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梦越
迷文化中受众地位的变化引起的信息生产与传播行为研究
——以微博平台为例
吴梦越
迷文化作为传媒界研究的重要方面,一直受到传媒人士的研究和探讨。首先对迷文化的发展、迷文化中受众地位的变化进行了简单的阐述;然后以微博平台为例,从微博的热门微博、知名博主和超级话题入手,简析迷文化中的受众在其中进行的信息生产和传播行为,从而得出:现在的受众不仅仅是信息的接受者,更是信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
迷文化;受众地位;信息生产;信息传播;微博
[作 者]吴梦越,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
随着新媒体发展的日新月异,受众再也不是简单地被动接受信息的群体,而是成为信息传播的一大主力军。主动传播信息的受众中,又有一个引人关注的群体,被称之为“迷”(英文中fan的中文意思,也称饭,粉丝等),随之产生的迷文化引发了各方学者的研究和探讨。在迷文化圈中,每一个人似乎都是受众,接受着来自圈中或者圈外的相关话题的信息和报道,但每一个受众的地位随着互联网与新媒体的发展都变得有些不同。其中一部分“迷”成为信息传播交流的小中心,每天有大量的纷繁的信息在其迷文化圈中传播扩散。本文就以微博平台为例来简析迷文化中受众地位的变化引起的信息生产与传播行为。
早在1930年,流行文化的迷文化就伴随着电子电视和广播的出现而产生了。[1]随着大众传播媒介的不断发展,名人崇拜和之前的图腾崇拜一样,迅速发展壮大起来,这种新型崇拜就逐渐演变成了迷文化。尤其在新媒体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或多或少都身处在一个或几个迷文化圈中,接受着自己愿意接受和理解的那一部分信息,或是不自觉地被某个迷文化圈中的文化现象所吸引而主动成为该迷文化的传播者。当代社会信息纷繁复杂,受众每天都选择性地接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多样的信息。而迷文化的风靡和迷文化圈的形成正为广大的受众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迷们在自己的圈子里不仅可以分享信息,还可以再生产信息,创造新的信息。在不同的迷文化圈的形成和发展中,都会产生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和条例,以便利迷们之间有序的交流和共享信息。在不断的试验和规范的情况下,迷文化圈俨然成为一个有秩序的交流基地。随着现代移动终端的普及和各类手机应用的开发,迷文化成了大部分人交流感情、寻求认同的一个圈子,迷文化中积极的受众和其地位的变化让迷文化的发展更为快速和绚烂。
现阶段的迷文化中,受众表现出了强烈的参与感,即他们不仅仅作为迷文化的信息接收者而存在,而且想参与到信息的传达与接收层面。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移动终端的普及,大部分迷们得到了参与信息传播的机会,也使得迷文化中受众的地位得到了一个质的变化。
对于迷文化中受众地位的变化,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受众积极地参与到信息的生产发布流通的环节,有利于创造更多的信息;另一种观点是非理性的盲目的受众则会阻碍信息的传播,他们主观性的推测和不加佐证的发布信息会给信息的传播带来一定的阻力,也会影响其他受众的信息接收。[2]现阶段迷文化受众再生产信息及传播信息中也确实表现出了这两种特征。一部分受众在基于迷文化的层面上,凭借自己的学识和经历创造出了许多有趣的生动的新内容,还有一部分受众就在原来迷文化的信息里再生产出许多不一样的内容,让迷们拥有认同感并主动传播这些新内容和再生产的内容。这部分积极的受众就会在传播信息中形成自己的观点和风格,从而为迷文化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还有一部分受众则会不加分辨地把未经认证的信息和谣言进行二次传播,造成一部分受众接收到了偏离主题甚至错误的信息,甚至有一部分受众还会对其他迷进行人身攻击,造成恶劣的传播影响。
总而言之,迷文化中受众地位的变化使得信息传播更为广泛和迅速,也使得很多很多信息得以再生产和再创造从而衍生出更大的价值。如何把握利用好迷文化中受众传播的影响力,应当是一个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微博(Weibo),即微型博客(MicroBlog)的简称,也即是博客的一种,是一种通过关注机制分享简短实时信息的广播式的社交网络平台。微博作为一种分享和交流平台,其更注重时效性和随意性(在本文中,研究对象为原新浪微博,2014年更名为微博)。[3]微博在现代人的生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位置,发表自己的看法见解,关注自己喜爱的名人明星,讨论社会的热门话题都能在微博上得以实现。而且其时效性强,限定字数发表的规则,和转发点赞机制都符合快节奏生活的特点,使得微博拥有着大量的活跃用户。
(一)热门微博:榜上有名
普通用户在自己的微博首页都看到的是自己关注的、感兴趣的内容,而热门微博的创立可以让受众在特定的一段时间内看到微博用户关注的热点有哪些。热门微博分为24小时榜、1小时榜、周榜、月榜、男榜和女榜。右侧详细的分类则为受众精准接收信息提供了便捷,上方的搜索栏也便利了受众群体。
以热门微博的24小时榜为例,占据热门微博版面的一个评选标准就是在固定时间段内,对转发、评论和点赞人数的综合考评,考评分数高的微博内容文本就会出现在热门微博榜单上,获得二次传播;而且在转发和评论的受众中,一部分受众就据此微博的文本内容,再生产出相关信息进行评论或者转发,这部分受众不仅仅担负着迷文化下受众这一传统的角色,更是担负起了扩散传播的角色及任务,还有再生产信息文本达到二次传播的任务,以及在一定时期内将文本内容推至热门微博榜单上的任务。受众的角色地位发生了改变,也就说明受众被微博平台赋予了新的职能和任务。有了受众的围观和二次传播及信息再生产,才会产生热门微博这种以实时数据为支撑的榜单。热门微博榜单作为微博上比较著名和权威的数据榜单,对受众生产信息传播信息起到了一个相当于标杆的作用,也为受众生产信息传播信息提供了一个较大较广的平台,促使受众生产、再生产及传播信息。
(二)微博知名博主:迷追捧的普通人
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每一位普通的受众都能在接受海量信息的同时,成为传递信息的中转站;也有部分受众因其的才华与学识获得了其他受众的认可。然后在微博平台上,这一部分人逐渐成为微博知名博主,拥有上百万千万的粉丝,形成了微博平台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以知名博主“微博搞笑排行榜”为例。这是一个拥有3688万粉丝的微博博主,这位博主主要是在午夜零点发布一个话题,让迷在其微博文本下方进行评论。很多该博主的迷会在零点“抢热门”,就是迅速在微博文本评论处留下自己的文字或者图片,其他迷们会给他们认可的评论进行点赞或者评论,点赞数较高的就会出现在评论区的靠前部分,稍晚点进评论区的迷就能看到热门评论了。以最近的几次话题讨论为例,每次的话题基本都有30万左右的评论量,其中热评前三名平均也有10万左右的点赞,可见热评中获得赞数多的评论还是让广大迷们有了一定的共同话题。在评论的受众中,他们不仅评论别人的文字,还写出自己的文字供人评论,这种角色的变化从而促进了信息的多向传播,使得迷文化圈中的信息得到最大化的传播。而且博主也会在评论里再次评论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或者给自己认可的评论点赞。他在一定程度下也是评论内容的受众,但是介于他是话题发起者这一特殊的身份,他的评论和点赞也会引来迷们的围观和回评,从而引起二次传播和新内容的产生。
类似的微博博主还有很多,每一个博主都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发挥着自己的专长,在自己的微博天地里奉献了很多的新鲜的、原创的、生动有趣的信息。这些博主在新媒体和微博平台还未出现的时候,可能只是生活中普通的受众,而现在他们的角色地位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在信息海洋里他们还是普通的受众,在微博上他们就变成了信息的创造者和传播者。迷们不仅依靠平台聚集在一起,还在平台上创造了更多的信息和内容,每一个人都是受众,但是每个人又承担起传播的任务,甚至还有一部分迷还能发掘出自己创作的天赋,进行信息的采集和编辑。
(三)超级话题:迷的狂欢
超级话题是微博里的兴趣内容社区,有类似于其他平台的多项功能,用户可以签到、发帖、关联相关普通话题,建立微博群,还可以在话题中交流、互评等。超级话题的建立为推动迷文化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更方便快捷的平台。超级话题和热门微博榜单类似,也有诸多分类,可以供用户精准搜索,如果有未设立的超级话题还可以申请开设。超级话题的设立,可以让迷在感兴趣的圈子里看到未关注人的相关内容,从而扩大阅读量,也扩大了迷的交际圈子。以明星的超级话题为例,首页有发帖、签到、关注等功能,还有简单的对该明星的介绍,并有累计数据。在超级话题里,主持人可以将优质内容进行置顶,所有进入超级话题首页的用户都可以优先看到置顶内容,使其得到最大限度的阅读和传播。在超级话题中,发帖没有特定的固定的格式,还可以同步到自己的微博首页,把内容传播给首页的关注者。关注超级话题的迷们在浏览超级话题首页时,是忠实的受众;同时在发帖的时候,自己又成为信息发布者。迷的受众地位的变化使得迷文化圈的传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垃圾信息,于是主持人可以对不良信息进行筛选和删除,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阅读和传播质量。
超级话题的开通使得迷更集中,信息传播在一定时间内更为快速,由原来的多向单线传播变成了便捷的多向多线传播,扩大了传播面;也使得受众角色得到变化,不仅充分地接受着信息,还可以发布原创内容。
在信息时代,我们不可避免地接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海量信息,但随着技术的发展和进步,我们已经可以有选择地接受自己想接受的那部分信息,从而使得迷文化越来越盛行。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普通受众可以不受各类社会条件的束缚去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受众的角色发生了变化。在各自的迷文化圈子中,每一位受众既是接受信息的忠实拥簇,又是发布并传播信息的积极掌舵者。受众地位的变化使得信息交流和传播更加的快速、便捷和繁杂,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中让信息传播更为精准和直接,让“迷”在迷文化的氛围下获得最大限度的信息感知和信息集中,从而创造出更多的文化价值。
[1]郑诗雨.迷文化综述[J].新闻研究导刊,2015(20):236.
[2]张晨阳.“迷文化”:新媒介环境下的价值审视[J].中州学刊,2011(6):253.
[3]百度百科.“微博”[EB/OL].http://baike.baidu.com/ item/微博/79614?sefr=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