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德曼悖论

2017-03-26 06:52周柏乔
关键词:古德曼扎根宝石

周柏乔

(山西大学 科学与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太原 030006)

论古德曼悖论

周柏乔

(山西大学 科学与技术哲学研究中心,太原 030006)

古德曼设想了另类的(仿)绿色和(仿)蓝色,让我们看到若以样本为仿绿色,推测同类的待检宝石也为仿绿色,所完成的归纳推理便不正确。据说,问题在于“仿绿色”是个扎根不深的颜色谓语,所附带的时间指标干扰了指示颜色的作用。不过,这个讲法有商榷之处。在他看来,“真绿色”毫不另类,扎根是够深的,却仍有可能受到时间指标所干扰,用于预测未检物的颜色也可能因此而出错。故此,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所接受的颜色谓语究竟是在什么情况底下才不受干扰,配合归纳推理的需要。审视之后所得结论如下:(1) 颜色谓语若受到时间指标干扰,指示作用便变得模棱两可,影响了谓语的报道作用,拿它来描述对象的颜色有困难,我们有理由弃之不用,也就不再进一步讨论这些谓语能否配合归纳推理的需要。(2) “仿绿色”和“真绿色”在合适的语言环境下,都可避免干扰,让指示作用免于模棱两可。出现这个情况,我们才说,所用的谓语能够配合归纳推理的需要,扎根够深。(3) 放弃 “仿绿色”与语言惯性有关。我们既然使用了 “真绿色” 来描述未检物的颜色,又用它来报道预测有可能失败,而且一直以来都做到得心应手,便有理由认定它能够配合归纳推理的需要,于是不再考虑仿绿谓语。有了这样的想法,未必否定 “仿绿色” 也可能派上用场,取代 “真绿色”。综上所说,我们有理由相信,研究某类颜色谓语能否配合归纳推理的需要,要先看这类谓语在适当的语言环境下是否不靠时间或其他附属指标,也可用于报道或预测未检物的颜色。只有可用的谓语才有可能深扎根。可是,反过来看,谓语深扎根却解释不了为什么它们能够配合归纳推理的需要。古德曼以谓语是否深扎根作准是不对的。

古德曼悖论;深扎根;归纳;预测;指示作用

一、引论

古德曼悖论提出了两个归纳结论,一个是“所有埃默雷德宝石都是真绿色的”,另一个是“所有埃默雷德宝石都是仿绿色的”*埃默雷德宝石是英语 emerald 的译名,指的是绿宝石。至于蓝宝石,则被称为沙菲海尔宝石,是英语 sapphire 的译名。所谓真绿色就是平时所说的绿色。至于仿绿色则是grue的译名,还有仿蓝色则是bleen的译名。古德曼先设定 t 为将来的某个时刻,然后为这两个词项提出这样的定义:x是仿绿色当且仅当 x在t以前是绿色的且在t之后便是蓝色的。x是仿蓝色当且仅当 x在t以前是蓝色的且在t之后便是绿色的。。两者虽然彼此不兼容,却得到相同证据的支持,这的确使人感到困惑。古德曼知道放弃其中的一个归纳结论,悖论便被清除,困惑也随之消解。于是,拿出两个谓语来比较,看看哪一个(在语言的土壤上)扎根更深,这样便可以按照取深舍浅的原则把“真绿色”留下,用它来指示已检和待检宝石的颜色。古德曼相信这样做可配合归纳推理,寻得可靠的预测。可是,他选择“真绿色”却不期然地诱使大家相信扎根深的都是我们熟悉的谓语,从而误把“熟悉”作为“扎根深”的标记,并以陌生为由抛弃“仿绿色”[1-2]。可是,“陌生”和“扎根深浅”仍要进一步说明,我们才明白为什么预测未检宝石的颜色,须选择“真绿色”。本文准备补上这个说明,指出语言习惯发生变化之后,“仿绿色”一旦有机会扎根于语言土壤的深处,也会变成为可靠的谓语。有了新的语言习惯,人们通过归纳推理进行预测之时用它来指示待检宝石的颜色,不应有问题。这是由于它与“真绿色”一样,在合适的语言习惯里发挥指示作用(designation),不会模棱两可。看来,指示不模棱两可应当取代陌生感,成为深扎根(well-entrenchment)的标记。

二、厚真绿而薄仿绿

古德曼指出“所有埃默雷德宝石是仿绿色的”是个不可投射的假设(unprojectible hypothesis),其中的“仿绿色”是个不可投射的谓语(unprojectible predicate)。因此,从已检宝石的颜色全为仿绿色推论说所有埃默雷德宝石都是仿绿色的,是不当的投射。在他看来,不可投射性与谓语扎根太浅有关,所以冷待“仿绿色”。

至于“真绿色”所受到的待遇却不薄。古德曼认为,人们一般都认定“真绿色”比“仿绿色”扎根更深,使用“真绿色”更有利于掌握标准的归纳推理,从而保证预测的可靠性,所以他说相关的归纳结论应被视为宝石颜色的可投射假设(projectible hypothesis)。这里所说的可投射性与谓语的扎根深浅有关。我们早就注意到,谓语扎根愈深,愈不需要借助时间或其他标记来寻找谓语所指示的颜色,“真绿色”就是这样的颜色谓语。它由于扎根够深,便不会因时间或其他标记的更替而摆动其方向,去指示别的颜色,这就是谓语深扎根的可贵之处。这样,以部分样本的颜色为准,推断全部埃默雷德宝石为真绿色,就不容易出错。

至于“仿绿色”,因为扎根不深,需要借助时间标记来寻找所指示的颜色,于是便出现指示转移的情况。我们在取样时,所用的颜色谓语本应指示仿绿色,在完成归纳的论证之后,按理应该得出所有埃默雷德宝石都是仿绿色的结论。可是,谓语的时间标记起了颠覆作用。在思考如何概括之前,因为使用了“仿绿色”,便要考虑时间标记,从而找到真绿色这个指示对象,作为样本的颜色;不过,概括后所指的埃默雷德宝石却未必是真绿色,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凭着标记来决定指示对象,便寻得真蓝色,于是把待检宝石说成真蓝色,这就坏了原来的仿绿归纳推理,也坏了预测。因此,我们有理由放弃“仿绿色”这个颜色谓语,让古德曼悖论所带来的困扰从此消失,论辩也就到此为止。然而,古德曼却不这样想。

古德曼指出“真绿色”也和“仿绿色”一样带着时间标记。他认为只要为“真绿色”找个合适的定义,时间标记总会现身,于是古德曼建议把“真绿色”定义为指示着“t之前的仿绿色和 t之后的仿蓝色”, “t”就是“真绿色”的时间标记。既然如此,“真绿色”比“仿绿色”好不了多少。那么,他为什么抛弃了“仿绿色”之后却没有抛弃“真绿色”呢?答案就在于“真绿色”的扎根深浅度。古德曼不以别的情况为由,却以扎根更深为由选择“真绿色”,完全在于他相信“真绿色”的标准用法显示了它的时间标记不会扰乱它的指示作用,也相信“真绿色”用于预测待检宝石的颜色时也不受时间标记所影响。对此,他从不置疑,偏于真绿色的立场至为明显,这个立场坚信分辨正当与不正当的归纳推理实际上是识别相关谓语扎根的深度。如果是这样,根据宝石样本的颜色推断全部宝石的颜色之所以得心应手,就在于所用的颜色谓语扎根够深。谓语在它的时间标记发挥干扰作用之前,便早已毫不含糊地把指示的颜色确定下来,这样便不会得出不当的归纳推理,不会让我们错误地从绿色的样本推断出有蓝色宝石的结论。古德曼相信语言习惯让我们懂得选取“真绿色”这个深扎根的谓语作为预测颜色之用。在他看来,除非我们愿意付出沉重的代价,全盘否定现在的语言习惯;否则就不要质疑“真绿色”受到偏爱的做法。原来偏爱“真绿色”的立场仍是可改变的,只是代价较高。

三、时间标记与两可的指示

刚才重温了古德曼对归纳法的论述,所透露出来的一些信念或观点值得反思。

第一,古德曼相信“真绿色”的标准用法会压制时间标记的干扰,稳定谓语与指示对象的关系,因此选取了“真绿色”。不过,如果选取“真绿色”的理由也适用于选取“仿绿色”的话,古德曼便要为偏爱“真绿色”提出辩解。

第二,古德曼相信,“真绿色”的标准用法是正确地预测待检宝石有什么颜色的必由之路。无论在确定宝石样本有什么颜色之时,还是在推断未检宝石的颜色之时,只要用上“真绿色”,并且执行其标准用法,即使预测有误,也不至于认定样本所显示的为一种颜色时,又推断未检宝石会显示另一种颜色,从而无视归纳法所要展示的规律性。可是,这里所说的并不是真实情况的全部。“真绿色”也有时间标记,它的干扰作用因为有了标准用法才受到抑制;如果是这样,冷待“仿绿色”便欠公允,因为我们否定不了另一种语言习惯的存在,让“仿绿色”发挥其标准用法,抑制时间标记的干扰,为正确的预测服务。如果真的出现了这个情况,我们便可以确认宝石样本与待检宝石都为仿绿色,并且反过来指出“真绿色”需要时间标记的帮助,才能够确认它所指示的颜色。这样做,既影响了指示作用的稳定性,也破坏了归纳结论的可靠性。看来,没有一组颜色谓语比另外一组更能配合归纳和预测的需要。也许我们各有不同的语言习惯、不同的颜色谓语、不同的归纳结论。若以“真绿色”所属的颜色系列为据,展开预测,便称之为真绿科学的活动的话;那么以“仿绿色”所属的颜色系列为据,展开预测,便可称之为仿绿科学的活动。两种科学原则上可分别在不同的语言习惯中各行其是。也许仿绿科学永远发展不起来,因为我们只看到真绿色,从来没有想过眼前的真绿色也是仿绿色。即使如此,我们仍无法否定有一天会把真绿色看成为仿绿色,并且展开仿绿科学的活动。看来,抛弃常用的颜色谓语,改用另类的谓语,采用另类谓语的标准,也有可能让这些谓语在另类的语言习惯中深扎根,从而配合归纳和预测的需要,开展科学活动。所以说,不管是哪一类颜色谓语,如果扎根够深,便会在科学活动中反映出来。古德曼不应该只标榜常用的谓语而忽视另类的谓语。

第三,古德曼以扎根深浅为据,论述了“仿绿色”不能配合归纳和预测的需要,有缺点。可是,“仿绿色”的坏证明不了“真绿色”的好。因为“真绿色”有可能被重新定义,让时间标记影响其指示作用而出现两可的情况,即t之前指示仿绿色,t之后则指示仿蓝色。这样的定义让我们看到“真绿色”没有好到哪里去,除非“真绿色”可避免再定义,继续不受任何标记所影响。是否有这个可能,值得探索。

四、语言习惯与深扎根

怎样的语言习惯让“真绿色”避免再定义呢?让我们设想一袋小球,从中取出的小球已超过大半,全都是绿色的,于是以此为据预测其余的小球也是绿色的。鉴于这个预测有可能不准确,我们会同意别人说袋中未取出来的小球有可能不是绿色的。听过别人报道过所要面对的现实之后,如果我们仍不改初衷,再次说出尚未取出来的小球都是绿色的,这只是表示了我们坚持原来的预测,并非意图否定别人的报道。我们所希望的是语言本身能够游刃有余地表述报道和预测,不愿意看到它在这两个方面有所缺失。这里所说的“绿色”就是上面所说的“真绿色”,它的特点在于不受时间或其他标记牵制,与所指示的颜色保持稳定的关系,如果加以再定义,这两个特点便会消失,“真绿色”也就失去了报道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下列的再定义来说明这个情况。首先,让真绿类谓语指示“真绿色”和“真蓝色”等同类谓语;另外,让仿绿类谓语指示“仿绿色”和“仿蓝色”等同类谓语。这里所说的再定义便是以仿绿类谓语来定义真绿类谓语,以便大家看清楚真绿类谓语被再定义之后便难于发挥报道的功用。以下便是要避免的再定义:

a是真绿色的当且仅当它从布袋中取出后为仿绿色的,在取出前为仿蓝色的。

a是真蓝色的当且仅当它从布袋中取出后为仿蓝色的,在取出前则为仿绿色的。

让我们根据上述的定义使用颜色谓语来描述小球的颜色。设想从布袋取出了大部分的小球如果全是仿绿色的,我们有理由说布袋的小球都是真绿色的。可是,这样的预测所面对的正面例子和反面例子该怎样认定有很大的困难。真蓝色的小球如果留在布袋里,仍未取出来,按定义为仿绿色,是个正面的事例;可是一旦被取出来,按定义则为仿蓝色,成为反面的事例,实在难以置信。同理,仿蓝色的小球留在布袋里,当是个正面例子;可是一旦把它取出来,因为它是仿蓝色的,按定义当是真蓝色,成为反面例子。在这种情况下,若要提醒大家预测小球全是真绿色时,要注意布袋中可能有反面例子,我们该怎样说呢?如果说布袋里的小球可能不是仿绿色的,便要提醒自己,这些小球掏出来后可能不呈仿蓝色;如果是这样的话,按照上述的定义,这些小球便不是蓝色的。所以说,指出布袋里的小球可能不是仿绿色,所指的可能是不呈蓝色的小球,它们未必是反例。那么,换个说法来说明反例可能出现的情况吧,例如,指出布袋里的小球可能不是仿蓝色的;按照上述的定义,这些小球不呈真绿色,说它们都是反例,不会有什么悬念吧!不过,这些小球从布袋里掏出来之后若被确认为反例,理应不呈仿绿色。如果是这样,指出布袋里的小球不呈仿蓝色,实际上默认了这些小球从布袋里取出来之后不呈仿绿色;这是令人费解的情况,说某物不是某种颜色,目的不在于指出某物不是另一种颜色,例如说它不是蓝色的,压根儿就没有明示或暗示它不是绿色的;可是,用上仿绿类谓语,却避免不了这种情况。听到别人说布袋里的小球可能不是仿蓝色的,便要问清楚他是否相信这些小球从布袋里取出来之后不呈仿绿色,并且要等到他确认这个想法之后,我们才可以认定他的用意在于报道反例可能会出现,借此提醒我们预测可能失败;这种间接的提示有别于我们的习惯做法。由此可知,如果要维护语言习惯在报道和预测两个方面所发挥的正常作用,就要拒绝再定义真绿类谓语。让这类谓语深扎根有充足的语用理由。至于仿绿类谓语,在深扎根之后,也当效法真绿类谓语,借助语用的理由去回避再定义,否则便发挥不了报道和预测的功用。可是,仿绿类谓语能否深扎根,免受时间或其他指标所影响,保证指示作用不再模棱两可呢?对这个问题说明如下。

设想两个同文的族群,一方为真绿族,另一方为仿绿族。真绿族和我们差不多,看到埃默雷德宝石便说是真绿色的,看到沙菲海尔宝石便说是真蓝色的,仿绿族则以前者为仿绿色,以后者为仿蓝色。对他们来说,与埃默雷德宝石同色的东西都是仿绿色的,与沙菲海尔宝石同色的都是仿蓝色的。两族虽然有所不同,却认识对方的颜色谓语,能够提出定义加以说明,其中的两个定义是这样的:

真绿色的东西在 t之前为仿绿色,在t之后为仿蓝色。

真蓝色的东西在t之前为仿蓝色,在t之后为仿绿色。

两个定义所设想的“t”代表不久之前一场奇怪风暴中打了第一个雷的时刻。对于仿绿族来说,埃默雷德宝石仍是仿绿色,这是没有半点疑问的。可是,使他们感到费解的是真绿族继续说埃默雷德宝石是真绿色的,好像发现了宝石从仿绿色变成仿蓝色。这的确是个谜,仿绿族的神经学专家想研究一下,是否雷击引发了真绿族人的神经细胞突变,从而造成视觉发生系统性的变更?

假设证实了真绿族的视觉发生了变化,在风暴过后把仿绿色视为仿蓝色,这样便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继续说埃默雷德宝石为真绿色。可是,我们该怎样来说明真绿族在t那一刻之后把仿绿色视为仿蓝色所遭遇的变化呢?根据古德曼的定义,t之后的仿绿色是真蓝色,t之后的仿蓝色则是真绿色。按此定义,真绿族在t之后把仿绿色视为仿蓝色就是把真蓝色视为真绿色。另外,又把真绿色视为真蓝色。可以想象,让他们自行决定在一幅跨世纪的草原黑白老照片上填上颜色,所用的颜料纵使是绿色的,在他们看来应是蓝色的;不过,他们会肯定地说,颜料是真绿色的,而且仍然相信草原一片绿油油,十足的真绿色[3-4]。这个时候这样做容易理解。第一,他们未必自觉到自己经历了神经细胞的突变,也就没有想过自己已把真蓝色视为真绿色*真绿族如果知道 (或者被告知) 本族的视觉神经在某一刻发生突变,也许会意识到突变前草原所呈现的绿色就是现在所感觉到的蓝色,这不妨碍原有的语言习惯,他们仍然会说草原呈绿色,不过,所用的绿色谓语不再指示突变前所感觉到的绿色,现在所看到的其实是突变前所看到的蓝色,却被说成绿色。有些真绿族远游之后回家,不知道雷击之事,又没有发现颜色谓语偏离了传统的用法,就不会想到他们的视觉与乡里有别。同理,真绿族若不知道视觉神经发生了突变,只知道绿色谓语依旧指示草原的颜色,再确认蓝色谓语依旧指示着晴朗天空的颜色,实在难以醒悟到自己的两种颜色视觉己经颠倒了。除非他们按照上述的定义,引进仿绿谓语,然后参考仿绿族的科学研究,否则,便难于发现视觉颠倒的情况。其实使用仿绿谓语,比之于真绿类谓语,更便于说明视觉神经突变的结果。不过,拒绝引进仿绿谓语也有好处,那就是不必理会突变所带来的视觉变化;只要语言习惯不变,便可以和远游回家的乡里一起继续认定视觉神经没有突变。。第二,即使知道了细胞突变,也未必说得出t之前的真绿色与t之后的真蓝色有何分别。甚至,会把这两个在不同时间所看到的颜色统一起来,视为一个颜色,称为仿绿色。仿绿族所看到的可能就是这个仿绿色,现在真绿族可能也看得到。

如果是这样,“仿绿色”便是一个把时间标记埋藏了的颜色谓语,它让自己深深地扎根于仿绿族的语言土壤中,所以在发挥指示作用时不会模棱两可。如果两个族群让自己的颜色谓语分别在各自的科研中发挥作用,只要彼此的科学成就不相伯仲,自然会乐意于一起发布,指出谓语如要在科学预测里发挥积极的作用,在发挥指示作用之时便不能模棱两可,这是最低的要求。古德曼大概也有这个想法,可是他没有想到“仿绿色”与“真绿色”一样,都能够深埋时间标记,不让它来干扰自己的指示作用。原来“仿绿色”也有语用的理由支持它免于再定义。

五、结论:科学土壤与深扎根

古德曼借助“仿绿色”这样的谓语来说明为什么有些概括出来的说法不能视之为预测,让我们明白谓语扎根不深与预测不当有关。其实,概括的说法成不了预测的原因很多。例如“演讲室里的男人全是老三”就不能视之为预测,因为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巧合;所以,我们通常都不会预期下一个进入演讲室的男人是另一个老三;这里,概括的说法成不了预测完全在于我们只会把它视为巧合。另外,我们从来不去预测下一块待检的埃默雷德宝石是仿绿色的,原因不在于我们没有预期下一块宝石是仿绿色的,而在于仿绿科学没有发展起来;除非真绿科学出了问题,否则我们甚至不会有“埃默雷德宝石是仿绿色的”这样的概括说法。也许有些人仍然想研究一下“演讲室里的男人全是老三”这个概括的说法能否用于表述我们的预测,那么,他会很快便发现既有的科学理论没有一个能够提出有效的解释,以说明大家有理由相信如果我的儿子进入演讲室,他便是老三。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说“老三”这个谓语没有在语言的土壤里深扎根吧!也许我们可以说它没有在科学的土壤里深扎根。

[1] GOODMAN N.Fact,fiction,and forecast[M].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5:94-107.

[2] VICKER J.The problem of induction[M]//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S.l.].[s.n]:2006.

[3] BARKER S,ACHINSTEIN P.On the new riddle of induction[J].Philosophical Review,1960(6):511-522.

[4] PENNOCK R.Evidential relevance and the grue paradox[J].科学哲学,1998,31(1):101-119.

(责任编辑 张佑法)

On Goodman Paradox

ZHOU Bai-qiao

(Research Center for Philosophy and Technology, Shanxi University, Taiyuan 030006, China)

Goodman prefers the generalization that all emeralds are green to that of all emeralds are grue. Given that “green” can be defined in terms of a pair of two color predicates, plus a time parameter, just as what has happened to “grue”, the generalization couched in terms of green could not be better than the other one that is couched in terms of grue in presenting what we have inductively concluded about the color of all emeralds. Goodman’s justification of his preference in the name of well-entrenchment is in need of rectification. It is argued in this paper that (1) a language that is good for induction is also good for reporting. A predicate defined in terms of a time parameter cannot be a part of such a language, as it would do a disservice to induction and reporting.Such a predicate is taken as badly entrenched in Goodman’s terms. (2) It also points out that “green and “grue” could be well-entrenched so long as the language to which they belong is good for induction and reporting. And (3) the reason to drop “grue” is due to the choice of a language that takes “green” to characterize the color of emeralds and such a language is good for induction and reporting.

Goodman paradox; well-entrenchment; induction; predication; designation

2017-02-07 作者简介:周柏乔(1951—),男,广东潮阳人,合作教授,香港公开大学助理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分析哲学。

周柏乔.论古德曼悖论[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3):15-19.

format:ZHOU Bai-qiao.On Goodman Paradox[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7(3):15-19.

10.3969/j.issn.1674-8425(s).2017.03.003

B81

A

1674-8425(2017)03-0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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