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宗德 马 红 汪恭富
(1.南京市畜牧兽医站,江苏南京 210012;2.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畜牧兽医站,江苏六合 211500)
浅析实施猪伪狂犬病净化的措施
吕宗德1马 红2汪恭富1
(1.南京市畜牧兽医站,江苏南京 210012;2.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畜牧兽医站,江苏六合 211500)
笔者通过对部分规模猪场猪伪狂犬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发现,在实施伪狂犬病净化过程中存在认识不到位,技术措施不完善,落实不严格的情况。因此对猪场实施猪伪狂犬病净化应具有五项的基本条件、重点净化技术措施、配套技术措施和净化控制关键点作阐述分析,以便共同做好养猪场猪伪狂犬病净。
猪伪狂犬病;净化;措施
伪狂犬病(Pseudorabies,PR)是由伪狂犬病毒(Pseudorabies Virus,PRV)引起的一种急性、败血性和高度接触性传染病。猪是PRV的贮存宿主,病猪、带毒猪以及带毒鼠类为本病重要传染源。健康猪与病猪、带毒猪直接接触可感染该病,主要引起怀孕母猪繁殖障碍,发生流产、死亡,产木乃伊胎、弱仔或死胎;对仔猪的危害最严重,新生仔猪发生大批急性死亡,15日龄内的仔猪死亡率达100%,并伴有呕吐、腹泻及发抖、震颤和运动失调等神经症状,少数耐过的猪也因为发育不良而成为僵猪;育肥猪和成年猪发病后,可出现发热和轻微的呼吸道症状,一般不死亡。
据调查发现,一般情况下猪场猪伪狂犬病野毒感染率在10~30%,少数场野毒感染率达50%以上,怀孕母猪经常发生流产、弱仔或死胎,新生仔猪有时发生急性死亡,仔猪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均高,育肥猪和成年猪发病后常出现发热和轻微的呼吸道症状,严重影响了生猪养殖效益。开展猪伪狂犬病净化是控制猪场猪伪狂犬病的根本技术措施,按照“监测→淘汰/分群→强化免疫→监测→淘汰-净化”的程序,采取对野毒感染猪群进行淘汰,对假定阴性猪群实施高密度免疫,同时加强综合饲养管理等措施开展猪伪狂犬病净化,可以实现有效控制猪场猪伪狂犬病,为生猪养殖带来良好效益。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是猪场自主行为,猪场负责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采取净化技术是控制猪场猪伪狂犬病的关键,是实现生猪养殖效益的根本保障,要高度并主动实施净化。
疫病净化是猪场自身的一项技术工作,没有健全的工作技术团队难以保障净化工作的正常运转,所以猪场要有专门的净化工作技术团队,确保净化工作有效实施。
疫病净化是一项综合技术,在净化过程中要采取监测、淘汰、免疫等技术措施,实施技术措施时需要购买监测试剂、免疫疫苗等,均要资金投入,猪场要能够积极的及时提供资金,确保监测试剂、免疫疫苗等的购买,以及净化工作的正常运转。
各场的猪伪狂犬病野毒感染原因不一样,发生伪狂犬病野毒感染程度也不同,所以净化方案不能使用统一标准的净化方案,也不能使用其他场的净化方案。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分析制定符合本场实际的净化方案,并在净化过程中不断完善。
如果种猪群母猪大于500头,可按照种母猪群数量的10%、种公猪全群采血监测,根据野毒抗体阳性率高低,确定种猪群(种母猪和种公猪)伪狂犬病野毒感染状态。如果母猪数量小于500头,可一次采集全部种猪的样品,检测gE抗体,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进入何种净化阶段。
对种猪群采取全群普免的方式,每年免疫3~4次,每次间隔3~4个月;后备种猪于配种前间隔3~4周免疫2次;具有母源抗体的仔猪在10~12周龄和14~16周龄进行免疫;无母源抗体的仔猪在6周龄和10周龄进行免疫。两种免疫策略都可以产生比较好的免疫保护。对于PRV阳性猪场,应在新生仔猪出生当天内鼻内接种弱毒活疫苗,鼻内接种的优点表现为病毒在局部复制和粘膜免疫的建立。获得性被动免疫存在的情况下,鼻内接种方法优于肌肉注射,且在急性感染期可以有效地抑制PRV的复制和排毒过程。在疫苗使用上要选用gE基因缺失活疫苗(Bartha-K61株),以期迅速而全面地建立免疫保护;一个猪场只能使用一种基因缺失疫苗,不要同时接种两种不同的基因缺失疫苗,以防疫苗毒株之间发生重组。
根据本场净化方案严格实施监测,对全部繁殖种猪逐头进行PRV-gE和PRV-gB的抗体监测;对外入的猪逐头进行监测;对免疫后的猪,要定期开展抗体检测,并根据免疫情况适时监测,确保免疫效果。
对全部种猪和后备猪检测出野毒感染抗体阳性的猪必须立即淘汰,对其他猪野毒感染检测阳性者及时淘汰,或立即免疫基因缺失疫苗进行隔离饲养,间隔4~6周后加强免疫1次作育肥猪处理,并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
连续2次抽检结果gE抗体均为阴性且免疫抗体合格率≥85%,则该猪群为净化猪群;净化猪群建立后,每6个月进行一次野毒感染监测和免疫抗体监测,每次每群抽检30~60头,不足30头者全部检测,以持续维持净化猪群的健康状态。
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要严格三分开,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要分设;要有专门隔离场所和设施设备;力争自繁自养,实行全进全出饲养制度;严格控制高风险人员进场。
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人员、物品、车辆等进出场区和生产区的管理消毒制度及售猪后的管理消毒制度的落实,尽可能减少由外部带入或传入病原的机会。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时,必须用不漏水工具运输,走污道送到指定地点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后,处理尸体场所,严禁无关人员和猪进入,严禁废弃物外流;病死猪排泄和被污染的垫料、饲料等物品均需采取深埋或堆积发酵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对处理场所、工具、设备、人员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分娩前要清洗母猪和治疗寄生虫,限制交叉哺乳;保育期原则上一窝一圈,猪圈分隔要坚固,降低养猪密度,增加喂料器空间,控制和调整好猪舍温度,批与批之间不混群;从断奶后猪圈移出的猪不混群,各育肥圈猪不再混群,改善空气质量和温度。
根据猪伪狂犬病毒野毒感染状况,将猪场分为:高风险场(gE抗体阳性率≥30%)、中等风险场(gE抗体阳性率在10~30%之间)和低风险(gE抗体阳性率≤10%)场。如gE抗体阳性率大于30%,要实行“全群或部分清群”措施,暂不考虑实施净化。对低或中等风险猪场可实施净化。在净化过程中或野毒清除后,要定期对猪场开展风险评估,重点进行病原和免疫抗体监测,以及各项配套的生物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和分析评估结果采取针对性措施,促进净化的效果。
猪场尽可能自繁自养,如一定需引种,只能引进伪狂犬病gE抗体阴性的后备种猪,并严格隔离检疫2个月,采取血样进行检测,伪狂犬病gE抗体为阴性者可与本场猪群混群饲养。
病死猪不得随意剖检,严禁在生产区随意解剖,必要时用不漏水工具送到指定地点,必须由兽医技术人员进行检查或进行剖检;只要检出阳性,要立即淘汰,必须确保淘汰所有阳性公猪、母猪、后备猪,公猪群绝对不能有任何的阳性个体。每次样品的采集、检测、阳性猪的处理均应在10d内完成。
猪场要严格遵循《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要求对猪群实施免疫。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猪群免疫时必须做到一头猪一个针头,避免由于针头传播。
生猪出售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检疫申报制度,经检疫合格后方可销售,严格做到不出售、不转运、不加工和不食用病猪。
全面做好清洁和消毒,提供必要的通风、保温设备,以及安全的水质,为生猪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1]何启盖,童光志,杨汉春,等.猪伪狂犬病流行病学特征、净化技术及其应用示范[J].中国畜牧杂志,2015,51(24):68-74.
资金项目:江苏省农业三新工程项目《规模猪场猪伪狂犬病综合净化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项目编号:SXGC[201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