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文杰
[提要] 2017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农户组织化程度、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以永清县为例,研究在农业供给侧改革大背景下,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现存问题以及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供给侧;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7日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是增强农业总体市场竞争力的重要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永清县是一个传统农业生产大县,在农业供给侧改革这一大背景下,研究如何采取各项措施,发挥政策作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地解决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生产成本过高、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农户缺乏市场信息、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不足等问题,具有深远影响意义。
一、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自从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永清县委、县政府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业生产大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为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快速发展,全县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实施《关于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建立工作小组,摸清和挖掘各村街自身现有条件,了解村街产业发展情况和是否有发展农业产业的潜力。截至目前,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430家,其中被农业部主管部门认定的示范社有15家,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7家,市级示范社15家。合作社入社成员4.6万余人,辐射带动3.5万户农户。注册农产品商标31个,其中“惠民”、“民盛园”、“泽田”、“中冀惠民”等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共有298家,畜牧业72家,林业9家,服务业34家,其他类型17家。
(一)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带动能力持续增强。2009年永清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53家,2011年增加到142家,截至目前,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已经达到430家,比2013年增长了46.2%。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达到420家,占合作社总数量的95%以上。随着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的不断增长与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合作社带动非社员农户的数量也在逐年增长。2012年合作社带动非社员农户2.8万户,到2015年上升到3.3万户,越来越多的农户在合作社的带领下得到了资金、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帮助,切实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推进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改变了小农户个体经营在大市场中的弱势地位。
(二)合作领域不断丰富,合作层次不断拓展。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大多数规模较小,大部分集中在生产领域,且合作层次较低。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合作社的不断壮大,合作社的合作层次也在逐步提升中,合作社从初期的生产领域合作逐渐迈向产加销一体化服务领域的合作,实现了产业链的扩展和农产品的增值,形成了统一的生产技术扶持、统一的生产资料供应、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统一的农产品销售服务等。此外,合作社不断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大幅度提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水平。
(三)办社主体多样化,合作形式逐渐丰富。2015年永清县4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按牵头人身份划分,由农民牵头组建的合作社数量达到382家,比例达到88.8%,该类合作社大部分是由村组干部、专业生产大户围绕某种农产品自发组建而成的,其中由村组干部牵头的有103家。由企业牵头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21家,该类合作社主要是由实力比较强的乡镇企业引导农户组建或加入合作社,形成“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農户”的生产经营模式,这样可以有效地推动龙头企业和农户通过合作社的形式,建立健全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的运行机制,把三者“捆绑”链接在一起,共同经营、共谋发展,统一进入市场,以市场为依托,为农业发展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由基层农技服务组织牵头组建的合作社有15家,这类合作社是由各类推广普及农业生产技术的部门或团体,为农民从生产经营等方面提供信息、技术和设备服务,从而建立的合作社,这样的合作社可以在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得到农技部门的扶持,从而提高为农户服务的质量,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二、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一)有效地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当前农民增收困难,不仅难在致富渠道上,更难在对新技术的了解、掌握和运用不足上。即使农民有一定的致富门路,而缺乏必要的技术做支撑,最终也会限制其进步,使农民重新陷入增收困难的境地。依此看来,现行的四级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着很大弊端,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竞争氛围,造成农业科技推广网不完善。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以利益为纽带,实现推广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化。
(二)大幅度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力。农村专业合作社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围绕主导产业或优势产品,用利益机制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联结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实行多种形式的一体化经营的机制。这种经营机制既整合了社会资源特别是农村资源,形成了新的生产力,又通过利益联结,形成了新的生产资料支配方式和利益关系,它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永清县刘街乡小五间坊村是一个有1,300人、2,300亩耕地的中等村,从1997年这个村就有部分人搞棉花运销,1999年村里开始搞棉花加工,并成立了由16家棉花加工企业组成的小五间村棉花合作社。该社起到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一是防止农户间互相倾轧,哄抬棉价,造成不良竞争;二是规划加工区域,集中连片生产形成规模优势。用土地流转的形式,与农户协调50亩土地规划出棉花加工小区,统一规划建厂房、架设线路,仅此一项就节省建筑资金10多万元;三是协调解决与各管理部门的关系,请工商、税务、土管等部门参与合作社的外部管理,保证合作社依法经营,有序竞争。
(三)极大程度地增加了农民收入。农民增收缓慢,除了生产规模小,经营分散外,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也是一个关键因素。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户组织起来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农户进入市场,开辟增收渠道。瓦屋辛庄无公害蔬菜合作社始建于1996年,针对外地菜贩压价收购,本村菜贩欺行霸市,成立之初的瓦屋辛庄蔬菜合作社从销售上入手为社员提供服务:一是合作社收购社员的菜,保本无利经营,帮社员把菜销售出去;二是与北京新发地菜市场建立协作关系,向社员提供市场情况;三是整顿市场秩序,对欺行霸市的进行治安处罚。合作社建立了物资供应站,备齐了建棚物资、化肥、农药、籽种,社员购买生产资料按优惠价,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户的生产资料成本。合作社还建立了劳务服务组织,其他村街冬季农闲时,正是棚菜生产吊架、落秧最繁忙的季节,需要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合作社与周围村街的农户联系登记,保证充足的劳动力供应。合作社还与农业科研部门协作相继推广了黄瓜嫁接高产技术,番茄多次坐果等多种技术。该社还借鉴了银行的担保制度,发明了“无公害蔬菜生产五户操作流程自律法”。温室相邻的五户为一组,互相监督、约束,有一户不按无公害流程操作,其他四户负连带责任,都取消社员资格。合作社的蔬菜经北京农科院和新发地市场检测,都达到了无公害蔬菜标准。
三、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模相对较小,辐射带动能力较弱,缺乏稳定性。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总量在不断增长,且呈现快速发展之势。然而,在承认不断进步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实际存在的问题。与一些农业发达地区相比,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发展规模相对较小、社员人数不多、自身经济实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有限等问题。大多数合作社只是起到单一的生产或销售作用,甚至某些合作社只有虚名,没有任何实质性生产活动,这些合作社中的“典型”并不能够推进农业产业化,更难以辐射带动周边农业经济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想要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必须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对内向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降低农户的生产成本,对外积极开阔市场,开拓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这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质所在。一些合作社由于运作资金有限,融资渠道缺乏,导致其因缺乏资金、资产和技术而无法长期稳定运转,运行质量不高,最终走向解散,这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现存的不可忽略的问题之一。
(二)参合农户综合素质有待提高,管理机制不健全。调查数据显示,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知识水平较低,经营理念落后,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综合素质差等问题,缺乏组织管理、统筹协调、对外交往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多数是凭经验、靠运气,缺少科学的管理手段,缺乏开拓市场的能力。而且管理制度上还很不规范,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实行严格的规章制度,缺乏健全的管理机构,也没有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缺少必要的会员决策机制、投入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有的还在实行“家长制”。同时,合作社缺乏系统的培训教育,合作社带头人希望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农业生产中,从而忽视了对社员的系统培训,致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功能不能充分发挥,凝聚力不强,使合作社很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良性轨道。
(三)合作社资金实力不足,融资比较困难。永清县的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发成立的,村街自身经济基础比较薄弱,资金积累能力非常有限,加之入社农户大部分是以土地和劳动力为出资依据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以资金为出资依据的非常少,这就在源头上造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自身运转资金的现状。此外,在资金、税收、信贷等方面也缺乏政策性扶持措施,有的虽然成立了合作社,但是资金缺口比较大,资金运作较为困难。有的乡镇向上级申请并制定了优惠政策,给予合作社信贷优惠,但是贷款额度非常有限,造成正规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力度偏低。在走访调查过程中也发现,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作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地方政府虽然一再宣传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力度,但是真正到账投入合作社运作的资金只有一小部分,大多数农户反映合作社融资渠道较为缺乏。
四、永清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发展思路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培育,形成规模。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提高思想认识,从改革与发展的全局去认识它、把握它,从战略的高度,用超前的眼光,因势利导,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探索路子。要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投身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环境氛围。根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历史和现状,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本县实际。明确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总体思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比较优势,培育主导产业,在巩固试点成果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按“先发展、后规范、边壮大、边完善”的原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识到專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选准有发展潜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精心培育,积极引导,使之成为跨村街、跨乡镇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实力在国内外市场上参与竞争,有能力组织货源,创知名品牌,把永清县的农副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选准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农产品加工,在加大农产品增值空间的基础上,使农产品依托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生产,降低农民的市场风险,同时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力。在永清县形成无公害蔬菜、畜牧养殖、优质林果、农产品加工四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整体素质。第一,要积极地从政府专业部门和高校吸收专业人才来兼任合作社的顾问,从生产技术、销售技巧、管理技术等方面对合作社社员展开培训,使得社员自身生产经营技术得以提高,从而使现代意义的科学的合作社得以真正建立;第二,要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技人员到合作社任职。由于合作社前期的规模比较小,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要求并不高,合作社的经营过程也没有出现太大的问题,但是这并不代表合作社不需要专业技术人才。因此,在积极对原来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的同时,也应该大力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以便合作社能够长足发展;第三,对于合作社的负责人,理事长也要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以提高领头人的综合素质,以减少合作社在经营决策上的失误,通过培训强化业务能力,扩展视野,促进合作社之间的交流合作,引导更多的农户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来。
(三)提供宽松的环境,加强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扶持指导,要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搞好经营。多支持、少干预,帮助他们搞好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利益分配、风险保障等运行机制;二是强化服务。各级各部门应为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服务,要在信息、资金、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保证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三是强化政策保护,确保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切实杜绝乱收费和乱摊派,随意加重合作组织负担的现象,为他们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针对合作社资金实力不足的问题,可以进一步在县级层面上建立健全领导体系,制定相应的金融信贷扶持政策。政府应积极向银行为合作社争取贷款支持,减少合作社在贷款方面的一些障碍,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能力,例如金融部门通过对合作社的考察,对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合作社给予宽松的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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