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鹏
【摘 要】城乡要素的交换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体制背景下进行的,并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取向的变化而转变。在传统的农村市场,商品化和市场化水平较低,对各种要素交易需求较小,各类要素市场欠发达,因要素不平等交换而导致的农村要素收益外溢相对较少。城乡要素的不平等交换问题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当前城乡要素交换是不平等的:要素交易机会不平等、要素功能不完善、要素流动不充分与“掠夺式”流失并存、要素报酬与要素贡献偏离。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有其表征,要素市场的二元性、非均衡、扭曲和无序导致要素市场化水平偏低,要素市场专业化程度不高。实现要素市场主体权利对等的基本条件是:要素多元占有主体并存且占有主体之间存在差异,要素占有主体在要素市场上处于平等地位,各要素占有主体间进行要素交换必须是自由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有其价值诉求和实现途径。
【关键词】要素;要素流动;平等交换;实现途径
[Abstract] Elements of the exchange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is in a particular syste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conomy and society, and as the change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national strategy orientation and transformation. In the traditional rural market, the low level of commercialization and marketization, smaller demand for various elements trading, less developed, all kinds of factor market caused by unequal exchange factors of the rural factor income spillover is relatively small. Of the elements of the urban and rural inequality exchange question is academic attention. The current urban and rural elements are not equal: exchange elements trading opportunities inequality, the function is not perfect, inadequate factors movement and the "predatory" loss coexist, elements and reward contributions deviation. Elements unequal exchange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has its characterization, duality of factor market, unbalanced and distorted and disorder lead to elements of marketization level is low, the factor market specialization degree is not high.Achieves rights equality is the basic condition of main factor market: elements of multiple subjects between the principals coexist and possess, elements of subject in the market is in equal status, has all the elements between the main body to exchange elements must be free.
[Key words] elements; factor mobility; equal exchange; realization approach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一系列农业与农村改革,我国城乡商品和服务市场不平等交换的状况已基本改变,市场化进程的重点转向要素市场化的培育。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要素有了很好的释放与培育,土地、资本等以往很难流通的要素进入市场流通,各种要素存量与增量流转开始货币化[1]。城乡要素交换关系中的市场因素大大增加,但要素并没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同步、自发、平等地进入流通过程,要素市场的培育与发展相对滞后,要素并没有在市场化的基础上实现全流通,要素价格出现扭曲甚至出现“剪刀差”,要素市场的不平等交换依然存在,有研究估算新中国成立后农民为国家建设积累资金至少17.3万亿元,城乡要素是错配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公平、公正、正义的客观要求,以牺牲农村、农业与农民利益为代价的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具有不可持续性,研究城乡要素的不平等交换对于实现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公平使用、等价交换和优化配置,提高要素的使用效率,并进而实现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2]。
1 要素不平等交换及其表征
城乡要素的交换是在特定的经济社会体制背景下进行的,并随着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取向的变化而转变。在传统的农村市场,商品化和市场化水平较低,对各种要素交易需求较小,各類要素市场欠发达,因要素不平等交换而导致的农村要素收益外溢相对较少。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城市对各类生产要素需求不断增强,农村成为工业化和城镇化的重要的要素来源[3]。新时期要素的不平等交换经历了由城乡间单纯农业剩余输送,到工农业“产品剪刀差”、外出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的“工资剪刀差”和农村和城市“土地剪刀差”等多重要素不平等交换的转变。“剪刀差”式的要素定价机制加上财政预算偏向城市的引导,农业要素进一步外流向城市。
一般说来,微观经济主体通过价格信号来确定要素流动的方向、规模、速率。当城镇劳动者获得的预期报酬超过农村劳动者、城镇资本预期回报率高于农村预期回报率、城镇土地经济价值超出农村土地经济价值时,大量的资源会向城市配置,劳动力、土地、资金等各种要素以不同方式大量地、持续地向城市流动。农村要素通过不平等交换的方式进入城市,现有薪酬水平与价格水平反映出来的城乡要素交易的不公平、不平等[4]。在城乡不平等的要素交换机制下,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方式和整合能力受到影响。城乡要素的平等或不平等的交换关系有一系列的表征,研究这些表征,实际上是研究要素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
1.1 要素交易机会不平等
各要素的劳动生产率是存在差异的,要素交易机会的不平等主要体现在强要素对要素交换规则的选择作用强,处于支配地位;弱要素对要素交换规则的选择作用低,谈判议价能力较低,处于被支配地位,强弱要素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5]。拥有政治与市场优势、充分信息的强要素占有者,通过人为造成的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剥削把握机会、利用资源能力较差的处于不利地位的弱要素占有者。弱要素的占有者——农民在要素流出中的组织化程度偏低,不利于依靠集体力量矫正要素市场上因要素地位不平等而导致的定价劣势。要素交易机会不平等使得农村要素以不等价交换的形式大规模流入城市,农村占有的要素越来越“匮乏”。
1.2 要素功能不完善
要素功能完善体现在要素的所有者能够发挥其掌握的要素功能,参与市场并将要素收益转化成财富。要素功能不完善体现在城乡在权利占有上具有不平等性。作为要素占有者的农民所拥有要素的产权制度存在主体不明晰、功能不完善的缺陷,产权不明晰导致要素所有者利益和外部成本难以体现在要素价格之中,要素所有者权利的初始界定和权利的配置影响收入分配。以土地这一要素为例,作为农民主要财产的土地产权残缺,特别是宅基地权能弱化,不能转让和抵押。同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难以分配到农民个人,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受到限制。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不清、产权制度的激励约束等功能的缺失和不公平的集体土地征用制度是农村居民土地要素收益外流的主要原因。有研究表明,地价“剪刀差”从2002年的671.82亿元上升至2012年的5024.13亿元,11年累计达到28543.24亿元,是同时期被征地农民获得征地补偿款的2.43倍,被征地农民只获得其土地财产权益的29.17%[6]。
1.3 要素流动不充分与“掠夺式”流失并存
要素流动主要是要素的空间位移和空间优化配置,要素对利润的追求是要素流动的动因,要素的流动通常是按照其边际报酬的大小进行的。要素在地区和部门间流动时,一方面,人为的制度性障碍造成要素流动“凝滞”;另一方面,强势要素的拥有者人为制订不平等的游戏规则而造成的“掠夺式”流动,使要素凝滞与流失两种状态并存。要素流动“凝滞”会使新投资的产生受到多种制约,最终表现为对农民增收效应的迟滞;要素“掠夺式”流动,容易造成弱势群体收益流失,农村发展的空间被压缩,发展后劲不足。
1.4 要素报酬与要素贡献偏离
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最终要达到要素报酬均等。在市场经济中,各要素报酬的大小取决于其在生产过程中所做“贡献”的大小,要素通过市场竞争获得各自的报酬。如果要素并没有通过市场定价原则而进入流通过程,非市场的因素使定价原则出现偏误和扭曲,容易造成生产要素市场价值被低估。要素不平等交换扭曲了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基本原则,要素的所有者所获得的报酬与要素对社会财富的贡献程度偏离,要素对产出的貢献程度远高于要素所得的报酬。在较低的要素报酬下,要素闲置浪费、利用效率低下问题较为突出。
综上所述,现阶段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主要表现为要素功能不完善、地位不平等、凝滞与流失并存、要素市场扭曲、要素报酬与要素贡献偏离、要素交换不平等、不合理和农村资源流失严重。在长时间、一系列的不平等交换过程中,交换环境朝着越来越不利于弱要素的方向发展,弱势群体利益受损,农村发展所需要的要素不能顺畅流入,农村剩余要素不能顺畅流出,不平等交换导致要素利用不可持续。
2 要素不平等交换中的要素市场发育
市场在配置要素中具有基础作用。探索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的根源,需要探索城乡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市场是要素交换的载体,在市场配置资源的条件下,要素价格分别在各自的要素市场上形成,不仅对有效地配置和使用各种生产要素起调节作用,而且可以对各种要素报酬作市场评价。正如盖尔·约翰逊所指出的那样,农民的福利不仅取决于他们拥有多少资源(包括人力的、物质的和金融的),还取决于要素市场的运作状况。发育完善的市场能够提供要素流动的平台,对要素流动的促进作用体现在需求拉动、利益驱动、竞争促动、中介载动等四个方面。市场发育程度的高低决定了要素交换基本环境的好坏,进而决定了要素拥有者主体的地位。现阶段,从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来看,有以下几个特征:
2.1 要素市场的二元性
要素市场统一性不高,区域分割,即要素市场具有二元性,要素市场割裂。要素市场的二元性由来已久,如在城乡二元土地制度下,土地征收或征用成为城乡土地要素流动的唯一途径。在此背景下,要素从城市流向农村的涓滴和辐射效应微弱,而从农村流向城市的集聚效应明显,要素流动呈现明显的单向不均衡发展态势,要素市场城乡二元性突出。要素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非均衡分配的,存在地区分割,全国要素市场的一体化还远未形成。我们更关注的是城乡要素市场的二元性,城乡要素市场的二元性造成城乡资源不能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城乡要素难以实现平等交换和要素报酬均等化。
2.2 要素市场的非均衡性
完善的要素市场应该表现出各要素根据其比较优势都能找到合理的流向。在现阶段,城乡要素的配置结构不合理,要素贡献与回报不相匹配,要素配置是不均的。土地、劳动力、农村产权等要素的主要载体是乡村,资金、技术、信息、城市产权等要素的主要载体是城镇,城乡居民拥有的要素数量以及要素本身的报酬率存在显著差异,城市和农村各类要素市场发育和发展程度偏差过大。要素配置过于倾向非劳动要素所有者,要素配置是亲“资本”的,农村土地、资金、劳动力要素“净流出”的状况并没有根本的改善,农村所急需的资金、技术、信息等要素由城市向农村流动的制度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要素流出与要素短缺并存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要素市场是非均衡的。
2.3 要素市场的扭曲性
要素市场扭曲被定义为市场不完善使得要素的市场价格偏离其机会成本。正常情况下,要素价格本应内含度量要素对社会财富贡献所需要的信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交换价格被扭曲,农村各要素的稀缺性无法获得应得的货币化评价,要素的比价关系朝着不利于农村的方向转变,要素的扭曲性导致要素达不到最优配置。这种要素市场扭曲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体制性的,其原因在于要素交换双方中的一方凭借特殊的身份或某种特权而不遵守共同制定的行为规则或制度规范,人为地制造了要素市场的扭曲。激励当事人、约束侵权人的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时,要素收益并没有体现要素的稀缺性,要素价格“剪刀差”扭曲了要素收益进而扭曲了要素的价值。
2.4 要素市场的无序性
要素市场体系功能的发挥,依赖于要素市场体系的稳定性,而市场体系稳定性的基础则是其内部的有序性。我国要素市场的无序性体现在要素价格与非价格信号非透明、要素交易程序不规范、不同要素市场主体的权利不平等和机会不均等,缺乏要素平等交换的规则、秩序和有效的制度。因为没有形成全国范围内统一的竞争规则和竞争秩序,致使要素市场中存在很多的无序行为,要素市场的有序性程度有待提高。当前要素市场化进程的难点已经从以往的扩张市场规模转向完善市场秩序。
2.5 要素市场化水平偏低
现阶段,要素市场市场化改革滞后,要素的价格变化滞后于要素边际生产率以及要素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要素的市场化程度落后于整个经济的市场化。同时,不同要素之间的市场化进程是不一样的,劳动力、资本要素的市场化进程较快,而土地要素的市场化进程较慢。要素市场化超过要素所有者的市场化,农村土地、资金、劳动力大量由农村流向城市,而农村要素的拥有者——农民市场化滞后,农村土地的非农化流出速度超过了农村人口的非农化流出速度。市场化进程较慢的要素如农村土地资源常常以非市场化的形式流入城市,非市场化的行为导致财富在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不合理分配。
2.6 要素市场专业化程度不高
专业化程度不高表现在专业性的城乡统一的要素交易平台的搭建还任重道远。在缺乏专业化的交易市场的情况下,要素的交易仅仅局限于某个地区或某种行业,城市所拥有的现代要素难以通过专业化的市场途径进入农村,农村所拥有的丰富的要素是以非专业的、自发的形式进入城市。要素的所有者并不清楚其拥有的要素可以拿到哪里去进行交换,其所拥有的、且愿意拿到要素市场上去参与交换的要素并没有纳入一个标准的体系当中,专业性的要素市场建设并没有发育完全,要素流动不畅通。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阶段要素市场是二元的、非均衡的、扭曲的,要素市场化程度低、专业化程度不高、存在无序性,这些因素制约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市场机制还远远没有建立起来并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出现市场化水平高的城市剥削市场化水平低的农村,要素之间非等价、不平等交换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3 平等要素市场主体的基本特征
分析完要素市场之后,我们转而分析,如果要达到要素的平等交换,要素拥有者即要素市场主体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特征。如果要素市场主体具备这一系列的特征,可以实现多元占有主体并存基础上的,各要素占有主体间的自由、平等、公平的交换关系。要素權利主体形成的社会力量对比影响收入分配的结果,自由使“要素能够充分流动”,平等使“要素能够等价交换”,公平能够“保障要素所有者的利益”[7]。一般认为,平等的要素市场主体应该有以下四个特征。
3.1 要素多元占有主体并存
即要素的占有主体并没有产生“垄断”地位,各个占有主体能够在市场上自由出售其占有的要素。要素的稀缺性程度越高,要素的占有主体越是稀少,要素占有主体之间的权力的不对称性越大,实现要素交换和谐的难度越大。要素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是确保要素市场价格是竞争性价格而不是垄断价格的前提。
3.2 要素占有主体存在差异性
即要素的占有主体不是“均质”的,各占有主体之间在要素数量、种类、质量上各不相同。有的主体所拥有的生产要素的种类较多,而有的主体拥有要素的种类较少;有的主体拥有的是更先进、更稀缺即更有价值的要素,而有的主体只拥有落后的、过剩的要素,要素占有主体之间存在差异。
3.3 要素占有主体在要素市场上处于平等地位
要素市场主体的平等地位是实现要素市场主体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也是公平的要素市场关系产生与发展的基本保障条件。如果要素占有主体对占有对象的独占与主体利益的排他,作为要素占有主体的另一方不能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进入要素市场获取所需要素,容易表现出要素占有主体的市场地位的不平等。
3.4 要素占有主体间进行要素交换必须是自由的
这是制约要素市场关系平等程度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所谓要素主体间交换的自由,不是指要素转手或让渡的自由,而是指要素是否能够按占有主体的意愿,在地位平等的条件下进出市场的情况。要素占有主体能够拿着手中占有的要素自由离开收益低的地方,流向收益高的地方,能够使要素收益在空间上逐渐趋于平均。
在现阶段,我国要素市场主体是不对等的,城乡要素主体没有享受同等的待遇和保护。首先,要素多元占有主体没有并存,以土地为例,政府垄断了土地市场的供应,农民无土地处置权,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存在巨大差价。其次,要素占有主体之间差异性不大,以劳动力为例,大量知识结构和技能相差不大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被冠以“农民工”的称号,近年表述有所变化,称为“进城务工人员”,但他们终究难以进入正式的劳动力市场。再次,要素占有主体在要素市场上并不处于平等地位,资本等强要素经常剥削处于不利地位的弱要素。最后,要素占有主体间进行要素交换不是自由的,各种各样的人为因素限制了要素的自由交换。要素市场主体的不对等影响了各要素占有主体间的自由、平等、公平的交换。
4 要素平等交换的价值诉求和实现路径
城市、工业的强势和农村、农业的弱势,既源于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分工协作效率的差异性,又与吸引现代经济要素程度不同紧密相关,更重要的是与政府利用行政手段对城乡要素市场进行干预有关。在政府对城乡要素市场的介入过度以及在城市偏向情况下,农村要素被不断地排挤和吸出,城乡要素交换是不平等的。如何改善城乡要素的交换关系,最终实现城乡公平、平等地参与要素市场交换具有重要意义。
4.1 要素平等交换的价值诉求
从拥有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来看,城市与农村各有优势。通过要素资源的集聚,可以解决城市要素集中而农村要素分散之间的矛盾。通过解放受到压抑的要素市场,可以调动城乡劳动要素和非劳动要素提供者的积极性。通过加快要素流动,给农民更大的支配要素的自由权利,可以扩大社会成员选择的社会空间和选择的自由,使社会成员在使用要素的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实现要素平等交换的价值诉求有以下几个重要的意义:
(1)合理体现要素价值的需要。要素是价值创造和价值形成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竞争性的要素市场中形成的价格即市场化价格才能够反映交易双方的意志和要素资源稀缺程度,要素价格内含了度量要素对社会财富贡献所需要的信息。要素价格市场化是实现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主要途径,要素价值的合理体现能够促使要素的所有者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2)提高要素使用效率的需要。城乡之间的要素交换和互动能够实现比较丰富的要素和比较稀缺的要素充分而自由地结合,保证要素在城乡区位之间、工农产业之间以及城乡居民之间的流动通畅、配置优化。要素集聚可以产生规模效应和溢出效应,进而降低利用比较稀缺要素的成本、降低要素流失对要素所有者收益造成的损失、降低要素价格扭曲而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
(3)盘活要素活力的需要。让市场在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对于农村沉睡资源激活,进一步释放要素的活力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要素的平等交换促使要素活力迸发,要素的激活与培育能使以往独立的要素,组成一个有机系统,进而产生超过单个要素价值之和。
(4)缩小城乡差距的需要。城乡要素流动的动因是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要素流动的方向、规模、速率是城乡收入差距的显示器,也是城乡要素边际生产力差别的指示器。城乡要素的不平等交换,使城乡收入差距出现自然扩大的趋势。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优化配置和平等交换,可以促进贸易收益的合理分配,改善资源的配置,进而缩小城乡差距。
(5)改善收入分配的需要。收入分配是与要素的占有方式及流动性相适应的,要素资源本身的分配和占有以及要素资源本身的报酬率,对居民收入分配的结果有重要影响,要素的分配状况决定了收入分配的状况。农村居民的收入由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组成,其中除了转移性收入属于非要素收入之外,其余部分均属于要素性收入。城乡要素的平等交换、优化配置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进而为收入倍增奠定基础。
总之,要素平等交换的价值诉求在于确保城乡之间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双向、平等流动和交换,促使要素资源最大限度地进入到生产领域,引导城市要素参与农业农村发展,实现“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素反哺”。通过制度的创新与供给实现要素的市场化运作,是缩小按要素分配差距的重要途徑,是实现城乡收入差距自我矫正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4.2 要素平等交换的实现途径
城乡要素的不平等交换,使得经济收敛的内在机制无法发挥作用。要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需要保障要素市场均质化和交易关系平等化,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逐步实现所有要素平等交换和要素市场协调发展。通过户籍制度改革等举措,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积极发育农村资本市场,土地要素的市场化以及市场的城乡统一,以上三者要同步推进,某一单一要素市场实现城乡平等交换,并不能保证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关系的真正实现,只有不断优化各种要素组合方式,才能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1)作为体制安排的要素属性和功能的完善。要创造一个平等的要素交换环境,不断完善要素的属性和功能,通过市场来配置资源和各种生产要素。进一步理顺和明晰城乡各类要素的产权关系,通过“还权赋能”确保要素所有者在自由支配法定占有的生产要素基础上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的权利,从制度上保障弱势要素利益不受侵犯。通过制度规范确保要素自由转移,既要保证要素在市场流动中增值,又要消除强势要素对弱势要素的剥夺,让扭曲的要素市场回归正常,促进要素报酬与要素贡献相挂钩。从数量上看,要改变要素的单向流动;从质量上看,要改变要素的不平等交换程度。对市场要素的数量、结构、流向进行调控,实现城乡要素能够得到公平交换和优化配置。
(2)作为交易市场载体的要素市场的培育。既要破解要素市场的二元性,又要从完善市场和促进市场均衡入手,深化要素的市场化改革,矫正要素配置体制下存在的城乡要素市场分割与扭曲配置,促进要素市场的均衡。着力强化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建立要素自由流转和市场优化配置机制。对政府职能重新界定,限制政府在竞争性领域对资源配置、价格形成的强制性干预,进一步弱化权力对要素市场的分配关系的控制,把侧重点放在搭建城乡统一的要素交换平台上,解决好拿什么要素进行交换、以什么形式来进行交换、到哪里去交换这三个问题。
(3)作为交易主体的要素市场主体权利的对等。通过要素供给主体多元和要素供给总量增加,使要素价格更加市场化,进而降低要素成本。要素所有者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具有的独立自主、平等协议进行要素交换的经济地位,更加关注不同主体发展权利的同质均等性,确保城乡要素所有者平等参与市场活动。通过制度创新与政策调整,重新赋予要素市场主体自由支配法定占有的生产要素并合法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权利。加快建立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合理补偿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提高城乡一体化程度。
总体说来,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目标应该是,打通城乡要素之间自由流动的通道,激活城乡各类要素潜能,推动以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为核心的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为基本特征的统一要素市场的形成。让城乡要素以价格信号进行流动,形成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城乡各要素占有主体平等地进入市场并平等地使用要素,要素能够在空间上(水平方向上的)和阶层之间(垂直方向上的)自由流动。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平等使用,让要素的比价关系向有利于农村的方向转变,使各种要素能够通过城乡统一的市场顺畅地在城乡之间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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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求发展
浙江省海寧市龙头阁两栖爬行动物研究所技术人员在80年代初期,看到当时几乎无人问津的乌龟时,这类爬行动物数量少,生长慢,易饲养,其营养价值越来越受到人们的认可;于是乎,技术人员就试着饲养起来,结果成功了;当很多人知道养龟能赚大钱时,技术人员也担心会有供大于求的一天,于是就着手选优去劣,保留相当数量的良种龟,等到市场低迷一过,好东山再起。为了应对市场,技术人员大搞多种经营养殖,选择大蟾蜍养殖,蟾蜍、龟、蚯蚓等爬行动物混养,晚上吊挂日光灯,诱捕昆虫,提供给乌龟、蟾蜍食用,天然无公害,节约了大量的饲料,生产出的龟蟾四肢健壮,目光有神,综合效益很好,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