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中法治教育实效的路径探讨

2017-03-11 09:53杨晓燕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7年16期
关键词:观念基础法治

杨晓燕

(红河学院,云南蒙自 661199)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自此拉开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序幕。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既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也是高校提升教育水平,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现实要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要渠道,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其教学实效不高,因此,增强“基础”课中法治教育的教学实效、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1 “基础”课中法治教育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以往有很大程度地提高,这归功于我国社会法治大环境的熏陶及他们接受的法治教育,但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不全面,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相对肤浅,法治观念相对淡漠,加之近些年来,我国高校大学生犯罪问题突出,这让思政课教师深刻地认识到,强化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紧迫性。

笔者认为,当前“基础”课中法治教育存在以下问题。

1.1 法治教育部分在“基础”课所占比重偏少,内容概括性强

“基础”课目前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2015年修订版),共八章内容,教材内容涉及哲学、政治学、伦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信息量大、内容丰富,法治教育部分是教材第六章至第八章,所占比重有限,但教材中治教育部分涉及面广,涵盖了法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可谓体积小容量大。就教材内容而言,“基础”课中法治教育定位不是讲授具体法律知识,而是讲授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教学,才能使学生对法治体系及法治观念有所了解并形成法治思维,逐步树立法治观念和提高法治素养。这就出现了课时少、内容多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达到教学目标,是每位“基础”课教师面临的挑战。

1.2 “基础”课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单一

由于课时不多,多数教师通常采用课堂灌输的形式对大学生进行教学,法治教育的内容仅涉及基本法律知识的介绍,使大学生误认为法治教育内容抽象、枯燥单一,导致大学生对法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无法运用法律解决实际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从而不能形成良好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的理论灌输已经满足不了大学生的需求,单一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致使大学生学习兴趣不高,教学效果评价不高。如何在有限的课时内,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法治教育,是每位“基础”课教师需要思考的问题。

1.3 “基础”课教师素质参差不齐

“05新课程方案”实施后,有部分“思想道德修养”课教师承担 “基础”课教学工作,由于他们缺少法学专业背景,缺乏实践经验,无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讲授,致使教学内容枯燥无味。教师专业水平及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大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学实效。因此,“基础”课教师素质的提升显得尤为紧迫。

1.4 “基础”课中法治教育实践教学薄弱

“基础”课中法治教育侧重法律知识的讲授,缺乏实践教学,为此,多数高校围绕教学目标进行积极探索,部分高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重视实践教学,丰富“基础”课(包含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部分高校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构建思政课实践教学平台(包含法治教育),采用多种手段丰富实践教学的途径和形式。多数高校由于诸多原因,法治教育实践教学薄弱甚至没有实践教学。法学作为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需要实践教学深化学习效果,因此,“基础”课教师应当强化实践教学。

2 提升“基础”课中法治教育实效的路径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人才是保障,法治教育是基础[1]。高校“基础”课的教学效果直接关系到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和法治素养的提高,因此,笔者从以下几方面探讨提升“基础”课中法治教育实效的路径。

2.1 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的转化

教材体系,就是指教材所包含的理论逻辑及其组成部分,教材体系的主要内容是理论体系,重点是理论的阐述和知识的讲授。而教学体系,是指为达到教学目的,在以教材为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教学活动中所运用的各种教学要素所形成的一个整体,重点是关照学生的问题和生活[2]。“基础”课具有很强的应用性,而法治教育更应当突出实践性。因此,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须创新性审视及运用教材,注重法治教学内容从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使关注重心实现从理论为主到重视实践的转化。具体而言,首先,依照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规律,先讲授现实性较强、与大学生实际联系紧密的内容,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教学内容的实践性。其次,再讲授理论知识,这样的教学内容安排能激发大学生学习的兴趣,逐步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笔者将“基础”课中法治教育内容调整后的构架如下:

第八章:行使法律权利 履行法律义务,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第六章:学习宪法法律 建设法治体系,使学生正确认识我国法治建设的现状;

第七章:树立法治观念 尊重法律权威,使学生逐步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观念。

2.2 丰富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课堂教学是高校法治教育的主渠道,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达到不教育[3]。因此,首先摒弃灌输式教学,理论联系实际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从知识层面转化为精神层面,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的教育,才能提高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其次,注重教学中发挥大学生的主体性,案例法、讨论法是不二选择。教师通过课前的充分准备,课中组织大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和总结,可强化大学生对教学内容的认知,增强大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最后,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弥补课时的不足,如在课程网页上提前安排教学讨论的案例;根据不同专业大学生的需要,补充相应的教学内容;对与高中政治课内容重合部分,可安排大学生自学并完成相应的作业。

2.3 提升师资队伍法律素质

教师素质是影响“基础”课教学实效的关键因素,而法治教育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并重,这要求“基础”课教师应当具备法学专业背景,遗憾的是,现阶段我国担任“基础”课教学的教师部分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要改变此现状,首先应配备专业教师从事法治教育工作;其次,组织教师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基础”课教师的专业素养,更好地为教学服务。

2.4 重视实践教学

在“基础”课法治教育中,应重视实践教学。可适当增加课时,采用模拟法庭、旁听司法审判、参加立法讨论等多种教学形式,通过大学生亲自分析、亲自体验、亲自解决问题来深化教学效果。从长远规划来看,高校应当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平台体系的建设,因为法治教育是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并重,通过创设校内法治教育实践平台、建立相应的法治教育基地和课程网络实践平台等活动,即丰富大学生的业余生活,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已有的研究表明,课程与实践联系越紧密,教学的效果就越好。

[1]付子堂,朱林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构成[J].法制与社会发展,2015,21(3):17-31.

[2]武晓婕,王思怀.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方法论思考——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为例[J].商洛学院学报,2017,31(2):83-86.

[3]郑永廷.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M].北京:商等教育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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