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翔宇
(首都医科大学药学院,北京 100069)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真题考点分析
郭翔宇
(首都医科大学药学院,北京 100069)
目的 探究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高频考点。方法 根据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大纲,对2015年考试真题与大纲考点进行逐一比对与分析。结果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真题考查了126个考点,占277个总考点的45.5%,其中“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中药管理”4章占考试内容的59.5%,属于高频章节。结论 在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应试与教学过程中,既要充分领会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以用定考”的指导思想,又要关注高频考点内容。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在考试内容、考试重点、考试题型等方面均有重大更新与补充,意欲体现“以用定考、以用为先”的指导思想[1~3]。2015年10月,我国进行了考试大纲修订后的第一次考试,考试真题是否体现了新修大纲的指导思想,这种导向作用值得研究。为此我们将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真题考点与新修大纲进行逐一比对与分析,希望对药事管理与法规教学及考生应试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1.1 研究资料
资料来源于2015年10月进行的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真题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CFDA)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发布的《2015年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1,2](以下简称《大纲》)。
1.2 数据分析
采用描述性统计对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真题考点分布情况进行分析,并与新修大纲进行逐一比对。
2.1 考点与分值的分布情况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真题考点与分值的分布情况见表1。由表1可见,考试共涉及126个考点,占大纲227个总考点的45.5%,其中第5章“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第7章“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第10章“药品安全法律责任”和第6章“中药管理”的考点数量依次为35个、17个、12个和11个,此4章累计占该试卷126个考点的59.5%,尤其是这4章中“药品经营范围判断、假劣药的判断及法律责任、特殊管理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药品处方管理、药店经营质量管理、冷链与温湿度管理、不良反应管理、抗菌药物管理”等关键词的相关考点高频出现。
考试总分值120分。绝大多数考题属于1个考题只涉及1个考点,分值为1分,120个考题中有114个考题属于这种情况,共计114分;剩余6个考题涉及12个考点,共计分值为6分,即每个题目有2个考点。因此,126个考点多于总分值120分,但是结果同样显示分值与考点分布特点大体相同,见表1。
2.2 不同题型的分值分布情况
2015年新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共有4种题型,即A型题(最佳选择题),B型题(配伍选择题),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和X型题(多项选择题)。由表2可知,“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药品安全法律责任”和“中药管理”4章内容在各题型上均有较高比例。
表1 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真题考点与分值的分布情况(%)
表2 不同题型的分值分布情况(分)
2.3 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的考点分布情况
与以前的考试相比,考试大纲修订后的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试题的备选项由5个改为4个,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是2015年的新增题型。题目分为若干组,每组题目基于同一个实例或者案例的背景信息逐题展开。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意。2015年共考了7组案例,考点主要分布在“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和“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两章,详见表3。
表3 C型题(综合分析选择题)的考点分布情况
2015年初,CFDA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发布了《2015年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该版考试大纲改变了先前药学教育以学科名称划分和设立专业知识考点的形式,通过对大纲结构、内容和具体能力要求的调整与整合,要求执业药师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药”“用药”“用药治病”三方面的综合知识和综合技能,同时具备良好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基于此,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考试要求重点掌握药学实践中与合法执业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规定,并能够理解国家医疗卫生政策的具体要求[4,5]。从2015年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真题考点分析来看,基本体现了这一理念与要求,命题考点主要集中在“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特殊管理的药品管理”“药品安全法律责任”和“中药管理”4章,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新修大纲增加了C型题,即综合分析选择题,其主要分布在“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和“药品安全法律责任”两章。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执业药师数量配置与国家规定的最低要求相差较远,这就预示着这些单位需要大量的执业药师从事药品经营与使用管理工作。这对于药事管理与法规教学、辅导、应试以及实践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2016年4月,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确定了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大纲部分内容调整事宜,主要内容如下[5,6]:(1)《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细目和要点中涉及新政策法规的考试内容,按照新政策规定掌握;(2)将第五大单元中第四小单元第三细目“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变更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3)将第十一大单元中第二小单元“保健食品管理”变更为“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管理”。2016年,除上述高频考点外,还要在教学、应试以及实践工作中格外关注这些新增内容。
[1]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M].7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5.
[2]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M].7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5.
[3]郭翔宇.2016年国家执业药师考试高频易错考点——药事管理与法规[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
[4]杨世民.药事管理学[M].5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5.
[5]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大纲[M].7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
[6]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国家执业药师考试指南:药事管理与法规[M].7版.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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