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改革的问题研究

2017-03-23 13:14李金锋牛函
关键词:治安专业课程教学模式

李金锋,牛函

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改革的问题研究

李金锋,牛函

当前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存在“七重七轻”问题,“互联网+”为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改革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在明确设计方法的基础上,有步骤地强化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是推动治安学专业课程建设深入发展的一条有效路径。

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改革

一、问题的提出

当前,治安学专业课程信息化教学改革存在比较突出的“七重七轻”问题。

(一)重被动轻主动

大学教育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但在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只关注自身教学,不关注学生个体,重供给轻需求。大多数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课前主动预习和课后自主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在日常教学中,学生只是一个被动的受体,而不是一个主动学习的主体,“学生的主体性”没有得到彰显和保障。

(二)重课堂轻课下

课堂是核心,课下是基础,没有课下,课堂将成为空中花园。教师将教学的重点放在课堂上,对学生课下学习的关注较少,采取布置课后作业的方式,但多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唯课堂主义”特征比较明显。

(三)重形式轻内涵

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只关注自身教学,忽略了教学质量评价。师生座谈、学生评价等传统的评价手段缺乏及时性,实效性不强,形式化突出,导致教学质量无法得以保证。

(四)重结果轻过程

重结果轻过程问题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教师对结果的重点关注和评价体系建设的不完善。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中,教师重点关注的是学生期末考试成绩,而忽略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真正能够获得何种成绩。在评价体系建设中,注重结果性评价,忽视过程性评价。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学生基本不能对教师的讲授效果进行适时评价,导致教师教好教坏一个样,教学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五)重传统轻现代

高校尤其是公安院校,面对特定群体,有特定的时空限制,教师对高等教育新技术和新思想缺乏敏感度、关注度。相当一部分教师对“互联网+”背景下的在线开放课程认识不足,关注甚少。更有一部分教师固守原有的教育体制和教学模式,对在线开放课程产生了一种天然的“抵触”情绪,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不高。目前,重庆市高校尤其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的开发与建设基本处于空白。

(六)重群体轻个体

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中,群体本位比较明显,以班级为单位,以大多数学生是否接受知识传授为评判教学成效的标准。不关注个体差异,忽视了个体接受知识传授的需求满足度,没有做到因材施教,教学的针对性不强。

(七)重个别轻共享

重个别轻共享问题主要体现在2个方面:班级隔离制和学校隔离制。班级隔离制是指教师只关注所授班级学生的授课质量,对于非所授班级的授课活动毫不关心,导致学生不能自由、平等地获得优秀的教学资源,教学的“实质不平等”特点比较明显。学校隔离制是指课程资源只局限于本校,社会大众和其他学校无法获得资源,课程教学服务社会的功能欠缺。

二、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检视

(一)背景分析

互联网的普遍应用,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发展,正深刻地改变着教育的面貌,推动着教育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从教育视角认识“互联网+”,应当看到这场风潮带来的不仅仅是教育技术的革新,更是对学习、教学、组织模式的冲击,以及由此给教育理念和体制带来的深层次影响[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在2017年前,认定1 000余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到2020年,认定3 000余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目前,全国新建本科高校420所,作为全国高等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用型本科高校理应担负起建设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在线开放课程[2]。近年来,伴随毕业生就业改革,各地公安院校也在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工作,特别是积极鼓励教师开展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建设路径

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模式既可以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部分不足,又能契合当前“互联网+”改革热点。各地公安院校纷纷将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作为治安学专业教学改革的一个重点方向。为保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周密的建设方案不可或缺[3]。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可以从建设目标和设计方法2个方面着手实施。

1.建设目标

一是提升学生的学习效果。在集约化基础上,将碎片化教学设计、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与线上教学、线下学习相融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切实增强学生的学习效果。二是促进教学团队的形成和良性运行。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涉及内容设计、视频制作等大量的决策性和技术性问题,建设过程复杂繁琐,因此,学校应进行队伍建设以保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展开[4]。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在提升教学效果的基础上,间接达到了教学团队形成和良性运行的次生目标,而次生目标对于提升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以信息化为指导,确保高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使治安学专业课程建设体系更加迎合和趋同当前“互联网+”背景下的信息化运行模式,突出教学改革的务实特征和现代化色彩。四是使治安学专业课程更加贴近实战,符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新要求和教育教学的规律。

2.设计方法

一是明确开发与建设流程。从队伍建设、课程建设规划、课程选择、课程制作、支持与质量保障等方面,依次开发和建设在线开放课程。二是在线开放课程试点开发与建设。鼓励非涉密基础类课程为试点课程,积极申报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并进行经典打造,梳理、总结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明显成效,进而在同类课程建设中进行案例宣传,推动治安学专业课程信息建设的深入发展。三是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规范。建设规范包括:课程规划、知识点设计、课程设计、课程拍摄、后期制作、辅助资料制作、宣传片拍摄、课程内容加载与测试、数字资源建设规范、课程上线等环节。四是建立健全在线开放课程运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相关制度,为治安学专业信息化建设提供长效保障。

三、建设现状评估

(一)优势明显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是当前专业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改革脉动,在治安学专业教学中的应用优势比较明显。不过这种优势并不具有治安学专业教学的特殊性,而是在在线开放课程教学与传统教学的比较中显现出来的,如增加了学生的学习时间、丰富了教学方法、完善了评教体系、打造了教学团队等。在线学习和结合翻转课堂教学法实施混合式教学是未来课程教学的主要形式[5]。进行交互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促成概念交互的发生,使教学交互朝着学习目标方向进行[6]。这些优势利用“互联网+”的形式推动了传统教学的深入发展,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只有找准了在线课程建设改革的问题所在,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完善和发展,从而真正提升高校教学实践效能。

(二)存在问题检视

1.涉密问题影响课程建设深入发展

治安学专业不同于其他非公安类专业,其专业性非常强,很多课程具有涉密性质,只能在内部运用,不能公开给各高校共享,如公共安全危机应急处置、公安人口管理等课程。对于涉密性不强的课程,如公安学基础课程等,从课程建设负责人角度来讲,似乎不应该纳入保密范围。然而,保密性质认定由公安院校保密责任部门负责。各省公安局就警务秘密的概念以及范围认定比较模糊,保密部门为了逃避可能引发的责任,一般都会将治安学专业类课程标签为涉密课程,或者模棱两可地给予不确定的答复。这是当前治安学专业课程改革无法深入推进的重要原因。

2.对线上线下教育结合的批驳

在线开放课程强调线上线下相结合,这种双结合的教学模式是为了让学生利用更多的时间参与课程学习。相对于其他课程而言,在线开放课程占用学生的时间更多。这就产生了一种怪论,在同类课程教学时间不对等的前提下,衡量不同教师之间的课程教学效果不具有公平性,无法说明在线开放课程的优越性。如果传统教学方式被授予的时间能够延长到在线开放课程的限度,那么在线开放课程的优越性能否彰显则不能确定。另外,相对于传统教学模式而言,线下学习是当前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推进者的宣传资本。然而,线下学习并不能代表在线开放课程的特征,因为传统教学模式中同样有线下学习的模块,如布置课后作业、要求课前预习等。在线开放课程无非是将这些本已存在的教学管理内容在平台上直接呈现出来而已,从本质上来讲并没有显著的不同。

3.学生学习效果提升真实性分析

很多成功申请并运行在线开放课程的负责人为了说明课程建设成效,一般会选取学生在线参与率、期末考试成绩样表2个指标来说明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模式比传统教学模式的教学效果更好。而这2个指标存在很多形式化和表象的成分,并不足以论证在线开放课程的优越性。学生在线参与率的提升,只能说明学生确实参与到在线活动中,但学生的参与是主动式还是被动式、是亲自参与还是代替参与、参与的效果如何评价等一系列问题都无法进行真实调查。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分析只是一个学期的纵向比较或者仅仅是与考试成绩较差的班级进行的横向比较,不具有很强的说服性。

四、建设前景展望

在线开放课程改革虽然是当前教学改革的一大热点,但在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模式并不能取代传统教学模式成为主要的教学模式。

(一)在线开放课程导致课程的碎片化

在线开放课程强调线下学习,其学习资源仅仅是集约式而非普及式的全方位教育。治安学专业课程内容系统性很强,这种碎片化的教学方式会忽略很多细小但非常重要的知识连结点,对课程内在逻辑进行割裂分离,无法完成系统教学的完整性体现。在全球信息一体化、“互联网+”的大趋势背景下,微课、慕课自产生和发展以来,就因视频片段化、知识点零散化,不利于学习者构建完整的课程知识体系和框架结构而饱受诟病[7]。

(二)在线开放课程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电大”翻版

对于学生而言,传统教学是教师声音、形象、仪态、知识等5G式的真实感受。而在线开放课程的线下学习则仅仅是2G式的另类灌输教育,学生的线下学习是一种被动式学习,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并不高,教学模式与“电大”在实质上区别不大。学习效果的提升是在线开放课程所拥有的更多时间堆积的产物,而不是在线开放课程本身的衍生物。

(三)在线开放课程导致大学教育形式化

在线开放课程仅仅关注知识点的传授,而忽视了传统教学中教师关于人生道理讲解等“传道”内容。在线开放课程仅仅是简单的专科式授业,与高校越来越重视的大学式“传道”教育渐行渐远。另外,从目前来看,在线开放课程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不同高校分层、分类的细分需求,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学习者的认知水平和个性特征[8]。

(四)师生关系进一步恶化

当前大学教育过程中,师生关系并不是很融洽,很多教师埋头于科研而忽视了课堂教学的效果。虽然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的约束下,课堂教学效果有所提升,但对于教师而言,影响其职业前途的是科研而非教学。因此,多数教师并未将教学放在职业生涯的第一位,而是将科研工作放在了第一位。他们能在课堂上传授一些可能影响学生综合素质的课外知识点,进而加强师生关系。而部分在线开放课程完全是网络支撑的线上学习,学生只需要通过在线学习就可以修满学分,师生关系隔膜化可想而知。

在线开放课程有其独特的优点,必定会在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中占有一席之地,但也存在不可克服的问题,导致其只能作为传统教学模式的一种有效补充。现实中,在线开放课程必须与传统教学模式进行有机融合。如果在线开放课程成为一种独立的教学模式,则治安学专业课程教学必将成为形式化、去内涵式的专科式教学,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将仅仅是数据的产物,而非人性的提升和升华。因此,治安学专业课程改革应以传统教学模式为主,在线开放课程教学模式为辅。

[1]张岩.“互联网+教育”理念及模式探析[J].中国高教研究,2016(2).

[2]冯年华,陈小虎,吴钟鸣.应用型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16(3).

[3]徐鹤.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方案研究[J].高教学刊,2016(5).

[4]谭园园,孙迦,朱露.在线开放课程建设规范探讨[J].新西部(理论版),2015(3).

[5]田勤思,曹杰,黄志玉,等.应用型本科院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策略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1).

[6]侯媛媛.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中交互性的研究[J].赤子,2016(18).

[7]孙蓓.论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和应用对高校教育教学的影响[J].劳动保障世界,2017(2).

[8]瞿振元.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需要大视野大格局大繁荣[J].中国高等教育,2015(24).

G642.0

A

1673-1999(2017)10-0118-03

李金锋(1984—),男,硕士,重庆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安学基础理论和治安管理;牛函(1984—),女,硕士,重庆警察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公共安全危机。

2017-07-14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互联网+’背景下治安学专业在线开放课程开发与应用实践研究”(163153)阶段性成果;重庆警察学院市级(培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公安学基础理论”(JYJK201504)。

(编辑:刘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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