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扎根中国20多年。
总体印象上,中国的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了,企业的质量意识增强了,政府的监督职能增强了;与此同时,消费环境改变了,消费群体改变了。
随着市场的变化和时代的变迁,今天的年轻消费者,接触的早已不是信息匮乏的年代,而是信息更加多元化和碎片化的个性化消费时代,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更加复杂,80后、90后甚至00后的消费观念正在无声但明显地发生着改变,他们如何理解“3·15”这个特定的日子?这个符号对现在的消费者意味着什么?消费维权行为经历了怎样的变化?在此特殊的日子里,人们有怎样的迷惘和企盼呢?
【315背景】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此后,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及有关组织都要舉行各种活动,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运动进一步发展。1984年12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加入国际消费者协会。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首先确立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平等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等,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