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栏目主持人:邹平学教授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广东深圳518060)
特区与中国道路
本期栏目主持人:邹平学教授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广东深圳518060)
主持人语:一九九七,香港回归,百年雪耻,世纪盛事。回归20年,弹指一挥间。这20年既为世人展现了“一国两制”从构想变为现实并取得巨大成功的实践,也展现了不断攻坚克难的不平凡历程。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我国的第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是我国首次建立的对特别行政区实行管理的制度,香港基本法是第一部专门落实“一国两制”政策和规定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国家法律。邓小平告诫我们:“一国两制”能不能够真正成功,要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里面。”他还说基本法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研究基本法,对于创新国家治理体系,增强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意义重大。基本法研究兼具政策、制度和法律研究三重属性,因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其实就是从政策制定、到制定法律并实施、再到国家政治制度运行的全过程,基本法是落实政策、规限制度运行不可或缺的法制平台。
在纪念香港回归20周年之际,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约请香港和内地三位学者撰文,在《深圳大学学报》“特区与中国道路”专栏隆重推出。首篇作品是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郑陈兰如基金宪法学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先生的《<基本法>与“一国两制”实施的回顾与反思》,陈文以平实的笔触梳理基本法和“一国两制”实施20年的经验和教训,评述“一国两制”的重大原则、基本法的重要制度和基本法颁布以来的重大争议事件,解析重大争议背后的法理逻辑,并从如何解决争议角度前瞻“一国两制”的发展愿景,全文高屋建瓴,洞见不凡。第二篇是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林峰教授的《2047年后的香港:“一国两制”还是“一国一制”?》,林文以判理分析和问题导向来检视特区政权架构的三个主体司法、行政和立法机关在落实“一国两制”的实践成效,从法理、香港法治独特性及法律移植的可操作性角度论证2047之后的选择,其制度表理有条不紊,法理陈情娓娓道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姚国建教授的《违基审查20年:香港法院宪制功能的检视、省思与前瞻》是第三篇,该文以20年间香港法院违反基本法审查权的实践为脉络,检视特区法院是如何探索及践行自己的宪制功能,研判法院的司法哲学抉择、裁判立场倾向、裁判法理取向和利益衡量取舍等因素对法院宪制功能的影响,最后对特区法院宪制地位的恰当定位提出了真知灼见。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是我国首家专门从事基本法研究的学术机构,是深圳大学国家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国内有影响力的基本法智库。中心自2009年7月成立以来,秉承“服务党和国家港澳工作大局”、“服务地方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在学术研究、咨政服务、图书资料信息、对港澳交流及人才培养方面勤勉耕耘,特别是中心以建设具有共识性的基本法法哲学为使命,十分重视开展海内外基本法学者的交流合作。本期专栏推出的三篇论文就是中心致力于交流合作的成果之一。我们在香港回归20周年开年之际,推出三篇力作,不仅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期许,一种深度推进基本法研究、创新国家治理体系、盼望香港“明天会更好”的美好学术期许。
邹平学,法学博士,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大学领军学者,主要从事宪法学、港澳基本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