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城市,离不开创新型人才的支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对于我国高职院校培养更多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的创新型技能人才和推动创新教育的具体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分析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 高职院校 创新型人才 培养质量 评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创新成为时下热门关键词,更是被摆在统筹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上。国家及部委颁布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方针政策,对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高职院校如何顺应这一历史新形势,培养符合行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创新型技能人才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创新型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好坏,影响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综合国力的提高,影响着高职教育的体制改革和创新发展,影响着学生的就业创业和长期成长。因此,对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显得十分重要。
1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现状
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是指科学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对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进行价值判断,并形成最终的结论,目的在于总结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的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促进学生更好的发展和高职教育质量的提高。我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起步晚,还处在探索阶段,主要集中于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涵、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的探讨、培养途径等方面的研究。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仍以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为主要手段。伴随着2004年“教高”16号文件和2008年“教高”5号文件等政策的出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从整体办学水平评估阶段过渡到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阶段,发布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在引入多元主体和增加社会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然而正是由于发展时间短,学术界对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研究还比较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制约了创新型技能人才的培养。
2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存在的问题
2.1评价主体单一
一直以来,我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都是以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为主导的,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也不例外。尽管政府部门对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出了总体要求,出台了利好政策,实际上也确实提高了高职院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是仍然可能难以避免落入“走过场”和“重形式”的窠臼。创新型人才应该能够用自己的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劳动为社会作出有价值的贡献,其创造性成果也必须接受社会实践的检验。然而,目前社会力量参与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估的程度还比较低。如果缺少了这些,创新型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
2.2评价标准落后
创新型人才的培养中,知识是前提,然而能力才是核心,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前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上不能满足高职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高职院校往往依据统一的标准对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评价,难以真实测量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这种统一粗放的评价标准明显不适合敢于冒尖、开拓进取的高職院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特征,忽视了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应有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另外,评价标准的科学性不足,因评价难度大,仍然更多地强调学生知识的积累、以往的成绩和学历的高低,对学生的创新思维、创新素质和创新能力则关注不够,这与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2.3评价结果失真
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是一项对技术性和科学性要求都极高的活动,极容易出现评价结构失真的情况。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不健全、理论研究不足以及评价实践经验欠缺,其结果就是评价的专业化水平不高,难以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另外,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不仅要求评价人员掌握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教育评价理论与技术,还要求其熟悉创新理论与知识。评价人员很可能因知识技能储备不足而仅凭个人经验进行判断,达不到专业化的评价水准。此外,因各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在评价数据收集过程中出现一些数据真实性不足的情况,也会导致评价结果失真。
3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对策思考
3.1引入多元评价主体
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是其基本职能之一。引入多元评价主体,可以使高职院校更加准确地了解用人单位和企业雇主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更能真实客观地检测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多元评价主体不仅包括高职院校自身主导的、教师与学生参与的内部评价者,而且还包括政府、用人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学生家长、社区和媒体等外部评价者。这种多元质量评价主体有利于避免单一评价主体的单方权威,更趋向于评价的公正性、合理性,以便更好发挥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调整和改进功能。
3.2构建科学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关系着评价结果的准确性。构建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应注意以下三点:首先,在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时,在保证宏观标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统筹兼顾统一性与多样性,可尝试从不同行业视角测量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水平。其次,在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中,补充完善关于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创新人格和创新实践等方面的指标,由教师、学生、行业企业、用人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学生家长、社区和媒体等主体共同完成评价。此外,还可利用因子分析法、模糊数学、专家德尔菲法等筛选关键指标,使指标体系简化,从而易于操作。
3.3培养专业评价队伍
队伍建设在质量评价中起着极其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培养和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评价队伍,既能保证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又能促进我国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专业评价队伍可考虑由教育评价专业人员和教育咨询人员共同构成。教育评价专业人员应具有先进的评价理念、掌握相关的教育评价理论与技术、熟悉创新理论与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并能对评价结果进行科学合理的解释。教育咨询专业人员应能根据对评价结果的准确解读与分析,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诊断,提出整改措施和提升办法,以此达到以评促教和提高高职院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效果。
作者简介:丁黎明(1982-),女,汉族,湖北武汉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高职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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