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均宁
(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副教授)
以村级党组织的优化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
——基于湛江的实证分析
王均宁
(中共湛江市委党校党建教研室副教授)
精准扶贫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任务,这要求找准着力点,把党建工作融入扶贫攻坚、让党建工作引领精准脱贫,是基层党组织使命所在、应尽之责。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滞后,在当前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面临着部分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党员作用弱化以及资源不足等多方面问题与挑战。为此,要以村级党组织的优化为突破口,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完善配套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健全管理制度等措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广东省湛江市的实践表明,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优化干部等原则去推进基层党组织的优化,让村级党组织重新焕发内在活力和发挥出应有作用,才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固本之举。
精准扶贫;党组织的优化;机制创新;路径选择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的“精准扶贫”战略,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宏伟目标的重大举措,其本质要求扶贫开发能够实行精确瞄准、定向施策,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得到全面提升。可以说实施精准扶贫,是扶贫开发方式的重大创新,代表扶贫开发未来发展的方向。如何把党建工作恰当融入扶贫攻坚,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破解发展瓶颈制约,实现精准扶贫开发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双推进”,是当前基层党建的一个崭新课题。围绕着这个重要时代课题,本课题以湛江市精准扶贫工作为切入口,就村级党组织的优化促进精准扶贫的途径问题展开专项调研和深入思考。
(一)精准扶贫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提出的新要求。
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扶贫工作由原来“粗放式”扶贫转为“精准”扶贫,扶贫工作要达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1]“六个精准”的标准,这不仅要求我们在识别、帮扶、管理、考核等各个阶段都要做到精确、全面,而且要求我们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时必须契合精准扶贫工作,有所作为、有大作为。
1.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必须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扶贫工作落脚点在基层,要落实“六个精准”的目标要求,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村级党组织来抓落实,村级党组织是扶贫工作前沿的组织者和实施者,他们对农村情况了解、清楚,其工作落实状况直接影响到精准脱贫目标的实现。当前,农村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其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不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思路不清、长期不作为与乱作为等方面不适应精准扶贫的新要求。为此,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村级党组织优化,以党建引领精准扶贫工作,是新形势下基层工作的重大任务。基层党组织要主动适应党中央开展扶贫工作的要求,强化在农村扶贫工作的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增强服务扶贫规划、服务扶贫措施等能力,把扶贫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同频共振,实现抓党建带扶贫、抓扶贫促党建的“双赢”局面。
2.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必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事业成败,关健在人。基层干部作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主心骨和领路人,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主要力量。要做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就需要各级基层干部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敢于担当、勇于碰硬的气魄,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作风,紧扣精准扶贫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投身于这一大会战之中。由此可见,党的建设与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机结合,一方面要求我们必须抓住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这一关健点,全力打造一支懂政策、重服务、善沟通、会管理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另一方面要求在扶贫攻坚战场中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实干奉献的良好氛围。要通过严格督查考核,在扶贫攻坚的作为上看干部担当、看干部廉洁、看干部作风。要加大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定期听取群众对扶贫干部个人及工作的评价,通过“民意”甄别干部,让实干的干部脱颖而出,对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要启动问责。
3.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必须强化实用人才建设。提升群众的生产技能、就业能力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要把农村人才工作的重心放在服务精准扶贫上,紧紧围绕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这一重大任务,精准谋划、精准实施、精准推进农村人才工作。要牢固树立抓人才就是抓发展的观念,以培养适合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的农村人才为目标,大胆创新培育人才的方式方法,不断强化实用人才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发挥,使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人才队伍,为精准脱贫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
(二)精准扶贫要求下村级党组织优化的必要性。
村级党组织优化是基层党建适应新形势新变化的一项创新性任务。在保持各类组织的性质、职能、地位及工作关系与优化前不变的基础上,它以机构精简实用、运作高效便捷为目的,改变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及运作方式,把现行“乡镇—行政村—自然村”调整为“乡镇—村”建制,并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在自然村设置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等组织,并在乡镇设置公共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当前一些贫困村之所以发展滞后,除了自然环境、历史条件、基础薄弱等多方面客观因素外,最根本的就是班子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党员作用弱化、缺乏先进性的问题。特别是在当前全力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只有有序推进村级党组织优化,使村级党组织注入新血液,重新焕发活力,才能更好打赢这场扶贫攻坚战。从这层意义上看,村级党组织优化与精准扶贫具有根本的内在一致性,表现出十分紧密、互为促进的内在关系。
1.有利于选准对象,夯实帮扶基础。在行政村内,谁是真正的贫困人口、有多少人,村干部若搞不清,其中村级党组织作用发挥不足也难辞其咎。推行村级党组织优化后,由本自然村人员担任村干部,对本自然村每家每户的情况更熟悉,显然了解得更全面、透彻。在推进扶贫对象识别、精准谋划、精准实施、动态管理等工作的时候,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误差。在村中筛选出的扶贫对象,也更直接地受到本村村民的监督。
2.有利于机构精简,激发内生活力。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最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积极作为、有效发力。将历届“两委”换届选情复杂、矛盾突出而且尚未找到办法解决的,村民内部关系紧张、宗族派系明显的,人口较多、面积较大、交通不便、习俗迥异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长期是“空壳”的自然村设立村委会,使治理重心下移。①自然村优化为新行政村后,村干部增多,事情管细了。新行政村管理范围缩小,村干部对贫困人口、本村资源的情况更清楚,有利于对扶贫资源作出合理安排,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3.有利于整合资源,提高帮扶质量。通过优化村党组织设置,能够打破贫困需求和扶贫力量之间的沟通不畅,贯通帮扶政策、资源进村入户渠道,与贫困户进行有效对接,深入掌握贫困户家庭成员住房、教育、产业、技能等详细情况,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同时,更增强对各村贫困状况进行科学研判,增强扶贫工作的前瞻性,更好地制定政策措施,从而提高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有利于精准帮扶,完成脱贫任务。推行村级党组织优化后,由原来的几条甚至十几条自然村组成的村委会变成一条自然村单独为一个村委会,自然村的地位和服务功能大幅提升,村委会更直接方便为群众提供服务。优化后行政村不再是经济空壳村,村委会一级也能直接管理集体资产、资源,有了资产资源,更有利于扶贫项目的落实与推进,方便为扶贫户创造致富机会,尽快完成脱贫任务。
精准扶贫战略实施以来,湛江市坚持以精准为核心,整合各方资源,统筹推进扶贫工作。目前,全市各地完成了新时期精准扶贫识别工作和建档立卡的录入工作,并开始启动助学帮扶、推荐就业、申请低保、办理医保、投入种养资源等方式增加收入,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良好的开局。但是,由于湛江市经济欠发达、资源不足、基层党组织设置滞后,贫困总量较大以及致贫因素叠加,导致了精准扶贫战略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阻碍了推进精准扶贫的步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识别误差问题仍然存在。找准“人”不仅是开展精准扶贫的基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首要任务。就当前扶贫工作情况来看,瞄准到户的精准度明显高于前两轮扶贫“双到”模式。但调研也发现,全市各地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存在“识别误差”的问题。一是人为因素引起识别误差。由于部分村委会下辖自然村多,村情错综复杂,不是每个自然村都有人在村“两委”中任职,村“两委”干部不能全面掌握村情民情,只能依赖村民小组长协助识别扶贫对象,但村民小组长素质良莠不齐,在识别扶贫对象时候存在凭印象、凭直觉、凭感情,填报难精确,也容易出现漏报、错报的现象。二是标准引起识别误差。目前,农村家庭收入情况难以做出统计学意义上精确统计,人为色彩甚浓。同时,在年人均纯收入相当的情况下,与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的亲疏远近成为“所谓标准”。在此背景下,不仅加剧了扶贫资源利用低效的问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村民之间新的矛盾纠纷。
2.贫困人口脱贫难度甚高。湛江作为广东的农业大市、人口大市,按照新一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要求,湛江列入省市重点帮扶的贫困村有218条,贫困户82279户,贫困人口222816人。此外,湛江还有61879户、贫困人口154016人,分散在全市1397条行政村内,是全省扶贫任务最繁重的地级市,占全省贫困人口总数的八分之一。②湛江多数贫困村属于区域性贫困,这些村庄生产生活条件还很落后,特别是一些已经解决温饱的群众因灾、因病返贫问题还很突出,要实现2018年全市全面精准脱贫,扶贫攻坚压力极大。
3.贫困对象主角意识不足。虽然精准扶贫方式的核心是贫困户的参与,但调研发现,由于缺乏贫困户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在实施扶贫项目中贫困户参与度仍然较低。不少贫困户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自己是扶贫的主角,而认为仅是一位被帮扶的对象。不管是帮扶项目的选择还是实施,帮扶单位及驻村干部仍然在唱主角。于是,最终决定的个人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分配,更多反映的是帮扶单位的主观意愿,帮扶个人项目大多数是化肥、牛苗、种子、医保等资助与节日物品的赠予,易偏离了当地贫困户的切身需求和未能解决稳定脱贫问题。
4.帮扶主体行为短期性强。随着2018年全面脱贫目标的迫近,湛江市精准扶贫工作也进入“倒计时”,在攻坚压力不断加码的背景下,各类短期化行为也逐步暴露,不仅影响了精准扶贫的实施效果,而且蕴含着贫困户再次返贫的潜在风险:一是扶贫任务累加化,减贫标准重数量而轻质量。二是扶贫手段简单化,以应付上级检查为主,重扶贫形式而轻实质内容,重物质投入而轻发展能力的培养,重做文字材料轻帮扶实际效果。
5.扶贫队伍力量相对薄弱。精准扶贫要体现目标精准、施措精确、管理精细,追求的是优化减贫治理结构、提升减贫治理能力,走科学帮扶之路。而当下的扶贫队伍配备与能力严重不足,难以胜任新时期精准扶贫的繁杂而艰巨的任务。据统计,湛江各级共派出了1615个驻村工作队,每条村都有一支扶贫驻村工作队伍,做到全市贫困人口帮扶全覆盖。③但是与贫困人口总数相比,基层扶贫队伍显得力量薄弱,每工作队平均需要负责136位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同时,一些驻村干部面临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强,工作缺乏主动性。加上部分驻村干部方言上的阻碍、对贫困人口认识的偏差,未能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影响到驻村扶贫工作的实效。
(二)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湛江市扶贫工作产生上述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从深层次上看,既有体制的因素,也有制度的因素;既有理论的因素,也有观念的因素;既有区域环境的因素,也有党组织设置的因素。基于文章主题,这里重点对党组织设置因素加以分析。
1.从管理监督层面看,自然村功能未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以来,湛江市基层党组织设置以行政地域为区划延用“镇—行政村—自然村”的基层管理架构,行政村一级设置党支部、村委会、经济联合社等组织,干部纳入编制管理,市财政给予适当生活补贴,而自然村一级多数仅是设立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几乎是无酬工作。在行政管理上,镇党委、政府工作重心主要是在行政村一级,对自然村级约束力较差,监管力度不大。由于管理上的缺位,导致未能很好地调动自然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难免出现工作覆盖上的“盲点”和“空白点”,进而在一定程度制约了精准脱贫的成效。
2.从基层资源层面看,自然村资源未有效利用。对贫困村而言,因地制宜地制定帮扶项目,进一步整合、盘活和利用好现有农村自然资源,并借助外力的帮扶让有限的资源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不仅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而且改变农村贫困面貌的有效途径。但是现实的情况是90%以上的自然资源都集中掌握在自然村一级,大多数的行政村没有土地、森林、荒地、滩涂等可租赁性资源。比如,截止到2015年12月,廉江市364个行政村(社区)中,集体经济“空壳村”仍有55个;④在坡头区,几乎每个行政村都存在负债的情况,主要是基础设施投资(如办公楼、修路)、经营性亏损及非生产性支出等,甚至年年还,却还是年年欠。虽然村委会管辖各自然村,但是无权支配自然村的集体资源。因此,对于经济空壳村来说,即使有特色的扶贫开发项目,也难于做到项目安排精准。
3.从组织架构层面看,部分贫困村管辖范围大。调查发现,部分贫困村管辖范围过大,户数多、人口多,各种宗派势力、家族势力交错,当有利可图时很难做到公平、公正,造成扶贫资源分配不均匀,在扶贫名额、扶贫资金或者其他公共利益分配方面,有向大自然村倾斜,或大自然村压小自然村现象。此外,在村“两委”干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目前难以做到每条自然村小组长都进入“两委”班子,比如雷州市公益村委会有22个村民小组,干部编制仅7人。⑤目前行政村多数以干部包片联系方式来开展各项工作,而自然村(小组)长在配合“两委”干部工作时往往带着个人的情绪因素,不同程度存在有选择性地抓落实。尽管驻村工作队根据村委会提供的名单再入户核实,但是筛选扶贫对象的余地不多,一些真正困难户却不能入列。精准扶贫不仅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要比以往更精细化地帮扶贫困群众,而且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及时间紧。因此,如何调动和发挥好自然村(小组)长、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作用显得尤为迫切,从而相对地解决扶贫队伍力量单薄的问题。
4.从组织能力层面看,干部综合素质能力不高。调查显示,当前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组织设置不够合理,带头人在岗不在村、在岗不住村,整体素质不够强,为民服务意识差;村“两委”运行机制不够顺畅、班子团结协作水平较低等软弱涣散现象,导致村党组织核心地位不明显、党员队伍能力不突出、村委对自然村监管弱化等问题,严重制约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断影响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部分村(社区)干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仍习惯于采用“家长式”工作方式处理问题,尤其是部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平时疲于应付计生、维稳、征地拆迁等行政事务,往往对党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往往受到忽略,党建工作存在形式主义,造成议事决策和党组织生活长期处于瘫痪状态,群众对村党支部的信任度下降,干群感情生疏。据统计,2015年湛江市一共排查201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占全市村(社区)数的11.2%。⑥
5.从设置渊脉层面看,增添了精准开展的难度。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以及人口的不断增长,原来的小自然村大部分已发展为大自然村,群众居住范围也不断扩大与分散,还有个别老村庄又迁移到新村庄或大村再分出小村,这些因素,村民居住分散,限制了“精准扶贫”工作的全面铺开,主要表现为扶贫政策宣传难到位、精准施措难统筹。部分自然村离村委会办公楼远,缺少广播等宣传设施,“精准扶贫”政策难以得到广泛宣传,群众未能及时、全面了解到相关信息,造成有的村需要多次入户核查贫困户情况,浪费不少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进展。
当前精准扶贫的推进正处于关键时期,更需由基层党组织牵头,统筹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合力。在已经取得重要进展的基础上,围绕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通过村级党组织优化推动扶贫方式、手段、管理等方面创新,为全面完成精准脱贫目标任务提供更有效支撑。
(一)加强顶层设计,寻求符合精准扶贫要求的设置模式。
农村党建的层次主要取决于思想认识的程度。基层党委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对村级党组织优化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进行统筹规划,以集中各类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基层机构精简实用的目标,为精准扶贫保驾护航。
1.因地制宜,落实精准优化。市县两级要深入调研,加强研判与统筹,摸清现各行政村党组织的架构、协作状况、人员组成、覆盖范围、功能发挥等方面情况,根据现行政村、自然村不同情况综合考虑,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坚持因地制宜、因村制策、尊重民愿、依法依规、量力而行原则来进行村级党组织优化的顶层设计,确保优化后的村级党组织能够充分发挥功能作用,组织运转更加规范高效,能够更好地组织、服务群众,能够更好地消除矛盾。在优化过程中,灵活采取“升格”、“下移”分类的优化方式,也允许“保持现状”。对党员较多(50人以上)、“两委”班子团结、运转协调、条件成熟的党支部,可“升格”为党总支,原各自然村党小组“升格”为党支部;对村庄较多、矛盾较大、资源不均的进行基层党组织“下移”到自然村。同时,要注意理顺优化后各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做到隶属关系明确清楚,防止出现管理上的漏洞,通过精准优化使基层党组织更加有效消除矛盾,更好地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更好地带领群众做好攻坚脱贫。
2.党委领导,强化优化责任。优化工作不仅是一项创新性任务,而且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优化工作必须自始至终置于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各级党委特别是镇一级党委的主体责任,以党委领导为核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责任到位,以确保优化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完成。优化工作注重谋划在前,通过对各优化村进行风险评估,建立矛盾排查清单,提前制定整体应急预案、乡镇预案、各村预案,做好不同类型风险发生的防范。通过对矛盾“逐项抓、反复抓、不断抓”,把可能爆发的危机,转化为强化基层治理的有利契机,为优化工作扫清障碍、排除干扰。
3.依法依规,严格选举程序。列为优化的村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规定,依法依规推进。一方面要认真抓好村务审计工作,提前做好优化村及下辖各自然村的“三资”清理工作,账本统一移交到所在乡镇(街道)财政所暂时保管;另一方面要求新设立的行政村按程序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推选成立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进行公示等有关工作,严格落实各个环节的时间点要求,确保优化工作全程不出错、不犯错。
(二)完善配套建设,健全高效运转的精准扶贫工作机构。
毋容置疑,基层党组织优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化工程。村级党组织进行优化仅是迈出关键的一步,但善后的配套保障也是至关重要的。善后的配套保障主要包括健全村级组织体系、解决新设行政村办公场所、办公经费及村干部的工作补贴等问题。
1.完善各类组织体系建设。基层党组织优化,必须坚持以村级党组织为核心,构建精准扶贫的组织体系。在开展基层党组织优化过程中,要注重做到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等组织机构同步谋划、同步配套、同步推进。要着力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群团组织,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务财务监督小组等配套组织,引导发展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培育完善村民理事会、专业合作社、外出商会等社会组织,探索以多种形式构建纵横交织的网络化组织体系。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村“两委”成员按照有关程序兼任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努力做到精简、高效、实干。要注重充分发挥各类组织的作用,把村的扶贫任务及时按照匹配条件细化到各类组织,比如筹集资金或启动回归工程,协助解决贫困户的就业问题。
2.落实基础保障责任体系。要确保基层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就是要推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一是要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上级相关部门要设法解决好新行政村办公场所和村级的运作经费,发挥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优化人才配置,方便群众办事。要着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把非党员的村委会干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二是要发挥好便民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推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示制和村干部工作报告评议制,建立扶贫信息系统共享平台,焕发基层的内在活力,促进基层和谐稳定。要结合湛江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建设的契机,着力把镇(街)、村两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好,并大力推广党员志愿服务、一站式服务、群众事务代办等做法,全面提升为民办事效率。三是合理确定新增村干部的报酬待遇。通过稳步提升经济待遇与拓宽其发展空间,让村干部干有所得、干有所盼、老有所养,调动他们精准扶贫的工作热情,从而激发党建工作活力。
(三)强化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带头致富的扶贫骨干队伍。
1.选优配强新“两委”干部队伍。乡镇(街道)要把好村干部政治素质关,注重从作风正与愿意为群众服务的党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乡镇事业编制干部中遴选优秀人才,尤其要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有关人员名单征求纪委、卫计等有关部门意见,及时给予任命。要围绕支部书记为“主角”优化队伍结构,确保年龄结构合理,能力互补,提升村支部的整体战斗力。村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双带”作用,培植一批党员扶贫帮困示范标兵,以自身的致富实践,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困难,增强发展的信心;把在精准扶贫攻坚战中表现优秀、能带领群众致富的纳入村级党组织后备干部“苗子库”,为精准扶贫蓄足人才资源。同时,村干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要当带头致富人,及时帮助贫困户克服“等、靠、要”思想倾向,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
2.优化干部驻村的帮扶措施。应根据行政村的不同情况和实际需要,由市县两级统筹派出有能力、接地气、敢担当、善实干的扶贫干部,做到每条村有驻村工作组、每个贫困户各有一名帮扶责任人和本村联系人。要进一步强化分类指导及落实精准施策、精准管理,健全监督约束、履职规范等工作制度,明确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具体要求,确保驻村帮扶工作落实到户、到个人项目、见增收效果。驻村干部要主动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利用各种资源组织贫困户进行分类培训,有针对性提高种养与技能的水平,用好科技做文章协助贫困家庭解决生产上遇到的技术难题,促进农业增收;并通过职能部门的平台引进企业落户到行政村、配合村干部引导本村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做好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提高贫困户的收入。
3.强化新村干部的技能培训。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优化后新任“两委”干部集中培训,提高他们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要突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强化党的扶贫政策、法律法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市场经济知识、农村实用技术、村务民主管理、化解农村矛盾、廉洁履职等方面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他们工作中善于聚集的党员智慧和力量,把村庄劣势采取有效措施转化为发展经济优势,并借助精准扶贫政策夯实发展规划,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为群众谋发展。
(四)着力健全管理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坚持把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摆到村级党组织优化工作的核心位置,以农村党组织强有力的领导,力争做到村务管理有章可循、按规办事、程序完整、公开透明。在此基础上,创新扶贫绩效的长效考核,真正挤干扶贫水分,实现脱贫目标不落空。
1.深化和完善农村“三资”管理机制。要强化优化前行政村“三资”的管理和利用,按一定的方式分配给新成立村委会,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进一步完善新村委会经济联合社的监管,规范管理、盘活新村委会新分配资产和原村民小组资产,从政策、资金、项目、人才上加大扶持力度,多措并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建立健全村组管理、村务监督委员会、两个联席会议等各项运行制度;严格落实村账乡代管、村务财务公开、“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三资”监督,并充分利用集体资源优势和村集体项目帮助群众拓宽就业、增收渠道。
2.创新扶贫绩效的长效考核机制。通过创新考核机制的“指挥棒”,便于有效抑制精准扶贫推进中的短期化行为。一方面,把扶贫任务合理分解到自然村,完善以脱贫人口数量、贫困人口收入增加幅度、扶贫产业发展水平、生态环境保护、群众满意度情况等内容的扶贫工作绩效考核综合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完善现有短期与长期效果相结合的项目验收制度,引入第三方中介组织进行评估,防止一些地方为完成帮扶任务而做假账,从而加强对项目可持续性和长期实际扶贫效果的目标考核。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要把扶贫绩效考核与各级党员干部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选拔任用干部结合起来,列入近三年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对抓党建不到位或推动地方精准扶贫发展不得力的,要严格落实问责,确保精准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人口。●
注释:
①参见湛委办发电〔2015〕5号《关于开展“基层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②数据来自于湛江市扶贫办。
③数据统计来源湛江市扶贫办。
④数据统计来源于廉江市委组织部调研组。
⑤数据统计来源于雷州市委组织部调研组。
⑥数据统计来源于湛江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习近平在贵州召开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N].人民日报,2015-06-19.
(责任编辑:温松)
D262
A
1003-7462(2017)02-0028-07
10.13977/J.cnki.lnxk.2017.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