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晨,向 彬
病退评残医学鉴定(以下简称伤病残鉴定),是军队年度重要工作任务之一,既关系国家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的有效落实,又事关官兵的政治荣誉和切身利益,工作标准要求高、各级关注度高、官兵期望值高。随着军队体制编制调整的深入推进,2016年10月,军委后勤保障部将官兵伤病残鉴定工作由改革前的军区级单位卫生部门组织,调整为由战区军种组织实施,这使伤病残鉴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某战区陆军严格落实规定,创新举措办法,精心安排组织,实现了维护政策严肃性和官兵切身利益的统一,为今后组织开展类似工作积累了经验。
由战区陆军组织病退评残医学鉴定工作在全军尚属首次,战区陆军与原军区体制相比有较大不同,伤病残鉴定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1 机关组建时间短,部门协同配合尚需磨合 战区陆军机关组建不到1年,人员来自不同单位,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有一个融合熟练的过程。伤病残鉴定工作涉及干部、兵员、财务、卫生、纪检等多个部门,且有的机关干部是第一次参与组织伤病残鉴定工作,缺乏实际组织经验,需要在工作中边实施、边研究、边完善。
1.2 部队驻地高度分散,集中鉴定难度增大 战区陆军所属部队分布在多个省区,有些部队驻地偏远,且交通不便,有的伤病残官兵需提前几天出发赶往指定地点参加鉴定,特别是给行动不便或患精神疾病官兵带来较大不便,部队还需安排专人陪同护送,确保往返途中安全。因此,机关必须周密计划、统筹安排,以便安全、高效、顺利完成鉴定工作。
1.3 鉴定力量相对薄弱,专家队伍需加强培训 战区陆军所属医院仅有少数几所,曾经参与过伤病残鉴定的专家为数不多,有的专家虽然临床经验丰富,但对伤病残鉴定的标准掌握不够全面、理解不够准确。战区陆军机关要对所属医院各学科专家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在专家抽组后及时组织鉴定政策的学习培训。
1.4 伤病官兵心情迫切,对鉴定结果期望值高 当前,部分部队领导和官兵对鉴定政策知之不多,有的对因公致残的条件不理解,有的对病退评残标准不了解,产生一些认识误区和偏差。少数官兵认为自己是在部队服役期间生了病、负了伤,就应该通过鉴定、享受待遇,期望值较高,甚至把评残作为其转业、复员和退伍的条件,给部队施加压力。
为确保鉴定公正、结果准确、官兵满意,切实维护鉴定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维护官兵的正当权益,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严把七个环节。
2.1 严把资格审核关 组织鉴定前,部队组织申请人认真学习伤病残鉴定的有关规定,明确鉴定标准、条件和流程。各级军务、干部、纪检和卫生部门共同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做到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报。经本级党委研究同意后逐级上报,上报前组织不少于5天的公示,接受官兵监督。经各级严格审核把关,申请人从最初统计的1049名降至907名。
2.2 严把医院选择关 综合分析鉴定对象分布情况、医院基础条件、综合实力、保障水平,本着“将困难留给机关、把方便留给官兵”的原则,选择在2所交通便利、辐射较广、优势明显的军队医院作为此次伤病残鉴定医院。实践证明,这是战区军种组织鉴定不可忽视的选项,需要综合考量、认真选择,尽量让官兵感到方便、快捷、经济。
2.3 严把现场鉴定关 由战区陆军卫生处牵头,干部处、兵文处、纪检处共同组成机关指导组,从医院抽调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现场鉴定组,一起集中学习研究相关政策规定,安排有鉴定经历的专家介绍经验。通知申请人到指定医院集中,现场鉴定时采取“双盲”形式严密组织,事先覆盖申请人病历资料上的姓名、年龄、单位等信息,申请人持现场临时编号参加鉴定,随机分配给主评专家。
2.4 严把专家评议关 按照主评专家提出建议、小组讨论形成意见、鉴定组共同审议通过、机关指导组审核认可的顺序,一把尺子量到底,逐人逐项审议,当场形成结论。对精神类疾病从严把关,安排4名专家(其中2名为其他大单位专家)、分设3个诊室,参评人员逐一诊室逐个鉴定,经4名专家共同认可才予通过。
2.5 严把遵规守纪关 鉴定期间机关指导组代为保管专家手机,鉴定现场设置信号屏蔽器,需要做生化、影像等检查时派专人一对一陪同,防止弄虚作假和人为干扰。本次鉴定期间发现2名违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参评资格,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2.6 严把抽检复审关 为确保鉴定结论准确,经得起检验和质疑,对病情相对复杂、较难把握的病退鉴定,从拟通过鉴定的116人中再随机抽取30份病历资料,委托原济南军区总医院专家进行二次复审,不放过一个疑点,不错评一名官兵。
2.7 严把公示审批关 鉴定结论在军队政工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未通过鉴定的逐一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公示无异议的,严格按批准权限及时审批发证。经各级共同努力,鉴定工作全程安全顺利,达到预期目的。
随着官兵健康知识的不断增长和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不断增强,伤病残鉴定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战区陆军应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伤病残医学鉴定工作的特点规律,不断提高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1 将伤病残鉴定政策学习纳入健康教育内容伤病残鉴定工作政策性强,不仅关系到伤病残军人的政治荣誉,而且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但由于相关政策专业性较强,不少官兵在理解把握上存有误区和偏差。部队要将伤病残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定纳入健康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普及相关知识,帮助官兵准确理解政策。各级领导和机关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和标准,军务、干部、财务、卫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真正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增强官兵按规定参评的自觉性[1]。
3.2 不断创新鉴定方式方法 要注重选拔原则性强、临床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专家组成伤病残鉴定专家库,加强对专家队伍的培训,必要时可从兄弟大单位协调邀请专家参加。鉴定期间,专家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外出和会客,既提高鉴定工作的效率,又减少不良因素的干扰[2]。要拓宽鉴定渠道和方式,对伤病残情形明确、驻地偏远或行动不便的官兵,可利用网络、视频等科技手段,采取网上鉴定、远程鉴定,或委托其就近医疗机构鉴定等方式,减少官兵不必要的往返奔波。
3.3 深入抓好防病防残工作 深入研究伤病残发生的特点规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发生率,是维护官兵健康、提高部队战斗力的根本措施。应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加强训练伤防控,通过有效防护和科学组训防止发生训练伤;二是切实做好医疗保健服务,对负伤或患慢性疾病的官兵,要精心治疗、细心照料,争取使他们早日恢复健康,降低因伤因病致残率;三是扎实做好心理卫生服务,提高官兵的心理承受能力,有效缓解精神心理压力;四是严把体检关口,从源头上严防带病入伍、带病套改、带病送学。
3.4 强化全程监督 战区军种干部、兵文、卫生和纪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成立伤病残鉴定工作指导组,全程监督指导鉴定过程,做到鉴定条件、标准、流程、结论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布举报方式,凡在伤病残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参考文献
[1]郭爱民,付长安.对当前军人评残工作的思考[J].空军后勤,2013,1:56.
[2]杨国斌,姚 达,李永昌,等.新形势下伤病残评定工作的特点与实践思考[J]. 东南国防医药,2012,14(5):477-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