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过度保护惹的祸

2017-03-27 00:16
现代家长 2017年3期
关键词:小娟过度小朋友

个案:

过度保护是害而不是爱

小娟今年6岁,由于父母长年外出打工,她2岁时便被送到了外婆家。外婆心疼外孙女这么小年纪就不能和父母在一起,便更加疼爱她。外出时怕小娟磕着碰着,外婆总是背着她抱着她。怕小娟出去玩受小朋友们的欺负,外婆就天天把小娟圈在自家的院子里。每天三顿饭都是外婆追着喂着吃。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小娟的父母把她接到了城里,想让她和城市的孩子一样,接受更好的教育。可父母发现,小娟的动手能力極差,动作也比较慢,同龄孩子完全可以自理的事,小娟却什么都不会。一日三餐必须阿姨喂着吃,衣服也不会自己穿,其他小朋友都能独立完成的事,小娟却不行,依赖性特强。小朋友们经常笑话小娟笨手笨脚,做游戏都不愿意和她一组。慢慢地,她越来越孤僻,越来越自卑。上课时她不愿意学习,经常思想开小差,不能集中精力,哪怕认真听一会儿,也是左耳进右耳出,根本记不住。她从来不主动发言,当老师提问她时,她就低着头不说话,甚至流泪或发脾气。她很自卑,在小朋友中已形成了一个差生的形象。后来,她天天哭着闹着不愿意上幼儿园,于是父母带她看医生,结果被诊断为感觉统合失调症。

医生说,小娟的智力是没有问题的,但因为感觉统合失调,她的注意力不能集中,而学习差令她越发没有学习的兴趣。当别人学习的时候,小娟最喜欢玩弄自己衣服上的纽扣、花边等,显得很开心。有时她看着老师,但眼神空洞,像在神游。她做手工的速度很慢,如果做得不像,很容易发脾气。后来小娟的父母咨询了心理专家,才知道,原来小娟的状况都是因为小时候被过度保护造成的。

分析:

过度保护导致过度依赖

由于小娟从小受到过度保护,造成了她能力低下,不但行动能力差,脑子也“锈”住了。能力差就会遭到小伙伴嘲笑、老师的批评,于是就自卑、退缩,什么事能躲就躲,能不干就不干,这样下去,各方面能力就无法得到发展。这绝不是单纯的拒绝学习的问题,而是生存能力差,社会化水平低。

如果教育得法,孩子到了5岁,就会自己动脑筋考虑问题,什么都喜欢自己动手,不喜欢别人帮忙。可是有的孩子已经五六岁了,还什么都靠别人帮他干,穿衣、吃饭、做手工等,总得成人发了话才动手,一动手马上又喊:“快来帮忙呀!”这些孩子由于过度依赖他人,当他们进入幼儿园,特别是进入小学后,许多事都要自己干时,往往会茫然不知所措,畏首畏尾,自信心低落,从而影响学习成效,甚至发展到害怕去幼儿园或学校。

孩子过度依赖往往是成人过度保护的结果。孩子从小多病,或身体有某种缺陷,家长往往会过分照顾他。夫妻不和、年轻丧偶、事业受挫等,也会使家长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过度地保护孩子,从而使孩子过度依赖大人。过度依赖的性格会影响孩子未来事业的成功。帮助孩子克服过度依赖,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家长可以从改变日常生活开始。

首先,要给孩子锻炼的机会。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及智力、能力的发展程度,培养孩子自己动手的习惯,积极引导孩子独立完成力所能及的事。例如,3岁左右的孩子应该能自己吃饭,能在成人的帮助下自己穿衣服和鞋袜;4岁左右的孩子应该会自己洗漱、穿脱衣服;五六岁的孩子除了自我服务外,还可以帮助家长就近取牛奶、报纸,摆饭桌,帮助老师收拾玩具、擦桌椅等。要坚持让孩子独立完成各种作业,并创造机会让孩子独自与小朋友一起玩。

其次,要给孩子以鼓励。如果孩子表现出独立性时,应该立刻给他鼓励,鼓励的方式可以是微笑、点头、拍拍他的肩膀、口头表扬、给予某种权利或物质奖励。

再次,必要的批评也是不可少的。当孩子出现依赖行为时,家长要和蔼地针对孩子的行为表示不满。例如可以说:“我相信这件事你可以做得很好,但是你自己不做,我很不高兴。”有时也可以取消孩子的某项权利,比如孩子不能独立完成作业时,可以明确地告诉他:“因为你没有完成作业,所以今天不能看电视。”一旦家长提出了合理的要求,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因为孩子撒娇、软磨硬泡就发生动摇。

建议:

过度保护不如适时放手

要解决小娟的问题,最重要的是父母要“懒”一点,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即使她做得不好,也要让她自己做,父母可以指导,万不可包办代替。要能做到忍住不插手,孩子求你帮忙也不要管。

孩子做任何一件事情,要想做好必须集中精力。依靠自己每做成一件事,必然会增加一份自信。这样慢慢积累,时间长了,自信心、注意力、能力问题都会得到改观,这才是真正切实的教育。

家长必须意识到,“过度保护”反而会让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变差。我国家庭对学生的过度保护和学生对自我的过度保护,是以学生不接触社会、不参与某些活动为特征的,表面上学生远离了不安全因素,但是,却由于缺少对现实社会及生活的体验,而缺乏保护自我的能力。比如,考虑到安全问题,很多家庭一直接送孩子上下学,由于有父母的接送,孩子很安全,可孩子总有独立的一天,一旦父母不接送了,他能独立面对不安全的社会吗?近年来,女学生在上学路上失踪的案例时常见诸媒体,对此,家长的第一反应是要接送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也最好能接就接,能送就送,而不是培养孩子独立面对社会安全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安全教育,从本质上说是生活教育,是学生必须在生活中感知的教育。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需要给予适度保护,却不能替孩子消除所有安全风险。不能因做家务可能伤了手,就不让孩子做家务。不能因体育运动、户外活动可能受伤,就不让孩子参加体育锻炼,限制孩子外出、郊游。这不是保护,而是以保护为名的因噎废食、“圈养”,这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不仅家长“圈养”孩子,有不少学校对学生也以安全为由进行“圈养”,下课不允许下楼活动,学校的运动场也不允许学生奔跑,这样的保护,保护出学生的安全了吗?没有!反而是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低下、体质退化。而且,在父母和老师规划、管理的学习、生活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其独立性和责任心都很差。

家长和学校的过度保护,还体现在干涉孩子的人际交往和课余生活上,因担心结交坏人、受到伤害,不少父母不允许孩子参加社交活动,有时还会违背孩子的意愿,检查孩子的日记;因担心孩子上网玩游戏,禁止孩子用电脑、上网等。这种保护,也是适得其反。在家长这不能做那不能做的要求下,孩子缺乏人际交往能力,不懂得如何与人打交道,还有的孩子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与家长对着干。另外,由于没有在学习生活中养成健康上网的习惯,一旦离开家长的监控,有的孩子一触网就会失控,就会成瘾。

孩子的独立性、责任心、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是家长和老师的过度保护、“圈养”教育能保护和教育出来的。家长和学校,要重视除学习之外对学生的生命教育和生活教育,要陪伴孩子成长,教会他们怎样为人处世,怎样面对挑战和困难,而不是代替他成长,为他遮风挡雨,给他一个温室般的成长环境。这种环境,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来说,才是最不安全的。因此,不要把孩子和真实生活剥离,不要过度限制和剥夺孩子的探索机会。要在适当的保护下,发展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才是授之以渔的长远选择。最好的爱,绝不是一直围绕在孩子身边,而是适度放手,适时放手,智慧放手。

【编辑:花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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