。
五、对策建议
(一)股权激励机制实施方面。首先,股权激励机制制定要规范,奖励方案要合理有效,注重合法性和制度性。其次,对激励的对象要严格考核,只有其将公司各项任务指标完成后,方可得到股权激励的收益。第三,股权激励方案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来制定,要符合公司的行业性质、规模大小和发展阶段。
(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方面。完善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是股权激励机制有效实施的保障。首先,要想完善治理结构,第一要素便是找准最终委托人,委托人对管理层的选拨、监督和激励必须有效果、有动力。其次,公司股东应主动参与会计控制体系的建设,加强内控执行力,减少管理人员盈余管理的机会,提高内部控制建设,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最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互相制衡,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推动公司和谐发展。
(三)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完善方面。会计准则制定的不明确引发了许多盈余管理的问题,可操控性应计利润的形成便是如此。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应避免模糊性语言,对那些可以人为进行主观判断的原则和政策应该制定详细的约束条件,阐述清楚弹性区间和适用情况,明确具体使用规范,缩小管理层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使上市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在外部治理结构的引导下走向完善,进而有效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
(四)加强证券市场运行监管方面。我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发展尚不完善,制度尚不健全,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利成为上市公司屡屡实施盈余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首先,监管部门要保证市场环境的公平有序,并从源头着手在上市环节对公司质量、业绩和潜力进行严格把关。其次,监管部门要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出明确规定,同时加强对此问题的监管力度,严厉惩处违规造假的上市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具体内容。最后,要保持注册会计师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使第三方的监督在更大程度上抑制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S
参考文献:
[1]暴金玲.上市公司高管盈余管理行为的原因探析[J].财会研究,2007,(7).
[2]朱贺.基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盈余管理实证分析[J].经济问题,2010,(7).
[3]何凡.股权激励制度与盈余管理程度——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0,(2).
[4]管建强,王红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治理结构对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分析[J].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12,(1).
[5]丁荣清.股权激励实施前后的盈余管理行为分析——基于我国创业板的数据[J].商业会计,2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