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 凡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宋元学案》中的宋学先驱及地域学派的兴起
——以范仲淹、欧阳修、陈襄、士建中等人为例
连 凡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北宋仁宗庆历之际,除了宋学的开山祖师胡瑗、孙复以外,儒家学统在四方兴起,呈现出遍地开花的良好发展态势。为了展现宋学初期学术界的全貌,全祖望在黄宗羲“黄氏原本”基础上补立了许多学案,从而填补了宋元儒学思想史上的诸多空白。全祖望明确了北宋政教与诗文改革的领袖范仲淹、欧阳修作为宋学初期代表人物的思想史地位,并表彰了其在教育及经学上的贡献,肯定了“闽中古灵四先生”的代表陈襄的诚明说及其举荐人才的功绩,进而阐明了宋学初期兴起的以山东士建中与刘颜、永嘉王开祖、明州庆历五先生、关中申颜与侯可为代表的地域学派的思想史地位及其影响。这些学者在思想史上的名气都不大,但其开拓宋学之历史功绩则是值得铭记的。
宋元学案;宋学先驱;地域学派;范仲淹;欧阳修;陈襄;士建中
清代浙东学派学者黄宗羲、黄百家、全祖望等人编纂的“学案体”宋元儒学思想史著作《宋元学案》中共收录八十六个学案、两个党案和三个略案。其中在宋学的创始期,伴随着范仲淹、欧阳修所推进的政治(“庆历新政”)与文学(“古文运动”)改革,北宋真宗、仁宗两朝出现了儒学复兴运动,一时间各地学派风起云涌。除了宋学开山胡瑗、孙复及其弟子徐积、石介之外,“闽中古灵四先生”、山东的士建中和刘颜、洛阳的司马光等也都是宋学初期之代表。全祖望为他们分别设立了学案,从而使宋学初期学术界的全貌得以清晰展现出来,但目前学术界未见相关的专题论文。因此,笔者以《宋元学案》卷三“高平学案”(范仲淹)、卷四“庐陵学案”(欧阳修)、卷五“古灵四先生学案”(陈襄等)、卷六“士刘诸儒学案”(士建中等)*以下正文及注释中引用《宋元学案》时一般省略书名,只注明卷数与学案名。为中心,探讨编纂者全祖望对于上述宋学开创者哲学思想的评价及其思想立场。
朱熹在探究宋学之渊源时,认为除了胡瑗与孙复之外,范仲淹也是宋学的先驱之一。[1]范仲淹(989—1052)不仅人品与行事纯粹,还曾经手授《中庸》劝导青年张载钻研儒学义理,后来张载成为一代大儒和道学的奠基人,而范仲淹奖掖后进的功绩不可没。南宋孝宗淳熙四年(1177),侍郎赵粹中曾提议将王安石之子王雱的牌位除去,别选本朝有名儒者从祀孔子庙廷,于是孝宗考虑以范仲淹、欧阳修与司马光、苏轼从祀,结果因为龚茂良等人的强烈反对而作罢[2],到后来随着范仲淹思想史地位的确立终于得以施行。[3]133
关于范仲淹的思想史地位。全祖望在其《庆历五先生书院记》中指出,北宋真宗、仁宗两朝之间,儒林尚未开化,濂、洛诸道学学派还未萌芽,而河南的戚同文、山东的孙复、江苏的胡瑗讲明正学以自拔于尘俗之中。根据王梓材的考证,全祖望此说实有所本,南宋的袁燮在其《洁斋集》卷十“四明教授厅壁续记”[4]中已将戚同文、孙复、胡瑗与石介四人作为宋代教授儒学的先驱与倡导者,但全祖望对石介的人品道德(性格严峻而口无遮拦)与学问(辨析义理尚欠粗疏)颇有微词[3]1,112,所以在继承袁燮之说的同时,又将石介从师道的传承中去除。在此基础上,全祖望进而对宋学初期的发展状况做了详细的描述。也就是说,戚同文、孙复、胡瑗等兴起提倡儒学之时,在朝廷中正好有韩琦、范仲淹、欧阳修等通晓儒学梗概的大臣在位,于是他们利用其政治和学术地位热心地提携贤人和后进。特别是范仲淹在其主持的“庆历新政”中将胡瑗的“苏湖教法”推广至全国,从而使儒学教育普及至全国并使师道得以确立。*相关详情参见袁燮:《洁斋集》第2册卷十“四明教授厅续壁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48页;王应麟:《玉海》第三册卷一一二“学校”下“庆历州县学”,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072-2073页;王应麟:《玉海》第三册卷一一六“庆历贡举条例”,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148-2149;王应麟:《玉海》第四册卷一六七“宋朝四书院”,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074页;洪迈:《容斋随笔》下册《三笔》卷五“州郡书院”,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477页;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十一册卷一四七“仁宗”庆历四年,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563-3565页;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六“学校”七“郡国乡党之学”,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31-432页;徐松辑,苗书梅等点校:《宋会要辑稿·崇儒》二之二“郡县学”,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2-83页;等等。此外,李挺之、邵古(邵雍之父)等也以其经术与此儒学复兴运动相呼应。后来他们也被视为濂、洛道学之先驱。[3]134-135这样,戚同文、胡瑗、孙复等儒者都曾经得到范仲淹的表彰。而范仲淹本人的学问则渊源自戚同文,因此王梓材在修订“全氏补本”时依据卷九十“鲁斋学案”中将许衡之师赵复置于案主许衡之前的先例,在卷三“高平学案”中将戚同文置于范仲淹之前,并在其小传之前注明“高平所出”,而在范仲淹的小传之前注明“睢阳所传”,从而确定了二人的师承关系。*戚同文与范仲淹的师承关系经邓广铭考辨是有问题的。邓广铭考辨指出王梓材在校订《宋元学案》时沿袭《宋史》之误将范仲淹列为戚同文的弟子(“高平所出”)的失误。参见邓广铭:《论范仲淹的师承——辨〈宋元学案〉所谓“高平所出”》,载《邓广铭全集》第8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6页。
关于范仲淹的学术思想及其教育贡献。范仲淹通晓《六经》,尤其长于《易》。因此,全祖望从其解说《周易》的著作《易义》中辑录了四条作为思想资料收入“高平学案”中。其诠释方式与胡瑗的《周易口义》一样属于义理派的路数,其内容特别重视儒家的人伦规范与进德修业。范仲淹虽然也是一位学者,但主要还是作为一个政治家与儒学的倡导者(教育家)而著称。如前所述,范仲淹推荐胡瑗等大儒并推动了当时儒学教育的发展,其实他本人也是当时有名的教育家之一。正如“高平学案”中范仲淹的“附录”开头全祖望所引司马光《涑水记闻》卷十的记述:“晏殊留守南京,公遭母忧,晏分请掌府学。常宿学中,训督学者夜课。诸生读书寝食,皆立时刻。往往潜至斋舍诇之,见先寝者,诘之,其人亦妄对,则取书问之。其人不能对,乃罚之。出题使诸生作赋,必先自为之,欲知其难易及所当用意,亦使学者准以为法。由是从学者辐凑。”[3]138在仁宗天圣五年(1027)守南京(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县)之时,范仲淹正好遭母丧而赋闲在家,晏殊(991—1055)于是延请他执掌府学之教鞭。范仲淹倾注全力教育学徒,从而得到了众人的爱戴,跟随他求学者聚集在其周围,而“宋初三先生”之一的石介即是当时的一名学徒。[5]与此相同的记载见于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五“天圣五年春正月庚申”条下,“庚申降枢密副使刑部侍郎晏殊知宣州。……寻改知应天府。殊至应天,乃大兴学。范仲淹方居母丧,殊延以教诸生。自五代以来,天下学废,兴自殊始”[6]。由此可知,晏殊兴办南京府学并请范仲淹担任教官之事其实是宋代地方儒学教育的开端,从那时起至庆历年间,中央和地方不断兴办学校,从而对宋代儒学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后来,范仲淹与晏殊一样请胡瑗担当苏州州学的教官,著名的“苏湖教法”即诞生于此。从这点来看,全祖望为范仲淹单独设立一个学案,将其视作宋学先驱之一人,并高度评价其人品道德与学术功绩的做法是符合史实而恰当的。
欧阳修(1007—1072)与范仲淹一样是著名的政治家。作为当时的文坛盟主,欧阳修继韩愈之后提倡古文,在改革“西昆体”的诗文风格的同时提倡文以载道,又改变韩愈《原道》中所谓“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的简单粗暴的佛教批判方式,主张发明儒家礼义的根本理论以战胜佛学(《本论》)。[3]198-201从后世来看,欧阳修的佛教批判虽不够深刻,但其倡导的深入钻研并阐发儒家义理以从根本上战胜佛理的努力方向无疑是正确的。其后,以洛学为代表的道学之形成可说就是沿此思路发明儒家的心性义理精髓,以此来对抗并战胜当时流行的异端之学,特别是禅学,从而重建儒学之权威的过程。洛学的创始人“二程”在大力阐发以《四书》为代表的儒家思孟学派之义理的同时,对佛教也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程颐提出:“天有是理,圣人循而行之,所谓道也。圣人本天,释氏本心。”[7]他认为,儒家从天理出发重视外部的格物穷理,而禅学则从本心出发重视内在的觉悟和反求,从而将两者对立起来了。这当然是为了强调儒释之间的差异,即以天理之实应对佛教明心见性的性空。而《宋元学案》的编纂者黄宗羲、黄百家父子主张儒佛之辨只在于“天理”二字,即佛教否定了世界的客观存在及作为其法则的天理而专任主观心之知觉作用。他们的佛教批判可以说都是循着欧阳修“修其本以胜之”[3]200方针的不断深化。欧阳修也因其在佛教批判上的坚定立场和突出的学术成就,在当时已被人们一致公认为韩愈道统与文统的继承人[8],并且也得到后世道学家如杨时等人的推崇。
欧阳修作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不仅文学成就卓越,还留下了许多很有价值的经史著作。例如,其《易童子问》针对一直被视作孔子著作的《系辞传》等“十翼”提出置疑,指出《系辞传》关于八卦起源的“河图洛书说”与“观象立卦说”相互矛盾,其中必定有误。[3]195其论述开宋学“疑传”“疑经”的风气之先,可说是不拘泥于前人之成说而强调自己独立思考的宋学精神之先导。其《诗本义》也被四库馆臣推为宋代不迷信毛郑而抛弃小序以己意解《诗》的开山之作。[9]在全祖望看来,欧阳修在儒学上的造诣虽已相当深厚,可以说已经体会到了儒学的梗概,但这主要是其天生的优异资质使然,如果他能够直接师事于圣人而专心致力于儒学的话,则其学术造诣又将不可限量了。[3]181这种评价无疑带有推崇儒学(道学)贬低文人的色彩。事实上,“二程”等道学家多将溺于文章、文学之事视作妨害体道的“玩物丧志”之举[3]576,将文人(文士)置于经师(经学)与儒者(儒学)之下[3]632,同时又往往过分强调文章的道德教化作用(“文以载道”)而有轻视艺术形式与情感、欲望表达的倾向(“存理灭欲”),因此道学与文学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走向了对立面。宋代以欧阳修为代表的文学家(包括欧阳修、“三苏”、王安石、柳永、陆游、辛弃疾等)均非道学(程朱理学为主)中人,甚至本身就属于道学的对立学派(新学、功利之学),或是道学所不齿之人(如柳永之放浪形骸)。站在儒学(道学)的立场对文人及其学问加以贬低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正如全祖望所指出的,胡瑗与孙复兴起之时,福建的陈襄等“闽中古灵四先生”也讲学于海上,其所得虽尚未达到深粹之境界,但已经略见大体,与胡瑗、孙复可说是同调。然而,宋代学者在追溯宋学渊源时往往不提“闽中四先生”,严格说起来这是有疏漏且不妥的。[3]225所谓“闽中四先生”,包括陈襄(1017—1080,字述古,又称“古灵先生”)、郑穆(1018—1092,字闳中)、陈烈(1012—1087,字季慈)、周希孟(1013—1054,字公辟),四人均为福建侯官人,其中以陈襄最为有名。以下,笔者就陈襄的学问与事功进行一些探讨。
陈襄的年辈比胡瑗为迟。当时,士人多溺于章句训诂之学而不知先王礼义之大体,上至王公下及士人,在选取人才时均以长于词章为有才能,而以守经术品行为迂阔。陈襄为了纠正这种时弊,自赴任各地起,以兴办学校培养人才为先务,以明经笃行之人为首选。为此,陈襄与陈烈等一批有识之士一起将天下之事作为自己当行之任务并致力于传播先圣之道。[3]229-230其教育功绩与胡瑗相伯仲,当时胡瑗门下的弟子达一千七百零四人,连孙复也不能与之相比,而陈襄之弟子也超过了千人。而且,胡瑗门下的孙觉、管师复等也曾师事于陈襄。当时周敦颐兴起于南方,司马光、张载、邵雍、程颢、程颐兴起于北方,学问逐渐达于精深的境地。陈襄之所得虽不及这些大儒,但与石介相比则入于精微[3]231,其倡道之“工夫”也仅次于胡瑗、孙复,可说是程、张之先驱。所以,全祖望为其特立一学案以表彰其思想史地位及学问。[3]228全祖望指出:“古灵先生讲学,以诚明为主。其立朝,尤以荐贤为急。”[3]235笔者拟从学问(诚明说)与事功(荐贤)两个方面来加以论述。
在学问方面,陈襄在讲学时以诚明说为其主旨。《中庸》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孟子则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在陈襄看来,“圣人先得乎诚,诚则明矣。贤人,思诚者也,因明而后诚。存其所谓正而公者,去其所谓邪而私者,此之谓择善。戒慎于不睹不闻之际,此之谓慎独。而固执之,此之谓明则诚矣”[3]231。圣人先得乎诚,由诚而明,即圣人之德本来就是真实无伪的,因而可自然达于明;而贤人则通过思诚,才能由明以达于诚的境界。具体而言,存其公正而除去利己私心即是择善,于不睹不闻处戒慎即是慎独,而牢牢把握这些要点的话即可由明而入诚了。由此可知,陈襄的着眼点还是在于“自明诚”的教化功夫,其诚明说虽较周敦颐、张载、“二程”之说为粗疏,但其大旨则可说是一致的,在宋代思想史上有一定的贡献。与陈襄同时代的宋代理学奠基人周敦颐最早基于宇宙本体论寻求人道(人性)之依据,通过“诚”将天道与人道结合起来,从而构建了贯通天人的完整思想体系。周敦颐认为,天道之诚是人之成圣的根据[3]495,又将《易传》的天道观(乾道)与《中庸》的心性论(诚)结合起来,以生化万物的本源“乾元”为天道,进而将“乾元”作为四德之本——诚(即天命之性)之本源,而诚又是五常百行等伦理道德的本源。“主静”的工夫则是确立自己的性命,也就是人道的手段。[3]482-483这样,周敦颐便以诚为中介,按“乾元(太极天道)—诚—主静(人极人道)”的顺序将天道与人道结合了起来,从而阐发了天人合一的思想。其后,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进而指出:“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者,圣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诚则无不明矣,明则可以至于诚矣。”[10]按照朱熹的解释,圣人由于禀气清明而无人欲之杂,其德性本来就是真实无伪而无所不明,这是圣人所固有的本性,自然符合“诚”之天道;贤人由于禀气驳杂而有人欲之累,其学只能先发明善性,经过后天努力方能达到真实无伪的境界,因此贤人之为学必须从后天的教化入手,此即是人所应当尽力之人道。符合“诚”之天道则自然明善,由发明善性最终也可以到达“诚”之境界。二者殊途而同归。由以上可知,朱熹的诚明说可以说是结合周敦颐的诚体太极(朱熹将其解释为天理)的本体论与陈襄的以诚明区分圣贤的工夫论而来。
在事功方面,陈襄在朝为官时以举荐德才兼备之人才为急务。在经筵时,神宗曾向他咨访人才,于是他提交了“熙宁经筵荐三十三人品目”。从其具体内容来看,对司马光、韩维、吕公著、苏颂、孙觉等大臣的评价皆可说与他们的人格品行与学术专长相符合。例如,对于张载,陈襄称他是“西方学者,一人而已”,对于苏轼,陈襄称其“不长于经术”,由此也可见陈襄自身学问人品之纯粹不苟。[3]235此外,陈襄还作有《与陈安抚荐士书》(九人),《与韩丞相荐士书》(十七人),《与蔡舍人荐士书》(八人)等举荐书。当时没有比陈襄更留意于天下人才的了,而其举荐可以说几乎将日后的名臣均囊括其中。其中有许多讲学之儒者,除了胡瑗、“二程”、张载之外,盛侨、吴孜、刘彝、顾临、周颖、倪天隐均为胡瑗的弟子,杨国宾、贾易则是程颐的弟子,孙觉、管师常则是陈襄的弟子而后卒业于胡瑗。只有常秩、林希二人因投靠新党而辜负了陈襄的期待(陈襄对王安石变法的弊端多有批评)。此外,陈襄还曾请朝廷看在石介经术忠诚的份上授其子以职位。[3]236宋神宗虽没有完全采纳其推荐,但后来南宋高宗得到其推荐书后,下令将其公布天下以作为推荐人才的范本。[3]228同时,抗金名将李纲在给《古灵集》作序时也盛赞其德业与文章。其后,四库馆臣在《古灵集》提要中也认为推荐人才是其生平两大功绩之一(另一功绩为熙宁中弹劾王安石抨击新法,并预见到了日后新法施行之流弊)。[11]
在中国思想史上,自春秋战国诸子百家兴起以来,学术思想就打上了地域色彩的烙印。最显著者就是所谓南北学术风格的差异。儒家思想也不例外,兴起于邹鲁一带的儒家学派自孔孟以来即具有浓厚的地域色彩。其中,宋元儒学诸学派的地域性可说尤为显著,一般是围绕着一位或数位大儒(创始人)所居住的地域(出生地或讲学地)形成一个学派,因而学派往往就以其创始人的籍贯或居住地(讲学地)来命名。这一点也集中体现在《宋元学案》中。
正如全祖望所指出的,北宋仁宗庆历之际,除了胡瑗、孙复、“古灵四先生”以外,儒家学统在四方兴起,呈现出一个遍地开花的良好态势。具体来说,齐鲁(山东)有士建中、刘颜辅佐孙复而起。浙东有明州(宁波)的杨适、杜醇、王致、楼郁、王说五人,以及永嘉(温州)的王开祖、丁昌期二人兴起;浙西则有钱塘(杭州)的吴师仁,他们都与胡瑗之湖学相呼应。闽中(福建)则有章望之、黄晞兴起,二人与“古灵四先生”可谓同调。关中(陕西)则有申颜、侯可兴起,二人可说是张载关学之先驱。蜀中(四川)则有宇文之邵(1029—1082)兴起,他可说是范祖禹(1041—1098)蜀学之先驱。这些人物在思想史上名气都不大,但其开拓宋学之功绩则是值得后世铭记的。[3]251-252实际上,全祖望在修补《宋元学案》的过程中填补思想史空白(其一即思想史上的次要学者)的工作也集中体现在“士刘诸儒学案”之中。以下,笔者围绕着“士刘诸儒学案”中所收全祖望的案语与文章,对上述学者的思想史地位与学术功绩等进行一些探讨。
山东士建中(字熙道,998—1058)是孙复的同调。他曾见孙复年过五十岁而尚未成家,于是筹划为孙复买田宅以娶妻室,从这里也可见其古道热肠。他还曾劝戒石介,谓其尚未达到中庸之道,也可谓切中石介的弊病。由此可知,士建中确实不愧为伊洛之前的躬行君子。[3]252
浙东永嘉师道之确立始自王开祖(1035—1068,胡瑗的同调),当时伊洛诸人尚未兴起,而王开祖之讲学实与胡瑗、孙复、石介、陈襄等人相呼应。[3]253继而永嘉之林石(塘奥)兴起,他是胡瑗与陈襄的再传弟子。当时丁昌期也辅佐林石而起[3]255,其后永嘉学者辈出。因此,现在有研究者将南宋浙东永嘉学派(以薛季宣、陈傅良、叶适为代表)的渊源追溯至王开祖、林石、丁昌期。[12]从地域学风(师道)的传承来看,这种看法无疑有其道理,但永嘉学派的直接渊源则可追溯至“二程”洛学。此外,王开祖《儒志编》云:“由孟子以来,道学不明。今将述尧、舜之道,论文、武之治,杜淫邪之路,开皇极之门。吾畏天者也,岂得已哉。”[3]253依据姜广辉的考证,王开祖在这里最早提出了“道学”这一名称。[13]其所说的“道学”实指儒学,而今天学术界则一般将道学与理学(包括理学、心学、事功之学在内的广义概念)等同起来。
浙东明州的杨适、杜醇、王致、楼郁、王说五人都是全祖望的同乡先贤。南宋时明州出身的大儒王应麟曾经为他们一一作传以表彰其事迹。*详见佐藤仁著、冉毅译:《全祖望撰〈庆历五先生书院记〉考》,收入方祖猷、滕复主编:《论浙东学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1页;佐藤仁:『宋代の春秋学——宋代士大夫の思考世界』第六章『全祖望撰「慶暦五先生書院記」考』,東京:研文出版,2007:371-377。全祖望在此基础上作了《庆历五先生书院记》《辨鄞江墓志》等文章。后来,王梓材将其收入“士刘诸儒学案”中。依据全氏的考证,杨适等五人大抵隐居乡里而不愿出仕,致力于教育事业而不追求功名[3]264,可当时先后担任明州地方长官的范仲淹、王安石等人皆屈尊求见,惟恐失去这些人才,可见五先生之学问道德的感召力。其中与五先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地方官是王安石(文公)。王安石从庆历七年(1047,时年27岁)至皇祐二年(1050)曾担任明州鄞县的地方官而与五先生交往。后来,王安石成为北宋宰相并向天下推行其新法时,杨适、杜醇、王致三人已经谢世,而楼郁与王说二人虽在世,却不愿投靠故人以求取利禄,不愧为洁身自好的隐逸君子,其声望日高,培养人才渐广,经过数十年的教化,明州在宋元以降得以成为邹鲁那样的儒学名邦,而此过程中五先生可谓居功至伟。[3]257虽然五先生的著作没有流传下来,无法知晓其微言,但从“士刘诸儒学案”中所收录五先生门人的人格气象与德业学问尚可窥见五先生之人品学问的巨大影响。例如,丰稷(王致、楼郁门人)之“劲节”、周锷(楼郁门人)之“孤标”,以及史简、史诏父子(楼郁门人)之“纯孝”、陈摅、俞伟(王致门人)之“深仁”、姚孳(王致门人)之“异政”、袁毂(楼郁门人)之“神明”、汪洙(王致门人)之“丰滀”、王该(王致家学)之“清贫”、舒亶(楼郁门人,后来依附新党而晚节不保)之“文辞”都是值得称道的。[3]258-259当然,全祖望在修补《宋元学案》时辑录如此众多的先贤之事迹与学问,无疑是出于其表彰乡贤的意图而有意为之的,这其实也是全祖望一生史学事业的重心所在。此外,杨时在担任国子祭酒时,明州鄞县师事杨时的人有不少,其中高闶作为杨时的高徒精通经学,其《春秋集注》发明圣人褒贬义例之精到远过于胡安国之《春秋传》,其礼学为朱熹所取,其易学为胡宏所取。因此全祖望在其《长春书院记》中指出,鄞县之学派虽可追溯至“庆历五先生”,但直接继承洛学之学脉则始自高闶。[14]
关学尚未兴起之时,关中已有胡瑗、孙复之同调申颜兴起,不久张载兄弟继之而起并创立了关学。申颜可以说有开启关中学术之功绩,而侯可则是申颜的生死之交。从其学问来看,侯可并不是迂腐无用之学者,但《宋史》将其列入“义士传”而不入“儒林传”,导致其学术黯而不彰,因此全祖望特意表彰二人之学术并以之作为关学之先驱。[3]261
上述范仲淹、欧阳修、陈襄、士建中、侯可这些人物的学术特长各异,多不被收入《宋史》的“儒林传”或“道学传”这些专门的儒学史传中,而往往被视为政治家、文人或义士归入其他门类了。事实上,全祖望对《宋史》中划分“儒林传”(学人)与“文苑传”(文人),从而导致“学人不入诗派,诗人不入学派”[15]的做法深感不满,指出宋代如黄庭坚、杨万里等兼具“学者”(儒者)与“文人”双重身份的人物不在少数。于是,他不仅将《宋史》中划为文人而收入“文苑传”的黄庭坚等人收入《宋元学案》中,还为北宋文坛的盟主欧阳修(卷四“庐陵学案”)与“三苏”(卷九十九“苏氏蜀学略”)设立单独的学案或略案。这样,在黄宗羲、黄百家父子的合“道”(“道学传”)与“儒”(“儒林传”)为一的思想史观基础上,全祖望进而又提出了合“道”“儒”“文”(“文苑传”)为一的思想史观,可说与《元史》中仅设立“儒学传”的做法相近。不仅如此,全祖望还将《宋史》中收入“义士传”(侯可)、“忠义传”(郭忠孝等)、“隐逸传”(戚同文等)、“奸臣传”(邢恕等)等合传中的人物也收录进《宋元学案》之中。*邓广铭在其《论宋学的博大精深》一文中批评了《宋史·道学传》的框架,主张宋学(思想史)研究中除了关注“道学传”中的人物之外,对“儒林传”“文苑传”“隐逸传”等中的儒者也应该加以关注,只有这样,才能见出宋代儒学之全貌。此观点与全祖望在《宋元学案》中的做法可谓一脉相承。参见王水照、何寄澎、李伟国:《新宋学》(第二辑),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这样就使得宋元时期与周边等方面大体齐备,从而大大充实了作为学术思想史的《宋元学案》的内容。
总而言之,全祖望为了展示宋元儒学思想史的全貌,在黄氏父子的“黄氏原本”基础上,分立或补立了许多学案。这些补立学案中的学者或是在思想史的发展过程中有一定的贡献,但后世鲜为人知,而被黄氏父子所忽视的人物,如为胡瑗、孙复及其弟子同时代的宋学先驱“古灵四先生”设立的“古灵四先生学案”,以及为士建中等人设立的“士刘诸儒学案”就是其代表,或者虽有名而因黄氏父子的道学立场而被排除在思想史之外的人物。为王安石的“新学”设立的“荆公新学略”与为“三苏”之“蜀学”设立的“苏氏蜀学略”就是其代表。范仲淹与欧阳修两人虽然有名,但前者主要作为政治家,后者主要作为文学家和史学家而著名。全祖望将两人置于宋学的发展脉络中肯定了其在学术史上所起的推动作用,为此而特意设立了“高平学案”与“庐陵学案”。此外,全祖望还基于其史学家的立场,模仿大事表的体裁创立了“元祐党案”与“庆元党案”两个党案,从而使作为宋元儒学思想史的《宋元学案》在内容上趋于完备。
[1]黎靖德.朱子语类:第8册[M].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3086-3088.
[2]黄宗羲.宋元学案:第4册[M].全祖望,补修.陈金生,梁运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3202-3203.
[3]黄宗羲.宋元学案:第1册[M].全祖望,补修.陈金生,梁运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
[4]袁燮.洁斋集:二[M].北京:中华书局,1985:148.
[5]石介.徂徕石先生文集[M].陈植锷,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4:2.
[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附拾补 一)[M].黄以周,等辑补.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935.
[7]程颢,程颐.二程集:上册[M].王孝鱼,点校.北京:中华书局, 2004:274.
[8]北京大学中文系.北大中文研究:创刊号[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67-169.
[9]纪昀,陆锡熊,孙士毅,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上[M].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97:190.
[1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0:32.
[11]纪昀,陆锡熊,孙士毅,等.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整理本:下[M].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北京:中华书局,1997:2046.
[12]周梦江.叶适与永嘉学派[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34-35.
[13]《中国哲学》编委会.中国哲学:第15辑[M].长沙:岳麓书社,1992:243.
[14]黄宗羲.宋元学案:第2册[M].全祖望,补修.陈金生,梁运华,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6:968-969.
[15]全祖望.全祖望集汇校集注:上[M].朱铸禹,汇校集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607.
(责任编辑:张 燕)
2017-05-23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阳明心学的历史渊源及其近代转型”(16JJD720014);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宋元学案》综合研究”(17FZX013)
连 凡,男,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讲师,日本九州大学文学博士(中国哲学史专业),主要从事中国哲学史、比较哲学及古典文献学的研究。
B244
A
2096-3262(2017)06-00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