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社会管理思维

2017-03-11 18:39陈小华
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公民价值观法治

陈小华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首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了凝练和概括。同时,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范畴,而且彰显了它的基本特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十八大精神,体现了党对价值观的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实现伟大中国梦、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提升中国话语权,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体制机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生活方式变化给中国人的思想活动甚至价值观念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基于此,党中央提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充分反映社会现状和时代要求而提出的全新命题,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创新。社会管理思维视域下如何去挖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也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1]。同时,它是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最根本的观点和最概括的表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灵魂,最集中、最鲜明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诉求,是指导社会成员价值选择和行为取向的基本标尺[2]。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其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它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基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维度,集中、统一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个层次价值观的具有现代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最新研究成果。我们挖掘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更好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和文化观念[3];有助于把不同阶层、不同认识水平的人团结和凝聚起来,也是对西方价值观的冲击和挑战的有力应对[4]。

二、社会管理思维的内涵

社会管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秉持社会公正、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行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5]8。积极的社会管理则以主动的建设和变革为手段,以改善社会的状况、建设一个充满幸福感的、更好的社会为目标。公平正义是积极社会管理的实现途径。健全社会机制是积极社会管理的关键[6]。所谓社会管理思维,就是基于社会管理概念及其各种创新和推进手段的了解和使用,进行相关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过程。本文的认识活动便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凝练、提出与宣传等方面。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管理思维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了政府导向性的社会管理思维

实际上,无论如何谋划或构想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根本之处还是在于努力寻求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研究、凝练、提出与宣传过程,就是一个政府与学界、政府与社会、学界与社会的长期互动过程,经历了从实践到理论,再由理论回到实践的一个完整循环。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找寻政府与公民社会价值观最大重合度的互动,贯穿了一种通过价值导向来实现社会共赢的管理思维。

事实证明,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自律、自治,基层村民、居民组织的自治,是达成良好社会管理的极为重要的方面[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旦深入人心,就会造就一种强有力的文化、道德、价值和行为导向,将十分有利于构成社会的各种成分的自律、自治,对于形成良好的社会管理局面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良好的社会管理将提升公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从而,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笔者以为,这也是党和政府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初衷。换句话说,它是一种从形而上的视域来引领社会管理与创新的先进思维。

(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中的社会管理思维

完善群众基本利益保障机制,解决好民生问题,是社会管理源头治理的根本[1]。加大民生投入是对社会管理从以刚性管理为主向柔性管理为主推进的一种强有力的支撑[9]。只有国家富强了,才能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改善城乡基础设施,让民众的出行便利、饮水安全、食品卫生、闲有乐处;加大欠发达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提高公民的文化素养,打通他们依靠科学技术脱贫致富的路径,利用基础教育来从文化认知上缩小城乡差别;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率,降低个人的缴费比例,提升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改造城乡的危房、棚户区,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居住需求,让他们安于工作和生活。如此,就会形成最广泛的社会认同,公民也乐意参与到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活动中去,并主动在各类社会活动中规范、约束自身及他人的言行,有助于改善目前的社会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益。我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倡导的富强,不单单指国家的富强,还应该是通过国家的国富和高效的社会管理,最终实现国强民富的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良性循环。

民主,指人民所享有的参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或对国事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10]909。我国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了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做到“四个结合”,即把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同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满足群众多样化的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同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11]。公民是各种社会事务的参与者,但同时,他们往往左右不了事务的发展方向,而又不得不被动接受其结果的影响。这恰恰是以往政府在社会管理上采取刚性管理手段偏多的原因之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所以倡导民主以及民主的要义告诉我们:只有公民的真正、自由参与社会事务,才会激发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自豪感,并从自身的认知层面去最大限度地把事务引向有利于个人、集体、国家的层面发展。协调互动的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关系是社会安全和治安稳定的核心基础[12]。民主,则是实现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双赢的良好载体,也是推动两者协调互动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各种事务运行中的民主,有利于社会安全和治安稳定。可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民主彰显了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思想,这也是对权力拥有者和各级政府提出的新时期社会管理要求。

文明、和谐,是指政府通过有效的社会管理来实现美好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建设愿景,是一种基于国家层面而又体现于民众素质的价值追求,理应是民众对社会环境的切身感受。它们对外彰显形象,于内塑造品质。将“文明、和谐”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为自己的工作设定奋斗目标,更是广聚民意、高瞻远瞩地对个体所憧憬社会的高度概括。任何一种社会管理的创新无不以推动文明、和谐的社会建设为基础;同时,检验某种社会管理手段的成效又无不以形成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为标杆。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从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价值的视域,展现了政府社会管理的思维,对接了公民对良好社会管理效果的诉求。

从民众期许的社会管理模式来看,文明、和谐当是重要的内涵之一,只有文明管理、和谐管理,才能求得真正的文明社会、和谐社会。在此,厦门市的治安网格化管理手段之一即反映了其中的某些要义:厦门市公安局在全市各个街道、小区、楼栋的显要处都安置了网格化管理定位牌,牌上标有报警、求助、投诉电话110;关键是每张牌上都在顶部附设编码(如1137450),报警时,只要报出定位牌上的七位编码,警察便能通过报警系统准确锁定报警位置;牌上还注明了专门的维护电话,以防损坏或失效。另外,南京市着力构建现代化治安防控体系,突出公安工作的民意、实战、问题、规范、效率“五大导向”所采用的手段也体现了民众对现代社会管理的新要求:该市最大限度地屯警于街面,开启“互联网+警务”新时代,目前已建成警务工作服务站26个,配备警力超过2000名,市内巡防、出城查报站、入城交警检查站形成社会层面的巡逻防控网。上述这些不扰民、贴心、精准、有效的社会管理手段,不正是文明、和谐的管理手段,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换位思考的结果。

(三)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中的社会管理思维

法治是公民获得自由、平等、公正权利的基本保证。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的秩序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和而不同”的秩序,是一种使自由而平等的竞争和人道主义的生活成为可能的秩序,是摆脱了单纯偶然性、任意性、不可预测性的秩序,是各种社会分歧、矛盾和冲突能够在道德精神和法律理性的基础上得以和平解决或缓和的秩序,是社会组织健全,社会治理完善,社会安定团结,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秩序[13]。以良法善治来保障公民在各项社会事务的参与中获得“自由、平等、公正”的权利,很好地诠释了我们国家的总体价值取向和社会管理目标。从这一点上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法治”道出了进行有效社会管理的最佳路径,即所谓“因”;而“自由、平等、公正”则分享了通过这条路径管理社会可以达成的状态,即所谓“果”。

“果”自“因”来,“因”“果”相生。在一些领域和方面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是引发一些社会不和谐甚至严重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也会直接挫伤一部分群众的积极性[5]10。建立在法治框架下的社会管理制度及其创新,是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保障社会资源分配和社会事务处理公平公正的必要条件。反过来,社会管理的现代化让公民生活在自由、平等、公正的社会环境中,这必将有利于法治中国的主体性建构。因为,法治中国的主体性建构依赖于人民的法治自觉(指社会主体对法治的认识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应有的高度并从一种知识发展为内心的认同与自觉的接受,从而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观、人生观与生活观,将法治同化为中国价值、中国精神的构成元素)、法治自信(指人们对法律的信仰、信心与信守,是植根于主体内心深处的一种法治体认与文化认同而非仅仅是对规则的外在服从)和法治自立(依据法律进行独立的思考、公正的判断,使法治演进为一种常态化的思维方式、常设化的行为模式和常规化的生活态度)以及法治自强(就是通过法治实现国富民强,使法治成为推动发展、激发活力、鼓励创新的最有效手段)[14]。

总之,社会管理的思维必须是法治的思维,社会管理的手段不管千变万化也不能超越法治的界线。依法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是促进社会和公民自由、平等、公正发展的前提条件。如此,“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一个方面巧妙地再现了政府的社会管理思维。

(四)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中的社会管理思维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倡导公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既是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角度对公民个人提出的应遵循的道德准则,也是从有利于公民自身的成长、发展以及与社会和谐相处的视域提炼出的公民价值基本追求。党和国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现代传媒,宣传各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先进事迹,例如:中央电视台每年以“感动中国”为主题评选年度人物,《中国新闻周刊》每年评选并发布“影响中国”年度人物榜,等等。它们为公民树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其目的也是引导公民的言行,从而形成一种良好、向上的社会风气。如此,一方面为推行各种社会管理措施打好牢固的群众基础,也就是源源不断地注入所谓正能量,以教化来推动社会管理;另一方面通过强化民众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来倍增社会管理的能效,这就是调动民众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

将爱国信念植根于公民心中,就能形成强大的国家、民族凝聚力,在抵御外来侵略或干预,帮助国家、民族度过政治、经济暂时困难期的过程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古今中外的国家发展史无不证明,公民强烈的爱国行动和情怀,有利于增强国家抗击外部风险的能力,筑牢国家内部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公民主张民族大义,舍小家顾大家,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的博大情怀和高尚行为,必将给社会的运行注入正能量,有利于降低社会的运营、管理成本,形成共赢、高效的社会管理模式。

社会的有序运行必须建立在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上。公民在各自的岗位上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施展技能发挥价值,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既是个人生活和自我成长的需要,也是为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贡献。因此,只有每个公民在岗位上恪尽职守、开拓创新、任劳任怨,才能营造一种团结向上的集体氛围,把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生产合格产品的工作做得更好。也就是说,公民个人的敬业是为社会提供满意服务、丰富彼此物质精神生活的重要保证,是减少社会资源消耗、降低各种社会活动中矛盾发生概率、实现社会和谐有序运行的有效手段。

诚信,是保证社会运行中订立的各种契约顺利执行的基础,是营造个人、集体、国家三者之间安全相处空间的道德支撑,是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只有形成一种崇尚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失信者付出必要的代价,才能让诚信在社会发展、市场经济运作、公民的个体成长中起到关键的制约和强力的调节作用。毋庸置疑,诚信是影响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因素,是社会管理者亟待推广、打造的一种价值理念。一个人人乐在其中的安全、高效、稳定的社会体系,必定是一个人人敬畏诚信、讲究诚信的社会体系,因为诚信不仅让交易、相处变得方便、低成本,而且让它们的过程成为一种快乐的催生剂。

诚信既有对管理者的一面,也有对被管理者的一面,它是两者之间有效互动的安全屏障,是维持社会运行秩序的根本保证。诚信绝不会因为管理、被管理双方地位的高低或力量的强弱而体现不同的要求,它追求一种由内到外、由点到面、由个体到群体、由家庭到社会的软平衡。诚信只有植根于管理与被管理者的思想理念之中,外化成彼此的一言一行,才能为社会管理不断面临的新常态提供有效解决的抓手。

友善是公民的一种处世态度,是人与人之间建立的一种和谐关系。在当下的信息社会,个体可以通过各种信息手段方便地进行交易,甚至可以利用形形色色的社交网站、游戏在虚拟社会里寻求精神安慰,满足暂时的成就感。人们的直接交流时间被挤占,甚至家庭成员之间的交流也因各种电子产品的使用被忽视。唯其如此,我们更要重申友善的价值,并大力提倡真实社会里的友善相处,让友善引领社会交往的主流,常驻我们的精神文明家园。不可否认,友善相处是需要相应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基础,这也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要素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友善不仅可以激发公民潜在的物质文明创造力,而且让个体欢愉相处形成的精神力量彰显出无可估量的社会价值。可见,友善往往容易引导成一种群体性行为,进而发展成一种社会自觉,最终为社会管理提供助推力。

综合看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反映的是一种基于可操作层面的社会管理思维,是对公民在社会事务参与中道德基础与价值追求的高度概括,是实施各种社会管理创新的源泉。

四、结 语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大众参与意识、权利意识的增长,传统的政府独揽型社会管理、管控型社会管理难以为继,官民共治型社会管理、服务型社会管理呼声甚高[15]。也就是说,社会管理呼吁紧随社会发展的不断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正是对创新社会管理思维的一种及时、积极、准确的响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文内涵集中体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练、构建、建设等一系列过程中始终坚持对价值主体(人)的关照,即以满足最大多数人的需要为根本立场,以改善现实人的生活状态为核心任务,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为最终目标[1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体现出的社会管理思维,维度多样,层次分明,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方面为创新社会管理指明了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文化建设,科学理性地应对由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转型过程中的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文化思潮的挑战,把握文化发展基本规律,形成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和推动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17]。同样,政府和公民如果都能积极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呈现的社会管理思维为导向,就一定能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的强大功效,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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