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党建》杂志三编室副主任 刘文韬
“将改革进行到底”笔谈之二人民民主建设开辟新境界
□中宣部《党建》杂志三编室副主任 刘文韬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围绕这个总目标,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树牢法治思维,推进制度建设,加大改革力度,人民主体地位更加明确,人民当家作主的参与意愿更加积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主人翁精神更加明显,我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建设不断开辟新境界。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推进人民民主建设,必须牢固树立和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重要的执政理念,作为一贯的政治主张,更加鲜明地提出了 “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等思想和论断,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监督权力的运行,保证公正司法,坚决纠正一批冤假错案,有效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拥有参与决策的权利、拥有监督权力运行的权利、拥有享受司法平等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等等。这些执政理念,都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逐渐成为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理念,理论的升华推动了人民民主建设的实践创新。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发展成就举世瞩目。然而,一些西方人士却认为中国的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民主政治建设则停滞不前。这种观点的错误之处在于以西方的民主标准来评判中国,将三权分立、多党轮流坐庄等同于民主。实际上,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民主模式都有自身的特点,以西方的民主标准来评判中国的民主政治,只会得出错误结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直在不断完善和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民民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不争的事实。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推进人民民主建设,必须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近年来,有关人民民主的法规制度建设明显提速,多部法律法规密集出台,党把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实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在宏观层面和顶层设计方面,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方面,2014年党中央审议通过 《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每年安排国务院领导同志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到会听取审议意见、回答询问。专题询问更加规范化、机制化和常态化;2015年6月党中央转发 《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探索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等具体措施。2016年出台《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健全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方面,2015年党中央印发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七种协商民主渠道,系统谋划了协商民主的发展路径;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把“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确定为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并对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和保障机制作出规定;党中央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对于协商的主体、形式和程序等都作出具体规范,这让基层协商有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在新型智库建设方面,2014年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一年后,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工作启动,25家国家高端智库成为首批试点单位。在群团组织改革方面,2015年7月发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此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陆续出台本系统、本部门的改革意见,群团改革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人民民主建设打开了新的思路,等等。这些法规制度的“四梁八柱”,为人民民主建设进行了科学系统的制度安排。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改革是推进人民民主建设的“关键一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近年来,通过一系列改革,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从各领导各层次扩大了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拓宽了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
近年来,随着《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出台,全国的县乡人大建设正呈现出崭新局面,一线基层代表比例大幅提升,分布于乡镇和街道的“代表之家”成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纽带,很多地方为代表建起了“履职档案”,来督促代表积极履职,人大代表为人民代言的作用不断强化。随着《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出台,专题询问的数量大幅度提升,围绕百姓生活、经济社会热点,提问尖锐,直指关键,问得相关官员面红耳赤、汗流浃背。2013年10月22日,全国政协在北京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这意味着,始于1950年、中断了近半个世纪的原“双周座谈会”重新启幕,这是在继承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把党中央关于协商民主的要求,把改革的成果,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了一个新的重要的协商平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让民意在政府决策之中占有了更多权重,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加广泛,基层民主建设的形式与渠道更加丰富,在全国广大基层产生了强烈反响,为发展基层民主探索了新路。近几年兴起的新型智库建设和群团组织改革,是改革新的着力点,能够让国家大事在事前、事中、事后得到社会广泛的讨论,更好地集思广益,使党更好地组织动员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使国家决策更加切合实际,拓宽和深化了人民民主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