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 娄志颖
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问题探讨
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 娄志颖
在国有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过程中,财务监督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尽管多数国企对财务监督工作愈来愈重视,且整体财务监督水平较以往有所提升,但在部分环节上还是暴露了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基于此,本文对国企内部财务监督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策略,以供参考。
国企 财务 监督
大部分国有企业为集团型企业,其财务主要以分级管理为主,人员结构较为复杂。以往,国企制度是政府高度集权体制下的行政管制性的企业制度,政府会以“政企合一”原则为导向,对国企进行直接管理。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部分国企都转变了这种财务管理模式,其自主性愈来愈强。对于国企财务乃至企业发展而言,政府会给予一定的政策性优惠,但同时也受到了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政策性限制。国企要优先满足国家调节经济的要求,其盈利性主要体现在国有资产保值及增值。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逐渐具备了财务自主权,国企职工的利益与国企财务的关联变得愈来愈密切,甚至对国企财务决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多数国企董事会或监事会当中都会有职工代表参与其中。如果单从利益角度出发,国企职工自身的利益与国企股东的利益及政府作为出资者的利益是存在一定矛盾的,对于财务决策,他们的立场及态度会有所不同。正是因为如此,国企职工与国企财务的关系变得愈来愈复杂。部分国企为了协调职工与股东利益的矛盾,实施了职工持股政策,不仅满足了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要求,也让国企职工拥有了更大的决策权力,对于国企平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行业及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来愈大。一方面,竞争确实给企业带来了一定压力,但也刺激了市场、行业及企业的发展。对于任何企业而言,其核心目标在于盈利,即创造经济效益。在其追求效益的过程中,财务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环节,其中财务监督工作具有绝对的引导作用。同时,现阶段国家推行了一系列去产能政策,国资委对国企也提出了一系列整改要求,特别强调了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这使得国企内部财务监督变得愈来愈重要,也体现了财务监督的责任担当。一方面,通过落实财务监督工作,能够促进国企合法经营,并为其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有利于约束国企经营者的行为,从而为国企实现经济效益创造一个稳定的内部财务环境;另一方面,加强财务监督,能够让市场乃至社会经济运行变得更加规范化,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能够带来可观的社会效益。因此,加强国企财务监督工作是必然的,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在国企改革转型期,财务监督管理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虚假、隐瞒财务信息的监督力度不够。国企内部之所以会出现虚假、隐瞒财务信息的情况,主要还是由于国企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不对称所导致。部分人员会借由关联交易来虚增业绩、利润,以此来欺骗二级市场交易人及国企相关利益人。这些虚假信息会导致国有资本流失,不仅会影响国有企业的利益,还会对其信誉带来影响。二是高层管理人员监管工作不够到位。部分国企对高层管理人员并未设置针对性的监督制度,容易滋生腐败。某些高层管理人员滥用私权来满足自身利益,使得部分国企资金流入到自身的畸形消费当中,严重侵害了国企利益,并其给市场经济秩序带来了负面影响。三是财务中介机构未充分发挥自身权责。现阶段,国有控股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审查主要是由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然而,部分财务中介机构如会计事务所并未充分发挥自身权责,使得财务监督工作无法得到落实。一方面,会计事务所财务报告审计存在信息失真,给财务监督工作带来了一定阻碍。另一方面,会计事务所为寻求业务及自身利益空间,会与相关主管部门搞关系,导致“寻租”情况较为严重。这种现象会造成会计事务所之间出现不正当竞争,进而会影响到财务监督工作的质量。四是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很多国企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处于平行位置,导致内部审计部门权限不够,无法对其他职能部门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评价。五是企业负责人会计意识薄弱,会计人员道德素质弱化。部分企业负责人会计意识不够,甚至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或应付经营业绩考核,指使会计人员做假账,严重影响了会计监督职能,对正常会计工作产生了影响。
(一)完善国企治理结构
首先,要完善股东大会制度,让小股东的监督权力得到保障。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政府及相关管理机构应该尊重股东大会行使任选董事的权力。这样能够让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也有利于落实国企财务监督工作。当然,政府及相关管理机构可以出资人的身份向股东大会推荐人员或提出建议,但任命董事的权力仍然由股东大会行使。在国企改革过程中,会出现一批小股东,但这些小股东持股比例较低,话语权较弱,其监督权力往往会被忽视。因此,国企内部应该针对小股东建立一定的制度,以保证其充分行使监督权力。其次,要完善董事会制度,明确董事会相关人员的监督职责。国企可设立独立董事,要求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保持独立,且不能持有大量股份,不代表任何重要股东。通过设立独立董事,能够进一步促进董事会发挥内部财务监督职能,让国有企业的利益得到维护。
(二)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宣传引导工作
国企内部要利用各种途径实施内部财务监督宣传引导,让企业管理者、基层员工深刻认识到财务监督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特别是企业领导要带头执行,将内部财务监督工作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充分融合起来,实现财务监督全员化,保证相关工作合法、合规进行,让企业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三)设立内部审计委员会
通过成立审计委员会,让财务监督效力进一步增强。其职责主要包括披露并审核内部财务信息;对国有企业内控制度进行完善;对制度执行进行监督;保证内外部审计能够良好沟通。另外,要重视监事会制度建设,通过引入独立监事来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促使财务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
(四)加强内部审计
一方面,国企内部要肯定内部审计的作用,并保证其独立性与客观性。通过建立审计委员会,让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出来。当然,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对相关人员具有较高要求。因此,国企内部要加强审计人员培训,通过系统性的培训,让相关人员的专业技能及知识结构得到不断优化,使其工作能力水平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国企内部要加强相关职业道德建设,为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创造出一个良好的道德环境。国企要以道德为导向,让相关人员“恪尽职守”,以大局为重,将国企整体利益置于首位,避免出现徇私舞弊的行为,促使财务监督工作发挥成效。
(五)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
首先,要加快会计法律建设步伐,为会计监督提供法律基础,让会计监督能够落实到基层,以法律为导向,让国企充分认识到会计监督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或准则,来规范国企会计行为。其次,要明确国企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一方面,要强化国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另一方面,可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促使内部经营活动与经营决策行为紧密结合,让重大财务活动得到有效监控。另外,要不断加强会计人员业务技能、道德素养培训,使其综合能力不断提升,让其具备岗位胜任力,以保证会计工作质量。
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复杂程度较高,受影响因素较多。为了让国企内部财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成效,必须去重视会计、审计工作的作用,通过完善制度、加强人才培养,让相关工作得以落实,为国有企业开展财务活动提供保障,以此来提升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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