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意识形态修辞功能论

2017-03-11 09:40陈相光
岭南学刊 2017年2期
关键词:现实建构语言

陈相光

(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

中国梦意识形态修辞功能论

陈相光

(华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

意识形态以特定范畴的修辞表达方式,形成社会张力、理论张力和心理张力,由此实现相应的社会功能、理论功能以及心理功能。中国及其中国人的未来存在形式与内容,通过中国梦进入语言所建构的世界。由此,世界通过“中国梦”向中国人敞开,而中国及其中国人通过“中国梦”所建构的世界看到自己的未来。

中国梦;意识形态修辞;功能

意识形态的表达方式,即广义意义上的意识形态修辞对于孕育意识形态张力构成重大影响。“文化表征和符号是意识形态运行的载体”[1],这一判断实际上很好地阐释了广义意识形态修辞的社会、理论和心理等功能。意识形态借助意符(指意识形态符号)承载特定的信仰、理想、信念、思想、观念、价值观等内容,其意识形态修辞内蕴特定的历史意涵、理论逻辑与实践观念。从人的直觉经验角度分析,中国梦所内蕴的社会主体及其时间过程与空间边界等已经显性化。中国梦是一个有别于传统主流意识形态概念的范畴。中国梦作为主流意识形态范畴,可以借助修辞过程而实现其社会目的,民众也可以借助修辞加深对意识形态的历史、理论与实践认知。

一、中国梦意识形态修辞的社会功能

中国梦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修辞范畴,其所具有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对人的社会意识的建构功能,以及对社会现实的建构功能等。

其一,中国梦对人的社会意识的建构功能。中国梦作为物质过程与精神过程、社会过程的修辞共同体,对于人的社会意识具有建构功能。意识形态主体的精神世界所实际坚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其向外传播信息中所蕴含的意义或者情感之间的可能关系,逻辑上包含冲突关系、一致关系,或者介于冲突与一致两者之间。不同的关系,所真正蕴含的思想、政治、道德与心理上的意义是不一样的。经过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多元的、系统的强化后,中国梦发展为社会的焦点意识,进而有助于将中国梦从社会思潮向上转化为社会意识。社会意识作为含涉人的一切意识要素、观念形态,以及人类社会中诸如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中的哲学、宗教、艺术、道德、政治观点、法律思想等全部精神现象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在观念上总体反映人的社会生活过程与条件,即社会存在。从一般意义上分析,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质性与量化的反作用价值。从质性角度看,不同性质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正向维护、巩固或者反向危害、削弱等不同性质的作用。从量化角度看,无论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正性或者负性作用,其都具有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久暂、作用样式、反馈方式等方面的不同。我们知道,作为自发性的个体意识,其不直接经受制式性的、规范化教育,也是可以形成的。因此,从社会文化心理或者集体无意识层面,引导个体自发意识的发展走向,尤为重要。意识形态修辞一旦内化为民众的社会心理内容,在以下两个层面上转化为中国及中国人的共同社会意识:作为衔接中国历史、现实与未来的社会意识;作为串联国家、民族与人民的社会意识。其将从社会意识层面与民心、民意直接接轨,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直接落地。其所具有的社会意识形态功能,将在社会直接传播或者教育过程中得到彰显——抵充个体的意识形态内容的建构过程与结果。

其二,中国梦对社会现实的建构功能。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形式的呈现方式,从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之间的反映与被反映关系看,意识形态修辞作为意识形态的语言或者言语呈现方式,其具有建构现实的功能。人们所察觉的现实无法脱离语言的建构,或者说,现实包含客观的、我们感知觉到的和通过语言把握到的、通过思维而意识到的存在。同时,因为:修辞作为语言或者言语陈述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不仅仅是解释工具,相反,修辞“塑造人们对于现实的认知”[2]。所以,修辞学在本质上是认知的。“修辞与思想、修辞与现实互为表里,不可剥离。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简捷地说,修辞,就是意识形态。”[2]意识形态作为内容借助修辞这种语言表达形式或者载体,令内蕴于其中的思想内涵被受众通过对修辞方式的接纳而获得理解。另外,意识形态修辞通过现实获得确证,而社会现实通过意识形态修辞的建构而超越具象的现实并上升发展为观念的现实,继而形成关于现实的观念传播或者解释。由此,意识形态修辞在语言维度表征或者相当于意识形态。还有,由于人对社会存在的觉知依赖于语言的建构,而人的语言应用必然与其既有的语言能力、社会心理、社会情感(情绪)、社会感知方式、社会行为、社会价值观等纽结在一起。故此,人对于意识形态的觉知是具身的。综上,修辞在人与意识形态之间形成认知路径,意识形态需要通过修辞获得合理表达,继而人借助修辞增进对意识形态的准确理解。换言之,承载意识形态或真理的建构是修辞的基本价值之一。[3]正如郑国庆所言,“人们所察觉的现实无法脱离语言的建构,真理不是某种形而上学的绝对理念。主体有多少种感知方式和参与方式,就有多少种考察真理和创造现实的方式。这个意义上,人们的种种看法、价值、态度、情感,也就是一般所言的意识形态都与特定的话语模式、修辞方式联系在一起。”[2]

因此,人对意符至少包括认知和修辞两种基本意识。意符的认知结果,以真假为要,主要关涉意符的语义,要求以无违逻辑和直观属实为目的,从主客维度省查意符和对象之间的表征关系。意符的修辞取向,以利害为要,主要关涉意符的语效,要求以令人信服和实现意图为目的,从主体间性维度审视主体之间的利害关系。可见,意识形态修辞或者说意符的选择至关重要。徐长福认为,“在认知维度上,意识形态必须以对总体的一定的局部性直观事实为基础,必须有关于总体全局的合理的推导体系。在修辞维度上,意识形态不论直接还是间接都要计虑其表达和交流对于总体的实践影响,不论有意还是无意都会把相关话语在总体实践中的效益最大化作为根本追求。也就是说,意识形态既要在语义上有一定程度的真实性,也要在语效上有一定程度的说服力。”[4]其意所指的是,面向人的认知诘问,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映,其对社会存在所做的理论抽象,需要建基于社会具象、并与社会具象形成内在逻辑的关联。还有,意识形态修辞是服务于意识形态主体的实践目的的,因此,达致或者合乎意识形态的社会目的,是意识形态修辞的根本追求。基于上述两点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形态修辞从语义学上至少需要契合或者指称社会事实,同时从语用学上需要具备实现其所指向的功利价值的潜能。综上,意识形态不仅仅是关于现实的反映,而且借助意符建构社会现实,继而又通过现实的建构强化意识形态的合法性或者合理性。“巩固意识形态合法性基础,就是宣扬能指的在场,实践在场的能指,唤起民众投身执政者描绘的能指的事业。”[5]中国梦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建构的意识形态意符。中国梦作为镜像未来中国社会的意识形态修辞,是通过对“中国”与“梦”的现成语义的重构来实现。“语言所实现的,不仅仅是人的思想,同时也是人的存在。人通过语言为存在命名,通过语言赋予存在以意义,也通过语言获得对存在的解释权。”[6]42意识形态修辞所实现的不仅仅是其内隐的意识形态思想,也包括其所建构的社会存在。意识形态主体通过意识形态修辞,为其已建构的、正在建构的或者将要建构的社会存在命名并赋予其相应的意涵。主流意识形态及其主体通过意识形态修辞获得关于社会存在的解释权。当人们通过中国梦思索中国社会及其人的存在境遇时,中国及其中国人的存在形式与内容就进入语言所建构的世界里。中国人借助中国梦这个语言载体感知、思索和反思中国及其人的存在,体验现实中国及其人的存在,畅想语境中的未来。世界通过中国梦向中国人敞开,而中国及其中国人通过中国梦所建构的世界看到自己的未来。

二、中国梦意识形态修辞的理论功能

中国梦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修辞范畴,其所具有的理论功能主要体现在对当代中国国内与国际时空境遇的理论抽象功能,以及对主流思想文化自组织的导向功能等。

其一,中国梦对当代中国国内与国际时空境遇的理论抽象功能。中国梦抽象表达了当代中国国内现实的实践具象及其未来可能,以及其所面临的国际时空境遇。一般而论,语言表达一定内蕴信息发出者独特的情绪化、情感化、情操化、情趣化、情状化、情态化、情景化、情理化的信息。[7]185-225词汇如果用于表达意识形态情感,一般带有三个意图:一是对受众表明自己的情感倾向;二是表明自己对所反映的客观对象持有的情感态度;三是期望受众与自己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语词的情感表现,需要通过语词的情感意义来实现,而语词的情感意义通常由使用者和受众的主观意念赋予的。米德认为:“语言并不仅仅使已经预先存在的情境或者对象符号化;它还使这种情境或者对象的存在或者显现成为可能,因为它是人们在创造这种情境或者对象时所借助的机制的组成部分。”[8]84语言作为人的意识的转译工具,人通过语言将其所觉知的情境或者对象符号化。由此,具身的人所处的具身情境或者其交互对象,通过语言从空间边界的羁绊或者时间边界的限定中获得解放,进而令其获得他者的觉知成为可能。或者说,“语言只不过是把某种已经合乎逻辑地或者说潜在地存在于这种社会过程之中的情境,从这种过程中提取出来罢了。语言符号只不过是一种有意味的,或者有意识的姿态而已。”[8]85基于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分析,语言作为人的意识的转译工具,语言反映了作为社会存在而存在的情境及其意义,人只不过借助语言理解了包括情境在内的社会存在而言。借助语言,社会存在被转换成符号化的社会存在,而且符号化的社会存在可以超越空间边界或者时间边界的限制,不受直接经验的限定而被人在间接经验层面反复体验并加以理解。通过间接经验而获得的符号意义,与通过直接经验获得的体验意义具有同质性。由此,语言与社会存在通过人这个主体互嵌,语言表达了社会存在,也成为社会存在的一部分。“语言的本质在于:它利用了经验中的这样一些因素,后者最易于抽象出来供人自觉接受,也最易于在经验中再现。经过人类长期利用,这些因素与它们的意义联系起来了。这些意义包含了极为多种多样的人类经验。每一种语言都记载了一种历史传统。每一种语言是利用这种语言的社会制度下表达的文明。语言是表达的系统化。”[9]34以至于人们甚至认为语言就是思维,思维就是语言。修辞是以调整辞藻为手段,实现适切地传情达意的目的。借用陈望道先生的“六何说”,即“何故——写说的目的;何事——写说的事项;何人——写说的对象;何地——写说的现场;何时——写说的时间;何如——写说的方式”[10]的修辞学理论,作为方法论工具分析中国梦。其内蕴的目的、内容、主体、空间、时间、形式等所有内涵,以及其历史与现实的、现实与未来的、显现与潜隐的、实然与应然的、背景与主题的、物质与精神的、外在与内在的衔接都得以一一澄明。

其二,中国梦对主流思想文化自组织的导向功能。H·哈肯提出:“如果系统在获得空间的、时间的或功能的结构过程中,没有外界的特定干预,我们便说系统是自组织的。这里的‘特定’一词是指,那种结构和功能并非外界强加给系统的,而且外界是以非特定的方式作用于系统的。”[11]29中国梦作为自组织的理论“吸引子”,中国梦既统摄今天的中国,对内引导社会实现更为强大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组织。同时,借由中国梦所生成的中国形象、所发展的中国具象,对外传播中华文明,实现当代中国文化对世界的合理辐射,影响转型中的世界。在修辞表达上,中国梦从物理、地理、心理空间维度合理将地理中国、文化中国、心理中国与其他国家、民族的空间区域做了合理切分,同时中国梦从时间维度巧妙将历史、现实与未来中国人的国家、民族与人民的共同社会意识串联起来,承继历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现实强大的民族自组织动力与社会发展潜力,助推面向未来、面向世界的国家建构进程,以至于可能发展为超越现有空间的、非物质的中国文化、中国精神与中国心理力量。借鉴H·哈肯关于系统的自组织界说,思想文化自组织意指思想文化系统,通过人与人、人与系统其他要素之间的相干、协同或耦合而形成特定时空的或者功能的结构。从哲学角度看,“思想文化自组织”作为意识形态演化过程的概念抽象,其包含三类子过程:其一,由非组织到组织的演化过程。这一演化过程表征从非组织到组织、从混乱的无序状态到有序状态,该演化过程标志组织的起源。需要探讨的是组织的起点和临界问题。其二,在不同层次意义上,由低组织程度向高组织程度发展的演化过程。这一演化过程表征组织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跃迁,其有序程度通过跃迁得以提升。其三,在相同组织层次意义上,由简单组织向复杂组织的发展或者演化过程。这一演化过程表征同一层次上的思想文化组织结构及其相应的功能由简单向复杂方向发展。这种情况也就是“所谓自组织是指系统内部复杂秩序的产生”[12]138。

从主流思想文化自组织的角度分析,一旦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属性业已确立,核心的主流意识形态哲学范畴经已确定,意识形态战略需要进一步思量的是:当代中国何以可以实现主流思想文化对民众的全员、全域、全程、全方位辐射?中国梦作为理论“吸引子”,为实现新维度上的主流思想文化自组织,开启理论的、实践的和方法论的可行性。何以这样认识?理论上,基于时间过程,中国梦的解释时空间不仅仅包含近现代以来的这段历史时光,还可以上溯中国整个的文明发展史。基于实践过程,既可以预期未来的,也可以审视现实的,同时还可以追忆更长历史阶段的。中国梦从时空边界以及意识形态边界角度,鲜明而又合理地作出框定,内蕴中国道路、中国精神、中国力量三个向度的理论张力,从镜像中国历史、现实与未来,汇聚中国发展动力,牵引社会意识等三个维度蓄积社会发展能量。在理论逻辑上,中国梦首次、直接从本土化、大众化维度,开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修辞范式的新探索,以新形式、新内容、新理论开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进程,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新成果。在社会实践意义上,中国梦以无需过多解释的白话文方式牵引社会心理,形成社会发展认同。“站在大众的角度,以平等的心态,将意识形态话语表达方式从以前的命令型、权威型转化为真实感召型、濡化型、参与型,与大众生活方式接轨,为解决大众日常生活问题,消除社会疑虑而努力,来赢得民众对于意识形态建设的情感认同。”[13]在逻辑上,中国梦的主体包含以中国为边界的所有社会主体,诸如国家、政党、组织、群体、群众、人民、民众等。中国梦将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发展等需求内置于其中,而无需另外的意识形态修辞加以阐释或者说明。可以直观地意识到,其意识形态内涵与人民的心理需求直接对接。由此,其所形成的意识形态价值及其效应不可估量。正如列宁曾经指出:“最高限度的马克思主义=(Umschlag)最高限度的通俗化。”[14]468建构大众化、接地气的马克思主义,为实现马克思主义的民间化创造传播条件,马克思主义才能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理解、所掌握,才能孕育强大的精神力量去实现物质的、精神的、需要的、社会关系的、人的生产与再生产,才能在社会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实现意识形态的修辞功能,言说者不可避免的要进行以符号选择为体现形式的修辞策略。正如哈贝马斯所说,‘一套成功的意识形态,首先必须经过心理说服过程,使受众认同其理念,这是意识形态确立的首要步骤,即符号化’(哈贝马斯,1999:79)。”[15]因为意识形态内容由意识形态修辞包裹着,若要意识形态获得受众的认同,从接受心理及其逻辑分析,首先需要外在于其外的意识形态修辞方式获得受众的认同,才能令受众通过形式认同走向内容接纳。在方法论意义上,与一般的意识形态范畴相比,中国梦在话语表达上是一个雅俗共享、天地相通的意识形态范畴。因此,无论学术与政治的、民间与官式的、中国与外国的,语言之间的隐性区隔都可以通过语义、语用的适当互渗或者合理切换而得以化解。另外,从意识形态词汇的修辞表达角度评析,其表述更亲切、更浪漫、更包容,传统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中政治词汇的解释难题、理解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克服。而且,中国梦指涉的不仅仅是国家的、民族的梦想,也是人民的梦想。

三、中国梦意识形态修辞的心理功能

中国梦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修辞范畴,其所具有的心理功能主要体现在对人的社会心理的投射功能,以及对人的社会行为意向的靶向引导功能等。

其一,中国梦对人的社会心理的投射功能。词汇因为是社会的产物,所以内蕴强烈的社会性、民族性、文化性等特性。“词可以为人们的知觉揭示出有意义的社会现象、文化现象、心理现象、民族现象等。语词所负载的内容更复杂,语词和物、思想、情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融为一个精神体。”[7]181语词的使用,实际上是主体通过自己的主观情意,在辞藻与社会存在之间建构出语言逻辑之路,借助语词实现人对现实的对象化。正如日本的滨田正秀所说:“语言一半是事物的代名词,一半是精神和感情的代名词,它是介于事物同精神之间的一种媒介体。”[7]185通过语言,人在客观的社会存在与主观的社会存在之间往复直接体验或者间接经验,并且形成符号化的社会存在。在人的意识里,这一符号化的社会存在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既是现实的又是未来的。某种意义上,语言的感情表达作用比它的事物指示作用显得更为重要。意识形态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即其理论空间的可及程度,总是取决于其满足国家需要的程度。与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的需要相适应,是主流意识形态理论的应有之义。当代中国,已经跨入国际舞台的中心,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面对中国国内发展趋势、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以及有待维护的世界和平发展大局,主流意识形态凝练出中国梦这样的意识形态修辞,科学表征当代中国的发展取态,精准把握国人向往已久的“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社会心理,代表各类中国人的发展需要,高度凝聚社会发展共识。中国梦全面契合中国及其中国人当下以及未来的物质发展过程、精神发展过程、社会发展过程的所有寄望。因此,中国梦可能止于至大的实践张力源于:无论表征中国当代的物质过程,还是精神过程或者社会过程,中国梦都是科学、合理、自洽的修辞。可以说,中国梦是对当代中国实践具象的科学凝练,也是畅想未来中国的形象化转译。可以说,中国梦投射了中国人的社会心理。

其二,中国梦对人的社会行为意向的靶向引导功能。孕育一致性的社会行为,形成最大的社会合力,是任何主流意识形态的必然目的,但是这一社会目标面临的压力持续增强。当代中国,其社会结构正在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正在深刻调整,民众在思想认识上的自主意识、独立意识、选择意识及其相应的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其内隐的道德意识、价值取向日趋分化。主流意识形态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马克思主义在部分民众的心目中往往只是一个脱离日常生活的政治传播符号和象征,对其缺乏情感上的认同”[13]。基于此,主流意识形态的大众化过程或者民间化努力,任重而道远。对于人类而言,不但“语言是社会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8]14,而且“人们思想,但人们是根据语言来思想的”[8]3。语言不仅仅就是或者揭示语言本身,而且指代人的行为、思想、精神,等等。实际上,“语言的目的是把思想活动转化为一连串的语句,这种语句帮助我们记录思想和向别人传布思想”[16]276。也就是说,作为思想的主体,建构适当的语言符号体系,继而利用语言转录我们自身的思想,并通过语言向别人传播自己思想。因此,根据现实的有关情况,意识形态修辞表达需要因应社会的变化,“话语转换已日益成为影响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因素,它对协调当前社会利益,增强民众政治参与有着重要影响”[13]。由此可见,意识形态的修辞表达需要契合社会现实,但是修辞如何契合现实,却是需要深入分析的。意识形态的修辞表达,旨在牵引人的行为,需要顾及人的社会认知、社会情感、社会意志、社会信念、社会行为(或者习惯)等心理因素。逻辑上,行为的发生源于行为动机、行为能力、行为价值评估这三大要素的综合作用。推而论之,人的意识形态行为由相应的行为动机、行为能力及其行为价值评估共同制导,并由三者之间相互作用的综合结果共同发动,而其三大因素均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人的情感构成因果关联。因此,整体统一、协调一致的社会行为,在精神与思想层面上需要一致的社会共识加以支撑。社会意识、社会思潮与社会心理相吻合,才能在整个社会形成一致的精神世界与思想空间。正如列宁所讲,“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17]117一致的行动源于一致的需要,对于主流意识形态而言,获得民众的认同是其彰显价值的心理前提。中国梦作为社会的发展蓝图,诠释“发展才是硬道理”[18]377的真理性意义,其直接契合民众对于社会的发展性需要。因此可以说,“情感认同是检验意识形态话语转化效果的首要标准。”[13]综上,主流意识形态的修辞表达,需要考虑人的心理认同问题,而情感认同是心理认同的决定性因素。中国梦对于一般民众而言,是近身性的意识形态修辞,其语义、语用效应是生活化、具象化的,而不是思维化、抽象化的,直接契合一般民众关于主流意识形态的认知结构。可以说,契合民众的日常意识形态认知水平,也就更加契合民众的情感逻辑。中国梦因而最大程度地克服意识形态传播过程中,社会隐喻上的解释难题、政治意义上的理解障碍。这样,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牵引力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助推力相向而生,因而能够产生绵延不绝的情感力量,而这种万众一心的情感力量恰恰是中国梦作为主流意识形态所要激发的情感力量。中国梦在以国家为边界的时空层面上,整体实现国家与民众的精神共耦,成为中国人社会行动的共同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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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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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3-7462(2017)02-0035-06

10.13977/j.cnki.lnxk.2017.02.005

本文系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重点资助课题《“中国梦”的意识形态价值研究》(编号:2013ZZ006)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国梦宣传教育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编号:14JDSZ1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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