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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光绪八年实授山西巡抚开始,张之洞成为主政一方的地方督抚。当家才知柴米贵,在统筹一省民生、军事、教育事业发展中,财政税收问题成为张之洞无法回避的问题。中法战争后,随着他转投洋务,能不能筹集足够资金直接关系到其洋务事业的成败。至此,“理财”成为他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往的研究往往侧重于张之洞在两湖任内的一些财政思想,对他整体的财政思想关注不够。*江满情.张之洞主持湖北新政的财经基础.江汉论坛,2003(2).本文拟对张之洞整体的财政税收实践作一个梳理。
中法战争促使张之洞由清流党转向洋务派。在中法战争前,张之洞整体施政理念为“简静为御繁之要领,以自强为柔远之本源”。这样的施政理念不需要大财政作支撑,因此在中法战争前张之洞关于理财方面的实践和论述并不多,即使有也大多出于传统儒家经典。中法战争后,张之洞逐步铺开兴办洋务的摊子,其理财实践也伴随他的洋务事业逐步发展。
张之洞治晋期间就提出了“去蠹以理财”*张之洞.整饬治理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81.,防止征收机构中饱,力图在不增加甚至是减轻商民负担的同时,保证正赋收入的增加。
光绪十一年,张之洞在广东整饬厘金。他认为厘务出问题的原因是“厂员乃恣意侵渔,致使利不在国,害实在民。”张之洞采取“选用得人”“撤差参办”等办法。“所有大小委员,认真考察,廉正办公。收数较长者,禀请即于奖励,俾资效法。其由办理不善,声名素劣之员,亦即分别详请撤差参办,以肃官常,以端厘政。”*张之洞.札厘务总局考察委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五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82.
光绪十二年,肇朝两地税厂被参奏。张之洞认识到“黄江一厂……浮收勒索,至逾正税一倍,实为有累商民,其中尤以充规为百弊之根。”张之洞的解决思路是将杂税概行革除,减轻商民负担;对税厂工作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强化人员管理;坚持三联印票;提供绩效奖励等措施。力图做到“保全正项厘税,同时苏息商贾。”*张之洞.查革肇潮两府税厂积弊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80.黄江税厂在改章后一年解银达到12万多两,比改章前增加一倍有余。*张之洞.肇庆税收加倍请分年购炮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44.在处理广西梧州税关问题时,他基本采取了同样的措施。通过整顿,梧州税关每年可少向商民征收25万两,同时并不影响正项赋税。*张之洞.查革梧关积弊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84.对黄江和梧州税厂的成功整顿,使得张之洞在一段时间内对厘金征收的改革都遵循这一模式。光绪十三年,他在批示鬰林、博白厘厂整治问题时就颇为自得地推广他在广东的经验。“东省厘金经本部堂叠加整顿,近来日有增益。”*张之洞.批西藩司等会详据委员禀查复鬰林厘厂弊端.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七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77.
光绪十六年,湖北安陆府属狮子口地方抽收船厘逐渐加增,缴足后并不给票,往往留难数日不肯放行。张之洞对狮子口抽收船厘进行了整顿,把收厘章程广而告之,同时核减厘金,将验船缴钱处合为一处,以免耽延而示体恤。*张之洞.查明抽收船厘情形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二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00.
光绪二十三年,清政府要求各省对厘金征收问题进行整顿,并拿出切实的整改措施。张之洞认识到地方官对本地厘关税厂的弊端比较了解,同时地方官因为关心地方经济利益会对厘金征收的苛索有一个抵制倾向,他建议清政府由地方官就近监督厘卡局员。*张之洞.整顿厘金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23.
光绪二十四年,张之洞饬令下属官员禁止引荐厘厂工作人员,以杜徇私舞弊。他规定“嗣后应自本衙门起,以至现任司道各府牙厘总局暨候补道府等员,以至各衙门幕友,一概不准荐引司事、巡丁,均由各局员自择妥实可信之人充当司事,以便严行考查。”*张之洞.札北牙厘局通饬禁荐司事、巡丁.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166.
光绪二十五年,清政府因凑还赔款,财政压力剧增,要求各省将关税、盐课、厘金将陋规提充公用。张之洞对此表示反对,他认为提充公用只会导致“病商贩”和“蚀公款”,主张“陋规只能禁革,不能提取。”*张之洞.鄂省关税盐课厘金收解情形并按年捐助饷银数目.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77.张之洞得知鹦鹉洲原来竹木厘金是由公行包解征收,公行在包解十二万厘金之外,还多收五万两。张之洞认为“公行私抽,是于地方毫无裨益,徒归中饱”。要求核查公行包解代收情况,并将多收拨充公用。
光绪二十六年,湖北奉派赔款,各库奇绌,张之洞不能不勉力筹维,他发现川盐行销中,盐行于盐斤正价外,每包收各贩户行用等项银,每年约可余七万串。张之洞将盐行一律裁革,此后商贩买卖统归局中主持,将这笔行用归入官方。*张之洞.札川盐总、分筹议酌提官用办法.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18.
光绪三十一年,因汉口商务繁华,田房买卖过割之户日多,岁收税契增长较快。张之洞批示江汉关道将税契征收银两在开支之外,包解善后局济用。*张之洞.札饬江汉关道等提解汉口清丈局余款钱粮.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58.
清政府传统的财政收入以田赋、丁漕、盐课税厘,百货厘金等为主。张之洞担任地方督抚后,非常注重维护和提高这些传统收入。
在山西工作期间,张之洞就看到了盐政的弊病。他发现潞盐运陕受厘金多重盘剥,不无苦累,主张由山西包厘,然后分解各销盐省份。试图通过简化盐厘课税程序,促进盐政发展。*张之洞.潞盐运陕在晋包厘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37.光绪十三年,张之洞到任广州后,在整顿潮桥盐务时,主张降低潮盐厘金,由广东产地代抽销地厘金。同时“酌采四川官运办法,仿照黄江厂税务成案,改章设局,委员办理。”*张之洞.潮桥盐务疲敝改章试办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二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3.光绪十五年,张之洞到任湖北,当时在湖北销售的川盐厘金收入每年将近一百多万两,张之洞多次和四川督抚沟通川盐事宜,力图维持川盐厘课收入。采取的主要保障措施是“一在定厂价务宜稍从轻恤,每月一定,令商人易核成本。一在宜昌由川省设督销局,照淮局章,按本计利,因时定价,按次轮卖,不令零贩无故减跌,抢揽行市,一在澧州由川委员经理,免致湘官袒淮勒阻川商。”*张之洞.致成都刘制台.引自之洞全集(第八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1.光绪二十一年,他奏报清政府盐厘整顿的关键是“不在于省费并局,而在于认真稽私与慎选分销两端。”*张之洞.查明督销局碍难裁撤并筹撙节整顿办法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12.认识到认真缉私和维护销售渠道是保证盐课厘税的关键。光绪二十八年,张之洞在整顿淮盐积弊时,提出的办法仍然是缉私和剔弊。整体来说,张之洞在盐课厘税征收方面的改革较少。措施无非是实行包厘制、加强缉私、委派正直官员、采用多联印票、给予官员奖惩等。
张之洞增加盐课税厘的主要措施还是盐斤加价。在张之洞督鄂之后,湖北盐厘曾多次加价。光绪二十年,每斤加价2文,光绪二十五年,每斤加2文,光绪二十七年,每斤加4文,光绪三十三年五六月间,每斤先后加价4文和2文。至光绪三十三年,川盐每斤课厘及加价钱共达37文。*江满情.张之洞主持湖北新政的财经基础.江汉论坛,2003(2).
张之洞改革百货厘税征收有一个发展过程,对百货厘金的征收方式改革即有小修小补也有大的整顿措施。光绪二十一年,清政府要求各省督抚整顿厘金。张之洞提出的办法是“若得其人而专任之,复能假以事权,则事事核实,饷不绌而民不累”*张之洞.筹议整顿厘金办法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23.。还是强调用正直廉洁官员等老调,并无太多新意。甲午战争后,他在筹议抵制外资在华设厂过程中产生了“就产货地方先抽厘金”的想法。“盖如此办法,透漏自无,且向来厘卡多系减成招徕,今并抽,则虽减而实数无损”。*张之洞.筹议产货地方先抽厘金.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48.光绪二十二年元月,张之洞在即将卸任两江总督回两湖本任时,议定了通海棉花布匹百货于产地统收厘捐事宜。这是一次较大的税收征收方式变革,也间接影响了张之洞此后对两湖地区厘金征收的改革。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因为厘金征收“出入两款不敷甚巨”,要求各地政府“厘剃弊端,力除中饱”,此时张之洞仍然认为湖北厘金现有征收方式问题不大,没有中饱情形。湖北厘金不旺的原因仅仅是“年来水旱频仍,市面萧条,商贾茂迁未能如前”,“洋关增设,子口税盛行。”*张之洞.会奏湖北厘金拟请外销赏款提解充饷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07.然而到光绪三十一年,张之洞对厘金征收弊端的认识发生了大的改变。“奉行既久,弊端日滋,局卡繁密,司巡苛暴。查验则到处留难,浮费则有加无己。以致商利日薄,民生日艰。良懦者歇业而失生计,狡黠者趋之以归洋旗。”张之洞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惟有改办统捐一法”。他认为统捐有诸多好处。“商人稽留勒索之处较少,稽查弊端亦较易。”他在湖北裁撤掉二十九个局卡,规定“外省客货征之于入境第一卡,本省土货征之于由产地运出内河第一卡。计其指运地方沿途经过几局卡,将向章应完厘数合并计算,统于此第一卡征收一次,以后概不重征。其本省销售落地之货,征之于最大市镇。以后转运他处,除经过各局应补统捐外,该货行抵转运销售之地,其落地捐概不重征。”*张之洞.裁撤厘金局卡试办统捐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40.这些措施减轻了厘局对商民的苛扰,减轻了商民负担,对民族工商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张之洞一直重视注重农业作为税收的来源。在巡抚山西时,他就认识到“臣以为国之元气,在户口蕃息,田野垦辟。”农业收入是国家收入的重要来源。“惟为国家理财之道,莫如覆经赋足。经赋之道,莫如无旷土。辟旷土之道,莫如养民力。”*张之洞.整饬治理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81.
在促进农业税收方面,张之洞主要关心税基的增长,而不是税率的增加。张之洞注重利用产权制度推动农业发展,增收农业契税。他多次强调垦荒之道,“惟有先化无主为有主一法。”*张之洞.未垦荒地请宽限起征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82.奏请清政府给予产权的空白部照,由地方政府对土地产权进行确认。他认识到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是提供产权保护,这个职能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无官府文书之凭执,视若倘来,不同世业,荒熟任天,耕耘不力。”“晓谕佃民,务使深信,一经清丈,呈交押荒,即可领照,承为世业,毫无扰累。不准旋种旋抛,不致忽予忽夺,则垦户之害可除。”*张之洞.筹议丰宁压荒办法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110.光绪二十八年,张之洞在湖北筹办清丈屯田,他认为一旦清丈明确,由政府发给官方文书,产权明确,地价会增值一倍,政府在确权过程中可以增收契税。
在山西张之洞曾提出清丈土地,其目的是降低农民负担。“此一事为晋民之大害,今欲去之,断非清丈不可。”*张之洞.豁除累粮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83.光绪三十年,赫德提出要求清丈全国土地,希望能“按里计亩,按亩计赋,令每亩完钱二百文”,同时将丁漕税率增加到每亩一钱。张之洞对此表示了明确反对。他认为国家在财源紧张的时候,可以开捐输,收厘金,但是对田赋只有遇灾减免,绝不增加,起到重视农本的作用。“诚以天下之劳力多而获利者薄者,莫苦于农,设法补助之,勞徕之,犹恐其弃本而就末。”*张之洞.核议赫德条陈筹饷节略窒碍难行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00.
湖北是中国土药流通的主要途径省和消费省,张之洞到任湖北后非常注重鸦片税厘的收入。湖北土药征收厘金,开始于咸丰九年,后改厘为税,每百斤征收三十两,落地售卖,每两收厘金九文,大概一年可收七万两。张之洞到湖北后,将目光盯上了鸦片税厘这块收入。
张之洞第一次对土药税厘的整顿是在光绪十六年。这年,张之洞在汉阳等县筹办汉口土药行店帖照,对土药销售商征税。“查土洋各药,汉口镇市殷繁,销售最广,所有该镇药土各行,及销售药土整卖、零售各店,自应立法稽查,分别发给帖照,以杜偷漏而裨要需。”*张之洞.札汉阳县筹办汉口药土行店贴照.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166.当有指责认为该项税收不合理,国家不能在征收土药厘税后又征收帖照费,张之洞辩解道帖照费与烟膏抽厘不是一回事,认为帖照费是“以本处之钱,充本处之用,经费难筹,似难停止”*张之洞.致总署.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八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17.。有了区分地税和国税的思想。张之洞对鸦片税厘征收更大的整顿措施是奏请在宜昌设立湖北土药税务专局,按照“每百斤实收十成足数银三十两,随征耗银四两七钱”的标准征收土药税厘,同时“派有文武大员督办,各路分卡均有巡勇截缉”。*张之洞.整顿土药税项筹拟办法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二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70.经过一年整顿,到光绪十七年,湖北共收土药税三十一万九千八百七十两。*张之洞.整顿土药税一年期满收支各款截数开报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二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85.除去局用,每年比之前增收二十多万两。张之洞奏请将这笔收入中的二十万两固定为枪炮厂常年经费。*张之洞.饬宜昌关道查挂旗洋船走漏私土罚办.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五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17.光绪十七年,湖北筹资修建峡路,资金来源也是让鸦片商人缴捐。张之洞将过境湖北的土药“免其抽税,酌劝捐助地方善举……是于恤商之中,即可兼为筹集路工经费之举。”*张之洞.札知州李绍远设局收峡路经费.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五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24.光绪二十五年,因湖北财政压力加剧,张之洞拟奏请将土药税由每百斤三十两加征到四十五两。*张之洞.致荆州朱道台.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十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16.光绪二十七年,因凑还庚子赔款,张之洞又奏请“拟在宜昌关土药税加抽二成,本省各局土药税厘亦加抽二成。”*张之洞.为凑还新赔款鄂加抽土药税二成.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19.不过这两次加税请求清政府并没有认可。
张之洞注重对土药税厘的维护。光绪十七年,有人创议按照子口税收办法入内地办理土药。张之洞认为这会严重影响湖北土膏税厘收入。“是洋商完一正税两半税,共银六十两,即可由出土之区,运至上海销售。自川自沪,概可免厘,殊与现办整顿土药税务,大有关碍。”张之洞希望土药销售“或禁洋商子口单,或仿洋药办法,海关加征厘银八十两。”*张之洞.咨呈总署筹议维持土药税厘办法.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五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03.重庆开关后,土药借洋税规避沿途税厘的问题更加突出,他致函四川督抚,商议按照洋税标准对挂洋旗运输的土药每百斤税厘并征110两,从而维护湖北土药税厘收入。*张之洞.咨四川督部堂重庆开关预筹土药防弊办法.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五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21.另外因为湖北严格管理土药税厘征收,导致土贩纷纷绕越湖南。张之洞令李世博等人到湖南各口了解土药税厘收入情况,防止湖北土药税厘的流失。*张之洞.札李世溥等分往常德、湘潭等处密查川土入口出口及收税若干.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五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62.光绪十八年,有土药经销商在缴纳完洋关子口税后,除要求免交税厘外,还要求不“投行报局起货”。张之洞认为土药仍然需要在指定行户买卖。作出这一要求是因为官府可以对行户提取行用。针对土药商们的不满,张之洞指出行用“乃取之行户,并非取之客商,尤不得藉口牵混。”*张之洞.札北藩司晓谕土药各商贩凡领子口税单如余行销汉口沙市者仍应投行报局起货.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五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35.光绪二十三年,总税务司向清政府建议在鸦片产地设局征收土药税,每担征收60两,此外在运输途中不再征收。这一政策对湖北土药税厘影响很大,因为湖北不产鸦片,很难征收到产地税,而宜昌关每年所收40万两基本都为土药税,如采纳赫德意见,对宜关收入影响很大。张之洞奏请照旧有办法办理湖北土药税厘,保护湖北地方财源。*张之洞.会奏土药税请照旧办理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45.光绪二十五年,清政府要求各省加征土药税厘三成,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在上海、天津、宁波、汕头四关同时加征,防止土药商人绕开湖北,导致湖北税源减少,并希望湖北能自定税收比例。“如骤议有加征,必致多方绕越,查不胜查,税收反更有减无增。且各省情形不同,亦恐不能划一。”*张之洞.加征土药税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52.光绪二十八年,中英续订商约谈判中,英国曾以鸦片征收厘金会对影响到其他商品流通,只同意对鸦片征销场税,并要求取消鸦片征收的厘卡。因为湖北是鸦片过境大省,只允许征销场税会严重影响到湖北鸦片税厘收入,张之洞明确表示反对。“湖北饷项向恃土药税为大宗,新案赔款尤大半取给于膏捐,通计在百万以外,与江苏情形不同。全省命脉所关,断难放松一步,水陆土卡,皆不能撤……若仅征销场,散漫难稽,骚扰不堪,必致走漏十之八九,湖北赔款、兵饷,皆无着矣。”*张之洞.致江宁刘制台、上海盛大臣.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十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96.
张之洞第二次对鸦片税厘征收的重大变革是光绪二十九年在两湖开办土膏统捐。两湖合办土膏统捐的最直接原因是为新筹建的湖南枪炮厂筹措经费。主要措施一是将土药与烟膏实行一次性合并征税,简化征收程序。二是为了避免各省恶性竞争税源,两省制定统一的征收办法。两湖合办统捐实施一年来,效果明显。光绪三十年一月至光绪三十一年一月,湖南一省的收入“实在溢收银一百三十二万四千八百九十七两有奇”,其中湖北应得款项66万余两。*刘增合.八省土膏统捐与清末财政集权.历史研究,2004(6).因为两湖合办效果很好,同时因为安徽、江西两省消费鸦片的运销路径大多需要经过湖南湖北,若弃置不顾,而单独提高两湖的土膏税率,会导致绕越和偷漏,从而影响两湖的土膏税课收入。张之洞随后在光绪三十年七月,将江西、安徽也纳入合办统捐,成为四省统捐。四省联合制定了“四省合办土税膏捐现行章程”,规定“鄂、湘土膏统捐,由宜昌经过者,归鄂并征;由湖北边境赴湘、不经宜昌者,归湘并征。”“赣、皖统捐,由鄂过境者,归鄂并征;不由鄂过境者,归赣皖自征。”*张之洞.致户部.引自张之洞全集(第11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209.
四省土膏统捐的巨大收益引起了清王朝中央政府的注意。光绪三十年,钦差大臣铁良南巡,在了解南方各省财政收支情况后,提出实施土膏八省统捐,并将实行土膏统捐增收部分收归中央政府掌握。这一提议对南方各省财政收入造成了重大影响。张之洞对八省土膏统捐一直持抵制态度。铁良南巡期间,户部尚书赵尔巽曾与张之洞商量全国举办土膏统捐事宜,张之洞反复强调统捐的难处。“尊意通国办土膏一节,尚望熟思详酌。缉私万难,扰民太甚。前两年,朱道创此议,鄙人集众官筹议两个月,实无办法。商、民愤怨愁叹,乃改为就土征膏,即现在办法也。请细询鄂省官即知。总恳荩筹,层层想到方可举行。”*张之洞.致户部.引自张之洞全集(第11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209.张之洞的抗争尽管没有阻止八省土膏统捐的开办,但他的努力还是为湖北争取到了一定的特殊待遇。中央政府在每年给各省的返还款中,湖北返还额度最高。同时张之洞还争取湖北能够有对过境鸦片征收税厘的权力或者获得相应返回款项,他认为“统捐本注重在土膏过境,名目虽除,其增收膏捐极巨,鄂省原有过境税自应照数拨还。”*张之洞.致荆州孙道台.引自张之洞全集(第11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9487.但是这些意见也都没有得到清政府认可。
在旧有税收罗掘穷尽再无潜力的时候,张之洞又积极探索开办各种新捐税。不完全统计,他先后开办了如下种类名目繁多的税捐。
光绪十二年,在广东开征巡缉经费,用于香新洋面等处水陆缉捕。*张之洞.筹捐巡缉经费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12.
光绪十三年,开征当铺捐和钱号捐。当铺一次征收20年,每年每户5两。汇号每户600两。*张之洞.当商预交饷银汇商捐缴银两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24.
光绪十六年,开征茶捐。因开办两湖书院,张之洞向湖南湖北茶商征收茶捐,标准统一核定为每百斤捐银一钱,茶捐总数为一万多金,后这一茶捐被人向清政府参奏,降为每百斤七分。*张之洞.查明茶商捐助书院学堂经费商情乐从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二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41.由于茶商反对意见较为激烈,张之洞最终在光绪十八年裁撤了这项捐税。*张之洞.裁撤茶商捐助书院经费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二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55.
甲午战争后,征收轮船公司报效。《马关条约》签订后,为抵制外国轮船业务的扩张,张之洞主张在内地由华商开设轮船公司。对这类公司,他原则上要求官督商办,特许经营,并要求承办公司缴纳巨额报效,作为地方财源。
光绪二十四年,开设学堂捐。学堂捐的来源是清政府因为银贱钱贵减征的田赋税,原准备每银一两减征一百文,每米一石减征钱一百四十文。湖北全省因这次减税,可以减征七八万串。因张之洞准备在湖北十府一州广设学堂,他奏请湖北田赋不减折征,将这笔钱用于开办学堂。*张之洞.遵旨广设学堂筹备经费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84.光绪二十四年润三月。光绪三十年,湖北原派赔款一百二十万两,原出于丁漕串票等项,或兼资税契,或取给铺捐。后来张之洞通过整顿土膏捐、铸造铜币盈余、签捐三项筹足了一百二十万两,将原赔款捐也改名学堂捐,专款用于开办新式学堂。*张之洞.札各属免解赔款留办学堂.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42.
光绪二十五年,整顿田房税契。湖北田房税项每年原不足万两,张之洞认为主要原因是民间隐匿,书事揽契包缴,州县不尽报解。通过规范契约格式,实行三联票制等措施可以增加此项收入。*张之洞.整顿田房税契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49.有人批评整顿田房税契是一种苛扰,张之洞则认为“清查税契一事,大旨在严新宽旧,除州县之中饱,杜胥吏之包揽,断无加征之事。”*张之洞.致京户部右堂陈.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十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3.光绪二十八年,张之洞在湖北筹办清丈屯田,也主张在政府确权过程中征收契税。*张之洞.筹办清丈屯田增收契税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85.
光绪二十五年,开征烟酒糖税。张之洞认识到烟酒糖“不过供人嗜好之物,并非贫民日用所必需,较之粮米、百货、迥不相同。自可酌量加抽税项。”有了区分奢侈品和必需品差别税率的思想。同时他根据商品流通的不同环节,区分了过境厘金和出产税和落地税。“部文加征者者,乃烟酒厘金,现已照新章加征。此次所抽者,乃烟酒糖落地、产地税,与部文所加厘金不同。”同时分析了赋税负担问题。“取之于商贩之人,而仍系食户之所摊派,散之全省,于民间本无大累。”*张之洞.加征烟酒糖税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51.到光绪三十年,烟酒糖三项加抽,每年约可收银二十余万两。*张之洞.筹拨练兵的款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188.
光绪二十五年,开征杂粮捐。张之洞令江汉关道筹议汉口贩运出口杂粮收捐办法,对一直免税的杂粮开始收捐。*张之洞.札江汉关道等议汉口贩运出口杂粮收捐办法.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86.
光绪二十五年,对湖南出产铁料和硝磺开始征收一半厘金。张之洞对湖南矿产一直采取的免税政策,但后来他认识到“窃惟湖南开采各种矿砂,皆系新经创办所出,期开风气而裕利源,若铁料、硝磺俱系向来运销之物,已与创办之各种矿砂不同,至湘煤尤为货物大宗,商民贩运甚多,似不待官为提倡,已臻畅旺”*张之洞.咨南抚院湘省矿局官煤并铁料、硝磺仍请分别完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87.。对湖南铁矿不再减免税厘。
光绪二十七年,提议开办印花税。张之洞对印花税有深刻认识。“查外国征商之政,除烟酒洋药外,大率皆无关税,其巨款全在印花税。凡有关银钱物业之契约单据,领用官局印花,粘贴其上,其大意在抽银不抽货。抽已卖之货,不抽未卖之货。抽四民百业凡有进项之人,不仅抽商贾贸易之人。”*张之洞.请专筹巨款举行要政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7.张之洞认为这个可以仿行。到光绪二十八年,直隶试用道陆树藩条陈开设印花税,清政府发交各省督抚条议。张之洞进一步认为:“外洋各国赋税,大都以印花税为进项巨款,中国各省进来认筹赔款,竭蹶万分,印花税所取甚轻,自宜仿照办理。”*张之洞.札司道核议直隶试用道陆树藩条陈印花税一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21.
光绪二十七年,提议官收洋药再加价出售。
光绪二十八年,开设铜货捐。
光绪二十八年,开征火车捐。张之洞因芦汉铁路已通至信阳,而“楚豫来往商货,多由火车行走,不经厘局,两省之厘金皆无从抽收。”他认为:“陆路之铁路火车,与水路之江河轮船、民船运货完税,事同一律,当经设立铁路厘捐局,以昭平允。”提议开征火车捐,但是要求:“将厘章改轻,无论华洋商人,均只按海关税则,纳值百抽二五之半税一次。此外,楚豫皆不重征,并令税司于海关人员中选派一人,帮同委员监察,以通商情而免扞格。”*张之洞.致外务部.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二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5.
光绪二十九年,征收米谷义捐。为筹备灾荒,张之洞对买卖中的米谷每石征收义捐钱一钱。此时中国已经和各国议定加税免厘条款,已经丧失部分税收自主权,不具备随意开征税厘的权利,但是张之洞认为开征米谷义捐并不违背之前和西方各国谈定的条款。他辩解道:“准米出口以顾邻封,收费备荒以恤民隐,实为兼顾两全之计。外国地方善举公用,亦多取自商廛。今我所收备荒经费,亦未地方救灾起见,中外一理,安能指为违约?且费由米行认缴,归商业公所经收,与国家税厘丝毫无涉。况运米虽系洋商,贩米仍是华商,此项义捐亦与洋商无涉。各公使疑为加税,谅系误会”*张之洞.致外务部.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二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77.
张之洞开办新式税捐在甲午战争和庚子事件之后有两个高峰期,这主要是因为两次战争失败,一方面需要凑还赔款;另一方面受战争的刺激,开办各类自强事业需要更多的资金。
在中国传统理财思想中,本来就有官府以办理公益和公共事业的名义向富商和百姓摊派的传统。张之洞在督抚生涯,积极利用自己行政权力,征收各类封建报效。
光绪十年,他要求广东藩臬两司让富绅缴纳团防经费。以本县之财,供本县之用。“剀切劝谕各绅富尽力捐助,即由该县另款存储,以为办团、掉团经费。”*张之洞.札东藩臬两司饬催绅富缴团防经费.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五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63.
光绪十二年,中法战争后,张之洞认为“外洋各埠华商甚多……华民约在百万以外,仰冀国威远加覆庇,若劝令各埠捐资构造护商兵船,必所乐从”。“今为华民谋自卫之方,出大商愿输巨资者不计外,假如人捐二元,亦可得百数十万两。”*张之洞.劝令侨商捐资构造护商兵船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30.旧金山华商捐洋银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七元用于本省海防经费。*④ 张之洞.旧金山华商集捐给匾奏明立案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30.华裔商人郑嗣文捐资二万元用于本省海防经费④。张之洞为报效华商专门上奏请奖。
光绪十三年,张之洞以琼廉防饷无出的理由,奏请:“仍准暂留新例捐输一年,以供边防、海防饷需。”同时还要求“琼绅劝捐抽厘助饷”。*张之洞.琼廉防饷无出请准留用捐输一年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03.
光绪十六年,直顺灾情严重,张之洞在湖南湖北大力劝办赈捐。同年,因为开办枪炮厂,张之洞向黄冈县在籍记名提督、民族金融资本家刘维祯“婉切劝捐”二十万两,充湖北枪炮局经费。六年后,又令其儿子刘国柱捐银十万两,也是用于枪炮局。*周秀鸾.张之洞办企业是怎样筹集资金的.江汉论坛,1987(3).
光绪二十一年,因为甲午战争,张之洞在两江任上筹集资金,劝令淮南北盐商集捐百万。*张之洞.淮商捐输济饷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32.
光绪二十三年,已革知府唐赞衮缴捐助振银一万二千五百两,张之洞专门为他奏请开复。*张之洞.革员捐助赈银请开复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33.
从光绪十五年截至光绪二十三年,湖北开捐办振,总共收入三十三万多两。*张之洞.奏陈开捐办振收支清单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69.湖北自光绪二十一年后连续多年、多地遭受水灾,尽管户部已经不再允许开办振捐,但是张之洞仍然坚持在湖北推广开办。“拟请嗣后湖北振抚如有捐实银一万二千两以上者,既由筹振局司道详由臣等专案奏请优奖。”*张之洞.请援案推广振捐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62.
光绪三十一年,钟祥县前任福建布政使黄毓恩,统计共捐银一万二千余两用于学堂办学。*张之洞.已故在籍绅士捐助学堂巨款请给奖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73.
张之洞出于塞漏卮的目的在广东创议铸造银元,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获取铸币余利,到光绪二十年,“该局已经余存银数十万两”*张之洞.铁厂拟开两炉请饬广东借拨经费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00.。
光绪十九年,张之洞在湖北奏请铸银元。他认识到铸造银元会有余利,因为银元“轻重有准,取携便易,商民乐于行用,故所值虽稍浮于实有之成色。”*张之洞.湖北省银元局请仍归南洋经理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07.然而铸造银元的收益并不是很高,湖北最大的铸币收益来源铸造铜元。光绪二十八年,张之洞令银元局先行铸造当十铜元,由官钱局销售,结果颇受商民欢迎。之后,张之洞极力主张加大铸造力度:“闻鄂铸铜元行销甚畅,日出三十余万元,尚不敷商民购用。鄙意宜趁此时扩充厂屋,添置机器,多铸多销,盈余愈广。迟则各省仿制,销路不如此时之宽。因利承便,机不可失。”*张之洞.致武昌端署制台.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十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0.
张之洞设立官钱局最初原因是对私商钱店控制钱价,抬价居奇不满,设立官局平抑钱价,后发现官钱局在发行纸币、提供汇兑业务中也可以获取一定利润:“近年钱缺价昂,商民交困……官票既行,钱铺私票自废。既杜奸商蚀本亏倒之弊,又免钱荒之患。而官先以票收兑现银,可以横权出入,酌剂盈虚,平钱价,维市面。既于库款匮乏之际可资周转,且其间颇多盈余,利国便民,莫善于此”*张之洞.致苏州恩抚台.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十一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55.。官钱局的盈余成为湖北的重要财源。
光绪二十一年,张之洞奏请开办邮政,主要目的是筹集财政收入。“递送官民往来文函,取资甚微,获利甚巨,日盛一日。”*张之洞.请办邮政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00.光绪二十七年,他再次建议清政府开办邮政。一方面西方邮政可以替代中国传统驿站,从而节约大量资金。“中国驿站,为耗财一大端,岁费三百万两,而文报最迟。”另一方面邮政又是一个获利颇丰的行业。“查外洋各国,邮政为筹款一大端。大率岁入皆银数千万两,而递信最速。”*张之洞.请专筹巨款举行要政片.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7.
张之洞看到随着经济发展,土地有增值趋势。他主张土地溢价归官,同时提出由官储备土地或者买卖土地获得收入。
光绪二十一年,苏州开门通商,张之洞主张由官“将界外之地先行占定”。这一方面是为了“限其界址,免其将来推广无穷”;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土地会增值。“至购地所需,当酌筹官款,将来不患无盈余。”*张之洞.至苏州奎抚台、邓藩台、苏州府三首县.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八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67.
光绪二十一年,张之洞认识到上海市政设施兴建后,城市土地有升值空间。他奏请修筑上海小东门外十六铺迤南至龙华一袋浦滩的马路。“该地逼近路旁,一经马路开工,市面既兴,地价必昂,彼时察酌情形,定价出租……此事地方受益,实为既大且久。”*张之洞.兴办上海南市各工程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05.
光绪二十二年,张之洞提出变卖官地筹资。在为苏州商务局筹集购买纱机资金时,他提出“上海吴淞一带沿海、沿江历年涨出沙滩地全数变价……约可值银30万两。”*张之洞.湖北原订纱机移发苏州商务局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59.
光绪二十三年,随着芦汉铁路建设深入,张之洞严禁铁路两旁的田地私相买卖。他认为“查兴办铁路,乃朝廷利民经国之要政,美利所及必须公溥,国家创此盛举,自当使各项商民一体收益,断无任令卖地之家独专大利之理”*张之洞.札发严禁铁路两旁田地私相卖卖出示.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9.。主张土地增值归官。
光绪二十五年,岳州自开口岸,张之洞认识到“岳州将来开埠之处,此时地价必不甚昂……俟勘定通商场后,由官筹款将地全行以平价购买,将来商务兴盛,地价腾踊,自能获利。”*张之洞.致长沙俞抚台.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九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371.
光绪二十八年,张之洞预计到“武昌为南北干路之中枢,将来商务必臻繁盛,等于上海”*张之洞.收买通商场地亩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四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73.。他组织官款23万两,购买三万多亩土地先行储备。
光绪三十年,张之洞令江汉关道兴修后湖长堤。他认为“若筑长堤以御水患,则堤内保全之地,即为商务繁盛之区”。并且“将来堤成之后,其涸出官地,应由官丈量,划清界址,拨归官用”*张之洞.札江汉关道兴修后湖长堤.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六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444.。
光绪二十一年,因甲午战争筹资需要,张之洞在署理两江总督任上按照清政府统一安排,开展了商借国债工作。“在省设局,遴员劝办,所收借款,定限两年半,分五期归还,按月七厘起息。苏州之票以一百两为一张,钤用司印,皆遵照户部定章办理。如借款交巨,或用数百两、千两、万两为一张,分劝绅商富户,量力输借,不愿者听,并无民债名目。”然而国债办理的情况并不顺利。“民生未阜,劝捐难办、稍有不慎,弊累甚多,地方印委,一闻劝捐,无不力辞引避;即息借商款,乃最于商富有益无损之事,然事属创办,亦未能深信不疑,是以到任之初,即力持急借洋款以应要需、缓办劝捐从容归补之议。”*张之洞.查明江南劝捐息借并无另立名目及骚扰情事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43.最终江苏的国债并不是完全通过市场发行,还是靠行政权力摊派给官绅。“一、饬官员报效”,“一、捐典铺月息”,“一、捐绅富捐输。”*张之洞.江苏办理捐借尚无累扰折.引自张之洞全集(第三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45.
张之洞对内债态度比较复杂,一方面他认为内债的利息仍可以留在国内,在道义上比较认可;另一方面他又看到了内债开办的难处。“息借商款极难,无一应者,商不信官,积习已久。”*张之洞.致户部.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八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167.同时借外债的成本往往还更低。“华商不信官,难借巨款,镑价此时七两已甚贵,不能大长,少定年限,俟从容借华商款归还,洋款镑纵长不能多,且年息五六厘较华商轻。”*张之洞.致京李尚书.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八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169.
在清政府筹还庚子赔款时,大清作为战败国在借用外债时受到多重苛索,张之洞又主张借内债。“筹赔款之法,拟自借国债,不借洋债……借国债以保和局、卫民生,情理似无不协,且有西法成式,举办亦易。”*张之洞.致上海盛京堂、江宁刘制台、成都奎制台、广州德制台、福州许制台善将军、安庆王抚台、苏州聂护抚台、杭州恽抚台、济南袁抚台、开封于抚台.引自张之洞全集(第十册),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244.张之洞这一自借国债提议清政府内部都认为不可行,当时中国的国力民力和清政府的信誉都不具备大办国债的条件。张之洞在借款筹资方面,更多的是借外债。
张之洞在筹办汉阳铁厂过程中,清政府拨款两百万两之后就放手不管,而最终铁厂开销达到580多万两。铁厂是张之洞主张建设的,在清政府不再拨给款项后,张之洞不得不设计一套“自相挹注”系统,具体做法是:“湖北铁、布、枪炮三厂通筹互济,相机赶办,期于必成”。“以湖北所设铁厂、枪炮厂、织布局自相挹注。此三厂联成一气,通盘筹画。随时斟酌,互相协助,必能三事并举,各睹成功,以后断不致再请部款。”*周秀鸾.张之洞办企业是怎样筹集资金的.江汉论坛,1987(3).在具体实践中,这些企业之间的资金往往也界限不清,所谓的挹注也往往是用布厂等厂局的利润甚至是股本金单方面补助铁厂。张之洞设计自相挹注体系来筹集资金说明他已经认识到企业利润可以转变为产业资本,不过这一过程不是通过市场而是由官府推动就显得效率低下,且不尊重经济规律了。
1.江满情.张之洞主持湖北新政的财经基础.江汉论坛,2003(2).
2.刘增合.八省土膏统捐与清末财政集权.历史研究,2004(6).
3.周秀鸾.张之洞办企业是怎样筹集资金的.江汉论坛,1987(3).
4.赵德馨.张之洞全集.武汉人民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