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简政放权改革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
蒋健在2017年1月13日《学习时报》撰文指出,深化简政放权改革必须遵循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切实增强改革动力。一方面,应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将简政放权和“简政放编”有机结合起来。需要对不同层级的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与责任进行重新界定,并围绕这些新的界定重新划定各自的编制,真正做到权随事走、编随事走、钱随事走。针对目前简政放权改革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建议将行政编制随着行政权力的下放进行相应的下放与改变。在编制调整方面,宜采取总量控制,带编调整的原则。在严格报批程序的基础上,对确需加强的工作,在综合权衡的基础上实行跨部门调剂编制,对工作业务减少的部门和机构缩减行政编制,将其空出的编制充实到需要加强的部门和科室。另一方面,应根据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县(市)级政府实际情况,科学筹划简政放权,让这些地方政府对上级放下来的“权”接得住、用得了、用得好。为此,上级政府在进行改革设计时要统筹考虑简政放权后的效果,按照因事设人、因事设岗、因事置权的原则,根据新业务,对承接权力下放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进行人员跟进与部门跟进,适当“简政增权”,赋予新岗、新人以必要的权力,并给予承接部门真正的权力,确保下放的权力有效运行。简政放权改革一定要结合地方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既使下级政府的行政能力得到更充分的培养,又能提升他们的改革积极性和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