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负之争还有哪些真问题

2017-03-28 19:16本刊评论员
财政监督 2017年2期
关键词:宏观税负税收

●本刊评论员

税负之争还有哪些真问题

●本刊评论员

近来,企业界、学术界、传媒渠道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企业税负问题的公共讨论,产生了巨大反响,有关部门也作出了一些回应和澄清。这样的公共讨论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不应对提出问题、表达诉求者斥以“误导社会公众”、“严重曲解”等负面论断。对问题不掩饰,对误解要澄清,广开言路,直面真问题,保持政府与社会之间良性互动,论出正确的改革出路,让公共讨论有益于建设出更高效率的财税体制,才是我们应有的态度和做法。基于这一认识,笔者愿就当前的税负问题的争论提出一些看法。

这次税负之争是在经济处于下行态势、一些企业面临生存和发展困难的背景之下展开的。所以讨论的焦点是企业税负过重问题。企业层次的税负问题值得研究,因企业有了活力,对经济情势好转作用最为直观,但是,不能忽略整个宏观税负水平的研究。包括企业、个人负担的宏观税负水平更能综合反映税负是不是合理,中央提出了降低宏观税负水平的目标,应该既包括企业减负,也包括个人。要研究宏观税负水平和结构,企业减负能增加活力,个人、消费者减负,让老百姓有钱花、敢花钱进而能提高市场需求,也是企业活力之源。企业税负是真问题,宏观税负更是真问题。

笔者注意到,在税负问题的讨论中,企业反映负担重,财税部门提供的数据却表明企业税负水平在下降,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找到其中的症结,或许更能发现真问题。对此,有几点可供参考。其一,税收的“自动稳定器”功能全面发挥了没有?税收与经济发展、企业盈利能力应该是一致的,当经济下行、企业效益降低时,法定的、固定税率下的税收应该自动降低。我国主体税种是流转税,相对直接税而言,流转税不是对所得额、财产规模征税,是对交易规模征税,因此,税负减少幅度可能比企业效益下降幅度要小,税收的“自动稳定器”功能作用弱化;同时,如果政府支出不减,政府财政压力会加大,容易出现“过头税”等各种政府增收的手段。其二,我国政府收入来源有其特殊性,在社会一定的福利生产能力情况下,政府的各种非税收入这个变量影响很大。如我国政府拥有大量的国有资产收入,如土地出让收入、矿产等资源性收入、国企利润分红等,这是私有制为主的国家所没有的,事实上却是整个经济体的产出,只有把这一部分收入计入宏观负担,才能比较合理地进行国民负担的宏观负担水平的对比。其三,要充分重视隐形负担问题。近日李克强总理也说过,企业负担重,很大程度上是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最近,还有媒体针对个别政府部门向企业吃拿卡要,使得企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案例,创造了“屋檐税”这个词。类似的凭借公共权力加重企业负担,加大企业交易成本的现象,上不了台面,无法准确统计,同样是企业实际负担。

此外,在讨论税负问题时,不能不考虑纳税人的付出与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的对比。要研究我国财政支出的真实流向,我国财政供养人员规模和结构,是否存在、多大程度存在过头的政务运行成本、不合理的建设支出。如果财政效率得不到提高,政务运行成本过大,机构、人员得不到合理精减,轻税、减税就更加困难。

把握真问题,才能找到有效的办法。笔者认为,中央提出降低宏观税负的大政方针务必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是减税、轻税政策的一部分,还要随着改革的深入,使总的宏观负担水平降下来,使国民税负和其他负担结构更加合理。还应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以及当前的经济形势,更好地利用税收自动稳定器功能,更好地利用好国有资产收入置换国民部分负担,更大力度消除隐性负担。还要通过简政放权,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政务运行成本等手段构筑轻税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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