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赵鹏程
新媒介影响下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预防策略探析
王伟,赵鹏程
新媒介是一把“双刃剑”,既是当代社会信息的集合体也是传播体,除了由此学习知识,其暴力、色情等信息对于缺乏引导与管理的留守儿童会造成极大影响。如何充分利用新媒体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预防与干预问题,需要充分发挥家庭的监管起点、学校的教育补充、政府的关爱和对网络舆情的监督,通过企业的自律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形成防范和减少留守儿童犯罪的合力。
新媒介;网络暴力;留守儿童;犯罪预防与干预
截至2010年,我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全部农村儿童的37.7%,占全国儿童的21.88%。[1]2017年2月28日,国家统计局在官网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称,2016年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7.31亿,其中手机上网人数6.95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3.2%,其中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3.1%。[2]新媒介带来的鱼龙混杂的信息接触,对留守儿童的思想与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冲击。《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当年6月底,全国网民5.38亿,手机用户超10亿,手机网民3.88亿,微博用户2.74亿,手机首次超过台式电脑成为第一大网络终端,互联网的普及率达到39.9%,已超过世界平均水平。[3]《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2014)》显示,中国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比例为91.9%,超八成留守儿童使用过互联网,相比于城市未成年人,他们在家上网的比例更低,而在网吧或者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却更高,玩游戏和QQ聊天是其上网的主要行为,且比例均高于城市未成年人。[4]
新媒介——New Media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之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包括网络媒体、手机媒体、数字电视等。[5]这些既丰富了儿童的视野又深刻影响着其心理健康和价值观形成,为儿童的日常管理工作带来新的课题。
(一)思维与表达方式的非传统化
首先,随着移动终端的发展,3G/4G为主的智能手机已成为青少年触网的主要工具。以微博、微信和贴吧等为代表的新媒介代替传统的报刊、电视等成为新闻获取及民意表达的主要平台,在个人观点的表达中摒弃了传统的地域与环境限制,新闻的接受更具及时性,开阔了眼界,给青少年的生活学习带来了便利,民主参与意识得到提升。
其次,网络思潮往往是基于现实社会事件表达于虚拟网络之中的社会思潮,依托于网络的延伸发展及传播的随意性,导致社会情绪和社会心理的复杂性和虚拟性比现实中的社会思潮更加难以把握。
最后,互联网信息的传播缺乏考证,内容失真化严重,网络评论的低成本化也导致网民在民意表达过程中的情绪化和非理性。而青少年的特点是自我意识的欠缺,随波逐流,容易被别有用心者诱导,导致思想与行为的极端化,尤其是部分极端社会思潮通过网络传播为部分青少年所接受,最终危害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交友方式的广泛化
新媒介交友平台的便捷改变了青少年传统的以同学为组织的交友方式,人际交往扩大到线下以志同道合者为组织的群体化交友方式,在拓展交友兴趣与渠道时与社会不良青年接触的机会增加。这种群体化与非理性化加剧了青少年不良行为及反社会化行为的产生,尤其是留守儿童缺乏监督和引导,最终成为网络不良运用的实践者。
(三)知识学习的懒惰化
新媒介平台的不断推广使其逐渐成为探索欲极强的青少年的第二课堂,对满足其学习交流、情感表达、开创新的教育空间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通过新媒介技术搜索、查阅资料完成作业,也造成了学生对手机、网络的严重依赖,上网搜索成为其解决问题的首要方式,形成的惰性学习导致研究能力大大降低,限制了未成年人的思维空间,被动地不假思索的接受,阻碍了自主学习能力的形成。
(四)信息获取方式的多样化
新媒介尤其是以微博、微信、QQ、论坛和贴吧等为代表的移动终端的广泛应用,带来了网络使用的便利以及线上交往的即时性,信息获取的即时性和自由评论的低成本性,深刻改变了青少年的思维与交友方式。但是新媒介的使用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亦带来了诸如暴力、色情、线下不良交友等问题,出现了虚拟与现实的混淆及价值观扭曲,加之法律知识匮乏和监护缺失导致犯罪率的飙升。湖南三个留守男生杀害女教师后用墨水掩盖血迹。作案手法老练,甚至不曾逃跑,冷静、冷漠、冷酷,使人不寒而栗。
关于留守儿童的年龄,学术界颇有争议,鉴于本文以义务教育阶段留守儿童为探究对象,暂定为“因父母双方或一方进城务工,留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和接受教育的6-16周岁农村未成年儿童”。
(一)留守儿童犯罪主体低龄与团伙作案倾向性明显
安徽东至县人民法院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的调研报告显示,其犯罪特点为年龄趋向低龄化,其中15-16岁比例最多。[6]星狄·汉逊指出,不同种类的研究表明,对青少年犯罪朋友忠诚的青少年,从属于某一帮伙的少年,拥有不良伙伴的少年容易堕入犯罪的深渊。[7]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管教,以手机和网络为主的组织交往模式替代原本以身边朋友为主的交友模式,增加了留守儿童与不良团伙接触及加入不良团伙的机会。
(二)因网络费用匮乏滋生的金钱犯罪
首先,留守儿童犯罪主要是基于个性冲动下的临时起意主动犯罪。其父母通常以金钱弥补关爱缺失,扭曲的溺爱养成他们懒惰、花钱随意的习惯,娱乐消费不仅限于网吧,更多的是游戏装备、Q币充值、手机游戏费用昂贵。在资费匮乏的情况下便滋生了模仿网络暴力行为的金钱犯罪。其次,新媒介以博取大众眼球、增强浏览量为主要目标带来的泛娱乐化,诱导了未成年人价值观的扭曲,尤其是网络暴力、色情的监管不力,是诱导留守儿童第二大案件即强奸案的重要因素。
(三)虚拟信息导致心理闭塞,反侦察能力强
尽管互联网在缓解压力、平衡心理上对青少年帮助很大,但虚拟的信息交流、刺激的暴力游戏,无疑让众多青少年尤其是留守儿童面对现实世界对于真实情感避讳不言,生活中沉默寡言,对世界姿态冷漠,而互联网代替现实打开其情感世界的心灵之锁。新闻资讯对作案细节的详细披露又大大增强了留守儿童的反侦察能力。留守儿童犯罪作案手段娴熟,作案后态度冷漠,三个留守儿童杀害女教师用墨汁掩盖血迹后仍能淡定上网。
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处于价值观的形成时期,而新媒介却以无孔不入的传播渠道满足了其了解及接触社会的心理,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其价值观的形成。留守儿童犯罪不仅出于个人生理及心理原因,还与新媒介影响下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
(一)个人原因
1.“心理断乳期”问题凸显。青少年处于生理、心理双重发展与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时期,精力旺盛,但心理的成熟滞后于生理,渴望自由与认知能力较弱相矛盾,表现为心理冲突严重,情绪情感两极分化明显,即心理学中的“心理断乳期”。留守儿童在认知困惑、家庭与社会疏导途径阻塞以及关爱缺失的情况下,难以分辨是非,心理问题凸显。尤其是农村娱乐设施缺失,在接触新媒介后,网络中有关暴力、色情、金钱观与拜金主义的传播弱化了留守儿童的道德情感,造成情绪不稳定,自我调控能力失衡,甚至出现反社会行为。尤其对于遭受过欺负的留守儿童,由于缺乏倾诉渠道进而滋生以暴制暴的心理,由受害者向施暴者的角色转换满足其人格期望及对自己的认知。
2.年龄越低对情感支持需求越高。少年时期是个性发展的转折阶段,其成长特点突出表现为情感支持系统要求与年龄成反比,年龄越低的儿童对父母的情感需求越高,然而父母的缺位极易导致其情感支持系统缺失下感情冷漠化、荒漠化的情况发生。
新媒介的介入恰好为其提供了多样化发展的环境,留守儿童在网上不仅能找到自己的发展方向,还可得到发展的资源和动力。以微博、微信等网页和客户端为主的签名、博客、个人空间等微技术,提供了更多张扬个性、表达情感的载体。留守儿童在新媒体平台下个性及价值观表达的非受限性加剧了其追求自我和获取错误知识的契机,强化了逆反心理。亲情缺乏和情感脆弱,使其攻击性增强,心理失衡。
3.留守男童网络不良行为比例更高。首先,相较于其他群体,留守男童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问题行为、网络不良行为比例都较高,学业表现也较差。留守男童的触网率(63.6%)较留守女童高出16.2%。[8]在心理上男童较女童成熟晚,更需要父母的监控,否则无法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社会控制论认为,父母是青少年与社会、家庭联系的纽带,一旦该纽带缺失或削弱,青少年的成长便会遭受挫折,犯罪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其次,家庭中父亲角色的缺失对留守男童影响较大。父亲的行为模式对儿童尤其是男童具有参照与导向作用,有利于留守男童的性别认同。但是父亲外出带来家庭权威形象的缺失,限制了儿童的活动空间,加重了家庭对男孩的教育和监督难度。
(二)新媒介呈现出的新特点
1.舆情监测缺位。新媒介成为青少年学习交友的主要方式,强烈的求知欲和猎奇心使他们成为新媒体最活跃和最广泛的运用群体,也影响着新媒体的革新方向。但是由于缺乏舆论机构的专门引导,新媒介的运用导致时间、空间和资讯的“无屏障”性,信息的进入门槛低,传播自由,质量无保障,部分不良与非法信息未得到及时筛查,极易被青少年触碰,色情、暴力、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消极信息,影响着儿童价值观的形成。尤其是近年来暴力游戏在青少年中大为流行,胜者获得奖励,失败者接受惩罚,颠覆了传统的以和为贵、有容乃大的价值观,将网络价值观付诸于现实生活中。
2.“以虚带实”交往群体的影响。部分留守儿童由于关爱的缺失,同学与教师的歧视,形成现实社交的挫败感,继而寄希望于网络以寻找归依群体。虚拟网络及信息下真实的情感交流着实缓解了留守儿童的社交和心理的压力,冲淡了现实中的人际交往失败,进而引发“上网寻求慰藉、现实脱离、人际关系失败”的恶性循环,甚至会导致交往恐惧症等心理疾病。
现实中成绩差的留守儿童多被视为问题儿童,“留守儿童”及“问题儿童”的标签使其遭受差异化对待。网络思潮虽于虚拟空间发生,但依托每个具体现实为背景。互联网和3G/4G智能手机的发展,加剧了青少年交友的即时性、群体性、非理性化和随意性。虚拟网络中虚假身份使用的安全性刚好符合留守儿童渴望真情而又惧怕被骗的心理特征。QQ、微信群、贴吧等交友组织成为其平等意愿表达的重要平台。部分网络组织不断向线下发展,形成“以虚带实”的交往群体,线上线下相结合形成了很大的社会动员力和行动力。尤其是不良团体对社会的安定形成一定的威胁,恰如团伙作案,减小了留守儿童的恐惧感。
3.运用的低门槛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9]3然而受利益驱使,学校周边网吧以及娱乐厅、游戏厅充斥。不仅如此,信息分级技术和过滤技术未能在网络保护中及时运用,暴力与涉黄软件内容的提供者与服务商承担的法律责任较少。绝大多数网络游戏未设定未成年人进入权限,游戏中无需代价的厮杀导致其价值观的混淆,即认定现实中杀人亦无需付出代价。特别是学习成绩差的留守儿童在游戏里更能获得认同感,其猎奇心理与网络道德教育滞后导致其易受网络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影响,最终引发道德及行为失控。
(三)贫困文化与乡村亚文化影响
首先,不良团体影响与过错行为显著正相关。男孩更容易接触不良群体,30.5%的留守男童认为校园或周边有不良帮派团伙,较非留守男童高出4.3%。[10]这表明留守男童与不良帮派接触多,感受深。非留守儿童的父母对控制子女加入不良团体的作用更加明显。留守儿童在交友过程中由于缺乏监护处于近乎完全的失控状态,容易与不良群体交往并误入歧途。
其次,读书贵、就业难,大学生起步工资低等多种因素导致农村读书无用论抬头。传统的大学教育改变社会地位和生活水平的意义递减,农民进入社会上层的渠道受阻。以金钱获取量作为评判成功与否的乡村文化,使具有同等工资的打工者乃至无文化却暴富者备受推崇。留守儿童思想监管的缺位注定其受乡村贫困文化观念影响更深,缺乏远大理想,更缺乏为理想而矢志不渝的追求精神。
最后,乡村亚文化导致村民对留守儿童的管教和关注不足,尤其对犯罪的留守儿童多采取避讳、鄙视的态度,致使他们自暴自弃,重新犯罪率高。
(四)家庭保护错位
1.父母监护缺位为留守儿童新媒介的使用提供契机。2015《中国家庭发展报告》显示,农村留守儿童47.2%的父母均外出,导致留守儿童的监护人缺位。[11]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生活无人照料,学习无人辅导,行为无人引导”的“三无”状态。
儿童有很有强的模仿欲,他们会在不断模仿重复中形成习惯并最终形成信念。父母监护的缺位阻碍了留守儿童与父母交往的通道,极易形成自卑、胆小、怯懦的性格,受到攻击和伤害后不知如何解决。因此,手机、电脑等新媒体的使用为留守儿童提供了无偿发泄内心愤懑的机会,久而久之将网络暴力外显于现实生活中,混淆了虚拟与现实,最终从受害主体向施暴主体转化。
2.监护人对于新媒介的态度片面化。新媒体平台与产品的运用,对于学习、娱乐、自我表达的满足着实为儿童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尤其对于倾诉对象缺失的留守儿童,网络世界成为其忘记权威压制、宣泄不满、排遣孤独、高谈论阔的新兴渠道。从教育的角度看,新媒体的使用一定程度上开拓了青少年的视野和知识空间,但是很多农村家长对于互联网缺乏认知,祖父母等监护人年龄较大、知识水平低,对新媒体缺乏了解,“谈网色变”,对留守儿童使用手机、电脑等完全持否定态度,很难给予留守儿童在网络资源利用中正确价值观的引导。
(五)教育制度不健全
1.教育资源滞后。新媒体因其对儿童求知欲、探索欲的不断满足,逐渐成为学习的第二课堂,越来越多的课堂开始借用多媒体传授知识,教育有了新的发展空间。
然而,城乡二元化差距的存在导致城市高昂的借读费及苛刻的入学条件,使留守儿童只能居住在户籍地。而留守儿童所在学校大多硬件设施不足,与家人联系的免费电话,医务室、心理咨询室/信箱,网络中心等的普及率较低,教学、运动、娱乐设施不完善,课外生活单调,因此用手机上贴吧、群组、新浪等非正式组织,因兴趣而形成同声共振,留守儿童的情感表达更网络化,使家长与教师难以捕捉。
2.传统教育理念忽视留守儿童。相较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其强大的表现力与感染力,平等、开放及自由等特点,吸引了大量青少年参与其中,传统教育方式已难以完全满足儿童情感交流、学习互动及娱乐渴望等需求。新媒体的便捷高效、自主性、广覆盖和平等互动要求教育必须转型,在教学中融入新媒体元素,着力把握和引导青少年的思想。但是,农村的教育理念落后、资源匮乏,仍没有充分开发新媒体资源,对留守儿童的忽视导致了犯罪问题频发。
首先,农村教师素质相对偏低、学历层次低、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新媒体的运用和科研能力弱。其次,单一的应试教育与留守儿童教育多样化的需求相矛盾,致使其学习兴趣下降。再次,教师对于成绩落后留守儿童的忽视或者惩戒导致其对学业及自我的放弃,甚至对老师产生仇视心理。近六成的留守儿童表示教师没有家访过。[8]62第四,农村课外培训班匮乏,培训课程单一,参加过培训班的学生寥寥无几,单一的课程知识的学习使儿童的学习兴趣大打折扣,厌学导致学业退步,随之辍学,文化水平低又势必对下一代的教育造成影响,如此恶性循环,新媒体处理不当会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3.新媒介影响下的道德教育不足。学校是学生学习知识、道德素养及新媒体习惯形成的重要场所。尤其对于留守儿童,需要借助其他社会支持加以引导和帮助。
以网络和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深刻改变着儿童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对他们的影响远远超过了家庭与学校。但是网络中鱼龙混杂的信息对儿童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道德教育更应从线下提升到线上。然而,受应试教育与农村学校教育资源和教师知识水平限制,学校对青少年不仅“线上”教育缺失,而且现实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制教育亦缺失,很多学生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遵纪守法更是无从谈起。
(一)完善家庭保护与监督是起点
留守儿童父母以金钱弥补亲情缺失的方式诱导了其错误的金钱观、价值观的形成。农村家庭联网率低,学校的人均电脑拥有量少,儿童监护人文化水平有限导致的“谈网色变”,一味责骂对于孩子向网瘾症转变具有强大的推力。因此,父母及监护人必须转变对网络的态度,有能力的家庭应购置电脑并联网,让孩子在家中安全上网。提升自身网络知识技能及素质,引导孩子正确使用互联网,改善因厌学和逃避压力带来的“假网瘾”现象。
(二)学校关爱与加强教育为主旋律
1.学校给予留守儿童特殊关爱。首先,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阵地,求学阶段也是青少年行为和思维习惯乃至多媒体素养形成的重要时期。尤其是对于家庭教育缺失的留守儿童,学校更应为其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与成长环境,展开文体、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丰富他们的课余生活,做到“以实代虚”。其次,《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研究报告》显示,近六成教师认为,教师对留守儿童的影响小于家长,他们的忽视和标签化打击了留守儿童的自信心,强化了其消极心理。因此,应转变教师观念,明确教师对于留守儿童的责任,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了解,完善教师与留守儿童父母的沟通交流机制。
2.有计划地开展多媒体教育。要均衡城乡教育资源的配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积极举办座谈、培训、讲座等,指导教师、父母及监护人等掌握多媒体技能,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并有计划地开设“心理咨询室”“学校论坛”“教师电子信箱”等服务项目,对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心理动态进行监管。
3.加强现实与网络道德和法制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九条:学校应当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学校根据条件可以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9]3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在于对法律的无知,对于自身行为带来的后果缺乏预见性,尤其是“线上”道德价值观错位导致的现实道德观扭曲。因此,纠正留守儿童失德行为的关键在于加强现实生活与网络中的道德与法制教育。如学生旷课时教师应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对有不良行为的留守儿童不得歧视并加强教育、管理。实行留守儿童对教师的评分机制,对于得分较低的教师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三)政府完善新媒介的法律监管及留守儿童的关爱机制是保障
1.强化网络内容的分级审查制度及舆情监管。首先,青少年可以随意接触与其年龄相悖的网络暴力和色情信息,因此有必要设置网络的分级审查制度,未成年人上网时只能获取与自己年龄相符的信息,杜绝其接触不良信息。
其次,加强对网络运营商的管理。建立省、市、县三级的网络监管与审查平台,对发布不良信息、严重暴力和黄色信息的运营商进行处罚,增加其违法成本,从根源上净化网络环境。加强绿色软件的开发与推广,设置不良内容的过滤终端设备。
最后,建立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测机制。建立专门的网络舆情监管机构,及时关注有倾向性的网络问题,以正面“舆论方向”引导学生理性和秩序化的网络参与。弘扬正确的价值观,汇聚正能量,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加大对非法网吧的查处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条: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内容,不得含有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9]4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前款规定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及其信息。[9]4对于在中小学校附近开设网吧、违法娱乐场所的,应当责令限期迁移或者停业。但是由于利益的博弈以及农村的社会属性,学校和社区对于网吧的存在监管不力。因此,限制乡村网络暴力和不良信息的接触关键在于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及时查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吧、读物、电子出版物等,减少不良信息在未成年人中传播的机会。
另外,应当建立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学校为责任人的负责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好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管理部门与学校联合监督,严格控制学校附近网吧的数量和准入条件,监控不良少年团体在学校周边的行为。
3.完善留守儿童的关爱机制。首先,立法保障监护权和亲子团聚权。落实农民工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外出父母与留守儿童之间的交流,惩戒严重忽视和冷落未成年人尤其是其精神需求的行为。农村村民委员会联合公安派出所及时掌握本村留守儿童就学、就业情况,及时督促和协助未成年人父母及监护人教育、制止其不良行为。其次,立法保障农村教育政策的落实。注重满足不同类型留守儿童的多样化需求,关注不同性别、年龄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精神关怀,尤其关注大龄留守儿童特别是无人监管留守儿童的监护和长效帮扶机制。大力发展农村的职业教育,完善对大龄留守儿童的教育,培养他们进入社会所需的基本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
(四)企业自律是网络环境净化的催化剂
企业自律是净化网络环境的重要外部条件。通信运营及网游企业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有害信息侵害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因此有必要且应切实履行政府赋予的公共职能,净化网络环境,引导游戏产业健康发展,自觉抵制暴力和黄色网页及网络游戏制作,强调爱国主义精神、宣传真善美,开发适用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
充分利用新媒体解决好留守儿童的犯罪问题,需要家庭的监管、学校的教育、政府对网络舆情的监督,企业的自律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1]刘维涛.全国妇联发表“我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研究报告[N].人民日报,2013-5-11(4).
[2]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R].http://www.stats.gov. cn/tjsj/zxfb/201702/t20170228_1467424.html,2017.02.28
[3]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R].2012.
[4]九成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10岁前触网比例上升[J].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2016(2).
[5]谷国庆.电影发行的新媒体渠道[J].北京电影学院学报,2011(1).
[6]徐超凡.“留守儿童”现象:问题导向与积极导向研究综述[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16(3).
[7]李婷婷.农村“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2).
[8]孙宏艳,张旭东.不一样的成长: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研究报告[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5.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Z]. 2012-10-26
[10]李林.为农村留守儿童撑起一片天[J].平安校园,2015(9).
[1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4[R].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15.
责任编辑:何言
G6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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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7)07-0012-06
王伟/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在读硕士(四川南充637000);赵鹏程/西华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四川南充63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