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朋
(吕梁学院 中文系,山西 离石 033001)
·传播学研究·
“互联网+”背景下中国书法传播特征研究
张福朋
(吕梁学院 中文系,山西 离石 033001)
中国书法作为一门古老的艺术,发展历史悠久,书法艺术在互联网+全新的媒介环境下,其传播具有了不同于传统媒体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书法传播主体的大众化、传播对象的多元化、传播媒介的多样化、传播内容的海量化以及传播效果的跨时空、个性化、信息化等。互联网+的全新背景,也给书法传播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传播主体成分复杂,传播形式虚拟化,传播内容碎片化、同质化,传播对象界限模糊,传播效果无法准确评估等问题。因此,在书法传播过程中,应重视“把关人”的作用,注重传播内容的质量和内涵,精准定位传播的对象,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兴媒介的优势,从而达到期望的传播效果。
互联网+ ;书法传播 ;传播媒介;传播效果
互联网+背景下,人们的生活方式、表达渠道和审美情趣相应发生变化,尼葛洛庞帝在《数字化生存》中所说,“计算不再与计算机有关,它将决定我们的生存。”[1]33现代化的传播技术在传播速度、效果以及受众反馈中具有明显的优势。书法艺术的传播方式也在不断优化,书法的传播方式不仅有实物传播和传统的纸质媒体传播,还与网络媒体、手机媒体、广播电视等媒介互相融合进行传播,总体上呈现出大众化、多样化、虚拟化的传播趋势。
不论传播媒介怎样更新,传播速度如何加快,一个完整的传播过程必须经历以下的环节:Who(谁),Say what(说了什么),In which channel(通过什么渠道),To whom(向谁说),With what effect(有什么效果)。这是美国学者 H·拉斯维尔提出的构成传播过程的五种基本要素,后人称之 “5W模式”或“拉斯维尔程式”的过程模式。在书法传播中主要体现为书法传播主体、传播对象、传播媒介、传播内容以及传播效果五个方面。
(一)传播主体大众化,凸显主体意识
在传统的分类中,书法传播主体一般分为组织和个人,专业和非专业。如今,书法传播主体不再局限于身份,书法传播信息的发布者不再是特定的书法组织和著名的书法家,更多的书法业余爱好者也参与到书法信息传播的队伍中来。个人账号、公众账号使传播者隐匿于互联网之后,既可以实名也可以匿名,这样网民就更加有勇气借助媒介和平台积极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书法作品等信息。书法传播主体的数量、规模、范围不断扩大,人员构成更加复杂,人人都可以是传播主体,表现出大众化的趋势。
传播者根据自己的传播定位、价值判断以及自己的意愿、喜好来编辑内容,选择信息,发布信息。在整个传播信息的过程中会加入自己的思想、观点和判断,以此来获得同行、道友的认可、关注,并可以和读者进行互动分享,产生共鸣。因此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
(二)传播媒介多样化,媒介融合明显
互联网是继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之后的第五大媒体,互联网的快速、自媒体的便捷及APP的专业性受到年轻一代的追捧,新媒体技术由于其自身的独特性受到传播者的青睐。书法的传播紧跟时代的脉搏,利用不同的媒介积极为书法爱好者打造出如微信上的书法公众号、微博上的书法大微博以及书法专业性网站等大众可以接触到的多媒体产品。
新、旧媒体之间侧重不同,呈现相互补充的态势。传统媒体注重书法的历史性、学术性和权威性,新型媒体则注入趣味性、互动性和大众化元素,媒介形式多样化。书法的传播不再是扁平化的传播,媒体的融合发展是时代的趋势,将会增强传播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保罗·莱文森认为“媒介的成功与否,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其与其它媒介的兼容性。”[2]在书法艺术的传播过程中,新旧媒体往往不是割裂对立而是相互融合发展的。如《书法杂志》《书法报》等媒介平台既有纸质媒体,又有电子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平台;“书法江湖”既有专门的网站,又有微信公众平台;《中国书法五千年》《中国书法申遗》等电视纪录片的热播,同时在网站、自媒体平台竞相转载等。还有一部分媒介在发布信息时与其它媒介穿插使用,如在《荣宝斋》《荣宝斋在线》及《杏坛艺讯》微信平台中插入视频链接或现场直播,同时在报纸杂志微博等媒介渠道发布报道。书法艺术传播媒介的互相融合,相互补充,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书法艺术的发展。
(三)书法传播内容海量化,表现形式丰富
书法传播依托互联网和自媒体等平台,在内容的制作和输出中结合互联网、自媒体的特性以及受众的心理、现代都市人的特点,如碎片化时间较多、注意力分散等特点不断开发满足受众需求的书法内容。书法传播的内容大致可分为四类,基本上涵盖了书法传播的所有方面。一是书坛动态即书法传播的最新资讯、报道和活动公告;二是书法艺术交流与学习,其中包括书史研究、学术专题、书法讲座、经典碑帖、理论文章、技法指导、书法评论、书家档案、创作视频等;三是作品、文房用具的书法作品的促销和拍卖活动等;四是其它类别,如软文等。互联网和新媒体的超文本链接功能为读者提供了海量的信息。
书法传播不仅内容多样,其内容的表现形式也很丰富。在传统媒体中,报纸的内容表现以文字和图片为主,广播以声音为主,电视中声画结合是重点。而在互联网+时代,新型的媒介技术突破了传统媒体的传播模式,打破传统的单一通道和感官接受的模式。如书法报、书法网、中国和地方的书法'家协会等微信公众号采用了文字、图片、语音、视频以及直播等表现形式相结合方式进行传播,使得书法内容的表达更加立体化,更富感染力。互联网传播兼容并收且综合利用,在提高传播速度的同时,也加大了书法传播的效果。
(四)书法传播对象多元化,传受主体合一
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互联网走进千家万户。互联网及其互联网产品也成为人们的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品。“书法的网络传播完全凭借书法本身,信息取舍的决定权在于手持鼠标的网民,具备鲜明的主观性。”[3]网民本身就存在多元性,就书法传播来说,既有教师、学生,又有不同职业的社会大众群体;既有专业型人才又有业余性人才。
在传统媒介中,采用“你说我听”的模式,传播主体担任着信息发布者的角色,传播对象是信息的接受者,二者之间的界线分明。互联网时代由单向传播转为双向传播,互动性更加明显,使得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之间的沟通不再是简单的单线沟通,而是传受者之间的“你来我往”。 在这样的背景下,传播者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发号施令者”,受众的自主权更为明显,二者之间地位平等。而且,传播对象反馈速度加快,可使传播者与传播对象之间迅速实现“身份互换”。 在一定程度上,传播对象可迅速转变为传播者,传播者也可转变为传播对象,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合二为一。
(五)书法传播效果跨时空、个性化、信息化
1.拓展了时空观念
书法传播超越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打破了虚拟与现实的界限,拓展了时空观念,实现了跨时空传播。“‘虚拟社区’代表了社会连接的全新形式,人们在实体世界与虚拟世界实现跨越时空的沟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从事集体行动。”[4]在网络环境中,网络展厅拉近了读者与书法作品之间的距离,实现了跨时空的传播。书坛重大活动、论坛、讲座等可以进行现场直播,足不出户就可以领略书坛活动的风采。书法教学可以通过网上授课等,拓展了传统意义上的时空观念。
2.个性化传播倾向明显
互联网的信息传播过程中,个性化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其倾向性较为明显。接受信息者往往根据自己相应的生活习惯、文化水平和生长背景对书法信息有选择地接受,这为书法信息的个性化发展打下网民基础。大数据、云计算、自媒体终端等通过分析用户的文化水平,浏览记录等为受众推送符合其心意的产品和内容。“互联网+”浪潮下,人们的生活方式、表达渠道和审美情趣发生变化,书法内容的推送因人而异,由传统的大众传播转变为小众传播,书法的个性化传播倾向明显。
3.全方位信息化传播
历史上,每一种新媒体的出现都扩大了人类信息传播的地理范围,有了电波之后,信息可以借助电波传播至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在互联网+时代,接连全球电脑和自媒体平台终端的互联网和通信卫星完全打破了地理区域的限制,只要有相应的信息接受设备,在地球的任何角落都可以接受到信息,也就实现了信息的全球化传播。中国书法文化是我国独特文化的一部分,在信息化畅通的今天,中国书法早已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互联网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为书法信息传播提供技术优势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弊端。
(一)书法传播主体成分复杂
在传统媒体时代,书法的传播主体是特定的个人或人群,如古代的巫史,私塾的老师,书法家、书法协会群体,报纸、杂志的出版社和主编等。随着媒介的革新,书法传播主体身份趋向多元化,传播的参与性、互动性增强,传播主体与传播对象可以随时转换,故其传播的主体不再是特定的人或人群,还有更多的书法爱好者、业余人士、网络网民等。传播主体人员构成复杂。其自身的修养水平、目标追求和价值观念不同,自身的能力、水平高低有别,因而其传播的内容质量需要读者仔细鉴别。
(二)书法传播形式虚拟化
虚拟性是网络传播的重要特征。互联网+背景下,书法的传播环境发生了变化,以甲骨、竹简、木牍、帛书、石刻、摩崖为传播载体的书法艺术由实物传播向虚拟化传播发展。网络上书法传播的内容丰富多彩,正是依赖于书法传播形式的虚拟性。在网络、新媒体上看到大量的汉代的隶书碑帖图片,惊异于其章法形式美、结构造型美、金石意味浓,其图片可以无限放大,便于我们学习和研读。但书法传播载体的虚拟性,使得大量的书法内容脱离其具体的传播形态和传播载体,给学习者带来学习障碍。我们去博物馆实地考察一下汉隶碑刻,与网络传播、纸质媒体传播带给我们的感觉完全不同。所以,书法的学习必须去看原碑,读原帖,否则就如同在象牙塔生活一样,永远无法与古人靠近。
(三)书法传播内容碎片化、同质化
书法传播内容碎片化,缺乏系统性。一方面,书法传播主体的自我定位以及价值观、认知取向各不相同,加之新媒体传播技术短平快的特点,因此,传播的内容较为无序、繁杂。另一方面,由于书法接受者浅阅读、碎片化的阅读模式和思维特点,书法传播的倾向以直观的图片为主,其内容大多呈现片段式传播。相对于传播主体为书籍或报刊杂志的纸媒时代,传播内容缺乏系统性。
书法传播内容同质化更为明显。一方面是由于书法传播主体的能力所限,传播者对于书法传播的开发力度有限,内容扁平趋同,造成内容的同质化;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互联网的快捷传播为传播主体提供了借鉴他人作品的机会,也加大了抄袭的可能性。如每个人的微信里都有十几个甚至更多的微信订阅号,阅读后发现看似海量的信息,但是内容上同质化问题明显,不够新颖,缺乏创新。内容的同质性会引发读者信息接受的疲劳,不利于书法内容的有效传播。
(四)书法传播对象界限模糊,质量无法把关
书法传播对象身份多元,网络传播增强了传播对象的参与性,意味着传播主体与网民之间的界限模糊,传播内容的多元化与复杂化。传、受之间可以迅速实现身份互换,也带来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如传播主体无法对其进行信息把关,只能进行事后弥补。但网络的力量不可小觑,传播速度很快,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内容质量问题,其影响面积波及的范围很广。由于书法传播主体和传播对象水平良莠不齐,书法传播内容质量参差不齐,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信息覆盖较快,需要及时刷屏等弊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书法内容传播的整体质量,甚至会误导受众的思想和观点,这就需要受众有很强的接受信息、分析信息、处理信息、反馈信息的能力。尤其是对于初学者来说,自身没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很容易误入歧途。
(五)书法传播效果存在变量,无法准确评估
传播效果即书法传播产生的效果。媒介的变革为书法艺术的传播提供了新的契机,对其传播效果也具有一定的影响。笔者认为,传播效果主要包括书法接受者的接受程度以及书法传播产生的社会效果等。其中书法接受者的接受程度主要受两种因素的影响:显性因素和隐形因素。显性因素如报纸杂志的订阅量,网络媒体的访问量、浏览量以及微信的阅读量、转发量、留言、点赞等可以直观的体现出来,但这些数字随着时间的积累会发生变化。隐性因素即统计数据所产生的时间差,因此无法准确评估其传播效果。
书法传播产生的社会效果可以从人们的留言、点赞、评论、贴吧等方面体现出来。比如人们对一些艺术现象不同声音的评论,可间接反映出社会的接纳程度。但其传播效果仍然无法准确评估。
互联网+的理念渗透到各行各业,越来越多的行业都希望通过建立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来展示自己,实现互动交流。在书法领域,互联网为书法传播带来开放、便利的传播环境,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在书法传播中,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从而为书法的传播创造更为有利的传播环境和艺术氛围。
(一)重视传播主体“把关人”的作用
“守门人”又称“把关人”。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说:“信息总是沿着门区的某些渠道流动,在那里,或是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是根据把关人的个人意见,对信息或商品是否被允许进去渠道或是继续在渠道里流动做出决定。”[5]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媒体,“守门人”的地位至关重要,它是发布展示内容的最后环节,也决定着书法传播准入的门槛。
“把关人”作为信息准入的门槛,它关系到传播内容的质量以及传播的效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笔者在微信公众号的调查中发现,原创的内容阅读量整体偏高,如公众号“书法思考”的内容大多以原创为主,其日均阅读量达104 439,日均点赞量达543,单单从阅读量、点赞量来看,“书法思考”的运营可谓是成功的,而它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传播主体的信息把关密不可分。作为信息传播的把关人应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自身的修为,提高自身的传播能力和传播技巧,对将要发布的内容严格把关。同时,还要求把关人要具有原创的精神,严谨的风格,新颖的视角和观点,避免传播内容的同质化问题。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使用不同的传播方式来表现不同传播内容,使传播内容与形式协调统一,从而达到相应的传播效果。
(二)充分发挥互联网、新型媒介的优势
互联网的优势给书法传播提供了很多的便利,传播及时迅速,传播范围广,承载信息海量,形式多样,互动性强,可以满足读者的阅读特点和心理特点,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一优势。此外,在书法教育领域,互联网技术催生了各类书法网站、数据库与软件的问世,大大提高了书法学习效率与进程。各类平台的教学视频讲座、学术文章,让书友足不出户便可领略名师风采。建立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技术的产品得到最大开发,书法作品、出版物的数字化传播,专业的书法网站的建立为书法的传播开创了新的道路。书法爱好者还可将互联网、新媒体、新技术的优势应用于书法的研究和创作中,这是传统媒体所无法企及的。对书法创作者而言,可以利用多媒体技术对古代的书法碑帖进行空间解构,拓展了书法研究和创作的空间。
(三)注重传播内容的质量和内涵
内容是书法传播的核心,不论传播媒介如何更替,其传播内容的核心不会改变。在传播的过程中,传播形式固然重要,更重要的是书法传播内容的质量。作为网络或手机媒体的信息采集和编辑工作者,应该过滤掉那些庞杂的垃圾信息,拒绝恶俗低劣无底线的内容和文字,为受众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坚持内容第一,质量第一,坚守书法的根本。传播纯粹的书法艺术是每一位书法爱好者的使命和追求。
(四)精准定位传播对象
传播媒介日益更新,从大众传播到分众传播再到新媒体创意传播时代,传播主体应充分依托现有源,不断研发新技术,对读者群进行梳理、整合,从而可以精准定位传播对象。
精准定位读者群有助于传播主体准确定位用户经常阅读、喜欢阅读的文章类型和风格,进而有针对性地向部分用户推送特定的信息,可以使读者便捷地在海量共享的信息中能准确快速地寻找到自己喜欢的内容阅读,读者也可以精准定位自己喜欢阅读的内容。
(五)扩大书法传播的效果
互联网+时代,信息接收渠道增加,传播主体、传播平台大幅增加。原来通过报纸、杂志或身边的专业人士来接受信息的书法爱好者逐渐改变观念,其接受信息的途径不再局限于身边人的圈子,接受渠道丰富多样。传播者也由原来的专业机构、社会团体和专业人士转向书法爱好者。书法信息传播的推广范围扩大化,书法传播者和接收者的接触更为频繁,交流更加便利,这为书法传播提供了一个“共同的意义空间”,在这个空间内的人们更容易建立联系,实现最佳的传递信息的效果。因此要重视书法传播5W模式的每一个环节,实现精准化传播,从而达到期望的传播效果。
“互联网+”是时代的产物,是全球性的命题。书法艺术遇上互联网,看似毫不相关的两种事物,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的结合看似偶然实则是必然的发展。“互联网+书法”就是依托互联网的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使书法传播摆脱传统的师承、教育、阅读和信息获取模式,让互联网技术与书法内容传播深度融合,从而更加高效快捷的以多种符号融合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实现书法艺术的快速繁荣。中国书协主席苏士澍在谈书法教育进课堂时讲到“学书法也要用好互联网”。的确,当代书法的命运已和互联网紧密相连。互联网和自媒体固有的特点不仅弥补了传统媒介的不足,也为书法艺术的传播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向。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书法的传播应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充分发挥互联网智能、便捷、互动的优势,古今结合,求新求变,不断优化中国书法传播生态体系。我们坚信,书法艺术与互联网、自媒体的融合必将书法传播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1]尼古拉·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胡泳,范海燕,译.海南:海南出版社,1997 .
[2]保罗·莱文森.数字麦克卢汉[M].何道宽,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
[3]李毅华,李雪明.论当代书法网络传播特点及其影响[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09(2).
[4]韦路,丁方舟.论新媒体时代的传播研究类型[J].浙江大学学报,2013(6).
[5]徐田娣.微信的传播特性探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5.
Study on the Dissemination of Chinese Calligraphy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of “Internet Plus”
ZHANG Fu-peng
(DepartmentofChineseLanguageandLiterature,LüliangUniversity,LishiShanxi033001,China)
As an ancient art,Chinese calligraphy has a long history.The spread of calligraphy in the new media environment of“Internet Plus” begins to take on the characteristics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media which are mainly reflected in the popularization of the subjects involved in calligraphy communication,the variety of the objects,the diversification of the media,the massive content,and that calligraphy can be spread beyond time and space in a unique way.However,the new “Internet Plus” background also brings some negative effects on the calligraphy communication such as the complexity of the main component,the virtualization of the spread,the fragmentation and homogenization of the content,the blurred targets,the uncertainty to accurately assess the communication effect.Therefore,in the process of calligraphy communication,much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role of the“gatekeeper”,to the quality and content,and to the precise choices of the target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effect with the full play of Internet and new media.
internet plus;calligraphy communication;media;communication effect
2017-01-08
山西省艺术科学规划课题(2016F02)
张福朋(1985-),女,山西芮城人,助教,研究方向为艺术学(书法方向)。
G206.3
A
2095-185X(2017)01-007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