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超
摘 要 网络的发展以及移动终端与网络的结合,使得当前媒体的格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媒体的出现对传统媒体带来严峻的发展挑战,而传统媒体也希望通过与新媒体全方位融合,来实现自身的迅速转型,从而在信息化时代找到新的发展思路。对于传统三大媒体之一的广播,维权投诉类节目是一大亮点。而随着新媒体的到来,维权投诉类节目如何运用新媒体的优势来继续服务于听众群体,拓展维权类投诉节目的影响力,成为广播媒体的研究重点。
关键词 广播媒体;新媒体;消费维权;创新;融合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16)24-0032-02
新媒体的出现给公众带来了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其中也包含维权投诉渠道。与传统媒体相比较,自媒体能够更加便捷迅速地将公众的投诉意图进行传达,例如专门的网络博客、微信平台或者App社交软件等,他们可以随时随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倾听别人的意见,在交互性较强的网络社会当中,投诉维权的当事人同时也可能成为他人投诉内容的倾听者,人与人之间能够更加充分的交流和互动,并且在这种环境下更好的获得维权或者解决自身问题的良好方式。而广播电台作为传统的投诉发声和舆论引导渠道,应当看到新媒体给投诉群体所带来的影响和变化,同时积极借助新媒体的优势,强化对投诉群体的吸引力以及自身的权威性,凸显作为广播媒体的独特性,更好地实现在维权投诉领域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充分融合。
1 新媒体时代广播维权投诉具有独特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生活的丰富性和多面性,以及法律的普及,人们所认识和接触的事物越多,需要维权的事件越多,人们的维权意识随之提高,根据统计显示近两年广播维权投诉量激增,其中主要表现在新兴消费群体中的,手机投诉、网络购物投诉、汽车消费投诉和虚假广告投诉等,消费者对产品和消费的投诉也更加细分化,不仅仅表现在产品质量和功能上,同时还表现在包装设计、广告宣传、产品体验等诸多方面。而广播媒体一直以来是人们进行投诉维权的渠道,因此即使新媒体的出现,人们仍然习惯通过广播渠道来进行自我维权。同时广播中的维权投诉节目具有较强的优势。
首先,广播具有即时性优势,人们可以通过自己与主持人之间的言语沟通,语气表达,以及对维权事件的清晰描述,将事情在最短时间内传递给广播媒体。不仅能够表达个人维权中的情绪不满,同时还能够得到广播节目主持人、嘉宾的专业解释及解读。其次,广播也具有极强的便捷性,尤其近年来为了增强人们的维权法律意识,很多广播电台开设了公益性的维权栏目,邀请相关专家随时随地为听众解答各种维权案例,并且帮助他们运用法律舆论的方式进行有效维权。再次,电视媒体和报纸媒体等维权渠道相比较,广播媒体面对的受众群体的范围更加广泛,由于广播的内容是通过语言和声音来传递的,没有文化的限制性,同时随时随地的进行信息的接收和反馈,广播终端也正在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这使得老百姓更倾向于通过广播的方式来完成个人的维权投诉。最后,广播电台是通过专业化的节目主持人完成与维权投诉人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这与当前的网络、电视、报刊不相同,电台节目主持人作为训练有素的把关人,能够清晰的帮助维权人员解读个人的需求,并且引导其进行合理的维权投诉等,能够更好的获得维权人员的信任感。
2 维权投诉节目与新媒体融合的必然性
2.1 弥补广播媒体自身不足的迫切需求
广播媒体作为传统的四大媒体之一,自身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和不足,首先广播本身的信息传递方式较为单一,主要通过声音的传递,达到与观众之间的交流和互动,与当前电视媒体的声画一体,网络的强大交互性,手机的较强便利性相比较,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同时广播信息稍纵即逝,很难被观众完整的接收和记忆,尤其作为一种以单项信息传递为主的媒体,观众一直处于被动的信息获取阶段。观众与广播媒体之间的互动渠道较少。对于维权投诉类的广播节目,则更加需要与听众进行详细沟通和交流的节目,但由于广播节目自身的局限性,容易对节目效果造成一定影响,从而降低了维权投诉节目在听众心目中影响力。
2.2 维权投诉节目的新媒体应用日益频繁
近年来国内的广播媒体维权投诉类节目与新媒体的融合案例频出,在这方面做出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例如,广播媒体与网络媒体的融合,形成了独特的网络广播形式,听众对于过往的节目可以进行选择性的回放,从而实现了信息的搜集和记忆功能。另外在网络上设置与广播内容讨论关联的专区,例如论坛专区、微博专区、微信平台等,栏目组可以在主持人与维权投诉人员交流的过程中,通过在线与其他听众之间的互动,形成强大的实时性交互圈,有更多线上的网友对投诉内容进行讨论,有助于话题的广泛传播,同时也有更多的专业人员通过这种方式为投诉人员提供更多的意见及建议。通过新媒体平台的设置与应用,与广播维权投诉节目的结合,对于单一的投诉需求,可以形成系列化的深度报道,对于某一个问题能够更加深入的践行探讨和分析,对于维权投诉的问题能够更好的解决。
3 维权投诉节目的新媒体应用路径
3.1 从交互性着手,强化节目影响力
基于传统的广播媒体在信息和线索搜集上的局限性,应当运用新媒体的优势,建立功能更加强大的信息和线索搜集平台,除了传统的手机短信、电话接入,以及网络邮件之外,可以通过当前的新媒体,例如微信公众号、微博、论坛,以及移动App等方式。开发出网络化和丰富性的投诉维权的信息搜集平台,让维权人员拥有更加便利的投诉渠道,不仅能够更好的为听众提供维权投诉的帮助,同时还能够增加节目的信息量,让节目的内容更加丰富。
强化受众对维权投诉节目的参与性,传统的广播媒体的受众参与主要依赖于电话的方式,一方面存在一定的时间限制,另一方面通过声音的表达,无法清晰明了的表述听众的观点。因此可以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增加受众对节目意见反馈的参与方式,例如,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或者实时性的意见反馈,让观众能够更好的参与到维权投诉节目当中,增強节目在观众心目中的认可度及影响力。
3.2 充分利用手機终端,拓展维权投诉渠道
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多数的新媒体开始基于手机网络进行设计,因此广播节目应当充分抓住这一机遇,当前智能手机都可以随时接收到传统的广播节目,但是这仅仅是手机应用的开端。广播电台应当设计基于手机终端的新媒体,例如,广播电台的手机App软件开发,尤其是维权投诉类节目可以设计专门的互动应用板块,不仅能实现广播内容的接入和讨论,同时观众还可以进行点播。听众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进行广播节目的搜索和收听,同时媒体终端还将根据节目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图文内容的设计,实现文本形式的多元化,一个简单的手机软件就能够实现听众群体对于维权投诉的种种需求,从维权的方向,到维权的内容,再到意见的表达,以及维权的渠道,专家的内容解读等都可以包含其中。
3.3 运用大数据,做好信息分析
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各大媒体关于维权投诉的信息量激增,但是信息的爆炸同样带来了整合和分析的问题,作为广播媒体应当注重运用新媒体,实现与电视媒体、纸质媒体以及网络媒体之间的数据共享,同时通过数据的搜集和分析,实现对于维权投诉类节目的听众行为分析,基于大数据分析基础上,了解听众更希望获得哪方面的需求和帮助,对于相关性和类似性的案例如何进行更好的维权处理,以及针对某一维权投诉案例,各个不同的利益主体都有着哪些方面的意见等。在大数据分析的帮助下,对于听众行为研究将更加细化,对于节目未来的个性化设计将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4 结论
维权投诉类节目一直以来都是广播节目的重头戏,通过节目也能够彰显广播媒体在制作过程中贴近公众的需求,同时实现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及舆论引导作用,而新媒体的出现弥补了广播媒体的种种不足,拓展了广播媒体的传播及信息反馈渠道,作为新时期的广播从业者应当及时运用新媒体的优势,实现维权投诉类节目更加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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