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建
(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350)
为了促进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需要对“体教结合”方面的工作产生足够重视,对体育资源、教育资源等进行更好的优化整合和利用。但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经费不足、培养方式不明确等问题,对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工作的开展产生一定阻碍。研究普通高校“体教结合”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工作具有现实意义。
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工作中,需要对体育设施器材、运动员营养膳食、比赛奖金、医疗保健费、外出学习交流等内容进行考虑,而这些方面的工作均需要依靠资金支持,部分高校经费达不到运动员训练、培养等方面的资金标准,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教练员无法得到相应的资金补助,运动员在比赛获得胜利时也无法获得相应的奖励;此外,医疗保健费方面的不足对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工作的开展及运动员职业生涯等产生一定影响,如何为体育人才培养工作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拓宽经费获取途径和渠道等成为高校及教师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部分高校通过直线职能式组织机构完成组织管理方面的工作, 如某高校在主管院长的带领下,由竞技处完成运动员团队的管理工作,并对运动员日常训练、比赛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对各项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该竞技处还与学校教务处进行了密切配合,进而在大型体育赛事期间运动员学生请假、补课、缓考等方面的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减少了运动员学生的后顾之忧,为其训练、比赛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更多支持。在直线管理部门中,教练员需要肩负起训练方案的制订、运动员日常训练的指导、赛前准备、比赛时的指挥、归纳总结等方面的工作。辅导员教师需要做好学生管理、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对运动员思想动态等进行掌握,使其保持在一个较好的心理状态及思想状态水平中,并且需要加强对运动员学生“三观”的培养和教育,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支持。文化课任课教师方面需要对运动员学生辅导、补课等方面的工作提高重视,通过适宜的方式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避免学生出现文化课成绩“拖后腿”的情况。
为了达成高水平体育人才的培养目标,促进运动员的全面发展,高校和体育教师需要对高水平运动员培养目标进行明确,提高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合理性。但是在实际体育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较多的问题,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目标无法达到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参与国际大学生运动会赛事活动的运动员多为职业运动员,甚至奥运冠军也包含在内,很多运动员仅在高校挂名,并未在高校进行训练和学习,如何对本校的教育培养系统进行健全、培养出更多高水平运动员、实现体育人才的培养目标成为高校和体育教师今后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部分高校未能对运动员学生文化课的教学和体育训练进行兼顾,未能对学生文化课学习规律及训练规律进行了解,导致2方面工作均存在较多的不合理,如何对文化课教学、体育训练的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对学制进行调整和优化成为高校需要考虑的内容。在体育训练、文化课教学时间安排不合理的情况下,便会导致学生无法全身心投入到体育训练中,而文化课上却又昏昏欲睡,2方面工作均无法取得预期效果,对“体教结合”及高水平运动员培养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
部分高校的运动员培养经费较少,无法满足高水平运动员团队竞赛、文化学习、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对教练员及运动员积极性产生了较多打击,运动员及整个团队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还有一些高校因经费不足的原因无法参加全国性的体育赛事活动或国外交流学习的机会。由此可见,如何对经费获取途径进行拓宽成为“体教结合”及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工作中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例如,某高校培养了一批素质较高的高水平运动员,校方与新闻媒体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新闻报道、宣传等方式增加自身的影响力,进而吸引更多体育中介机构前来合作,以校、企合作办队的方式得到资金支持,或是借助商演的方式得到资金支持,进而为“体教结合”及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物质基础保障。
“体教结合”的推行时间不长,尚且处于初级阶段,为了培养出更多高水平运动员,体育部门、教育部门等需要在规划、定位、办学以及建队等方面达成一致,对国内外高校的成功经验进行借鉴和学习,并且通过不断的实践提高认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对体育及教育部门的工作产生同样的重视,防止出现“一头轻、一头重”的问题。为了实现“体教一家”“大中小学一条龙发展模式建设”等目标,人们需要对体制建设方面的工作提高重视,联合体育及教育部门两方力量开展会商工作。此外,需要对高水平体育人才输送奖励制度进行制定和完善,对经费投入、使用及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进行健全,进而为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支持。升学优惠政策、运动员文化教育政策方面的制定,教练员、校长责任制的制定、教案检查制度的健全、奖励、考勤制度的制定等同样较为重要,相关上级管理单位还可对各高校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对“体教结合”奖励基金等进行构建,对表现较好的单位予以一定奖励,进而为“体教结合”推行及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培养积极性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2.3.1 为了实现“体教结合”的目标,高校需要对文化课教学、体育训练方面的工作产生同等重视,对学制进行适当地调整和优化。下面对几方面工作进行具体分析:传统机械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并不适合运动员的文化课学习,很多学生甚至会产生雾里看花的感觉,一方面学生无法对教师讲授的内容进行更好的理解,另一方面学生对此类教学方式兴致缺缺,经常出现课上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的情况,基于此,教师需要对文化课教学目标进行合理制定,对学生兴趣喜好、特点等进行了解,通过小组合作学习、情景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等开展教学工作,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丰富,将更多有趣的内容融入其中,进而使学生对文化课学习产生更多兴趣和积极性,为教学效果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2.3.2 科学训练方法的应用、学制的调整和优化同样能够为“体教结合”及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贡献一份力量,部分运动项目的成绩需要靠训练强度、时间的累积支持。针对这些情况和问题,教师需要对训练工作的科学性进行提升,对科技力量进行充分利用,进而为训练效率、效果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选择最适宜的训练方法完成运动员的训练工作,以最少的时间获得最佳的训练效果。另外,我国各大高校可以对国外弹性学制方面的内容进行借鉴和学习,即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延长获得学位的时间限制,在毕业时间的选择方面具有一定的自由度,使高水平运动员能够在运动生命的巅峰期全身心的投入到体育事业中。
2.3.3 学训矛盾的处理对“体教结合”及高水平运动员培养目标的实现具有一定积极影响。对高水平运动员进行培养时,很多高校存在忽视文化课教学方面的情况,导致学生文化素质较低,我国体育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缺陷问题及比赛体制方面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若想对学、训矛盾进行有效缓解,体育管理部门需要和教育部门进行更好地配合,对竞赛制度、体育人才培养方法及手段中的不足进行弥补,对文化教育活动、竞技体育运动方面的客观规律进行掌握,进而使训练、竞赛及文化课教学等方面的时间安排更加合理,满足学生文化课学习及体育训练的两方面要求。
“体教结合”推行的时间并不长,在效果及影响力方面还没有完全凸显出来,高校严格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显然并不现实。基于此可以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入学限制进行适当的减少,允许退役、现役运动员进入高校进行学习,同时需要对适宜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构建,对大中小学一条龙发展模式进行完善,进而为现阶段“体教结合”及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支持,在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高校可适当增加限制,进而形成较为成熟和健全的高水平运动员培养模式,促进高校体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开展。
“体教结合”运动训练模式的出现能够为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多支持,促进我国竞技体育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高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工作可谓是一项系统工程,与社会、体育、教育等息息相关,对“体教结合”进行有效落实,对体育后备人才进行更好地培养成为高校及体育教师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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