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国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滁州239000)
“双元制”教学的实践与探索
——以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博西华班为例
杨思国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滁州239000)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德资企业合作,采用“双元制”教学模式培养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持续20年。总结20年来“双元制”教学工作的经验,深入分析“双元制”职教模式的内涵,探索“双元制”职教模式的本土化的途径,对我们职业教育改革有积极意义。
“双元制”教学;“双师型”教师;校企合作
1987年9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德资企业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签定合作协议,采用“双元制”教学模式培养机电专业高技能人才。经过近20年的努力,“双元制”教学实践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本质中,一元是企业,另一元是职业学校。企业负责实践课的教学,学校负责理论课教学任务。因此企业和职业学校都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具体负责“双元制”教学工作。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成立培训部,由主管1名,培训员数名组成。培训员人数由学员人数决定,按照德国标准每16名学员配备1名培训员。职业学校指定相关专业的系部负责。例如我院与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合作办学的专业有两个:工业机械和工业电子。所以由机电工程系负责“双元制”教学工作。
教师队伍建设是“双元制”教学模式取得成功的最关键因素。在德国职业学校教师有一套比较完整的教师教育培训体系,同时有一套严格的考试制度。要成一名合格的职业教师必须经历两次国家级的考试,且必须具备专业实践经验[1]。在我国现阶段还达不到这么高的要求,但是培训部的培训员和系部相关教师的选拔与培养工作必须得到高度重视。培训部的培训员不是企业的一般的师傅。不仅会干,而且知道为什么这样干;不仅自己能做,还会教别人怎样做。传统学徒制传授技能是随机习得的。徒弟跟着师傅干活,师傅遇到问题如何解决,徒弟看到了,遇到同样的问题,徒弟也这样干。久而久之,徒弟掌握了这项技能。师傅只要会干就可以了,而不必系统地传授知识和技能。传统学徒制培养出来的徒弟专业技能是过硬的,但这种培养模式对于跨职业的能力的培养是不够的,且效率较低。“双元制”教学模式中企业虽然只负责实践课的教学,但它是有目的有计划地系统传授知识和技能,所以对培训员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除了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外,还要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既能做又能教。系部里从事“双元制”教学工作的教师也要精挑细选。“双元制”教学没有固定的教材,且理论课教学学时数较少。教学内容是根据德国的培训条例确定的。在培训条例中列出的各专业的知识点是以掌握实操技能方式列出的。教师必须吃透培训条例,才能正确地选择教材和处理教材内容,使理论课教学与实践课教学互相衔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必须具备专业领域相关的技能。否则理论课教学与实践课教学是两张皮,相互脱节。所以“双元制”教学中的培训员队伍和教师队伍都必须是“双师型”教师队伍。[1]
专业教学大纲是一个专业组织实施教学的纲领性文件,它以纲要的形式规定专业开设的课程、教学安排、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知识、技能的范围。它是进行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准则。制定的“双元制”教学专业教学大纲的依据是德国行业协会制定的培训条例。德国的培训条例与我国的教学大纲相似,是以条例的形式颁布的,具有法律规定性。培训条例是在德国经济部和教育文化部的统一组织下,由行业协会牵头、工会、教师三方代表共同拟定用于职业培训的标准和各项具体要求,充分反映产业现实和发展的需要。培训条例的内容是以实操技能为主,辅之以围绕这些技能相关的知识点。
我们制定的“双元制”教学专业教学大纲有两个:一个是实践课教学大纲;一个是理论课教学大纲。分别用于指导企业的实践课教学和职业学校的理论课教学。这两个大纲是由企业培训员和学校的教师在一起,经过反复调研、讨论,共同制定的。首先是根据是德国的培训条例,制定实践课教学大纲。对培训条例中相关专业教学内容进行归类和序化,如工业机械专业有29个模块135个训练项目,工业电子专业有21个模块81个训练项目。以此为基础形成实践课教学大纲。第二步是根据实践课教学大纲,制定理论课教学大纲。将实践课教学大纲中的实训模块和训练项目进行归类,形成课程,再将课程序化形成课程体系,由此制定出理论课教学大纲。[2]
我院“双元制”教学专业招生是在对口专业的高职新生中录取的。由学生自愿申请,企业面试后确定。每个专业班级人数在12~40人之间。具体人数是根据企业需求,由企业人力资源部决定。
在教学上严格按照“双元制”教学模式实施。学制是三年,共6个学期。每学期教学中理论课不少于7周,实践与理论的学时比是2:1。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周上理论课,两周上实践课,三周一循环。在暑假、寒假期间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三年总计学生在企业实践训练的时间是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的时间两倍多。具体体现出“双元制”教学模式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在企业的时间长,深受企业文化的影响,对企业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对未来工作环境比较熟悉。学生在毕业前就在多个岗位上进行过顶岗实习,毕业后上岗不需要岗前培训,就能胜任岗位工作。
“双元制”教学理论课在学校课堂上进行,每学期进行期末考试。实践课在企业的培训车间进行,第三学期末进行中间考试,第六学期末进行毕业考试。
采用“双元制”教学模式理论课和实践课教学分别由两个不同的主体负责,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场所进行。因此,对双方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行为进行协调是必要的。我们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学座谈会。参加人员是企业培训部主管及培训员,学校机电系主任及“双元制”教学主讲教师。座谈的内容主要是教学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衔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状况、考试安排及考试成绩通报等。以教学座谈会为平台建立信息交流沟通机制是提升教学效果的重要保障。
教学效果的评价有三个方面:一方面经过在校三年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高职高专学历证书;另一方面学生在期中可以参加相应工种的中级工鉴定,在毕业时可以参加相应工种的高级工鉴定,获取相应的等级工证书;第三,学生必须参加德国行业工会组织的AH K验收认证(第三方考试认证)考试,合格者获得德国的AH K认证证书。
在实施“双元制”教学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不断地总结经验,重点剖析“双元制”教学模式的概念、实施“双元制”教学的条件要素分析、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衔接配合、“双元制”教学模式与其它教学模式比较。另一方面就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本土化进行研究与探索。我们寻求与一些大中型企业合作,举办冠名班。但在冠名班培养过程中企业承担教学内容的比例很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双元施教。“双元制”教学模式的核心是企业和学校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学校作为“双元制”中的一“元”,往往是积极的。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目标,在教育责任上责无旁贷。企业是职业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双元制”中的另一“元”,理应承担重要教育责任。但是,企业往往以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站在企业的角度看,职业教育的投入是显性的,而职业教育的收益是隐性的。出现“学无所成”、“学非所用”和“不为我用”的情况,收益就会大打折扣。特别是“不为我用”的情况,学员学到了技术,三五年成熟以后跳槽到其它企业,投入就白费了。因此,多数参与合作办学的企业积极性不高,内在动力不足,参与职业教育与培训的作用很难发挥。[3]
在我们推广“双元制”教学模式中遇到的最大难题是企业不愿意承担教学任务。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学校和企业这个层面上是难以解决的,必须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上加以解决。1869年,德国政府颁布了《强迫职业补习教育法》、《联邦职业教育法》,正式把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制度确定下来。1889年又颁布了《工业法典》,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企业学徒培训必须与职业学校教育相结合[2]。德国“双元制”成功的关键在于政府干预,国家和地方政策支持,企业参与并起到主导作用,学校作为一个主体与企业密切合作,行业协会扮演重要角色。借鉴国外的经验,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将企业对于职业教育的权力和义务作出规定,特别是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此来规范和引导企业的职业教育行为,必将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提供更大的平台。
[1]胡多姿.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对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启示[J].中国电力教育,2012,(22):18-19.
[2]魏晓锋,张敏珠,顾月琴.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特点及启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0,(01):92-95.
[3]寿祖平.解析德国“双元制”及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J].职业技术教育,2005,(35):12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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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5993(2017)02-0078-03
2017-03-22
杨思国(1963-),男,安徽来安人,本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